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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金匮要略浅注-第10页

如水洒淅皮毛。外舍于皮肤肌肉。尚未入脏腑之内。但阳气 微耳。是以四十日愈。若溺出快然。但头眩者。言邪犹浅。快则阴阳和畅。营卫通利。
脏腑不受邪。外不淅淅然。则阳气尚是完固。但头眩者。是邪在阳分。阳实则不为邪所 牵。故头不疼而眩。是以二十日愈也。其说亦通。
百合病。(见于)发汗(之)后者。(以其不应汗而汗之。以致津液衰少者。以)百合知母汤主之。
\x百合知母汤方\x 百合(七枚) 知母(三两)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 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后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病。(见于)下之后者。(以其不应下而下之。以致热入于下也。以)百合 滑石代赭汤主之。
\x百合滑石代赭汤方\x 百合(七枚擘) 滑石(三两碎绵裹。) 代赭石(如弹丸大一枚碎绵裹)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别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 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病。(见于)吐之后者。(以其不应吐而吐之。以致内伤脏阴也。以)百合鸡 子汤主之。
\x百合鸡子汤方\x 百合(七枚擘) 鸡子黄(一枚)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了。内鸡子黄搅匀。煎五分。温服。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即所谓未病预见是也。此因热气先动。
以)百合地黄汤主之。(然亦有太阳病久久不愈。始终在太阳经者。亦用此汤。)
\x百合地黄汤方\x 百合(七枚擘) 生地黄汁(一升)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了。内地黄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中病勿更服。大盒饭 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热壅皮毛。皮毛为肺之合也。以)百合洗方主之。
\x百合洗方\x 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以咸豉也。
百合病。(洗后而)渴不瘥者。(内热盛而津伤也。以)栝蒌牡蛎散主之。
\x栝蒌牡蛎散方\x 栝蒌根 牡蛎(等分)
上为细末。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原病无热。今)变发热者。(其内热可知也。以 )百合滑石散主之。
\x百合滑石散方\x 百合(一两炙) 滑石(三两)
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服。热则除。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即内经用阳和阴之道也。)见于阳者。以阴法救 之。(即内经用阴和阳之道也。若)见阳(之病而)攻(其)阴。(则并伤其阴矣。乃 )复发其汗。(是重伤其阳也。)此为逆。见阴(之病)攻(其)阳。(则并伤其阳矣。
)乃复下之。(是重竭其阴也。)此亦为逆。
程扶生云、前治皆用阴和阳法也。此复补以用阳和阴。故仲景用思。最为精密。
狐惑之为病。(虫病也。)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何其如此 之躁。实因虫扰之为害也。虫)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而口)不欲饮食。恶闻食 臭。(虫闻食臭而动。动则令烦心有如此者。而且虫大动则交乱于胃中。胃主面目。)其 面目(之)乍赤乍黑乍白。(亦随虫之聚散而变易。)蚀于上部。则(喉伤而)声(自 )嗄。(以)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邪伤厥阴。厥阴为阴之尽。其病自下而 冲上。故)咽干。(以)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以)雄黄熏之。(熏洗二法。皆就 其近治之也。)
此言狐惑之病证治法也。伤寒论乌梅丸。亦可消息用之。
\x甘草泻心汤方\x 甘草(四两炙) 黄芩 干姜 人参(各三两) 半夏(半升)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x苦参汤方\x 苦参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x雄黄熏法\x 雄黄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
目四 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豆当归散主之。
尤在泾云。脉数微烦。默默但欲卧。热盛于里也。无热汗出。病不在表也。三四日 目赤如鸠眼者。肝脏血中之热。随经上注于目也。经热如此。脏热可知。其为蓄热不去。
将成痈肿无疑。至七八日。目四 黑。赤色极而变黑。则痈尤甚矣。夫肝与胃。互为 胜负者也。肝方有热。势必以其热侵及于胃。而肝既成痈。胃即以其热并之于肝。故曰、
若能食者。知脓已成也。且脓成则毒化。毒化则不特胃和。而肝亦和矣。赤豆当归。乃 排脓血除湿热之良剂也。又曰、此一条。注家有目为狐惑病者。有目为阴阳毒者。要之 亦是湿热蕴毒之病。其不腐而为虫者。则积而为痈。不发于身面者。则发于肠脏。亦病 机自然之势也。仲景意谓与狐惑阴阳毒同源而异流者。故特论列于此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