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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素问识-第14页

不能当之。而反 衰矣。(如用乌附之类。而吾人之气。不能胜之。故发热。)气味之温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则吾人之 气。渐尔生旺而益壮矣。(如用参 之类。而气血渐旺者。是也。)
壮火食气气食少火
马云。何以壮火之气衰也。正以壮火能食吾人之气。故壮火之气自衰耳。何以 少火之气壮也。正以吾人之气。能食少火。故少火之气渐壮耳。
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马云。惟壮火为能食人之气。此壮火所以能散吾人之气也。食则必散。散则必 衰。故曰壮火之气衰。惟吾人之气。为能食少火之气。此少火所以能生吾人之气也。食则必生。生则必壮。故 曰少火之气壮。按此节。分明论万物有阴阳气味。而吾人用之。有为泄为通。为发泄为发热。及衰壮生散之义。
王注不明。与前后阴阳气味俱无着。非本篇之大旨也。简按壮火少火。承上文发热以喻之。气薄喻少火。浓喻 壮火。马注为稳贴。汪氏则訾马注云。是桂附永无用之期也。盖概论已。再按张氏辈。漫然以火为阳气。其义 虽似精微。与前后文。不相承接。故不可从矣。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张云。此下言阴阳偏胜之为病也。阴阳不和。则有胜有亏。故皆能为病。简 按马以此以下。接前文。为气味大过生病之义。志同。并不可凭。
重寒则热重热则寒
张云。此即上文寒极生热。热极生寒之义。盖阴阳之气。水极则似火。火极则似 水。阳盛则隔阴。阴盛则隔阳。故有真寒假热真热假寒之辨。此而错认。则死生反掌。重。平声。
寒伤形热伤气
张云。寒为阴。形亦属阴。寒则形消。故伤形。热为阳。气亦属阳。热则气散。故伤气。
气伤痛形伤肿
吴云。气无形病故痛。血有形病故肿。
风胜则动
马云。振掉摇动之类。
寒胜则浮
吴云。寒胜则阳气不运。故坚痞腹满。而为虚浮。
湿胜则濡泻
集韵。濡。儒遇切。音孺。沾湿也。奇效良方云。泄泻。人为一证耳。岂知泄。泄漏之 义。时时溏泄。或作或愈。泻者。一时水去如注泄。赤水玄珠云。粪出少。而势缓者。为泄。漏泄之谓也。粪 大出。而势直下不阻者。为泻。倾泻之谓也。简明医要云。濡泻。粪或若水。考王注。即水谷利。与飧泄无别。
寒暑燥湿风
此五气配四时中央也。左传六气。阴阳风雨晦明。乃别是一家之言。内经无六气之说。
而运气家。五气之外加火。配乎三阴三阳。以为六气。夫火者五行之一。岂有其理乎。
化五气
高云。心气主喜。肝气主怒。脾气主悲。肺气主忧。肾气主恐。以生喜怒悲忧恐。
喜怒伤气寒暑伤形
张云。喜怒伤内。故伤气。寒暑伤外。故伤形。举喜怒言。则悲忧恐同矣。举 寒暑言。则燥湿 风同矣。简按寿夭刚柔云。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
暴怒伤阴暴喜伤阳
庄子在宥云。人大喜耶毗于阳。大怒耶毗于阴。阴阳并毗。四时不至。寒暑之和 不成。楼英云。此上二节。经旨似有相矛盾。既曰寒暑伤形。又曰寒伤形。热伤气者。何也。盖言虽不一。而 理则有归。夫喜怒之伤人。从内出。而先发于气。故曰喜怒伤气也。寒暑之伤人。从外入。而先着于形。故曰 寒暑伤形也。分而言之。则怒之气从下上。而先发于阴。故曰暴怒伤阴。喜之气从上下。而先发于阳。故曰暴 喜伤阳。寒则人气内藏。则寒之伤人。先着于形。故曰寒伤形。暑则人气外溢。则暑之伤人。先着于气。故曰 热伤气也。
满脉去形
张云。言寒暑喜怒之气。暴逆于上。则阳独实。故满脉。阳亢则阴离。故去形。此孤阳之 象也。脉经曰。诸浮脉无根者死。有表无里者死。其斯之谓。
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张云。重者。重叠之义。谓当阴时而复感寒。阳时而复感热。或以天之热气。伤 人阳分。天之寒气。伤人阴分。皆谓之重。盖阴阳之道。同气相求。故阳伤于阳。阴伤于阴。然而重阳必变为 阴证。重阴必变为阳证。如以热水沐浴身反凉。凉水沐浴身反热。因小可以喻大。下文八句。即其征验。此与 上文重寒则热。寒极生热。义相上下。所当互求。
故曰
王子芳云。引生气通天论之文。以证明之也。
春必病温
宋本。作温病。简按论疾诊尺云。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故曰。冬伤于寒。
春必生瘅热云云。正与此节同义。○张云。按此四节。春夏以木火伤人。而病反寒。秋冬以寒湿伤人而反热。
是即上文重阴必阳。重阳必阴之义。
秋伤于湿
汪昂云。喻嘉言改作秋伤于燥。多事。
端络
张云。端。正也。络。联系之义。高云。端。直。络。横也。
论理人形
(至)
皆有表里
马云。人有形体。则论理之。(如骨度脉度等篇。)人有脏腑。则列别 之。(如灵枢经水肠胃海论等篇。)人有经脉。则端络之。(如经脉等篇。)脉有六合。则通会之。(如经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