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田法京中版图司外方按廉使断决所争胜者收租一田一主使民苏息如有违者痛行禁理。" 八月我
太祖献安边之策曰: "东北一道州郡介于山海地狭且 今其收税不问耕田多寡唯视户之大小和宁于道内地广以饶皆为吏民地禄而其地税官不得收取民不均饷军不足今后道内诸州及和宁一以耕田多寡科税以便公私。"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1
○贡赋。 定宗四年光宗卽位命元甫式会元尹信康等定州县岁贡之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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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宗二十年六月判: 诸州县每年常贡牛皮筋角以平布折价代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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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宗三年二月判: 京畿州县常贡外 役烦重百姓苦之日渐逃流主管所司下问界首官其贡役多少酌定施行铜铁瓷器纸墨杂所别贡物色征求过极匠人艰苦而逃避仰所司以其各所别常贡物多少酌定奏裁。 九年十月判: 贡中布一匹折贡平布一匹十五尺贡纻布一匹折贡平布二匹贡 紬一匹折贡平布二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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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宗十八年三月下制: 诸州府郡县百姓各有贡役迩来守土员僚斜属使令征取役价其贡赋经年除免 吏之徒 遵此式役之不均贡户之民因此逃流各道使者巡行按问如此官以罪奏闻其余 吏依刑黜职令均贡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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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烈王四年二月下旨: 以安东京山府管内郡县贡赋除大府迎送少府等库所纳外皆输元成殿。 五年三月传旨都评议使司曰: "可遣使诸道检察往年三岁纳否户口增耗自今年更定岁额幷点 户以征其税。" 宰枢以谓三岁纳否各有司存察户口增耗非农时所行遂停之。 十四年九月遣使于忠淸全罗庆尙西海道酌定贡赋。 二十二年六月中赞洪子藩上书: 一曰今诸道收* {敛}细纻布民实不堪宜令官婢免役者纺绩以 民力; 二曰贡赋已有定额又于诸道家抽细麻布实系横* {敛}宜禁絶之; 三曰田无役主亡丁多矣民无恒心逃户众矣凡有贡赋仍令遗民当之此所以日益雕弊也宜令赐给田随其多少纳其贡赋; 四曰诸道贡赋已有定数今又以虎豹熊皮为贡不唯科* {敛}烦重恐致猛兽害人诚宜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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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肃王元年正月忠宣王谕田民计定使曰: "先王置州县定贡赋* {敛}民以时以充国用兵兴以来户寡田荒贡赋之入不古若自己巳量宜定额之后提察守令固执其额征* {敛}不止病民实多宜以见在田口更定贡赋民流野荒者限年 免其余杂贡亦宜详定有 无加凡诸民弊随宜革正。" 二月以知密直事蔡洪哲为五道巡访计定使内府令韩仲熙为副使民部议郞崔得枰为判官量田制赋凡便民事宜将式目都监所启条 酌定损益其诸道提察使及守令有罪者无论轻重直行科断。 闰三月忠宣王传旨曰: "巡访计定使蔡洪哲等所定贡赋视州郡残盛均定其额以赡国用要令百姓安业。" 后八年五月监察司榜示禁令: 两仓禄转各司贡物近因输纳失期用度不足致使货殖之徒乘时射利先纳其本卽往其乡倍收利息民何以堪 其各道存抚按廉守令等官输纳后期者严加* {纠}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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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惠王后四年七月追征各道往年贡赋余美县吏不堪其苦遂自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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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元年二月下宥旨: 诸官司外郡贡赋未输者先征郡人住京者住京者称贷而倍收于民又先二三年或四五年征其贡赋弊莫甚焉今后凡贡赋守令按廉及期送纳监察严加体察以除民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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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禑十四年三月九妃三翁主诸殿上供之物浩繁仓库 竭预征三年贡物犹不足又加横* {敛}民甚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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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宗五年七月定杂税栗栢大木三升中木二升小木一升漆木一升麻田一结生麻十一两八刀白麻五两二目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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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惠王后四年十一月江陵道献山税松子三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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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五年六月下旨: 贼臣之党擅占山泽重收其税国用日乏民生益凋自今山林属缮工泽梁属司宰弛禁轻税。
志卷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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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第三十三。 高丽史七十九。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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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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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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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制民年十六为丁始服国役六十为老而免役州郡每岁计口籍民贡于户部凡征兵调役以户籍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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