匀分四十万七千元。经臣饬将私送刘璈规费三万元并归公款,统计全年扣闰认缴包价六八番四十三万七千元,以六八折番银二十九万七千一百六十两。
一、部查茶脑厘金,全年认缴六八番十三万七千元,并另缴一万五千元归刘璈私收。现在仍否包办?并私收款项如何查禁归公?
查茶脑并船货厘金,前届包商陈郁堂全年认缴六八番十三万七千元,本届林协和承办,愿加三千元,全年认缴十四万元,并私送刘璈规费一万三千两,经臣饬令该商加缴二万元作为正课,统计全年认缴六八番银十六万元,以六八折,共番银十万零八千八百两。
再查本年四月初一日起,船货厘金一项,奏请免征,收百货出口厘金。所包船货厘金,全年应扣除数千元。百货厘金,现甫开办,难预定数。以现收数目而论,全年除支销局用一切经费外,约可多收银三、四万两,须俟一年期满,方可综核实数。
一、本年四月起,奉准闽省全年协饷银二十四万两。
一、本年五月起,由厦关全年拨解洋税四成,二十万两。
一、沪尾、基隆两口海关,每年拨解税银约三十一万两。
一、安平、旗后两口海关,每年拨解税银约十四、五万两。
查上年四口关税,岁约收银四十五万两。
统计全台,除正供入款不计外,以上各款,岁约共入银一百四十余万两。
一、全台三十五营月饷,全年计需银一百十三万二百一十两六钱。
查前件共计三十五营,每营除奏定新章,减去长夫八十名,每大建月饷银二千六百五十二两二钱,小建月饷银二千五百七十两四钱六分。又遵照部定新章,每营每大建月给柴草银八十一两,小建月给柴草银七十八两三钱。以全年匀核计之,共应前数。
一、全台各军统领官统费、长夫,全年计需银一万三千七百四十两。
查前件各军统费,遵照部定新章,统至二千人以上者月给银一百两、夫十名,全台三十五营,计统领官九员,按章匀摊,每营月应支统费银二十五两,三十五营年应支银一万五百两;又长夫九十名,年应支银三千二百四十两。统计共支前数。
一、各营洋炮、洋鎗、水雷各教习薪水,全年约需银八千余两。
一、各营三节犒赏,全年约需银三千七百余两。
一、左右翼练兵二营月饷,并加给行粮长夫,全年约需银二万五千三百余两(台防旧章)。
按以下出款甚多,因文烦节去,而存其大者如此,庶后人追想台事,得考其崖略云。陈澹然记。
拟撤粮台设善后局仍留沈应奎经理片(十三年四月)
再臣准户部咨开:本部具奏核明台湾出入款目一折,光绪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旨:『依议,钦此』,内开『台湾粮台经费并护台勇丁岁需银八千三百余两,该抚设立粮台,未据项目奏报,惟从前督办军务,自不能不设立粮台,现在军务虽平,而行省尚未议定,所有收支款项,自应仍归粮台经理,应准暂缓裁撤。惟该粮台员勇若干,薪粮作何支给,未经奏咨,应俟销案到时,再由臣部比照成案办理。至将来设定行省之后,一切收支款项,即可由新设藩司办理。届时应将粮台裁撤,每年可省银八千三百余两』等因。
查台湾设立粮台,经臣会同提臣孙开华,于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片具奏在案。现在定议分省,藩司邵友濂将次到台。据办理粮台前贵州藩司沈应奎禀,请于本年闰四月底截止,遵撤粮台,以后收支款目,即归藩司经理,请假内渡就医。臣伏查沈应奎办理粮台,一切善后、厘金、盐务、工程、筹防、清赋诸大端,俱未另开总局。虽每年经费八千三百余两,若照内地各省一事另开一局,节省殊多。现在藩司邵友濂尚无渡台之期,即便到台,台湾新设省分,不独书吏全无,亦无办公住所。臣渡台数年,因经费支绌,非地方至急至要之务,不敢浪用一钱,所住淡水县署,半系草房。近来办防、清赋、抚番,悉赖捐输支给。现在捐输停止,分省之后,设官分治,需款尤烦,臣实无所措手。拟俟藩司邵友濂到任后,将粮台裁撤,仿照福建设立善后总局,诸务方有会归。所有厘金、盐务并三十五营军饷,仍饬沈应奎会同办理,以免纷歧。
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五日奉朱批:户部知道。钦此。
接收台地两海关片(十三年十月)
再查前准吏部咨开:福建台湾改设行省会奏一折,奉旨:『依议,钦此』,计粘单内开:『台湾旗后、沪尾两海关收税事宜,应改归巡抚就近监督,以一事权。嗣后该抚务宜选派廉干妥员,实心经理』等因。当经咨行遵照在案。现准署福州将军臣古尼音布咨称:『本年八月十四日为洋税第一百八结届满之期,自八月十五日第一百九结起,所有沪尾、打狗二口税务,应即遵照部议,由台湾巡抚监督,派员接办,以清界限』。并称:『部定新章,洋药税厘归关并征,理应另款存储。查台湾税厘,向归台地之用,所有第一百八结以前沪尾、打狗二口税厘,业经随同关税银两,仍行解归台地,归入海防经费拨用。应请会同奏咨,以符定案』等因前来。
臣查沪尾、打狗二口所征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