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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景岳全书-第16页

伤其筋骨 之形。内形伤则神气为之消靡,外形伤则肢体为之偏废。甚至肌肉尽削,其形可知,其形既 败,其命可知。然则善养生者,可不先养此形,以为神明之宅,善治病者,可不先治此形,
以为兴复之基乎。
虽治形之法,非止一端,而形以阴言,实惟精血二字足以尽之。所以欲祛外邪,非从精 血不能利而达;欲固中气,非从精血不能蓄而强。水中有真气,火中有真液,不从精血,何 以使之降升?脾为五脏之根本,肾为五脏之化源,不从精血,何以使之灌溉?然则精血即形也 。形即精血也,天一生水,水即形之祖也。故凡欲治病者,必以形体为主;欲治形者,必以 精血为先,此实医家之大门路也。使能知此,则变化可以无方,神明自有莫测。
然用此之法,无逾药饵,而药饵之最切于此者,不过数味之间,其他如性有偏用者,惟 堪佐使而已。亦犹饮食于人,凡可口者,孰无资益,求其纯正无损而最宜于胃气者,则惟谷 食,类可见矣。或问余以所宜者,果属何物?余则难以显言之。盖善吾言者,必如醴如饴,
而不善吾言者,必反借此为射的,以资口吻之基矣。余故不能显言之,姑发明此义,以俟有 心者之自悟。
<目录>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篇名>脏象别论(十八)
属性:脏象之义,余所类于经文者不啻详矣,然经有所未及,而同中有不同,及有先同后异者 ,俱不可以不辨也。夫人身之用,止此血气。虽五脏皆有气血,而其纲领,则肺出气也,肾 纳气也,故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本也。血者水谷之精也,源源而来,而实生化于脾,总统 于心,脏受于肝,宣布于肺,施泄于肾,而灌溉一身。所谓气主嘘之,血主濡之,而血气为 人之橐 ,是皆人之所同也。若其同中之不同者,则脏气各有强弱,禀赋各有阴阳。脏有强 弱,则神志有辨也,颜色有辨也,声音有辨也,性情有辨也,筋骨有辨也,饮食有辨也,劳 役有辨也,精血有辨也,勇怯有辨也,刚柔有辨也。强中强者,病其太过,弱中弱者,病其 不及。因其外而察其内,无弗可知也。禀有阴阳,则或以阴脏喜温暖,而宜姜、桂之辛热;
或以阳脏喜生冷,而宜芩、连之苦寒。或以平脏,热之则可阳,寒之则可阴也。有宜肥腻者 ,非润滑不可也;有宜清素者,惟膻腥是畏也。有气实不宜滞,有气虚不宜破者。有血实 不宜涩,有血虚不宜泄者。有饮食之偏忌,有药饵之独碍者。有一脏之偏强,常致欺凌他脏 者。有一脏之偏弱,每因受制多虞者。有素挟风邪者,必因多燥,多燥由于血也。有善病湿 邪者,必因多寒,多寒由于气也。此固人人之有不同也。其有以一人之禀而先后之不同者,
如以素禀阳刚而恃强无畏,纵嗜寒凉,及其久也,而阳气受伤,则阳变为阴矣。或以阴柔而 素耽辛热,久之则阴日以涸,而阴变为阳矣。不惟饮食,情欲皆然。病有出入,朝暮变迁,
满而更满,无不覆矣。损而又损,无不破矣。故曰∶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 之由也。此在经文固已明言之矣。
夫不变者,常也;不常者,变也。人之气质有常变,医之病治有常变,欲知常变,非明 四诊之全者不可也。设欲以一隙之偏见,而应无穷之变机,吾知其遗害于人者,多矣。故于 此篇之义,尤不可以不深察。
<目录>卷之二入集\传忠录(中)
<篇名>天年论(十九)
属性:夫人之所受于天而得生者,本有全局,是即所谓天年也。余尝闻之岐伯曰∶上古之人,
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 其天年,度百岁乃去。又尝闻之老子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民之生,动之 死地,亦十有三。余因此言,乃知失天之畀而不得尽其全者有如是。然则后天之养,其为在 人,可以养生家而不以此为首务乎!故常深慨于斯,而直穷其境,则若老氏所云十中之三者 ,盖亦言其约耳。而三之倍倍,则尤有不忍言者,兹请得而悉之。
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可由此而生,亦可由此而死。故凡天亦杀人,有如寒暑不时,
灾荒荐至,或妖祥之横加,或百六之难避,是皆天刑之谓也。地亦杀人,则如旱潦无方,水 火突至,或阴毒最以贼人,或危险多能困毙,是皆地杀之谓也。人亦杀人,如争斗伤残,刀 兵屠戮,或嫁祸阴谋,或明欺强劫,是皆人祸之谓也。凡此三者,十中约去其几。再若三者 之外,则凡孽由自作而致不可活者,犹有六焉。何以见之?则如酒色财气,及功名之累,庸 医之害皆是也。故有困于酒者,但知米汁之味甘,安思曲 之性烈?能潜移祸福而人难避也 ,能大损寿元而人不知也。及其病也,或血败为水,而肌肉为其浸渍,则鼓胀是也。或湿邪 侵土,而清浊苦于不分,则泻痢是也。或血不养筋,而弛纵拘挛,甚至眩晕卒倒,则中风是 也。或水泛为涎,而满闷不食,甚至脾败呕喘,则痰饮是也。耽而不节,则精髓胡堪久醉,
阴血日以散亡,未及中年,多见病变百出,而危于此者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