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夏至前。变为温 病。夏至后。变为热病。然其发起。皆伤寒所致也。故看脉之法相同。洪拍 拍。即洪惊也。伤寒之病。一日巨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阴。五日 少阴。六日厥阴。六日传经已毕。其病当愈。七日不愈。邪应复传。其脉洪 大。而通过三关。从风门穴而出。过于太阳之经。其邪欲散。一日之中。当 得汗而愈矣。其脉过关微带缓慢。其邪至太阳亦迟。日间不汗。直至伏 时再等候其汗也。伏时。即临卧时也。承日中而言。
掌内迢迢散漫行。干瘥疼疔多未的。(他本无此二句)大凡当日问程途。迟数洪微更 消息。
张世贤曰。伤寒热病未汗。脉须浮洪。既汗脉当安静。散漫之脉。不汗而 愈。其平复未可全许也。愚按伤寒一证。谓之大病。与杂病不同。变幻多 端。疑似不一。学人须要整等时日。另下工夫。潜心仲景之书。熟玩节庵 之论。访之时贤。执之专门。庶不负为人之司命也。岂古人立三百九十 七法。一百一十三方。反不如今人之便捷也。奈今之医者。不读仲景之 书。不采诸贤之论。几句油腔。一味活套。便曰我能治伤寒矣。及乎临证。
则茫无所措。强以杂病之法治之。所以当汗不汗。不当汗而汗。当下不 下。不当下而下。误人岂浅鲜哉。即以古人尚论之。亦尺有所短。寸有所 长。伤寒一证。乃仲景所长。非叔和所长也。夫孔子非不知乐也。但不若 师旷之聪耳。孔子非不知射也。但不若养由之神耳。叔和非不知伤寒 也。但不若仲景之圣耳。故叔和于伤寒数则。不甚畅明。或以年远。颇有 错简。此正不必为叔和讳也。予故于此诀。亦不敢为诠释。姑存之以俟 后之高明者。
<目录>卷五<篇名>又歌曰属性:热病须得脉浮洪。细小徒费用神功。
诊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此伤寒之大法也。若诊得其脉 细小。是阳病得阴脉者死矣。
汗后脉静当便瘥。喘热脉乱命应终。
汗后邪退。脉当平静。今身反大热而喘。脉躁疾而乱。此名阴阳交。交者 死。
<目录>卷五<篇名>阳毒歌属性:阳毒健乱四肢烦。面赤生花作点斑。狂言妄语如神鬼。下利频多喉不安。
汗出遍身应大瘥。鱼口开张命欲翻。有药不辜但与服。能过七日便能安。
池氏曰。阳证宜汗而解之。如失汗则邪传入藏。瘀热在里不散。致病健 乱烦躁。面赤发斑。狂言妄语。如见鬼神。下痢瘀血。如此危证。病传在里 不当汗。又加之遍身自汗。口如鱼口开强者死。能过七日。乃过经阳热 退。方有可救之理。池氏之言如此。予曰不然。夫阳毒之为病也。非由表 而传入于里也。乃阳邪热毒。一时表里俱伤。如面赤健乱而发斑点。乃 阳毒攻其表也。狂言妄语下痢。乃阳毒攻其里也。内外俱为阳毒所伤。
若得汗出。则亢龙有悔。应豁然病退而大瘥矣。汗出而病犹不瘥。及鱼 口气粗。则正不胜邪。而命欲翻矣。然而阳病易已。不可谓其必死。而勿 加救疗也。如解毒化斑之剂。不妨与服。倘能延过七日。则可生矣。过七 日则阳极而阴生。所谓七日来复是也。
<目录>卷五<篇名>阴毒歌属性:阴毒伤寒身体重。背强眼痛不堪任。小腹急痛口青黑。毒瓦斯冲心转不禁。
四肢厥冷惟思吐。不利咽喉脉细沉。若能速灸脐轮下。六日看过见喜深。
阴毒伤寒者。非传入之阴。乃阴毒之气。一时表里俱伤也。如身重背强。
眼痛口青黑。四肢厥冷。乃阴毒攻于表也。小腹痛。气冲心。思吐而咽喉 不利。乃阴毒攻于里也。内外俱为阴毒之气所伤。然阴病难已。当灸丹 田以回阳抑阴。况六日则阴已极矣。过此不死。延至七日。则一阳来复。
或可望其生云。
按活人书云。阴毒脉疾。七至八至以上。疾不可数者。正是阴毒已深也。
六脉沉细而疾。尺脉短小。寸口脉或大。若误服凉药。则渴转急。有此之 证者。便急服辛热之药。一日或二日便安。若阴毒渐深。其候沉重。四肢 逆冷。腹痛转甚。或咽喉不利。心下胀满结硬。燥渴虚汗不止。六脉俱沉 细而疾。一息七至以来。有此证者。速于气海关元二穴灸三二百壮。以 手足和暖为效。仍兼服正阳散。
又按刘守真云。然既脉疾。七至八至以上疾不可数者。正是阳热极甚 之脉也。世俗妄传阴毒诸证。以素问验之。皆阳热亢极之证。但热于内 在里极深。身表似其阴寒者也。及夫经云亢则害。承乃制也。谓五行之 道。实甚则过。极则反。以克己者也。是谓兼化。如万物热极。而反出水液。
以火炼金。热极而反化为水。是以火极。而反以水化也。
<目录>卷五<篇名>杂病生死歌属性:腹胀浮大是出厄。虚小命殂须努力。
腹胀之病。有寒有热。有虚有实。有久有暴。病证不同。治法各异。大抵皆 由于阳气外虚。阴气内积。诊得其脉浮大。则阳气尚不甚虚。阴气犹不 甚积。且诸阳为表。阳气易已。故曰出厄。若脉虚小。则脾胃已虚。病当在 里。诸里为阴。阴病难已。故曰命殂。
按巢氏病源曰。腹痛者。由阳气外虚。阴气内积故也。阳气内虚。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