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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素问识-第128页


必知终始
吴云。终始。谓今病及初病也。张云。谓原 其始。要其终也。高云。必知经脉之终始。
有知余绪
吴云。谓有知之后。诸凡余事也。张云。谓察其本知其末也。志云。谓更知灸刺补泻之绪 端。高云。余绪者。经脉虚实之病也。简按今从张注。
当合男女
吴云。谓男女气血不同。其脉与证。亦当符合也。张云。男女有阴阳之殊。脉色有逆顺之 别。故必辨男女。而察其所合也。志云。谓针刺之要。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高云。当 合男女而并论之。男女者。阴阳血气也。应象大论云。阴阳者。血气之男女。此其义也。简按合字。义未稳妥。
姑仍王注。
离绝菀结
高云。或阴阳血气之离绝。或阴阳血气之郁结。简按此注似是。然与下文血气离守支矣。
不如旧注为得。
尝富大伤
张云。谓甚劳甚苦也。高云。如人尝富。一旦失之。则大伤其神魂。
故伤败结留薄归阳脓积寒炅
张云。故。旧也。言旧之所伤。有所败结。血气留薄不散。则郁而成热。
归于阳分。故脓血蓄积。令人寒炅交作也。
从容人事
张云。从容于人事。从容。周详也。
经道
吴云。常道也。张同。高云。明经脉之道也。简按高注非。
诊必副矣
吴云。副。全也。张云。副。称也。简按张本于广雅。
气内为宝
张云。气内者。气之在内者也。即元气也。凡治病。当先求元气之强弱。元气既明。大意见矣。
过在表里
张云。求元气之病。而无所得。然后察其过之在表在里以治之。
菀熟
马吴张并作菀热。简按大奇论。菀熟。亦误。
痈发六腑
志云。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谓菀热在内。而痈发于在外之皮肉间也。
与经相明
吴云。经。谓经旨。圣道之所载也。张云。即下文上经下经之谓。上经下经。揆度奇恒。
义见病能论。
五中
吴云。五内也。
决以明堂审于终始
马云。明堂部位之义。详见灵枢五色等篇。张云明堂。面鼻部位也。终始。灵枢 篇名也。吴云。决。取正也。明堂。王者朝诸侯布政之所。人身腔之中。有天君主于其内。十二官分司守职。
与王者向明布政之堂。居然无两。故谓明堂。终始。谓始病及今病也。志云。脏腑经脉之始。三阴三阳已绝之 终。高云。经脉终始。简按张终始之解。吴明堂之释。并误。马云。按帝言五过四德。而今四德不具。亦公不 复问。故帝未之答欤。马说如此。四德未详何义。而吴以治病之道。气内为宝以下。为一德。守数据治以下。
为二德。诊病不审以下。为三德。上经下经以下。为四德。而张则以必知天地一节。为一德。五脏六腑雌雄一 节。为二德。从容人事一节。为三德。审于部分一节。为四德。志高则并不言及。盖以经文不明显。其义难寻也。
<目录>卷八<篇名>征四失论篇第六十九属性:吴云。征。证也。篇内。证作医四失。故以名篇。志云。征者。惩创医之四失。
言以杂合耶
吴云。谓杂采众说。而合之己意也。张云。杂合众说。而不能独断也。
外内相失
吴云。外之病情。内之神志。两者相失。张云。以彼我之神不交。心手之用不应也。故 时有疑惑。致乎危殆。
妄作离术
宋本。离。作杂。马志高本同。吴云。离术。别术也。张同。简按今从宋本。
坐之浓薄
张云。坐。处也。志云。薄浓。谓肌肉之浓薄。高本。坐。作土。注云。土。旧本作坐。
今改。简按高本近是。
不明尺寸之论诊
诸注。诊字接下句。是。吴云。千里之外。言其远也。尺寸人事。言其近也。谓世 人求道于远。常驰骛于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近。无遑人事之浅也。志云。言世人多夸大其语。而不明寸尺之 微。失寸尺之毫厘。而有千里之谬。盖人之日用事物。饮食起居。莫不有理。如失其和平。皆能为病。诊无人 事之审。是忽近而图远也。
无人事
张云。即前篇贵贱贫富。守数据治之谓。高云。谓昧昧以诊。不知人之病情也。
从容之葆
志云。葆。宝同。言治诊之道。惟天理人事之为葆也。简按脉要精微论。虚静为保。甲乙。
保。作宝。史记留侯世家注。史记珍宝字作葆。志注有所据。王训平。未详所本。马云。保同。吴云。草木丛 生谓葆。(见燕世家注。)盖生机之不可遏者也。张云。葆。韬藏也。(庄子。齐物论。葆光之葆。)并于经 旨未允当。今从志。
坐持寸口
吴云。居然持寸口之脉。张云。若理数未明。而徒持寸口。则五脏之脉。且不能中。志删 坐字。高云。坐。犹定也。持。即诊也。简按张释坐为徒。于文义为是。
诊不中五脉
吴云。诊不中于五脏。百病所起始。以诊字以下十字为一句。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