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10差,亦推其微甚,可知遲速爾。
速至共三年,遲即後三年,其至如金疫,刺法同前也。
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
即天運各異,金殺丁之災,化民病也同,刺而卻之也。
肝欲平,即勿怒。
怒即陰生,肝為腸神也,陰生即陽、夭,夜外念安其志,勿誦惡語,即陽神魂守中。
假令壬午,剛柔失守。
下得其位,上失其主,即司天布正,木運反虛也。雖交歲而天未遷正,中運勝即地見丁酉,獨主其運,故行之燥勝天未熱化,是名二虛者已。
上壬未遷正,下丁獨然,即雖陽年,虧及不同。
災亦然。三日肝自病,風化不令,運失其壬,未得其位,天如布退,可得遷正,不假復而正角。
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
推之天別,又及幾分,天如復位,故得相招者也。
差之微甚,各有其數也。
差七分,計一百五日,即大差之期也。差五分,即七十五日,其下者又微也。
律呂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
上律蘿賓,下呂南呂,上大角不應,下少角應,故二角失而不和也。後壬午遷正之日,即上下角同聲相應。
微甚如見,三年大疫。
微即至乙酉,甚即至甲申,甚速微徐也。
當刺脾之俞。
脾之俞在背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半,動豚應手。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五精智精,六甲玄靈,帝符元首,火始受真。誦之三遍,先想黃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二分,得氣至而次進之,又得動氣次進之,二進各一分,留五呼,即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其人不息,三遍而嚥津也。
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
肝之所出,大敦穴也,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陰之井也。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真□至玄,大道冥然,五神各位,氣缺三田。誦之,然後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至而出其針。
刺畢,靜神七日,勿大醉歌樂,其氣復散,又勿飽食,勿食生物。
歌樂者,即脾神動而氣散也。醉即性亂,飽即食脹,故慎忌之。食生物即傷脾氣也。
欲令脾實,氣無滯,飽無久坐,食無大酸,無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
淡入胃也,宜益府。淡者,土之薄味也,而又次於甘者。無閑坐,無久外,故養脾也。
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氣不當位,丁#11不與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剛。
天地二甲子,上下不相招,故陰陽有錯,即中運失其歲合之常政也。
即地運不合,三年變癘。
故名木癘,又名風癘。其至,有即亦推其微甚。
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
即諸丁壬上下失守,皆同一法刺之。
假令戊申,剛柔失守。
戊與癸合也。天地二甲子,即戊申合癸亥也。下位癸亥至地,其主地正司也。上下位戊申過丁未,天數未退,而復布天,故失守,戊癸不合也。
戊癸雖火運,陽年不太過也
戊未正司,癸下獨治,故非太過,反受水勝之也。
上失其剛,柔□#12獨主其氣不正,故有邪干。
水運失守於上,中下運有虧也,故天虛而地猶主之。中見火運,水來犯之,故日邪干。
迭移其位,差有淺深。
天數過差,亦有多少,卻得奉合,合要在目#13數也。
欲至將合,音律先同。
中火運徵也。上下二律呂,上窮太少二徵,合音同。
如此天運失時,三年之中,火疫至矣。
速至庚戌也,徐徐至辛亥所作也。
當刺肺之俞。
肺俞在背第三椎下,兩傍各一寸半,動脈應手。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先以手按穴乃刺之。咒日:真邪用搏,氣灌元神,帝符反本,位合其親。誦之三遍,刺之二分。候氣欲至,想白熙於穴下,次進一分,得氣至而徐徐出其針,以手捫之於其穴也,然可立愈也。
刺畢,靜神七日,勿大悲傷也。悲傷即肺動,而真氣復散也。
凡喜怒悲樂恐,皆不可過矣。此五者,皆可動天亂真神也,故聖人忘綠滅動念,可存神也。故神能主形,神在形全,可以身安,道常長存也。
人欲實肺者,要在息氣也。
無大喘息,慎勿多言語及呼吸多,氣喘及言語多,及飲玲形寒之食鹹#14多,大忌悲傷喜怒,玲傷其肺神也。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即上失其剛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運與地虛,後三年變癘,即名火癘。
與火疫同也。即法刺一體,即諸戊、諸癸,上下同一體。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濕#15法刺於是。疫之與癘,即是上下剛柔之名也,窮歸一體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即總其諸位失守,故只歸五行而統之也。
此皆五疫癘,歸天地不相和之氣,化為疫癘大傷人之命也,故達天元可通法刺,復濟生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