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老切)腽上曰KT 。程序 医彀云。尻上横者。为腰蓝骨。蓝骨上为腰骨。一名腽。(音袄)腽上为KT 。沈彤释骨云。 之上。挟脊十 七节。至二十节起骨。曰腰髁骨。曰两踝。其旁临两股者。曰监骨。曰大骨。曰髂。今根据玉篇及王注。沈说为 是。甲乙。居 。在章门下八寸三分。监骨上。(当作下字。误。)陷者中。
季胁肋间
马引王注京门。作章门。志仍之。恐误。甲乙云。京门。在监骨下。(当作上字。误。)
腰中挟脊季肋下一寸八分。
导腹中气
吴云。导。引也。导引腹中热气。下入少腹。则病已也。
少腹两股间
高云。冲门穴也。简按甲乙云。冲门上。去大横五寸。在府舍下。横骨两端约文中。
诸注不指言穴名。为肝肾穴者是。
腰髁骨间
马本。无骨字。张云。凡腰中在后在侧之成片大骨。皆曰髁骨。在后者。足太阳之所行。
在侧者。足少阳之所行。高云。背十三椎下外旁。肓门穴也。简按高注非是。
病起筋炅
志云。筋舒而病起。筋热而病已。高云。刺之得宜。则病起筋热。病起筋热则病已。病 已而止刺也。简按高注义通。吴删病起二字。
大分小分
马云。气穴论曰。肉之大会为谷。则合谷阳谷等。为大分。肉之小会为溪。则解溪侠溪等。
为小分。
痈发若变
灵官针篇云。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吴云。变其常也。马云当发痈。而有他变也。
诸分且寒且热
高云。病在诸阳脉。而且寒且热。则邪气乘于经脉矣。诸分而且寒且热。则邪气乘于 分肉矣。分肉之邪。经脉之邪。两相交并。病名曰狂。简按上文且寒且热四字。疑衍。
名曰狂
张云。且寒且热者。皆阳邪乱其血气。热极则生寒也。故病为狂。
岁一发不治
张云。阴胜则为癫病。岁一发月一发者。气深道远。有宿本也。故不易治。月四五发者。
暴疾耳。其来速其去亦速。此为可治者也。
其无寒者
马云。若至于无寒。则为病已之兆。张云。若其无寒者。则癫疾亦有阳邪。或泻或补。当 用针调之也。按甲乙经曰。刺诸分。其脉尤寒者。以针补之。是乃言为阴证。
病风且寒且热
马云。此即风论之所谓寒热证也。吴云。炅汗出者。寒去独热。而汗出也。数过。数 次也。刺诸分理络脉者。贵乎多刺也。汗既出。而犹寒热。则邪盛而患深。非可以旦夕除者。必三日一刺。百 日始已。
大风
马云。即风论。及灵四时气篇。皆谓之疠也。疠。音癞。
刺肌肉
张云。所以泄阳分之毒。风从汗散也。
刺骨髓
张云。所以泄阴分之风毒也。
须眉生而止针
吴云。风毒去尽。营卫皆复。须眉重生。而止针矣。高云。凡二百日。则天干二十周。
须眉生。而止针。
<目录>卷七<篇名>皮部论篇第五十六属性:吴云。皮外。诸经之分部也。高云。皮之十二部也。手足三阳三阴。十二经络之脉。皆在于皮。各有分部。
脉有经纪
马云。脉有经纪。故灵枢有经脉篇。筋有结络。故灵枢有经筋篇。骨有度量。故灵枢有骨 度篇者。是也。
以经脉为纪
志云。纪。记也。欲知皮之分部。当以所见之络脉分之。然当以经脉为纪。
害蜚
马云。阳明而曰害蜚者。阳气自盛。万物阳极。则有归阴之义。故曰害蜚。物之飞者。尤为 属阳也。(如诗经。有四月莠蒌。及本草。至夏则草枯。而有夏枯草之类。)吴云。害。与阖同。所谓阳明为 阖。是也。蜚。蠢动也。盖阳明者。面也。面者。午也。五月。阳气蠢动。而一阴气上。与阳始争。是阖其阳 也。张云。蜚。古飞字。蜚者。飞扬也。言阳盛而浮也。凡盛极者必损。故阳之盛也。在阳明。阳之损也。亦 在阳明。是以阳明之阳。名曰害蜚。高云。阳明之阳。行身之前。而主阖。阖则不开。有害于飞。故名曰害蜚。
蜚。犹开也。简按诸注未允。盖害盍阖。古通用。(尔雅释言。害。盍也。郭注。盍。何不也。或作害。庄子 则阳篇云。阖尝舍之。注。何不试舍其所为乎。)尔雅释宫。阖。谓之扉。疏。阖。扇也。说文曰。阖。门扇 也。一曰。闭也。蜚。音扉。害蜚。即是阖扉。门扇之谓。离合真邪论云。阳明为阖。义相通。(害。读为胡腊切。)
上下同法
甲乙。上上。有十二经三字。
阳主外阴主内
吴。二句。移于为纪者之下。张云。络为阳。故主外。经为阴。故主内。如寿夭刚柔 篇曰。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也。凡后六经之 上下。五色之为病。其阴阳内外。皆同此。
枢持
甲乙。持。作杼。吴云。枢。枢轴也。所谓少阳为枢。是也。持。把持也。盖少阳居于表里之间 。犹持枢轴也。张云。枢。枢机也。持。主持也。少阳居三阳表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