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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饮食须知-第17页

之便觉,
少顷消化乃定,久食亦然。豹脂合生发药,朝涂暮生。广西南界有 腊虫,食死人 尸,不可驱逐,以豹皮覆之,则畏而不来。
\x野猪肉\x 味甘性平。多食微动风疾,不可同回鱼、 鱼食。青蹄者不可食,服巴 豆药者忌之。岭南一种懒妇,似山猪而小,善害田禾。唯以机轴纺织之器,置田所,
则不复近也。
\x豪猪肉\x 味甘,性大寒,有毒。不可多食,发风令人虚羸,助湿冷病。
\x驼肉及峰脂\x 味甘性温。能知泉源水脉风候,凡伏流人所不知,驼以足踏处,
即得之。流沙夏多热风,行旅遇之即死。风将至,驼必聚鸣,埋口鼻于沙中,人以 为验也。其卧而腹不着地,屈足露明者,名明驼,最能行远。驼粪亦直上如野狼烟。
驼黄味苦性平,微毒。似牛黄而不香,戎人以乱牛黄,而功不及之。
\x熊肉\x 味甘性平。十月食之伤神。患寒热积聚痼疾者食之,令终身不除也。熊 脂味甘,性微寒。寒月则有,夏月则无之。然灯烟损人眼,令失光明。熊掌难 ,
得酒醋水三件同煮熟,即大如皮 ,且易软也。熊胆春近首,夏在腹,秋在左足,
冬在右足。熊行山中,必有 伏之所,谓之熊馆。性恶秽物及伤残,捕者置此物于 穴,则合穴自死。或为棘刺所伤,出穴爪之至骨,即毙也。
\x山羊肉\x 味甘性热。疫病后忌食。妊娠食之,令子多病,肝尤忌之。
\x羚羊肉\x 味甘性平。其角能碎佛牙、貘骨、金刚石。烧烟走蛇虺也。
\x麂肉\x 味甘性平。多食发痼疾。妊妇食之,令胎堕。
\x 肉\x 味甘性温。十二月至七月食之动气,多食发消渴及痼疾,瘦恶者勿食。
同鸽食成瘕,同梅李、生菜、虾食,并能病患。凡人心胆粗豪者,以其心肝食之,
即减,胆小者食之,愈怯。
\x香 肉\x 味甘性温。蛮人食之,不畏蛇毒。脐名麝香。忌大蒜。麝不可近鼻,
有白虫入脑,患癞。久带其香透关,令人成异疾。能堕胎,消瓜果食积,辟蛇。
\x猪獾肉\x 味甘酸,性平。其耳聋,见人乃走,能孔地食虫蚁瓜果。其肉带土气。
狗獾性味与 相同, 即猪獾。
\x兔肉\x 味甘辛,性寒。同白鸡肉及肝心食,令人面黄。同獭肉食,成遁尸病。
与姜橘同食,令人心痛霍乱。忌同鹿肉、鳖肉、芥菜及子末食。十一月至七月食之,
伤神气。兔死而眼合者杀人。食兔髌,多令人面生髌骨。《内则》云∶食兔去尻,不 利人也。妊妇不可食,令子缺唇,主逆生。兔尻有孔,子从口出,故妊妇忌之,非 独为缺唇也。久食绝人血脉,损元气阳事,令人痿黄。兔肝亦勿与鸡芥、胡桃、柑橘同食。
\x山獭肉\x 不宜食。其阴茎为补助要药,骨解药毒,研少许敷之立消。
\x水獭肉\x 味甘咸,性寒。多食消男子阳气。勿同橙橘、鸡肉、鸡子、兔肉食。
其肝有毒。诸畜肝皆有定数,唯獭肝一月一叶,十二月十二叶,其间又有退叶。或 云獭无雌,以 为匹,故猿鸣而獭候。
\x象肉\x 味甘淡,性平。多食令人体重。象具百兽肉,唯鼻是其本肉。象胆干了,
上有竹文斑光腻。春在前左腿,夏在前右腿,秋在后左腿,冬在后右腿。牙近鼠类,
鼠皮则裂。世人知然犀可见水怪,而不知沉象可驱水怪。夏月合药,宜置象牙于傍。
合丹灶以象牙夹灶,得雷声乃能发光。
\x豺肉\x 味酸性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
\x野狼肉\x 味酸性热。《内则》云∶食野狼去肠,不利人也。其粪烧烟直上。
\x狐肉\x 味甘性温,有小毒。《礼记》云∶食狐去首,为害人也。人卒暴亡,即取 雄狐胆,温水研灌,入喉即活。移时者无及矣。
\x狸肉\x 味甘性温。正月勿食,伤神。反藜芦、细辛。食狸去正脊,不利于人。
狸类甚多,性味相同。
\x家猫肉\x 味甘酸,性温。肉味不佳,亦不入食品。畜之者以虎形利齿,尾长腰 短,目如金银,上 多棱者为良。其睛可定时辰,子午卯酉如一线,寅申巳亥如满 月,辰戌丑未如枣核也。其鼻端常冷,唯夏至一日则暖。性畏寒,不畏暑,能画地 卜食,随月旬上下啮鼠,其孕两月而生。猫有病,以乌药水灌之,可愈也。
\x貉肉\x 味甘性温。貉逾汶即死,土气使然也。其耳亦聋,与獾 性味相同。
\x野马肉\x 味甘性平,有小毒。食之无益。如家马肉,但落地不沾沙耳。
\x犀肉\x 味苦酸咸,性寒。妊妇勿服。能消胎气。凡蛊毒之乡,饮食中以角搅之,
有毒则生白沫,以之煮毒药,则无毒也。忌盐。
\x老鼠肉\x 味甘性热。误食鼠骨,能令人瘦。鼠涎有毒,若饮食收藏不密,涎坠 其中,食之令人生鼠 ,或发黄如金。鼠粪有小毒,食中误食,令人目黄成疸。被 鼠食残之物,人忌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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