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15-礼忏部

22-中国撰述礼忏部-慈悲道场水忏法科注-清-西宗-第25页

業已熟。現得受樂。必非現作惡因而反得善果也。下行善一節例上可知。此釋上行善行惡等二種之疑也○現在善根力弱。不能勝過去極重惡業。苦報豈能除滅。故曰不能排遣。
  所以然者。現見世間為善之者。人所讚歎。人所尊重。故知未來必招樂果。過去既有如此惡業。所以諸佛菩薩教令親近善友。共行懺悔。見善知識。於得道中則為全利。是故今日至誠。歸依於佛。
  此正釋前意○過去既有如此惡業一句。正與上文六道果報。種種不同。形類各異。當知皆是業力所作等語照應。所以此處。只重在業。不重在報。報特帶言之耳。且此處。原是懺悔業障。後面另有懺悔報障。文理顯然可見矣。
  某等無始以來至於今日。積惡如恒沙。造罪滿大地。捨身與受身。不覺亦不知。
  此下廣舉業相而求懺悔。與上七種方便之心。反觀照應。細翫可知○梵語殑伽。此云天堂來。又云恒河。从高處流下故。廣一由旬。長不知其數。沙細如麵。如佛說法有多數者。即以恒河為喻云耳○捨身受身者。謂生生死死。捨此一身。又受一身也。身世間隔。不啻醉夢。即此所捨所受之身。且不自覺其來因。又安知過去所作惡業。故曰不覺亦不知。前文云過去既有如此惡業。是一句總話。下文正一一說出人身中過去諸惡業。如作五逆造闡提等皆是也。
  或作五逆深厚濁纏無間罪業。或造一闡提斷善根業。輕誣佛語謗方等業。破滅三寶毀正法業。
  深厚濁纏。極重莫解之意。闡提者。一向修證。因疑惑而生惡相惡法。除去善心。故名闡提○梵語一闡提。此云信不具。撥無因果之人。所以謗佛謗法也。
  不信罪福起十惡業。迷真反正癡惑之業。不孝二親反戾之業。輕慢師長無禮敬業。朋友不信無義之業。或作四重八重障聖道業。
  不信直至下文。俱是斷善根之罪業也○十惡者。身三口四意三惡業是也。迷真反正。謂之迷真心。反正道也○四重者。殺盜婬妄。波羅夷根本罪有四也。波羅夷。此云極重罪。比丘有四波羅夷。比丘尼有八羅夷。前四重與比丘同。第五男身觸。六于染心男捉手捉衣。入屏處共立共話共行。身相依相期。七覆他重罪。八隨所舉大僧供給衣食○波羅夷。又云棄。若犯此四重八重者。永棄佛邊地外。猶如大海。不受死屍。故云棄。是之謂波羅夷。
  毀犯五戒破八齋業。五篇七聚多缺犯業。
  五戒有在家出家二種○五戒者。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犯婬。四不妄語。五不飲酒。破此五禁。謂之毀犯○八齋者。每月有八齋日○五篇七聚者。戒律之篇目也。僧祇云。五篇者。一夷二殘三提四尼五言。為五篇。夷者。四波羅夷重罪。比丘四條。比丘尼八條。殘者。十三僧殘。比丘十三條。比丘尼十七條。提者。三十尼薩耆。九十波逸提。比丘百二十條。比丘尼一百八條。尼者。四提舍尼。比丘四條。比丘尼八條。吉者。突吉羅。即一百眾學。比丘一百條。比丘尼一百條。突者。惡也。吉羅者。作也○七聚者。一棄。二眾殘。三醜惡。四墮。五可呵。六惡作。七惡說。破此等戒。則為多缺犯業。
  優婆塞戒輕重垢業。或菩薩戒不能清淨如說行業。前後方便汙梵行業。
  優婆塞。此云近事男。謂在俗親近三寶。盡壽持五戒者也。五戒者。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婬。四不妄語。五不飲酒食肉。又報恩經云。優婆塞有五戒。一不得販賣畜生。二不得販賣弓箭刀杖。三不得沽酒。四不得壓油。天竺麻有蠱故。五不得大色染業。外國染皮傷蟲○四分云。前四波羅夷法。十三僧伽婆尸妙法。二不定法。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九十波逸提法。四波羅提提舍尼法。一百眾學法。七滅諍法。比丘所受。此皆屬比丘戒。若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出梵網經○前後方便。即大小便利。或不依律規所行故也○梵行淨行也。汙穢清淨之行。安得無業。
  月無六齋懈怠之業。年三長齋不常修業。
  每月六齋日。初八二十三日。天王使者巡案善惡。十四二十九日。天王太子巡。十五三十日。天王親巡○年三齋月。正五九月是也。天以大寶鏡。照四大部洲。正五九此三月。正照南贍部洲故。宜持齋修福。
  三千威儀不如法業。八萬律儀微細罪業。不修身戒心慧之業。
  纂要云。三千者。四重十三僧殘。二不定。三十尼薩耆。九十波逸提。四提舍尼。一百眾學。七滅諍。共成二百五十戒。各有行住坐臥四威儀。合為一千。循三世為三千○八萬律儀。首楞云。四威儀中。各有二百五十戒。成一千。對三聚戒各一千。成三千。配身口七支。成二萬一千。復配貪嗔癡等分。為八萬四千。細行亦即此。但言其八萬者。舉大數耳。
  春秋八王造眾罪業。行十六種惡律儀業。於諸眾生無愍傷業。不矜不念無憐愍業。不拔不濟無救護業。心懷嫉妒無度彼業。於怨親境不平等業。
  八王日。提謂云。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日。天地鬼神陰陽交代。故言八王。四天王案行。以比諸天民隸。有福增壽。有罪減算。若冐冥無知。不預作善。収付地獄。如來拔苦。勸修齋戒。令其得樂○十六種惡律儀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