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张云用水研浸。可以为饮。简按唐本注云。诸铁疗病。并不入丸散。皆煮取浆用之。此云为 饮。亦煮取浆者与。
下气疾也
吴云。寒而镇重。故下气速。气下则不厥逆矣。志云。铁乃乌金。能伐肝木。故下肝气 之疾速也。李时珍云。阳气怫郁。而不得疏越。少阳胆木。挟三焦少阳相火。巨阳阴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
其巨阳少阳之动脉。可诊之也。夺其食。不使胃火复助其邪也。饮以生铁落。金以制 木也。木平则火降。故曰下气疾速气即火也。简按列子汤问。吴楚之国。有大木焉。其名为 。(音柚)碧树 而冬生。实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愤厥之疾。张湛注云。气疾也。梁书姚察传。自免忧后。因加气疾。盖愤 厥。乃阳厥之类。而气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癫眩。惊悸痫 。心神不定之证。宜概称气疾焉。若以疾训速。或 为效验疾速之义。或为逆气疾速之谓。乖谬亦甚。
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分
张云。泽泻。味甘淡。性微寒。能渗利湿热。白术。味甘苦气温。能补中燥 湿止汗。麋衔。即薇衔。一名无心草。南人呼为吴风草。味苦平微寒。主治风湿。十分者。倍之也。五分者。
减半也。简按苏颂云。凡古方云术者。乃白术也。此方。圣济。名泽泻汤。三因。名麋衔汤。并用白术。马云。
术。即苍术非也。麋衔。本经作薇衔。一名麋衔。唐本注云。一名鹿衔草。言鹿有疾。衔此草瘥。陈嘉谟云。
麋鹿有疾。衔此草瘥。素问之名。因此出。时珍云。据苏说。则薇衔麋衔。当作鹿衔也。此说误。麋鹿一类。
不必改作鹿。刘HT 采天名精。活 。遂有活鹿草之名。麋。果鹿之误乎。活鹿草。当作活 草也。圣济。十分 作二两半。五分作一两一分。陶氏序录云。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 为一两。然则四分为一两者。六朝以降之事。而此经云分者。非分两之分。总录误尔。三因。十分。作一两。
五分作半两。乃与张注符矣。
合以三指撮
吴云。合。修合也。三指撮。言如三指宽一撮也。简按陶序例。一撮者。四刀圭也。
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此云三指撮者。乃一方寸匕余也。张云。合以三指。用三指撮合。
以约其数。而为煎剂也。
考经文。此谓散药。张注谬尔。圣济云。上三味。捣罗为散。每服二钱匕。沸汤调。食后服。三因亦云。上为 末。每服二钱。酒饮任调下。食前服。
为后饭
马云。药在饭后也。误。
所谓深之细者
高。以下二十四字。移于前颈痈之下。上经者以下六十九字。移于前在阴阳奇恒中之 下。而为之注释。率属牵强。不可从。
<目录>卷六<篇名>奇病论篇第四十七属性:吴云。奇病。特异于常之病也。简按凡风也。痹也。厥也。痿也。属类颇多。此篇所载。重身声喑。息 积。疹筋等。率皆奇特之病。故以奇病名篇。
重身
诗大雅。大任有身。毛传。身。重也。笺。谓怀孕也。马。重。平声。
九月而喑
马云。喑。哑也。医书。谓人之受孕者。一月肝经养胎。二月胆经养胎。三月心经养 胎。四月小肠经养胎。五月脾经养胎。六月胃经养胎。七月肺经养胎。八月大肠经养胎。九月肾经养胎。十月 膀胱经养胎。先阴经而后阳经。始于木而终于水。以五行之相生为次也。然以理推之。则手足十二经之经脉。
昼夜流行无间。无日无时而不共养胎气也。必无分经养胎之理。今曰九月而喑。盖时至九月。则妊胎已久。儿 体日长。胞络宫之络脉。系于肾经者。阻绝而不通。故间有为之喑者。非人人然也。(此乃阻绝之绝。非断绝 之谓。生气通天论云。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亦阻绝之绝。灵经脉篇云。肾足少阴之脉。从肾上贯肝膈。
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张云。喑。声哑不能出也。简按徐之才逐月养胎法。见于千金方。萧氏女科经论 云。张 璜按喑。谓有言而无声。故经曰。不能言。此不能二字。非 绝然不语之谓。凡人之音。生于喉咙。发于舌本。因胎气肥大。阻肾上行之经。以肾之脉入肺中。循喉咙。系 舌本。喉者肺之部。肺主声音。其人切切私语。心虽有言。而人不能听。故曰喑。肺肾子母之脏。故云不必治。
若大全解作不语。则为心病。以心主发声为言也。与子喑。了不相干。 璜所论如此。然医说引邵氏后闻见录 云。郝翁名允。博陵人。一妇人妊。咽嘿不能言。翁曰。儿胞大经壅。儿生经行则言矣。不可毒以药。又引医 余云。孕妇小语。非病也。闻如此者。不须服药。临产日。但服保生丸四物汤之类。产后便语。亦自然之理。
非药之功。并是子喑。喑。乃舌喑。肾之脉系舌本。其理自明。萧所引却是迂谬。又考郭氏保庆集。第九论。
有产后不语。用七珍散。则知不啻胎前有此证也。
胞络
张云。胞中之络。冲任之络也。吴云。谓子室中之支络也。系。根系也。
刺法曰
此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