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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医心方-第200页

动五脏故也。故服削虫细丸,以杀谷虫也。
又云∶去三尸酒方∶小麦面十斤,东流水三斗,渍之。春夏二三日,秋冬四五日,视面起,乃绞碎沛去滓,炊稻米五升,依常法纳之,捣细筛,茯苓,天门冬各十斤合和,熟,搅令调,乃以商陆根削皮,薄切五斤,绢囊盛置酿下,封涂,二十日出囊汁纳酒中,去滓,又熬大豆黄卷捣末一升纳酿中,封涂,五日出,服如枣核一枚,日三,至二十日后服如鸡子黄,日三。上尸百日出,中尸六十日出,下尸三十日出。其形颇似人,长三寸许,上尸黑,中尸青,下尸白,即衣五彩藏笥中。明日夜葬之于东流水傍,如冢墓状,悲哭以已名字呼祝之曰∶人生于天,精神受于阳,形骨受于阴,今以精神归于天,形骨归于地。与子长决于无间之野,吾将去子,翱(五劳反)翔(似羊反)于九天之上。毕,即洒身易道而归,勿反顾。常作三日惆(直由反)怅,如失魂魄,过此乃佳。
避寒热方第九
《灵奇方》避寒术∶雄黄、泽泻、椒、附子,分等冶末,井花水服之,冬可单衣。〔(注也)《枕中方》同之。
〕又方∶术三升、防风二升、莨菪子半升,熬之合末,服方寸匕,酒粥无在,连服勿废,日尽一剂,冬不用衣。
又方∶雄黄、丹砂、赤石脂、干姜,各四分,合以白松脂,令如梧子大,日吞四丸,十日止,即不寒,冬日常不欲衣,可入水中。一方∶加桂四分。(《枕中方》同之。)又方∶门冬、茯苓分等末服方匕寸,日二,寒时单衣汗出。《枕中方》同之。
又云∶避热术∶雄黄、白石、黑石脂分等,白松脂丸如小豆,吞五丸,此雌黄丸。
又方∶雄黄、丹砂、赤石脂分等冶和松脂如小豆,名曰∶雄丸,吞雌三丸、雄一丸,不热。
又方∶矾石、白石脂、丹砂、磁石、桂,各四两,和以松脂如小豆、暮吞四丸,夏可重衣。(《枕中方》同之。)
避西雨湿方第十
《如意方》云∶雨不湿衣术∶取蜘蛛置瓦瓮中,食以猪脂百日,杀蜘蛛以涂手巾,大雨不能濡。
又方∶赤腹蜘蛛二七枚,捣取汁以染布巾以覆身,即不沾也。
《灵奇方》云∶不沾法∶蜘蛛涂布巾,天雨不能濡。
避水火方第十一
《得富贵方》云∶大火之精名曰完无,见火畏,呼宗无火即止。大水之精名曰KT像,入水畏,呼KT像,即水不能害人。
又云∶欲入水,手中作王字,又呼弘张。
《抱朴子》云∶得真犀角尺以上则为鱼,而衔以入水中,水常为开三尺,可得气息水中也。
又云∶以葱涕和桂,服如梧子大七丸,日三,满三年则能行水上。
《灵奇方》云∶蜘蛛二七枚,盆盛,食以膏,埋之垣下三十日,以涂足,行水上不没。
又云∶天雄末以涂船头,千里不遇风浪。
避兵刃方第十二
《录验方》(《九药》)云∶入军丸主辟五兵、弓弩、箭矢、诸刀刃令不伤人,若人入山泽能辟虎野狼毒虫,及重财宝贾贩出入辟奸人方∶雄黄(三两)石(二两,炮)矾石(二两,烧)鬼箭(一两)雄柄〔一分(注也∶烧令焦)〕羊角(一分半)灶中灰(二分)凡七物,捣筛,合和,以鸡子中黄并丹雄鸡冠血丸如杏仁。以绛囊盛一丸,系左肘后,辟诸兵刃、虎野狼、盗贼。从军持药,系臂若置腰间,勿令离身。居家中者以药涂门上,辟患害,及涂舍中堂室户,诸邪恶鬼不敢近。若为蛇蜂所中,以一丸涂毒上,立已。数试有验。
《灵奇方》云∶五月五日取梧桐西南向枝长五寸,以为人,螈蚕二枚,并以彩衣之,系在臂,入军不畏流矢也。
又方∶云母、矾石、磁石分等,冶之、合煮以为汤,浴之不畏五兵。
避邪魅方第十三
《延寿赤书》云∶夜行当鸣天鼓无至限数,辟百鬼邪。
(注也)今按∶《大清经》云∶天鼓,谓齿也,兼名菀。云∶宗定伯夜行,道逢鬼,问曰∶我,新鬼,不知鬼法,鬼所畏何物乎?鬼云∶唯畏人唾之。定伯便担鬼项上行,间,鬼唤求下,定伯不听,至于曙下置地,鬼即化为一羊,定伯恐其变形。唾之,即卖得千五百钱。
《抱朴子》云∶古之入山道士,皆以明镜纵横九寸以上悬于背后,能识百邪精魅。
又云∶林卢山下有一亭,其中有鬼,每有宿者,或死或病。后有伯夷者过宿,明灯烛而坐,诵经,至夜半,有十余人与来伯夷对坐共樗蒲博戏,伯夷密以镜照之乃是群犬也。伯夷乃以烛烧来人衣,作焦毛气,伯夷怀小刀捉一人而刺之,初作人声,死而成犬也,余犬悉走。
是镜之力也。
又云∶昔张盍蹋,偶豪成二人,并精思于蜀灵台山石室中。忽有一人暑黄练单衣到前曰∶劳乎?道士,辛苦幽隐于是。二人顾视镜中,乃是鹿也。因问之曰∶汝是草中老鹿也,何诈为人形?来人即成鹿而走去。
又云∶鬼魅知其形,呼其名,不敢犯人。
又云∶山精形如小儿而独足,足向后,来犯人,其名曰。
山中有大树能语者,其精曰云阳,见火光古枯木所作也。夜见胡人者,铜铁之精也。见秦人者百岁木精也。
又云∶山中寅日称虞吏者,虎也。称当路君者,野狼也。言令长者,狸也。
卯日言丈人者,兔也。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