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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台湾通史-清-连横-第144页

医局以治之,设养济以恤之,而后可以收乡治之实,而后可以为治国平天下之道。
台人重宗法,敬祖先,故族大者必立家庙。岁时伏腊,聚饮联欢,公置义田,以供祭祀,又为育才、婚嫁、恤孤、振乏之资。其大者则联全台之子姓,建立大宗,追祀始祖,深得亲亲之义。台湾戌兵多来自福建,瓜期而代,各建公厅,以为集议之所。故郡城之中,有福州公厅,有诏安公厅,有云霄公厅,均在镇北方,纠其党羽,肆为不法。道光间,巡道徐宗干移镇禁毁,其风始息。而外省之居台者,有两广会馆,有浙江会馆,亦为仕商集议之所。联乡谊,萃众志,其有流落不归者,则资遣之,故无穷途困苦之悲,是亦枌榆之义也。南郡大西门外有五大姓;蔡为众,郭次之,黄、许、卢又次之。各踞一街,以相凭陵,莫敢侵犯。盖以其地为郊商屯集之处,货物出入,资之输运,故争拥其利。夫以一郡之中,而族自为族,党自为党,能不仳离,且因之而生私斗?然能善用之,亦足以资其力。朱一贵之变,粤人不附者,以省界也。林爽文之变,泉人不应者,以府分也。若夫蔡牵之乱,协力同袍,争趣杀敌,即以寇自外至也。诗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为此诗者,其知乡治之义乎?故曰日月食于外,而贼在其内。
○台湾善堂表
台北官医局:在台北城内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候补知县为总理。招聘西人为医生,以医人民之病,不收其费,并设官药局于内。
台北病院:亦在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医兵勇之病。
台湾养济院:在县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台湾普济堂:在县治县城隍庙内。乾隆十一年,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命台湾县李阊权建,凡十二间,拨公款千余圆充用,以收养穷民。
台湾栖流所:在县治圣公庙街。光绪十二年,知县谢寿昌禀设,以收流民,其款由普济堂拨用。
台湾育婴堂:在县治外新街。咸丰四年,富户石时荣倡建。自捐家屋充用,并捐五千圆生息,以为经费。又劝绅商集款数千圆,禀官批准,凡安平出入商船抽税充用,而富户亦各捐田园铺屋,入款颇多。其后巡道黎绍棠以为义举,更劝绅士办理,并以洋药厘金提拨充用。及光绪八年,巡道刘璈乃废其例,以司库平余及盐课余款千余圆拨为经费。
台湾恤嫠局:在县治。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倡设。自捐千圆,命巡道夏献纶提拨公款,并劝绅富捐款九千圆,购置田园生息,以恤嫠妇。凡年三十以内,家贫守节者,邻右保结,每名月给二圆。
嘉义养济堂:在县辖善化里东堡。康熙二十三年,诸罗知县季麒光建。
嘉义育婴堂:在县治城隍庙内。同治七年,绅商捐设,额收二十名。
凤山养济院:在县辖土墼埕。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远建。
彰化养济院:在县治八卦山下。乾隆元年,知县秦士望建,以收养麻疯残疾之人,约四十名。
彰化留养局:在养济院之左。乾隆二十九年,知县胡邦翰建,以收养穷民一百名,捐置田园,岁收租银一千二百八十四圆,以为经费。
彰化育婴堂:在县治。道光年间,官绅合建。久而荒废。光绪七年,知县朱干隆乃劝绅富重设,以抄封家屋充用。
淡水留养局:原在竹堑城内。乾隆二十九年设,以收养穷民。及同治元年之乱,佃册纷失,收租渐减,仅养七十名。光绪十五年分治之际,重设此局,以旧时局产拨充,并捐经费,额收四十名。
淡水育婴堂:在县治艋舺学海书院后。同治九年,官绅合建,详拨三郊洋药抽捐每箱四圆之半,以充经费。
淡水保婴局:在县辖摆接堡枋桥庄。富绅林维源倡设,自捐五千圆,并劝富户集款二千圆,置田生息,以充经费。
新竹栖流所:在县辖树林庄,以收孤老穷民百余名。同治三年毁,嗣筑。
新竹育婴堂:在县治龙王庙之右。
澎湖普济堂:道光六年,通判蒋镛筹建。捐款四百圆,交妈祖宫董事生息,嗣以贫民尚可栖身,无庸建屋。九年,澎湖绅商合捐二百十圆,交盐课馆生息,续捐制钱四万七千五百文生息。又详准征收小船之费,岁入一万九千八百文,以充口粮。额定三十名,每名月给三百文。
澎湖栖流所:在妈宫。嘉庆二十四年,郊户德茂号等捐款置屋,以为难民栖宿,禀官存案。
澎湖育婴堂:在妈宫。绅商捐设,后归厅办理。岁收租息三十二万四千文。每月又于盐课拨银五十两,以充经费。约收女婴三十余名,每名月给八百文。又分恤养济院穷民,每名月给三百文。如病故者,别给四百文。
○台湾义冢表
台湾县义冢:一在县治大南门外魁斗山,历年已久。一在新昌里,康熙五十九年,监生陈仕俊捐置,与魁斗山毗连。一在水蛙潭。一在北坛前。一在海会寺前。俱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购置。又一亦在大南门外,俗称「师爷冢」,为江浙游幕人士公置,并建一堂,春秋祭祀,公举一人为董事。
嘉义县义冢:一在县治附近,计七所。一在打猫堡,计六所。一在盐水港堡,计五所。一在他里雾堡,计四所。一在下茄苳堡,计三所。一在哆啰嘓堡,计三所。一在茅港尾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