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任捐解并接收官民捐榖石数目清册。
一、每任接收屯租银元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收支学租银元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征解各年分钱粮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扣手存减平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捐解道辕书吏案费册银元清册。
一、每任请领布广号批料价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征解流交税契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请领契尾料价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收支并存留坐支各款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接收丈单经费抵完钱粮银两清册。
一、每任经收口费抵支津贴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应领津贴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捐收修理城垣经费开支工料银两各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征解当税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收支义渡租银、工食各数目清册。
一、每任支给额内外孤贫月米折银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收支番租银元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征解炉课银两数目清册。
一、明善堂收结开支租额清册。
一、剿抚台湾生番缘由文书一件。
●新竹县全年额征
一、全年征额五万一千二百一十九两零五分二厘一毫二丝五忽。内:竹北一堡二万零一百四十两有奇,竹北上二堡一万四千一百四十两有奇,竹北下二堡九千八百两有奇,竹南一堡七千一百四十两有奇。
一、全年正耗四万零九百七十五两二钱四分一厘七毫(每年有多少之未完)。内:存留各款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七钱三分零六毫。
一、全年平余六千一百四十六两二钱八分六厘二毫五丝五忽(每年无未完)。
一、全年补水四千零九十七两五钱二分四厘一毫七丝(每年无未完)。
新竹县额征钱粮银两(光绪二十年五月查)
正耗:一、银四万零九百七十五两二钱四分一厘七毫。内:除存留坐支各款银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七钱三分零六毫,但此款衙门办公事开销。
实征:一、银三万九千六百五十五两五钱一分一厘一毫。每一年三、四月开征起,收至明年五月为止。惟历年所收有九成六分,余外四分均系重大错误以及荒埔无人承完。
带征前年民欠钱粮项
旧管未完两钱分厘毫丝忽
一、光绪十四年分二五、二四三.九六二七○
一、同十五年分五七九一.八七七一九
一、同十六年分九九二八.六二九二○
一、同十七年分一三、二二一.三二六八○
一、同十八年分一五、七六○.一○八八○
新收(光绪十九年新收)
一、光绪十四年分一二二二.四二二○○
一、光绪十五年分三一二.六○六四○
一、同十六年分一、一一三.五八○八○
一、同十七年分二、一五八.六六五六○
一、同十四年分○○.六二九六○
一、同十五年分○○.六二九六○
一、同十六年分一一二.五○二四○
一、同十七年分一九六.九三一二○
一、同十八年分七八八.三一五二○
实在未完
一、光绪十四年分二五、一一○.九一一一○
一、同十五年分五、四七八.六四一一九
一、同十六年分八、七○二.五四六○○
一、同十七年分一○、七六五.七三○○○
一、同十八年分一四、九七一.七九三六○
一、同十九年分一五、四六五.六二一六○
注意:光绪二十年征租数目未报。
应支存留各款银
一、银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七钱三分零六毫,内:
一、知县俸银四十五两。
一、门子二名、皂隶一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八名、库子四名、斗级四名、民壮四十四名,共九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五百七十六两六钱。
一、圣庙香灯银二两五钱二分。
一、春秋祭祀启圣公文庙、山川社稷邑厉等坛祠祭品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
一、武庙祭品银一十八两。
一、文昌祠祭品银一十二两。又诞辰祭品银六两。
一、祈晴祷雨香烛银一两二钱。
一、习仪拜贺银六钱。
一、文庙、城隍社稷等坛修理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
一、新科举人花币旗匾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
一、会试举人盘缠银三十两。
一、进士花币旗匾银二两。
一、乡饮银六两。
一、县学岁贡生旗匾六钱二分五厘。
一、县前、大湖口、中港、杨梅坜等四铺铺司兵一十二名,共工食火炬银八十四两八钱一分六厘。
一、训导一员,俸银四十两。
一、斋夫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
一、门斗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
一、廪生四名,廪粮艰一十二两五钱七分三厘。
一、膳夫一名,工养银六两六钱六分七厘。
一、孤贫四十六名口粮银一百六十五两六钱。又孤贫衣布银二十五两零九分七厘六毫。
一、囚粮银二十两。
一、典史一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一、额廉银二十两。
一、门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