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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脉诀刊误-第6页

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足跗上。
入五指之间。其散者从耳下。下手阳明。入大指之间。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行 阴分。复合于目。故为一周。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身一周。与十分身之八。其始入于阴。常从 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周。是故夜行一舍。
人气行于阴脏一周。与十分藏之八。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会于目。(详见灵枢卫气行七十六)
此五十周卫气之行也。昼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五十周而后大会于平旦者。营卫息数同 也。其始从中焦注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 注手心主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还注手太阴。此经脉行度终始也。与卫气之行则各异。三 因方云。血为脉。气为息。一呼一吸一定息。脉行六寸。二百七十息。行尽十六丈二尺者。
血之脉也。气之息迟于脉。八息三分三厘三毫方行一寸。一万三千五百息。方行尽十六丈二尺。今 按经云气积于胃。以通营卫。各行其道。宗气流于海。下者注气街。上者走息道。如此则营卫各道。如上 文灵枢所言。营者水谷之精气。出于中焦。变化为赤。入于脉。与息数呼吸应。卫者水谷之悍气。
出于上焦。行于脉外。温分肉。充皮肤。司开阖。不与脉同行。不与营同道。不与息数同应营卫也。其 异如此。然而行于身也。昼夜五十周。则营与卫一也。三因以血为脉指营言。以气为息指卫言。而 谓营血之脉昼夜五十周。卫气之息昼夜一周。不知何据。而与古经如此其异也。又按难经曰。营气之行。
常与卫气相随上下。卫由息而动。巢元方谓气行则血行。气住则血住。皆疑其传误。王冰谓刺络通营卫。
不当兼言卫在络之间也。灵枢卫气行篇云。卫气之行。昼行阳。则目张而寤。夜行阴。则目瞑而寐。
谨按此节。言平旦阳气之出目。而下行于手足三阳也。皆一时分道并注。非有先后次第也。此经篇末 言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者。
则是先下太阳究竟。然后下少阳。俟少阳究竟。然后下阳明。俟阳明究竟。方上行阴分。大与此节矛盾。
并衍文也。又按此节。言阳气流行之周数。及下文言漏水所下之刻数合而推之,其为衍衣冠文物矣。何以言之。
夫昼日漏下之水。凡五十刻。昼日阳气之行。凡二十五周。以昼日漏水之刻数。配于昼日阳气之周数。
则阳气一周配漏水二刻也。又以漏水之二刻。配于阳气之一周。则阳气之从平旦出目。而分道并注下于 手足三阳也。盖配水下一刻焉。其从足心之出内踝。上行阴分。而复合于目。亦配水下一刻。是为一周 也。如此则水下一刻。人气当在三阳。水下二刻。人气当在阴分。而行一周于身也。水下三刻。人气又 当在三阳。水下四刻。人气又当在阴分。而行一周于身也。如此周流三阳与阴分。至水下五十刻。则得 二十五周于身,而与篇首昼日行阳之数相合。今此篇末。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二刻在少阳。三刻 在阳明。四刻在阴分之说。则是漏水下四刻。配人气行一周于身。水下八刻。配人气行二周于身。水下五 十刻。配人气行一十二周半于身。与篇首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之说不合。岂经之本旨耶。营气之行。自 手太阴始。至足厥阴终。为一周于身也。详其一周于身。外至身体四肢。内至五脏六腑。无不周遍。故 其五十周。无阴阳昼夜之殊。卫气之行则不然。昼但周阳。于身体四肢之外。不入五脏六腑之内。夜但 周阴。于五脏六腑之内。不出身体四肢之外。故必五十周。至平旦。方与营大会于肺手太阴也。
<目录>卷上<篇名>五脏歌属性:(心肝脾肺肾)
<目录>卷上\五脏歌<篇名>心脏歌一属性:心藏身之〔精〕(君)。小肠为〔弟兄〕(受盛)。
心者。君主之官。一身之主宰也。经曰。主明则下安。曰身之精。不见心为尊矣。精有两义。有与生俱来之 精。经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非心之专主也。有五脏六腑之精。经曰。
肾受而藏之。肾为精之处。非心之所主也。心脏。小肠腑。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不可以兄弟言。小 肠为受盛之官。(盛平声)
象离随夏旺。属火向南〔生〕(明)。
任物无纤巨。多谋最有灵。内行于血海。
冲脉为十二经之海。灵枢曰。血海者冲脉也。又手太阳少阴二经为表里。心主血。上为乳汁。
下为月水。经曰。二阳之病发心脾。女子不月。心歌云。内行血海。以此。李 范以肝为血海。而牵合之。
非也。
外应舌将荣。七孔多聪慧。三毛上智英。反时忧不解。顺候脉洪〔惊〕(平)。
洪脉见于夏。为顺候。平脉。何惊之有。
液汗通皮润。声言爽气清。伏梁秋得积。如臂在脐萦。
心之积。名伏梁。出难经。若内经腹中论所载。伏梁。乃风根也。非心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