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天子四拜。伯叔兄就于受礼位坐。
天子居正中、南面坐。以尚亲亲之义、存君臣之礼
外戚朝见仪
洪武二十六年定
皇后父见
上、行君臣礼。
后见父母、行家人礼。
皇太子见
皇后父母、
皇后父母立于东、西向、
皇太子立于西、东向、行四拜礼。
皇后父母立受两拜。答两拜
百官朝见仪 【出入等仪附】
凡百官朝见洪武二十六年定、稽首顿首五拜、乃臣下见
君上之礼。先拜手稽首四拜、后一拜叩头成礼。稽首四拜者、百官见
东宫亲王之礼。其见父母、亦行四拜礼。其餘官长及亲戚朋友相见、止行两拜礼
凡谢
恩见辞。洪武二年、令在京文武官、有故告假及出使皆奉辞、还皆奉见、而奉
特旨授官、及除授内外百职、皆即时谢
恩。到任之日、仍朢
闕行礼。省选者、亦到任日朢
闕行礼。或除郡县官给赐银物、听宣諭者、皆总行谢礼。俱五拜三叩头 【其应合谢恩见辞及应免者、详见鸿臚寺】
○又令、凡早朝谢
恩见辞人员、都察院轮委监察御史二员侍班
○凡谢
恩者居先、见者次之、辞者又次之、俱行五拜三叩头礼
○凡内外诸司文武官员已入流者、谢
恩见辞、必具公服行礼
○凡朝覲进表笺官员见辞谢
恩、俱用公服。如
面除而不及具服、即时谢
恩者、勿拘。其或常服见者、缀班后。如以军务远来、及承
制使还、即时引见者、不在此例
○凡在外诸司遣人来朝、及朝使还京者、俱先朝见。后诣所司。否者以违制论
○永乐六年奏准、在外军民官司、及各
王府公差人员、在京公侯駙马伯都督、及内官出使、随带人员。并各卫所等衙门公差人等到京、除例该引见者、照旧外。其不在常例者、俱赴鸿臚寺报名。谢
恩见辞、本寺将各人姓名附簿。仍将各起总数、每日早、另具题本进呈。及引各人于
承天门外行叩头礼 【今在午门前行礼】
○二十二年令、凡方面大臣来朝、鸿臚寺即皆引见
○宣德九年令、在外各衙门官吏人等、该谢
恩者、许在本处朢闕谢
恩。其有事赴京朝见、待有明文方许
○成化间奏准、凡谢
恩见辞、应该鸿臚寺报名官员、俱用报单。或亲自赴寺、或差人递报、各从其便
○凡病痊官员、旧例免见。以后惟文官四品以上、及翰林院学士、尚宝司、六科都给事中、武官公侯伯都督及駙马仪宾、锦衣卫指挥等官、患病过三日者、俱公服于
午门外行朝见礼。若大臣曾蒙遣医调治、并赐物慰问者、行礼后仍
面谢。大臣考满有赐者同
凡出入。洪武二十六年定、文武百官出入朝门、各照品级、第加逊敬。如一品以下官、遇公侯駙马加敬礼。立则旁立。行则后从。三品四品官、遇一品官加逊礼。行立俱后从。五品以下官倣此。俱不许搀越失仪。如有
宣召、不在此限
○又定、官员入朝门、须要拱手端行、威仪整肃。不许私揖、及吐唾不敬
○又令、入朝行立坐食去处。不许谈笑喧譁、指画窥望
凡行走。洪武初、令百官早朝入班行礼、及朝退捲班、俱分文东武西。不许径越
御道东西行走。如在
奉天门朝、其有事东西往来者、出至金水桥南行过
○二十六年令、大小官员随从
上位行丹墀、身常朝北。不许南向。或左或右、环转随侍。如
上位陞奉天门及
丹陛。其随从官员、不得径行中道、并
王道。如有
旨令行、方许于侧边随行
○又令官员人等入
内府、合行门道、须从边行。不得当中。如东门近东边行。西门近西边行。其门东西相向者、近南边行。如遇雨雪免朝。有事奏者、不拘此限
○又令、
奉天殿丹陛中三道阶级、并
奉天门中三道阶级、皆不许人行。百官由东西阶行。传
制遣使持节进表等仪、皆由东阶出入。随
驾伞扇仪仗、由正门中道两旁出入
○又令、
殿廷颁降
詔书册命。从中道中门出、近东而行。其内外官员齎捧
御製文字、及
御用之物进呈、不许直行中道。或左右取便以行。至
御前正中跪进。
御膳等物、亦不可当中道直行。许正道边左以进。凡
御座处、即為正道。如
上御奉天门、则于正门边东入。将至
御前正中供具、膳毕而出亦如之。若
上常所往来处。其奉御内侍、捧执
御用之物听使令者、皆须近后、取便左右行。不许随后径驰中道
凡听
諭。洪武二十六年令、百官朝参、遇有
圣諭教戒、须要专心致意、拱听分明。省身克已。不许放肆
○二十九年令、凡有
圣諭。大小百官于
丹陛前、或
奉天门、各照品级序立。候
上御座、跪听
凡受
赐。洪武三年、令以所赐物先置
奉天门内。乃引其人入见。听
宣諭然后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