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故先頭重頰痛顏青也。脾之脈,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其直行者,上鬲俠咽。故煩心欲嘔而身熱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云:脾熱病者#6,先頭重頰痛。無顏青二字。
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
胃之脈,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牌。氣街者,腰之前,故腰痛也。脾之脈,入腹屬脾絡胃。又胃之脈,自交承漿,卻循頜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故腹滿泄而兩頜痛。頷,胡感切。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
脾主土,甲乙為木,木伐土故甚,死於甲乙也。戊己為土,故大汗於戊己。氣逆之證,經所未論。刺足太陰、陽明。太陰,脾脈。陽明,胃脈。○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熱病下篇》云:病先頭重頰痛,煩心身熱,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兩頜痛,其暴泄善饑而不欲食,善噫,熱中足清,腹脹食不化,善嘔,泄有膿血,苦嘔無所出,先取三里,後取太白、章門。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
肺主皮膚,外養於毛,故熱中之,則先淅然惡風寒,起毫毛也。肺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今肺熱入胃,胃熱上升,故舌上黃而身熱。
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肺居鬲上,氣主胸膺,復在變動為咳,又藏氣而主呼吸,背復為胸中之府,故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7息也。肺之絡脈,上會耳中,今熱氣上需,故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
肺主金,丙丁為火,火爍金故甚,死於丙丁也。庚辛為金,故大汗於庚辛也。氣逆之證,經闕未書。
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太陰,肺脈。陽明,大腸脈。當視其絡脈盛者,乃刺而出之。
腎熱病者,先腰痛腑痠,苦渴數飲身熱。
膀胱之脈,從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又腰為腎之府,故先腰痛也。又#8腎之脈,自循內踝之後,上踹內,出蟈內康;又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腑痠苦渴數飲身熱。痠,音酸。腑,戶當切。
熱爭則項痛而強,腑寒且痠,足下熱,不欲言,
膀胱之脈,從腦出別下項。又腎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趨足心,出於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腑內;又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項痛而強,腑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然骨作然谷。跟,音根。
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擔然,
腎之筋,循脊內俠膂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膀胱之筋合。膀胱之脈,又并下於項。故項痛員員然也。澹澹,為似欲不定也。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腎主水,戊己為土,土刑水故甚,死於戊己也。壬癸為水,故大汗於壬癸。
刺足少陰、太陽。
沙陰,腎脈。太陽,膀胱脈。
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氣王日為所勝,王則勝邪,故各當其王日汗。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肝氣合木,木氣應春,南面正理之,則其左頰#9也。
心熱病者,顏先赤;
心氣合火,火氣炎上,指象明侯,故候於顏。顏,額也。
脾熱病者,鼻先赤;
脾氣合土,土王於中,鼻處面中,故占鼻也。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肺氣合金,金氣應秋,南面正理之,則其右頰也。
腎熱病者,頤先赤。
腎氣合水,水惟潤下,指象明候,故候於頤也。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日治未病。
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
期,為大汗之日也。如肝甲乙,心丙丁,脾戊己,肺庚辛,腎壬癸,是為期日也。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
反,謂反取其氣也。如肝病刺脾,脾病刺腎,腎病刺心,心病刺肺,肺病刺肝者,皆是反刺五藏之氣也。三周,謂三周於三陰三陽之脈狀也。又太陽病而刺寫陽明,陽明病而刺寫少陽,少陽病而刺寫太陰,太陰病而刺寫少陰,少陰病而刺寫厥陰,如此是為反取三陰三陽之脈氣也。
重逆則死。
先刺已反,病氣流傳,又反刺之,是為重逆。一逆刺之,尚至三周乃已,況其重逆而得生邪!.
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
王則勝邪,故各當其王日汗。○新校正云:按此條文注二十四字,與前文重複,當刪去。《甲乙經》、《太素》亦不重出。
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寒水在胃,陽氣外盛,故飲寒乃刺,熱退則凍生,故身寒而止針。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