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藏經 止觀輔行助覽

 宋 有嚴注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序

丹丘沙門 有嚴 述

  止觀者一切諸佛之秘印也。昔我祖禪師以無所智而得之於法華妙經。後於玉泉九旬慈霔。其義深遠其文浩博。後之學者非夫玄覽洞視目無全文。或難以臻其奧。今更以記文并援引經律儒墨雜說。又難曉寤。幸因講次遂撿討他文輙形注釋。且助山中晚進學覽之力。非謂增臆說。如簸糠眯人目也。折為四卷。命曰助覽。讀者無無小補。

  皇宋元符二年歲次己卯序以冠之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序

  文雖不講。義要略識。今取義之隱者注之。

宗虗無者

  老耽。

名教之道廢

  五經是冶化之本。而老子槌提仁義。絕滅禮學。此則名教廢。

遺文字者

  莊周。

述作之義乖

  聖人之書詮於至理。而莊子以為糟粕。喻無味也。此則述作乖。

古先梵王

  謂佛也。尚書序云。古先哲王。今借其語勢。

乘時利見

  易曰利見大人。

德音莫違

  語出毛詩。今借謂三乘聖賢因稟佛教而各有證悟。

知幾

  平聲。謂幾微也。學者少有知微。

窮年默坐

  不咨師友。甘心自愚。

白首論心

  膠著文字。不能融會。

捫象

  大經。盲人摸象喻也。以尾牙等為象身。

乳色

  大經。盲人問乳色喻也。聞雪粖謂冷輭等。

本末誰迹

  色末空本俱無足迹。又何用教乘乎。

陵夷

  陵。山也。山本峻峭。及至地則平夷。喻大道將滅沒也。

橫流

  水本朝宗。法歸圓極。水若九州而橫流。法喻諸師而各立。大禹治水。天台談圓。故曰大拯。

覆簣

  論語。孔子曰。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矣。注云。雖覆一簣。我不以其功少而薄之。簣。土籠也。譬為山者。雖覆一簣而終成大山。今喻大師力行於南嶽禪師。

絕維

  維。綱維也。綱維若整。網目必齊。今以中智二論為宗骨也。文選云。漢綱絕維。

命家作古

  命。名也。名曰性宗。自我作古。

立極建言

  極者圓理。言者大教。

引而伸之

  言出論語。謂章安記之又從而添削之。

欽若

  若。順也。尚書曰。惟臣欽若。

不愆于素

  不失昔願也。法華尊者本徐陵後身。

獨斷

  斷字去聲。

遑恤我文

  毛詩云。遑恤我後。遑何恤憂也。荊溪之前。諸師但說釋而已。何憂止觀文理他人不解哉。

載敭

  音揚。謂搜敭其旨。

總角

  上音總。以物而束髮。即丱角。

繹思

  音亦繹。理也。理其情思。尋義理也。說文云。抽絲也。

旁薄

  易繫辭中旁薄者。謂混同也。

不野

  不鄙野。

錯綜

  下去聲。謂織縷也。經緯錯而成文。左傳曰。錯綜經文。

隱括

  包括。

三多

  或云三止三觀所蘊法多。或云三種止觀所蘊法多。故曰三多。更請詳之。

玄覽斯淴

  玄。遠也。可以遠照至理。文選。眷哲玄覽。淴音誨。

行有岐路

  行。去聲。岐者。脩旁之小徑也。岐喻偏小。路喻圓頓。二行不同也。

解無方隅

  老子曰。大方無隅。謂達者心無畔也。今借喻上根。達無方隅則入位深。下根但結緣而已。

以舉其全

  以輔行二字扶一部之旨。

擊蒙

  擊去童子之蒙吝。易曰。上九擊蒙。

發覆

  發。啟發也。孔子曰。不忻不發。覆謂重審之。師者當然。

孜孜

  勤勞貌。孟子曰。孜孜為善。舜之徒也。

庶幾

  幾。微也。孔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今荊溪造幾微之理。

幽贊

  幽深贊明也。謂深明其道。易曰。幽贊神明而生著。

咨予

  咨嗟。

爝火

  上音雀。炬火也。莊子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光。不亦難乎。

君山

  岳州。

普門子

  俗姓何氏。魏吏部尚書晏之後。名普門。

止觀輔行傳弘決第一

  題下諸文注者亦多。今刪。取孤山四明注之。亦少有補助。決者。明也。斷也。明斷義理呼之為決。如大師禪門口決。又儒書有鈎命決。

濟行之教有宗

  此釋輔行二字也。記文即能濟之教。止觀即所濟之行。濟亦輔也。變其文耳。謂此記文。津濟輔成止觀之行。有宗者。凡引諸經俱使歸宗。一家所談觀法。心具性具。如不思議境。引華嚴三無差別。證心具百界之類。

信教堪輔行

  廣引經論。一一宗歸寂照妙理。使後學信受此記文可以輔止觀之行。

顯教之行符理

  此釋傳弘二字也。止觀即能顯之行。記文即所顯之教。蓋荊溪自言。依此止觀而求旨趣。別顯諸經圓頓三之教下所詮。即止觀所顯不思議理。

行何所弘

  徵問傳弘也。能弘既立於行。所弘為是何法。

非眾教不立

  此答釋也。眾教即記文也。今引眾教建立此記。

教何所輔

  徵問輔行也。能輔既是於教。行輔為是何法。

非妙行莫詮

  此答釋也。眾教建立。唯詮妙行也。

乃澌以三聞

  澌與賜同。悉漬反。賜。盡也。三聞者下。序云。聞深不怖。聞廣不疑。聞非深非廣意而有勇。法智大師云。三聞語出付法藏傳。即再三之三耳。傳云。三聞說法悉能受持。故荊溪云。數聞師談。眾教頻覽。佛示群經。

全教行一轍

  教之與行同歸三諦。如千車共轍。

若咨稟口決

  如下文云。甞於聽次。咨決所聞。

若審理要決

  如釋色香中道。用十義評無情有佛性等。

若設徵決疑

  如釋不思議境中問云。但觀於心。何須觀具等文。皆為決文下之疑及釋文後設問等。

若取類決擇

  如釋發大心四諦文云。道亦應四。且據能斷。界內苦集。故但云二。此即以道諦類例滅諦之義也。

若引廣決略

  五略修大行中無十乘。若決略文。須引十乘廣文以決之。令四三昧一一皆修十乘也。

若攝廣決正

  止觀正明入道行門。示於十界百界依正色心三千性相之廣博在乎一念而已。

若決疏文勢

  如釋不思議境中問云。前引諸文廣明境竟。此中只應明能觀觀。何故復云明不思議。答。此是決通觀道。又如釋十乘竟。例餘陰入十界皆修十乘等。

若決通觀道

  如四種三昧各別。何名為同。記主自云。此等並約所歷事別。若能觀觀無非一心。所觀之境無非三諦。

若案文判失

  如此記下文云。有人云。無漏總中三者即三觀也。無漏空也。總假中中自濫參。聽眾有逾一紀未曾聞有斯異釋。中即實相。實有是同。如何數為不同之限。共有七不可。

若準部斷謬

  如釋略指在三大。意在一頓。及諸文後。三一止觀結破異解。三外別立一頓。又他人云三外別傳心要等謬。

聊伸所傳

  傳左溪之旨。非不廣也。言聊者。謙辭耳。

不遺先見

  推功於師。

知有師承非任胸臆

  傳通師訓。謙非臆說。

而棄根本隨末見故

  如下判三種止觀云。大意在一頓。迷者謂三外別立一頓。而與三不同。又以法華為漸頓。華嚴為頓頓。義例云。此所學宗同而稟一師。文理相承終無異解。如何得云三種止觀。圓頓止觀是何頓。答。是漸頓。廣如彼文破。

後代展轉隨生異見

  如下漸次止觀中有無漏總中之一句。論中只是二乘開合之意。人不見之。便以無漏是空。總是假中。又安心中論結一向根性又相資。并回轉三番根性。共有三百八十四番安心。此外又云。一心止觀復有六十四。記中云。一心者。依前重舉耳。人見三番之外更云一心。便謂頓等三止觀外更立一心等。又如知次位初。論中有十意融通佛法。謂一道理。二教門。三經論。是談一代化意。後人不曉。繆用以對十乘。

信宗好習。餘方無師可承稟

  方。法也。如鼻隔禪師并一向止一向觀。無四悉益。乘壞驢車。

點示關節。廣略起盡

  五略與十乘互論廣略。若十乘中無四三昧。則下文成略。五略之中十乘未周。則五略成略。

尚對三學

  疏云。約己心論戒定慧為三分修行。以戒初定中慧後。若約法門。以慧為本。定戒為迹。

釋比丘位

  彼屬約教。故疏云。大亦言多。亦言勝。器量尊重。為天王等大人所敬。故言大。升出九十五種外道。故言勝。徧知內外典籍。故言多。又四教中迭論大多勝。

三止

  如下釋名中有相待絕待三止三觀。相待三止者。謂息止。停止。不止止。三觀者。觀穿。觀達。不觀觀。絕待者。三止即一止。一觀即三觀。

餘八是別

  八應作九。此科判耳。

該乎長短。攝彼精麤

  長短者。如釋論云。迦羅即短時。亦名實時。三摩耶名長時。亦名假時。亦可二十二年說般若是長時。八年說方等是短時。乃至一日說一經是長時。一時說一經是短時。精麤者。說生滅時則麤。說無生時則精等。

司官舍

  九寺也。謂太常。光祿。大僕。大理。鴻臚。司農。衛尉。宗正。太府。

鑽仰

  論語。顏子嘆孔子云。鑽之彌堅。仰之彌高。

無所知人得此謂為無生忍

  此但始得欲界未到定耳。謂證無生忍。

義通而文別

  經中通序通一代。今止觀只云止觀明靜。乃義通一部耳。

意別而存通

  天台意別。在止觀故。若二十三師未必俱弘止觀。但一往付法耳。曰存通。指龍樹是所承師。而諸師尚通。

濫觴

  觴。酒盃也。文子曰。汶山之陽。其源可以濫觴。謂泛濫。只一盃耳。言其少也。

眾名末教

  眾名者。即種種名也。經無名字。第八云王既沒已。其後是藥。或酢或醎。或甜或苦。或辛或淡。如是一味。隨其流處有種種異。次文云。譬如佛性。以煩惱故出種種味。所謂地獄。鬼。畜。人。天。男女四姓等。今記云。末教或恐以理為本。以教為末。又恐末字誤。應作喻。謂喻教多也。然又經中本以種種味喻六道耳。六道因迷佛性而有。學者更詳。

青出於藍

  荀子云。學不可以已。青出之藍而青於藍。冰。水為之。而寒於水。注云。以喻學則才過本性也。又劉子云。青出於藍而青於藍。冰生於水而冷於水。寒使然也。鏡出於金而明於金。瑩使然也。戎夷之子。生而同聲。長而異語。教使然也。

有覺德行

  詩云。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有覺德行。四國順之。注云。無競。競也。訓。教覺也。人君為政有大德行則天下順。

先同後異

  世尊初學二仙。但至無所有處。又至非非想處。此先同也。後至尼連河邊即得涅槃。此後異。

五人中

  三是父親。謂馬星。釋摩訶男。拘利太子。二是母親。謂跋提。十力伽葉。

著愛行者

  母親二人也。以愛為淨。見太子勤行苦行。乃捨之而去。

著見行者

  父親三人也。以苦行為淨。見太子受飲食蘇油及煖水。又捨之而去。

修禪著見行者

  句。

  一獲反。手取也。

耶旬舍利

  耶旬。此云焚燒。舍利。又云骨身。傳云。千[疊*毛]身火耶旬之。搜要記只作闍維舍利。

傳中分法

  此句恐誤。搜要記中云。付法傳中先分為三。

半河方及

  傳云。阿難乘般在河中流。

分與二國。上天下地

  一分與帝釋。一分與龍王。一分與阿闍世王。一分與毗舍離國。

般遮于瑟

  此云大會。傳曰。王舍大城有一長者。名商那和修。入海採寶。願作般遮于瑟。為佛如來造經行處。所為既訖可度出家。乃阿難所度。

現五百法門

  法門乃是三昧耳。傳云。諸子見坐毱多牀已。咸生瞋忿。是何弊人處我師牀。欲驅令出。如須彌山不可動。欲出惡言。口自噤閉。而弟子憍慢未息。是時商那和修手指虗空。便下香乳。如是次第現五百三昧。問其名字都不了知。三昧力能現神通。

見淫女屠裂

  突羅城有淫女。名婆須達多。有長者子共淫女宿。值有估客從遠方來。大賷珍寶求女交通。彼女貪其寶。殺長者子埋置舍內。其家眷屬至淫女舍。埋地得之。陳於王前。王取淫女。斬截手足。劓其耳鼻等。

滿丈六室

  傳作縱廣六尺。高亦爾。

多密加之

  潛化為弟子加被之。故云密。傳云。有一尼乾。邪見熾盛。毀謗正法。善能筭數。多欲化彼。往為弟子。就彼受術。不久習學皆悉通達。彼尼乾子出大惡聲罵辱於佛。多云。莫出斯言。令汝墮大地獄。若不見信。汝可筭之。尼乾推筭。尋見其身必墮地獄。即大驚怖。以五百偈贊嘆如來。改悔先罪。多又告云。以汝善業。死生天上。乾又下筭。罪滅生天等。

鳴欲刎首

  用謝罪也。

賴吒和羅妓

  彼國諸妓不解曲調。爾時馬鳴著白[疊*毛]衣入眾妓中。自擊鍾鼓調和琴瑟。音樂哀雅。

即以馬鳴佛鉢一慈心雞

  傳云。馬鳴及佛鉢。一慈心雞。各當三億金錢。言慈心雞者。不飲蟲水。以水有細蟲故。又隣國聞雞鳴。則消滅怨敵而無闘戰。

又行禮塔塔為之崩

  月氏國罽膩吒王。後時在路遊行。見外道塔七寶莊嚴。謂如來。塔前禮。稽首說偈贊嘆云。具足一切智。斷除諸欲障等二行半偈。其塔即時頹毀洎發。塔下果得尼乾尸。眾人嘆之。奇哉大王。

有剃髮師

  傳中髮作鬚。乃為王剃鬚人也。王於一時命剃鬚已。時剃鬚師在王前立而作是言。我子端正。願大王以女妻之。王大瞋。汝是賤人。種性卑劣。云何我以女妻汝子乎。即便驅出。後更召來。言還如前。如是再三。王思惟曰。今此地下必有伏藏。故令斯人敢為此語。即便掘之。獲種種寶。王之智慧。其事如是。

神為肉身

  化作。

三衣乞

  乞本作乞。與棄同。

為嫂送食

  傳云。眾中有一比丘。其嫂至寺持食餉之。淫火熾盛便共交通。犯重禁己。尋自悔責。處處遊行高聲唱言。我是罪人。不應復著佛法染衣。為惡既重必入地獄。當於何處而為救護。

即以銅鉒

  鉒。竹句反。送死人之器也。

金字大品

  用金寫也。傳又云。金字法華。

縣調

  調。去聲。

犀節

  節應作角。

二十五人

  別傳。吳侍官.張達等二十五人。

配於五帝

  五天大帝也。東方青帝靈威仰。配泰山。南方赤帝。赤帝赤熛怒。配衡山。西方白帝白昭短。配華山。北方黑帝汁光紀。配恒山。中宊黃帝含樞細。配嵩山。

八觸

  未到定後。定心不散。而發於八觸。謂動.癢.輕.重.冷.煖.澁.滑。

次澄次洋

  澄.洋皆天子名。

九師相承

  百錄。章安所記。大師之前相繼為祖而來。

踏心

  謂推踏也。不受之義。

五處止心

  頂上。髮際。鼻柱。氣海。地輪。

青目

  天竺梵志名。

確立

  應作確。苦角切。堅固也。二師之義堅不可壞。

子晉

  王族。本居洛邑。七月七日緣氏嶺吹笙升仙。今國清有笙冠者。後人妄呼。繆矣。

左右公

  謂子晉未薨時。令左右公改之。公者或太子三公耳。

  如字。山之坂也。書云。下坂之走丸。

若在大眾色則不定

  金剛三昧。斷惑之智。喻如金剛。經中此二句并疏並不解釋。今私謂之。只一王三昧。破二十五有。故不定也。如云。青色三昧。白色三昧。黃色三昧等。

隨前色變

  圓覺經云。如摩尼珠應於五色。隨方各現。謂外以五色映珠。而珠亦作青黃赤黑等色。

經。一行隨於眾行

  一行者。金剛三昧也。眾行者。經云。能破一切煩惱。又能隨一念中變身如佛。又能斷恒沙眾生煩惱。又能一音說法令眾生各解。

論。以一理

  頗梨喻中理也。眾理謂無常理.常理等。

釋曰。理行如珠至現色等

  此之四句。只釋大經置日之喻也。金剛喻理三昧。是行故曰理行。非以理釋金剛。以行釋頗梨也。搜要云。不引大論三十八并五十九兩處文。只引大經文下釋云理行如珠等。珠者金剛珠耳。

論。更前更後互論深淺

  並須約六妙門說之。更前者。前漸則淺。更後者。後頓則深。或修六妙門待發事。禪息諸煩惱。若事禪不發。當用妙門觀諸實相。又若實相不顯。更修事禪。其餘無漏慈悲準說可見。

論。或照止為觀

  止多心昏。經云。無慧方便縛。應當照止。照止曰觀。

或息觀為止

  觀多心散。經曰。無方便慧縛。

論或於此根入正受或於彼根起出說

  經云。於眼根中入正受。於色塵中從定起。示現色性不思議。一切天人莫能測。於色塵中入正定。於眼起定。心不亂說。眼無生。無有起。性空寂滅。無所作。乃至意根入正定。法塵從定起(云云)。記中示其義趣。謂正受空功德。說假功德。

對德及用

  以三德并本用。當用自在用對正定出。說雙出入。

論。或於此方入正定。或於彼方起出說

  經云。或於東方入正定。而於西方從定起。記云。方謂十方。

物謂隨塵各有種類

  經云。童子身中入正定。壯年身中從定出。壯年身中入正定。老年身中從定出。乃至比丘.比丘尼.聲聞.緣覺.天.龍.夜叉.鬼神等身中互論出入亦如是。又無情中論出入者。如云摩尼樹上入正定。佛光明中從定出。佛光明中入正定。於河海中從定出。於河海中入正定。於火大中從定出。至風地中出入亦如是。

閻浮為東。于逮為西

  若據此文。則日月自南自東自北自西而轉。今人所謂古遶也。

  此乃怒目貌。應作朕目之瞳子也。

海上金剛緊那香

  經云。大海水上金剛色。緊那羅中妙香色。

諸龍如華修如山

  經云。諸龍住處蓮華。阿修羅中山石色。

忉金四王色最妙

  忉利作金燄色。四天王作眾寶色。

萬二千天地之中央

  瑞應經云。迦維衛者。三千日月萬二千天地之中央。今詳。萬則大千更中千又小千。乃是萬二千。佛出中國。

檀梨名行。尸禪名學。羼般名道

  八十卷不見此對。至八十二中云。般若波羅蜜有所至處。五波羅蜜皆隨到薩婆若中。住六波羅蜜不失正道。何者。是菩薩道一切智是也。又云。菩薩欲得阿耨菩提。應學應行六波羅蜜(云云)。從八十至八十三。只說六度互嚴耳。後人更為撿之。

初啟曰句

  下古侯反。曲也。如乙字形。

一世間禪

  根本四禪。

二世間亦出世間

  十六特勝。通明禪。

三出世間

  九想。九背捨。大不淨等。

非世間非出世間

  出世上上禪。即九種大禪。

出世又二。一對治無漏。二緣理無漏

  彼文云。今明無漏有二種。一者對治無漏。二者緣理無漏。故大集經云。有二種行。一者慧行。二者行行。行行者即是九想背捨等。對治無漏也。緣事起行對治。破諸煩惱。故名行行無漏行也。二慧行者。即是四諦十二因緣。真空正觀。緣理斷惑。故名慧行無漏行也。

六妙門十章

  今引文注之。但欲知之。不須講說。下去亦爾。

一。歷諸禪

  一者因數息故。出生四禪。四無量。四無色定。若於非非想定覺知非是涅槃。是人必得三乘。二以隨為門。出生十六特勝等。三以止為門。發五輪禪。謂地輪。水輪。虗空輪。金沙輪。金剛輪。五輪並三昧也。四以觀為門。生九想。八念。觀練熏修等。五以還為門。出生三十七道品等。六以淨為門。出生九種大禪。得菩提果。

二。相生

  六門各二。謂修證也。修數者。調和徐數。從一至十。證數者。任運從一至十。不加功力。修隨數者。隨息出入。無分散意。證隨者。心既微細。恬然凝靜。修止者不念數。隨名修止。證止者身心泯然。定法持心。任運不動。修觀者觀於微細出入息相。如空中風。心眼開明。見三十六物及諸戶蟲。證觀者四念處成。破四顛倒。修還者若隨境即不還本源。應當反觀。觀心者為從觀心生。為從非觀心生。證還者心眼開明。任運還源。修淨者知色淨故。不起妄念分別。證淨者得空無相願三昧。無漏慧發。三界垢盡名淨。言相生。彼文六門。次第捨麤從細故也。

三。隨便宜

  若心便數。當以數法安心。乃至淨亦如是。隨便而用。不揀次第。

四。對治

  所治者三障也。治報障者有三。一者分別覺觀。心如猿猴。當用數門對治。二者若心乍昏乍散并無記者。當用隨門調心隨息治之。三者若覺息急。當用止門寬身放息治之。復次治煩惱障有三。一者若貪欲障起。當用觀門中九想等治之。二者若瞋恚障起。當用觀心門中慈悲治之。三者若邪見障起。當用還門十二因緣還源治之。復次治業障者有三。一者忽然昏闇迷失境界。當用淨門念佛三十二相清淨光明治之。二者忽然惡念思惟無惡不造。當用淨門念報身佛治之。三者若種種惡境界現。當念淨門法身本淨治之。

五。相攝

  修六門時。於一數息中任運自攝。隨止等五。何者。調息之時即體數門。心依隨息而數。即攝隨門。制心在數。即攝止門。知息數法了了分別。即是觀門。若於五欲心不受著。心還數息。即攝還門。知息無五蓋等垢。即攝淨門。餘隨止等相攝亦爾。

六。通別

  初調心數息。從一至十。依隨不亂。而成就數法。是則數中成就隨門。又當數息時。制心數中。令覺觀不生。是則於數成就止門。又數息時。知身心陰入界等空無自性。不得人法。是為成就息念觀門。又數息時。了知觀照之心無有自性。離知見覺想。是為數息成就觀門。又當數息時。無能觀所觀。以本淨法性不可分別。是為數息中成就淨門。以此五門莊嚴數息。餘隨止等亦如是。又凡夫外道二乘菩薩。通修數息一法而解慧不同。所證亦別。外道鈍根計息入禪。受諸快樂。利根計息有四句起見。聲聞於息而觀四諦。知息於身。身息是苦。貪身息是集。乃至滅道。緣覺知身息是有支。有緣取乃至老死。菩薩憫念眾生故修數息。息知如幻化。非生死非涅槃。入平等大慧。得無生忍。乃至隨止等亦如是。一一妙門。凡聖大小雖修而通。觀法則別。

七。旋轉

  上來六門是凡夫二乘共故。今旋轉六門。唯獨菩薩所行。以前是從假入空。今是從空入假。所謂菩薩當數息時。憐愍眾生。知息不生不滅。其性本空。雖無息性可得。而從一至十。知息中四諦十二因緣六波羅蜜等。是於息中成就諸地行願。餘隨止等亦如是。

八。觀心

  行者知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悉從心出。離心之外更無一法。當觀心時。知一切數量之法悉隨心王。若無心王則無心數。心王動故心數亦動。作是觀時。即知心是隨門。心性常寂則諸法亦寂。即止門。心如虗空。有大智慧。即觀門。不得能觀所觀之智。而還通達一切法。普現色身。即還門。成就一切法而不染。惑倒不起。即是淨門。

九。圓頓

  觀一心見一切心及一切法。觀一法見一切法及一切心。觀菩提涅槃見一煩惱生死。觀煩惱生死見一切菩提涅槃。觀一佛見一切眾生及諸佛。觀一切眾生見一切佛及一切眾生。又非但於一心中分別一切諸佛法界凡聖色心諸法數量。亦於一微塵中通達十方世界諸佛九聖色心數量法門。是名數門。餘隨止等亦復如是。

十。證相

  前九種六妙門。皆修因之相。義兼果證。今證者有四。一次第證。二互證。三者旋轉證。四者圓證。次第證者。如上歷別對諸禪及次第相生中說。互證者。如隨便宜。第四對治。第五相攝。第六通觀。四種中說。旋轉證者。行者於數息中巧慧旋轉。或證深禪。或證淺定。即得陀羅尼等。圓證者。妙慧開發明照法界。如法華中六根清淨者。即相似證也。真實證者。如華嚴中初發心中智慧。

修發不同一十六句

  一修發。二修不發。三修亦發亦不發。四修非發非不發。又一不修發。二不修不發。三不修亦發亦不發。四不修非發非不發。又雙亦雙非四句準此。

附贅

  莊子曰。彼以生為附贅縣疣。經中單作縣。音懸。注云。疣之自縣。贅之自附。

決[肉*丸]殨癰

  又曰死為決疣澮癰。今記中[肉*丸]殨。非莊子中字也。注云。若疣之自決。癰之自澮。決。古穴反。澮。散也。

定三為損

  謂三差別。如澮癰患。

定有為增

  謂三為定有。如附贅為增患。

七善

  初中後善等。

或時毀善以助不善

  大論六十五。以無著心說有九種。五者顯現。或時顯現。或時毀善等。

示處中許示三文

  序中雖有三文。今是大師之義。恐不指前三。更詳之。

章安通以慈等對之

  貧女至加復病苦。譬理慈。飢渴所逼遊行乞丐者。譬名字慈。止他客舍。觀行慈。女雖生子未顯。可譬懷胎寄生一子。相似慈。父母俱沒者。慈與觀解俱從相似轉入。分真故名俱沒。生於梵天是分真.究竟兩慈。

雖聞四名。終不能識常樂我淨

  疏云。如生盲人。徒聞四譬不識真乳。外道亦爾。暗信圍陀寧知常樂。故云。而問他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

一達名道路

  長遠二字。是彼注文。

歧旁

  歧道旁出。

劇旁

  今南陽冠軍樂鄉。數道交錯。俗呼為五劇鄉。

  交道四出。

  史記謂之康莊之衢。

  左傳云。得慶氏之木百車於莊。

劇驂

  三道交復有一歧出者。今北海劇縣有此道。

崇期

  四道交出。

  四道交出。復有旁通。

  充之反。鳶之類。

失義而後禮

  老子之文只止於禮。後禮之下云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今文失禮而後智與信者。記主加之而釋五常耳。非老子語。

信不可忘等者

  非老子意。老本純滅仁義與禮信而尊道也。今云不可忘者。以道為本。五常為末。本雖喪而末不可忘。故云存五德。

弭從

  上緜里反。止也。弭恐應作靡。靡。披靡也。順貌也。

前雖內外。但譬內心

  依境發心。內是也。十種發心。外非也。

後云內外心境相對

  九非一脫。屬二邊外境也。中道之心為外境所動。故云外相對。

論騷擾

  騷應搔。乃搔動也。以手取曰搔。

有為無漏

  有字應作無。乃無為無漏。

親生為因

  生應作正。謂正助。

四三昧別。念佛通

  義例中引他人云。四三昧是別。念佛是通。荊溪云。此師自誤。今言通修者。以四三昧攝一切行故曰通。反以為別。念佛通收一切諸行不徧。乃是通中之一。故名為別。

多生異端

  雖用一止觀結而通三止觀。通別文殊。義乃一耳。他人云。謂一止觀出於三外。繆謂頓頓止觀。

不具不雜亦復如是

  具對不具。謂具是頓。不具是漸。雜是不定。不雜是餘。二並是相對來耳。

論。四悉成五緣

  世界成發心。為人成四三昧。對治成裂剛。獲果第一義成旨歸。四五相對。自微之著。為漸五因。緣成四悉。反此可知。

或四悉成一因緣

  或談四悉成發心一事。或談一發心只得一悉益。亦須云。談一悉成一因緣。談一因緣成四悉。或多或少。緣悉相成乃不定義。

何得即以修行釋之

  以四悉會同三種止觀。且是消通文相。人不見之。謂是修行之相。

善不善愛

  經云。愛有二種。一者善愛。二者不善愛。不善愛者。凡夫之求善法愛。諸菩薩之求善法愛者。復有二種。求二乘者名不善求。大乘者名為善求。

及以九喻謂責主有餘

  經無主字。經云。深觀此愛凡有九種。一如責有餘。二如羅剎女婦。三如妙華莖有毒蛇。四如惡食。性所不便而強食之。五如婬女。六如摩樓伽子。七如瘡中息肉。八如暴風。九如彗星。云何名為責有餘。如窮人負他錢財。雖償欲畢猶繫在獄而不得脫。聲聞緣覺亦復如是。以有愛習之餘氣。羅剎女婦者。如人得羅剎女。納以為婦。是羅剎女隨所生子。生已便食。後食其夫愛羅剎女亦復如是。初食善根子。後食眾生。令墮三塗。疏云。初為二乘作譬。二乘斷習。如還財未盡。下八為凡夫作譬。責音債。

見滅煩惱斷故乃至淨

  經云。菩薩求大涅槃見。滅見滅諦。所謂斷一切煩惱。若煩惱斷則名為常。滅煩惱火則名寂滅。煩惱滅故則得受樂。諸佛菩薩求因緣故。故名為淨。

論。佛藏十喻

  一萎華佛身。二巖蜂淳蜜。三糠[禾*會]中米。四糞穢真金。五貧女寶藏。六菴羅內實。七弊衣金像。八貧女貴胎。九焦模內像。荊溪云。文雖有十。義但似九。以初二文同一義故。

音場

  場應作場。

居色究竟等

  盧舍那佛初寂滅道場中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第十居摩醯首羅宮。即色究竟天也。凡歷十住處。

利用出入謂之神

  易曰。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定吉凶於始。以前民用。出入者。陰陽往來不窮謂之也。

化事

  化身為伴。

默不俱

  答一時能說法。不比毗曇也。搜要云。何一時能說法耶。答不同小乘。故能一時語默。

阿含無諍經。如水如火如巾

  水將惡用。火將沃死。巾用拭不淨。皆無嫌。更撿經。

略述綱要

  今取淨名疏注釋。彼文約土。

一質一見

  羅漢辟支佛。三種意生身。界內結盡。同生無餘。所見無異。今文約諦佛。謂推理中四諦之質。見相中釋迦之身。四果支佛見諦是無。佛是生身更無有異。

異質一見

  彼云。如娑婆極樂。垢淨質異。菩薩用天眼見。但一有餘。今文如四諦。四諦既異。四教主殊。圓人以佛眼觀之。四佛盡是法身。四諦皆名法界。

異質異見

  彼云。如娑婆極樂。此土見穢。彼土見淨。今文推理中四四諦異。見相中勝劣形殊。四教根機。見諦見佛。各各有異。

一質異見

  彼云。如身子螺髻於一有餘見淨穢異。今文只一四諦。眾生隨類各得解。

普賢道場

  或勸發品。或行法經。或華嚴中。

上二下三

  淨土徒眾之二。法滅起過等三。若華嚴頓中。淨土則重重莊嚴。徒眾則別圓無數。菩薩見十方法滅。前後異時。受苦起過亦復無量。此乳味中五多也。若阿含漸初。穢土則山川堆阜。徒眾則三藏小乘。法是無常。終歸灰滅。受苦則三界陰果。起過則愛見集因。此酪味中五少也。餘三味多少準此。

一質異見。比說可知

  法只是一。四見不同。謂常無常等。

儴佉

  上人章反。下去牙反。翻為具。

六群

  難陀.跋難陀二人。善星筭陰陽說法。迦留陀夷.闡陀二人。深遊財。善解毗尼。馬師.滿宿二人。善閑音樂戲笑。六常為群故名六群。

  胡對反。畫也。

論。一念心起為迷解本

  心妄識也。記引楞伽如來藏為本者。以如來藏在妄識中。若大論。池水亦喻妄也。彼云。譬如清淨池水。狂象入中令其混濁。若珠入水即清淨。不得言水無象無珠。心亦如是。煩惱入故能令心濁。善法入心令心清淨。經以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論云。清水濁水其意大同。

此約教證

  搜要云。存教故地。存證故住。

身亦非是心。心亦非是身

  新經云。心不住於身。身亦下住心。與前喻同。文云。心中無彩畫。彩畫中無心。然不離於心。有彩畫可得。彼心恒不住。無量難思議。示現一切色。各各不相知。

與前二乘藏通等共

  或云別前藏通者。以前二不修別故。今云共者。十住修體柝八門。十行中又學前兩。

由曲

  由應作猶。

綺語中重

  常途綺語者。大論四十九云。為自心他心解愁事。說王法賊事。大海山林藥草寶物諸方國土。如是等事無益於道。並名綺語。今壞人誦經坐禪等故制。

心境理教

  心謂能犯之心。境謂所犯之境。理謂體性是惡。教謂如來禁戒。殺盜婬妄十惡中之最重。大小俱制。

大乘俱重

  菩薩戒中。自瞋自說罪過。自讚毀他。如是等惡亦以教人。相涉入者。口中四惡但除綺語。餘三過者。惡口兼妄與兩舌。又兩舌兼惡口與妄。妄亦兼二。此等並是犯於夷愆故重。

小乘則輕

  毀訾語。兩舌語。異語惱僧。嫌罵知事者。俱犯單提故輕。

餘意地二

  貪癡。

心境理三莫不皆重。唯教名輕

  於貪癡二境起貪癡二心。理性是惡。不待佛制方名惡也。菩薩十重不制貪癡。小乘亦爾。雖貪癡二惡於心境理。犯者罪重。以佛不制故教名輕。

伊蘭旃檀

  觀佛三昧海經云。譬如伊蘭與旃檀生末利山中。而伊蘭生旃檀叢中。伊蘭臭如胮屍。熏四十由旬。

聖者聲也。以其聞聲知情

  樂者所以皷詩。有移風易俗之義。詩序云。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也。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思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曰聞聲知情。以天子正天下者在聲。

周易意

  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注云。君子體以為用也。仁知則滯於所見。百姓日用而不知。體斯道者不亦鮮矣。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始可語至而言極也。

不合不散

  諸法從因緣生故合。從因緣滅故散。若深觀諸法不生不滅。是不合不散之義也。大論八十二問云。菩薩云何應習六波羅蜜法。答若色等諸法不合不散。色等諸法顛倒煩惱和合故合。以正智慧觀故散。菩薩以智深觀則無法非合。顛倒煩惱皆虗誑故非散。

本業瓔珞經六性

  經云。六性者。是一切菩薩功德莊嚴。菩薩二種法身。菩薩著百萬億阿僧祇功德為瓔珞。所謂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聖種性。等覺性。妙覺性。復名六堅。亦名堅性。亦名堅法。亦名堅修。亦名堅德。亦名堅頂。亦名堅覺。復名六忍。謂信。法。修。正。無垢。一切智。復名六慧。謂聞。思。修。無相。照寂。寂照(記云六定)。復名六觀。謂住。行。向。地。無相。一切種智。經以住行向地等妙對釋五種六義。

妙音加佛

  日本元記中無妙音二字。經中妙音觀音兩品皆有佛。但妙音加菩薩耳。非謂加佛。

大論十四。父母愛重。即以身飴金翅鳥

  下二云。釋迦文佛以福力故。死生忉利。又思惟言。在天無益。願生娑伽陀龍宮為龍太子。父母愛重。欲自取死就金翅鳥。於是鳥取龍子於樹吞之。父母號哭。龍子既死。生閻浮提。為國王太子。名曰能施。生而能言。問諸左右。今此國中有何等物。盡皆持來以為布施。及至年長。至父王所索物布施。父與其分。又復施盡。我聞有如意寶珠隨心所求。即白父母。從入大海求龍王頭上如意寶珠。父母言。我唯有汝一兒耳。不須去也。我今藏中猶亦有物。當以給汝。兒言。藏物有限。我意無量。於是父母許之令去。然後問眾人言。誰知水道。有一盲人名陀舍。曾七反入大海中。曾知海道。菩薩即命共行。答言。我兩目失明。然後同往俱至大海等。

三修

  有三種。邪三修。劣三修。勝三修。劣三者。觀心無常。觀受是苦。觀法無我。

論怫

  音佛。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三

一殺生加行

  佛不可殺。但出佛身血成加行耳。

如優婆塞經業品。以後後業重於前前

  經云。殺父則輕。殺母則重。殺阿羅漢重於殺母。出佛身血重殺阿羅漢。破僧復重出佛身血。

又心境相對四句分別

  經云。一。物重意輕。如無惡心殺父母。二。物輕意重。如惡心殺眾生。三。物重意重。如惡心殺父母。四。物輕意輕。如輕心殺畜生。

及方便等三時不同

  經云。一方便。二犯根本。三犯已。如犯婬者。舉心及摩畜等方便也。兩根相到。犯根本也。事訖。犯已也。

佛亦曾從文殊聞

  說般若經中文殊歷陰入界說空法時。佛亦聞故。

論。十住婆沙偈云。是三昧住處少中多。乃至云初禪二三四中間發。是勢力能生三昧。名住處。初禪二禮中三四多

  論是龍樹菩薩造。言十住者。解十地也。謂於十地中住。故名十住。故歸敬偈云。敬禮一切佛。無上之大道。及諸菩薩眾。堅心住十地是也。偈云。是三昧住處等者。論中釋云。是三昧所住處。少相中相多相如是等應分別。如是事應當解釋。住處者。是三昧或於初禪可得。或於二禪三禪四禪可得。或初禪中間得勢力能生是三昧。或少者。人勢力少又少時住故名為少。又見少佛世間故名為少。中多亦如是說是三昧。

經云。或時說有覺有觀三地相應。或說喜樂等五受根相應。或說諸支相應。或說界繫相應。或說非界繫相應

  又云。或說有覺有觀。或說無覺有觀。或說無覺無觀。或喜相應。或樂相應。或不苦不樂相應。或有入出息。或無入出息。或定是善性。或有漏。或無漏。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或非欲界。或非色界。或非無色界繫。是三昧是心數法。心相應。隨心行法。共心生法。非色非現。能緣非業。業相應。隨業行。非先世業果。報除因報。可修可知可證。亦以身證。亦以慧證。或可斷或不可斷。有漏應斷無漏不可斷。知見亦如是。不與七覺合。如是一切諸分別三昧義。皆應此中說。

不受別請。律開多緣。梵網唯制

  別眾食。律開七緣。一病時下至脚跟勢不能行。二作衣時。者自恣竟無迦絺那衣。一月有則五月。三施衣時。如皆請戒。又道行時。船行時等。

若制止邊並防意地

  不應為也。止則成持。

若制作邊單制意地者謂修定慧

  定慧應修。作則成持。

餘心念法

  獨住比丘無人對首。但心念也。有眾法心念。有對首心念。作心念時。須具威儀。至三寶前合掌誦羯磨偈。偈除大德一心念之語。須使自耳聞之。故今云宣吐。

如悔輕吉

  亦具威儀。但責心悔。不誦悔文。

  音梗。井桶繩。

論隨喜勝上四番

  隨喜三世佛并菩薩。四番。又勝果報四番。

  正應作噩。

六夢

  今六中闕喜。

父母不許。當服何藥

  經中不解服藥。不敢臆注。

  女餘反。此幡乃巾耳。

  音脚。草履也。

此文通俗

  禮記云。七日散齋。謂祭祖宗時也。

二十四戒

  具如備撿第二引文。

應受六重

  優婆塞法也。不殺者。乃至蟻子。不盜者。乃至一錢。不妄者。不云我得不淨觀乃至阿那含。不婬者。不邪婬也。不說人過者。不說四眾罪。第六不得酤酒等也。

僧鬘

  此云對面施。

論鞵屩

  上音鞋。應作屩。

大論師子吼

  論二十五云。如師子王清淨種中生。深山大谷中住。方頰大骨。身肉肥滿。頭大眼長。乃至牙利白淨。鳥見者。高翔遠逝。佛師子亦如是。從六波羅蜜四聖種大姓中生。寂滅大山深濬禪定谷中住。得一切智。頭集諸根頰(云云)。四無畏牙破壞外道。長壽天久受天樂則知無常。生厭離心乃入涅槃。

鹽醋之屬

  文句釋信解品米麵鹽醋云。生空麤如米。法空細如麵。此即正道四諦下十六諦。觀無常如鹽。苦如醋。此即助道。如米麵難食。須鹽醋和之。

十二因緣有十種

  曾撿經。與今文全同。但無不二兩字。

足數

  上即六反。如受戒法。中國十人。邊方五人。若十五中有一犯夷者。則十五之數不足。然足數者非唯犯夷。亂語人。憒閙人。入定人。瘂人。聾人及未作白前睡人等。並不足數。

小無懺重之說

  大乘經則有。小乘律則無。云無耳。南山鈔懺六聚法。彼文云。初則理懺。二則事懺。此之二懺通道含俗。若論律懺。唯局道眾。理懺者。觀彼罪性由妄覆心。便結妄業。還須識妄本性無生。念念分心。業隨迷遣。事懺者。嚴淨道場。稱歎虔仰。或因禮拜。或假持誦。又云。理懺者。恒觀無性。以無性故妄我無託。事非我生。罪福無主。又云。諸法性空。此理照心。名為小乘。又事懺者。四分云。若比丘犯波羅夷。都無覆藏心。令如法懺悔。謂羯磨等(云云)。近世弘律師。形文斥荊溪小無懺重者。準鈔文云有也。然大師玄文亦云。小乘戒藏。不許懺重。修多羅藏使犯重人念佛身。佛身者念空也。此與南山觀罪性空是同也。鈔文理懺。顯是經部耳。

安用大乘懺夷。以足小乘僧數

  此記後文引虗空藏經。得摩尼珠印印臂。作罪滅字。若得此相。還入僧中。如法說戒。南山行儀亦用此文。若準此意。足數可矣(云云)。今詳此文云不足數者。是作法懺也。後云足數者。是取相懺也。

寶性論。緣生相壞

  論云。二乘雖有無常等四對治。於如來法身復是顛倒。即是無明。住無漏界中有四種障。言緣者。無明住地與行作緣。相者。無明與行為因。生者。無明住地共無漏業。生三種意生身。壞者。三種意生身名不可思議變易生死。緣即無明支。相即行支。生即名色支。愛取有三支如前。壞即死支。

但推四句

  彼云為因心故心。為不因心故心。為亦因心亦不因心故心。為非因心非不因心故心。

波利質多樹法門

  文在釋籤第八。

施己安處

  安者。四事足也。以己四事施與令安。又從而安慰之。

有累之形

  累者。嬰縛之義也。文選云。穢物故多相累。雖今號比立。以寒暑身口房舍眷屬。未有不為嬰縛者。

受施為淨

  如比丘受檀越請者作淨音。漢書以臣詣君曰請。亦淨音也。故有朝請大夫也。

七言偈

  偈云。我勑提頌賴吒王。慈心擁護受持經等。

準止例知觀音之名

  以釋伏疑也。三業為應。若只曰觀機邊。似口業。故云約悉檀立名。

左手把楊枝

  左表實。右表權。本是右把楊枝。左持淨瓶。於權實與定慧義甚符合。今左楊右瓶。或恐寫誤。或別有意。

五陰四念

  束五陰四念處想行屬法。

加之以天方伏於人

  自伏憍慢。能識理性者。方能伏人。君子之德。風偃草也。

根本既無。坐次安在

  以犯夷人居大僧下。是無坐次。

一支一境雖復已壞

  七支之中隨犯其一。如身之一支犯婬之一境。不妨餘支及殺盜餘境。不曾犯者猶名清淨。豈以餘支餘境未犯者而一例居大僧之下。

今言已未。約緣內外

  已起約外。未起約內。

水龜

  走兔下水字應作陸字。飛兔下陸字應作水字。

論。若無財物

  有財物者。於財論檀。若無財物。於六作中能捨諸妄名檀。

毀戒如篇聚持犯中

  五篇六聚。犯者報別。具如第一。犯夷報者。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在泥犁中。於人間歲數計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乃至第五犯吉。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歲數計九百千歲。

若齊聖斷者

  我與我所六十二見。初果斷畢。

以禮亡財

  如婚嫁之禮。但問名納綵而已。不論財也。書云。取妻而論財者。商侶之事耳。

父母夫主佛法所護

  在室為父母護。出嫁為夫主護。受戒者為佛法護。

動中規矩

  規矩者。禮也。中字去聲呼。非禮而動者小人也。

非謂施者及財物等

  般若經頌云。能於所施物。施者及受人。等無分別心。是則施圓滿。今文非彼所施物.能施人.所受者之三也。乃是根.塵及受者之三耳。

論。若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是名住相

  若計有施物.施者.受人。是名為住。所得果報止在人天。若達三事皆空。名無住相。乃是不住能施。不住所施。不住施物故空。財物是色。音樂是聲。乃是衣物是觸。皆達能施心.所施塵.所受人皆不可得。名無住相布施。

離事即五見

  文在二十三。經云。遠離五事。所謂五見。一身見。二邊見。三邪見。四戒取。五見取。因見生六十二見。

計八萬劫

  以劫為有神之始。

如去等者

  涅槃疏釋云。如去等者。乃計如來即色涅槃。畢竟永滅。此是如去。若身不滅。是不如去.亦如去亦不如去等。

大經中有四善事墮三惡道

  一為勝他故讀誦經典。二為利養故受持禁戒。三為他屬故而行布施。四為非想故繫念思惟。

乃至四運六十四句

  文在第五記初。

不出十法界者

  具足應如前文明十法界。所以不再出者。事戒既斥。故不再出。

謂心想見。此屬見惑

  涅槃疏云。見倒在凡夫。心想倒是。學人無學則無倒。彼文如何今銷之。若心想二倒在學人。乃思惑中倒耳。非見倒也。例如貪瞋癡是思惑。與見惑貪等有異。

只應更云六作

  舊論文云六受亦如是。今添六作。乃成記中空指。

如五百比丘

  或說無明是身因。或說愛無明是身因。乃至或說飲食是身因。

執急則斷乃至一槩用之

  斥比人用之也。今未知記王消何處文耶。若涅槃并疏。並不見執急之說。恐大論七十九有執管文。

  涅槃疏音姧。正應作姦。

智被真製

  製。尺制反。牽曳之義也。真字恐誤。應作愚。

  一號反。手取也。

有見佛者即為說滅

  增一阿含云。佛出世時。不度者令度。不解脫者令解脫。彼說滅六見之法。云何為六。言有我見。即說滅我見之法。無有我者。亦與說滅無有我見之法。言有我見無有我見。亦與說滅有我見無我見之法。復自觀察說觀察之法。自說無我之法。亦非我說亦非我不說之法。若如來出世。說此滅六見之法。

賢聖已來不曾殺婦人無他諸比丘問佛(云云)乃至兼談婦人諂誑之情

  又云。又我奔走能象馬車乘。此沙門行不暴疾。而我奔走不能及之。此必是如來。是時[寄-可]掘便說偈言。尊今為我故。而說微妙偈。惡者令識真。皆由尊威神。即時捨利劒投於深[塚-豖+凡]中。央掘入城乞食。婦人臨產甚難。見斯事已即往佛所白佛世尊言。我於向者入城乞食。見一婦人身體重姙。我作是念。眾生受苦何至於斯。世尊告言。汝今往彼告婦人言。我賢聖生已來。未曾殺生。持此至城之言。使此婦人胎得無他央掘。央掘依教向母人說。時母人胎即時解脫。記文難曉。以此正之。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二

丹丘沙門 有嚴 注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四

醫令嗽毒

  嗽。音速。吮也。吮。食允反。

亦須複推

  向作覆字也。若推者。如初句中相推。云若欲貪滅而貪欲不生者。為即為離。若即者。滅那能生。若離者。生而無因等。

故今文中不復委書

  三四句。論中不復具作句法。但令列初句。

對餘境時

  今論中且從六受一中論貪。若對餘五論之。又名未起。

通對十界。後若別起

  今文且從一界將已未對論。若餘界未起。乃是別論未耳。今遮此未。故云恐也。

乃至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十六句

  餘三句令例初句。今為例作第四句。使前二句可作。應云為貪欲已。心滅。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為貪欲已。心不滅。未貪欲心非生非生非不生。為貪欲已。心亦滅亦不滅。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為貪欲已。心非滅非不滅。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

何得亦具無等三句

  上問已未。只可論不生。何得具生。故今拒之。若如問意。只可論不生者。正生中只合論生。又何得論不生耶。

事助

  如方等歷幡壇道具中修觀者是。

觀柱緣生

  論云。梁柱椽棟名之為殿。上中下分和合名之為柱。片片和合故有分名。眾禮和合故有片名。除三分柱因緣名字。更無柱名等(云云)。

七識正因種

  彼經云。六入為種。七識處為種。此七識者非第七識之識也。此第七識乃了因種耳。今云正種者。疏引什法師釋云。欲界為一。三禪三空為六。合為七識住。所以然者。三惡苦多識不樂住。第四禪識色微故。又無想天識不樂住第四無色。以非想法微故識不樂住。隨識樂住即是法性。故得為種。已上止文。

  音佛。恕也。

因緣一法治邪癡故

  十二因緣治斷常癡。

若轉計者從此句生

  四句推無記不生。若轉計者。為無記滅已不生。為無記不滅不生。為無記亦滅亦不滅不生。為無記非滅非不滅不生。

起空屬空。起有屬有

  搜要云。非前二收。不出前二。或善或惡。或空或有也。

不善四句如無禁

  貪欲即是道等四句。

  苦沃反。五帝中第三帝也。史記云。黃帝為有熊。帝顓頊為高陽。帝嚳為高辛。帝堯為陶唐。帝舜為有虞。皆同姓而異國號。

  音原。

而孕

  所孕之子。謂不祥而棄之。遂名曰棄。乃周之始祖也。

  初覲反。毀齒也。

獫狁

  獫。本作玁。音險。狁。音允。皆畜種。故字從犬。

薰鬻

  薰。本作[打-丁+薰]。鬻。音育。夷名也。

  音延。此乃覆冠衣耳。應作綫。與線同。公羊傳云。中國不絕如線。

幾盡

  上巨依反。近也。謂近盡。

荒服

  荒遠之國也。東曰夷。南曰蠻。西曰戎。北曰狄。有不火食。衣以羽毛。都無禮教。

  胡甘反。嗜酉酒為樂。

  與啜同。

高陽之子

  顓頊。姓高陽氏。

五馬

  兄弟五人。

  音慧。

  音利。

[袖-由+(梫-木)]

  音浸。天邊之妖氣。

  音雀。

黑衣當王

  江表僧多著黑衣。周武惡之。僧屬陰。慮陰王以奪陽。

  勑艶反。窺覷也。

  音真。姓也。

九流

  漢書九流。一名家流。二縱橫家流。三雜家流。四農家流。五說家流。六權家流。七墨家流。八陰陽家流。九道家流。若爾者。道士本儒流耳。

  苦軌反。

  苦昆反。

  音牆。

  音櫨。

  子余反。猿屬。性多詐。

  痕沒反。亦嚙也。

六牛經六年。展轉六十牛

  六牛六年各生子。為三十六子。并母成四十二也。牛子第五者。至第五年第六年各生一子。是第五各生兩子也。第六牛只各生一子。牛孫共生十八子。是則母兒孫共為六十牛。經中以六牛展轉。喻比丘從戒生禪。從禪生慧而成六神通。

但結提吉

  從諫者吉。不從諫者提。

兩夷一提

  自行婬欲。又說過人法云。我知是。我見是。謂我得煖頂乃至四果等。是名兩夷。以此教人。又犯一提。

論。依律擯治

  律有三擯。一不見擯。二不懺擯。三惡邪不除擯。若人犯夷。人勸懺悔。答云。我不見罪。佛令作不見擯。又若犯者。人勸懺悔。答云。我雖見罪。不能懺悔。佛令作不懺擯。若如利吒言。婬欲不障道佛。令作惡邪不除擯。

首生白髮

  經云。如少壯人。首生白髮。愧而剪除。持戒比丘訶責壞法之人。亦復如是。

鄰國相攻

  經云。譬如有王專行暴惡。會遇重病。有鄰國王興兵滅之。是時國王無力勢故。方乃怖畏改心修善。如是鄰王得福無量。持戒比丘亦復如是。驅遣訶責壞法之人。令行善法。得福無量。

體外之惑

  疏云。體上之惑。

一聞三諦

  諸法從緣生。是法緣及盡。是說苦集滅三諦。

見舅墮負

  拘絺羅初難佛云。一切法不忍。佛答云。汝見是忍不。因而墮負門麤細中。

六神六師

  第一臣名月光。所事師名富蘭那。但言殺父母者無果報。五臣各事一師。皆外道輩。

聞說陰幻

  佛告王言。何者是父。汝但於假名五陰妄生父想。若色是父。四陰應非。若四是父。色亦應非。色與非色性無和合。

無根信

  章安釋云。本時五根未立。今遂得信。故名也。

述己弘願

  願云。我於佛前悔。願後更不作。願諸眾生等。悉發菩提心。

初聞佛偈

  住住央掘摩等。凡三百六十七偈。

匿王去後

  匿王欲伐。且見央掘去佛不遠。王禮供已歎佛云。能降如是惡人。佛為說法。得羅漢果。

四事為涅槃因

  一者親善友。二者專心聽法。三者繫念思惟。四者如法修行。

論痺

  必至反。

街衖

  衖。與巷同。

癵踡

  上呂員反。下巨員反。跛。躄病也。

[穴/(爿*臬)]

  魚際反。睡中語。

亦有不曉世語達遠理者。如會稽道樹寺頓悟禪師。能悟深理而不曉近事。出涅槃疏

  涅槃疏云。昔徐僕射。理人甚善。為上虞令。犯事不閑。答問如天柱瑜。極解深義。不曉世語。言天柱瑜者。天柱。山也。在會稽。瑜。名也。時號頓悟禪師。不曉世語者。涅槃疏未治定本云。瑜常身病。有尼問疾云。闍梨無所苦已就靈姑卜云無苦。即問靈姑是誰。答云是剡。又問汝剡耶。答云是夜行。又問汝夜行耶。而竟不知越俗名鼠為靈姑等。故云不曉世語也。又如昔莊嚴門下有淨藏法師。唯能並難。答無所以。彭城正公。能善解釋。不便論義。

俱舍以九義立一瞿聲

  頌曰。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於斯九種義。智者立瞿聲。九者。一方。二獸。三地。四光。五言。六金剛。七眼。八天。九水。皆名瞿聲。

亦與四教四門四句意同

  疏云。佛但說一。具四種意。如說有句。即具於無并雙亦雙非。但作有解不名智臣。此與四教義合。佛說生生滅。即不生滅雙亦雙非。但作三藏生滅之解即非智臣。此義又與四門義合。亦有門乃至雙非門亦爾。

次第對鹽等四

  鹽有器無水。雙亦馬雙非。餘四教四門。例之亦如是。

經中先合。對無常等四

  經云。如來為計常者說無常相。令比丘修無常想。為計樂者說於苦相。欲令比丘多修苦想。為計我者說無我相。欲令比丘修無我想。或說空者無二十五有相。令比丘修學空相。

次對四常

  不動者是解脫。中無有苦。故是名不動是正解脫。謂無相者。無有色聲香味觸等。故名無相。是正解脫。常不變易。名曰常住。或復說言一切眾生有如來性。

此四亦是四門異名

  不動有門。無相空門。不變雙亦門。佛性雙非門。不動藏。無相通。不變別。佛性圓。

十非

  前論中已說。

六宗情期大同

  史記。一陰陽。二儒。三墨。四名。五法。六道德。陰陽使人拘而多畏。儒者傳而寡要。勞而少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名者使人儉而善失真。法者嚴而少恩。道德者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

莊生歸於自爾

  莊云。雲為雨乎。雨為雲乎。各自爾。

老氏專歎去奢

  老云。聖人去奢去泰。注云。奢謂服飾飲食。泰謂宮室臺榭。去之者。使人不過分也。

馬祀

  牛羊豕。三牲之祭。常聞之矣。言馬祀者。記曰。大夫之喪薦馬。

羊烝

  烝。冬祭名也。冬以羊祭。

脯祀

  儀禮。祭之以酒脯。

粟祭

  禮云。求食家之粟以祭之。然則粟祭非殺生。不是燒然之因。今恐是肉祭耳。以肉粟同音。寫者誤矣。

前廣後略

  如十乘無四三昧則後略。

神力品約教次第

  經云。如來所有一切諸法自在神力秘要之藏。甚深之事。法力藏事。次第對名用體宗。

序品約行次第

  經云。以是知今佛欲說法華經。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

何殊體踏

  邪解禪師修體心踏心觀法下。記中云。雖體踏如空。非體法實智。雖推踏不受。非無作捨覺。

利鑊等

  鑊字應作钁。居縛反。

  與鋤同。

止亦名觀。即停止止

  下論云。停止止是行善。屬觀門攝。

觀亦名止。即貫穿觀

  下論云。貫穿觀是止善。屬定門攝。

翻識為智

  翻七識為四智。謂成所作智。大圓鏡智等。

純陀一品明涅槃施

  經云。純陀者。名解妙義。白佛言。我等最後供養。為度無量眾生故。佛言。施食者有二種果報。一者受已得菩提。二者受已入涅槃等。

例道入例

  下例字應作倒。

三三為權

  謂三乘各有人教。因是為三三。在昔無果。故三三俱權。

三結

  一我見。二非因計因。三疑。

斷離盡

  斷煩惱。離生死盡。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

牛馬互無

  外道計無因無果。若言父母是眾生因者。男女當具二根。又眼見男女不似父母等。第三計各異互無。如牛中無馬。馬中無牛。

隨緣方便及息二邊。俱明三止三觀

  隨緣三止者。著空心息名止息止。心住中道名停止義。中道非邊。是不止止義。三觀可解息二邊三止者。不著空假名止息止。心冥中道名停止止。中道非止非不止是不止止。觀亦可解。

對斥小乘

  斥云。唯阿那律天眼所見。為作相耶。無作相耶。假使作相。則與外道五通等。若不作相。即是無為。不應有見。

借彼知見之名。非全用義

  經曰。云何為知自餓法投投淵赴火。自墜高巖。五熱灸身等。云何不見菩薩。不見一人。行如是行得正解脫。亦知亦見者。為見眾生。行於邪法必墮地獄。是名為見。知諸眾生。從地獄出生於人中。若能修行得入解脫。又亦知亦見者。見常無常。苦樂。淨不淨。我無我。是名為見。云何為知。知諸如來不入涅槃。經中廣解。

天親無著

  金剛論。

下之二句。複疎三諦

  百非中四句之二也。以無有相貌句是三諦義。記云。無邊無中故是三也。若三俱亡乃是絕四離百。

大論二十二云。菩薩修十善。各有五心。謂下。中。上。上上。上中上。初發五心。乃至具足五心。如是百心名為百福

  五心。下(一)。中(二)。上(三)。上上(四)。中上(五)。

有五差別故。所謂人天及以四教

  五種布施即五差別。淨名疏釋云。若持戒。恭敬。慈心。大福。自捨財。亦教他修福。如是等施皆人檀也。若勝品十善。持戒精進。恭敬聽法。慈心孝順。華香續明。皆天檀也。此皆事施。果報不同。三藏二乘觀諦緣。菩薩觀無常。捨身命財。如代鴿等。並藏檀也。通教體三事皆空。愍眾生故捨身命財。別教行人種種施。圓教捨身者。生死後際等觀。離老病死。得不壞常住命財亦爾。檀即佛性。大品云。一切法趣檀。已上並四教施也。後成佛時。五種一切能捨。眾生來生其國。

但云願攝。其義則通

  如云菩薩為菩提故。離殺害心。以此善根。願與一切眾生共之。願諸眾生得壽命長。有大勢力。獲大神通。以是願故。成佛之時。國士所有一切眾生得壽命長。有勢力。獲神通。又菩薩離盜心。與眾生共之。願諸佛土純是七寶。故成佛時。國土純是七寶。眾生富足。乃至遠離邪見。與眾生共之。菩薩成佛時。世界眾生悉得受持摩訶般若波羅蜜。言通者。無五差別異。

觀因緣智四種不同

  下智觀之得聲聞乘。乃至上上智觀之得佛乘。四智對四教準知。

論。種種行類相貌

  智論七十二云。三事何異。有人言行。是阿[鞥-合+(白-日+田)]跋致菩薩。身口意異於他人。以此表甚深智慧也。類者。分別知諸菩薩是阿[鞥-合+(白-日+田)]跋致非阿[鞥-合+(白-日+田)]跋致耶。相貌者。除行類。種種因緣得知阿[鞥-合+(白-日+田)]跋致相。

不決臧否

  下音鄙。語出毛詩盪之什。詩云。於乎小子。未知臧否臧善否非。鄭玄箋云。不知善否。乃是不識是非之義耳。

慧單而智複

  加一切成複。

且約前二

  藏通。

若單約境。準智可知

  若境是自境。名自性境。因智故境。名他性境。境智因緣名共性境。離境離智名無因境。

莊云。天其運乎

  天運篇也。運。廣雅云。轉也。注云。不運而自行。

地其處乎

  不處而自止。

日月諍於所乎

  正文所爭不爭所而自代謝。

孰主張是。孰紀綱是

  皆自爾也。記作氏。誤。

孰居無事推而行是

  無則無所能推。有則各自有事。然則無事事而推行。是者誰乎哉。各自行耳。已上並郭象注耳。

老計守雌

  道經曰。知雄守雌為天下溪。常德不離猶歸於嬰兒。注云。雄以喻尊。雌以喻卑。去尊就卑。歸老於嬰兒。無所知也。

君弱臣強至二教

  下文云。三藏從無明生。不由真起。此自性邪。見通教真是不生生。一切惑苦滅。此惑是由不生。此他性邪見。此界內惑。以惑為自。以真為他界外。以法性為自。無明為他。別教計黎耶生法。此執他性。圓教計法性生法。此計自性。前君弱臣強。今君強臣弱。

生等對四教精進

  若二藏相應即生生精進。乃至圓教不生不生精進。

無言菩薩

  大集第十三云。王舍城師子將軍。生一子不啼泣。乃至七日眼不瞬。人謂之瘂。父母立字名無言。後見佛廣現神變等。無言即契理也。

論。作四說性執久破

  與下化他境意同。下記云。自行若滿必須化他。

一一悉中皆四說

  下化他境中。一一悉中。各引四悉文證。

於一名下說無量義

  涅槃三十一云。猶如涅槃。亦名無生。亦名無出。亦名無作。亦名無為。乃至亦名吉祥。

以蜈蚣等用喻獨頭

  疏云。蜈蚣譬戲論嗔。守宮百足兀然譬獨頭無明。今記文以蜈蚣喻獨頭。似誤。

三昧樂意成身。即三四五地心寂不動

  生方便土。須已辨地也。今見等地而言成身者。或是超人。或是以空三昧且攝之耳。或是果中預談因位。或以前而例後詳之。

豈圓六根更入別位

  三種意生攝別地。前斯為正意。若攝圓者。斷通惑盡則攝入三昧樂。斷塵沙則攝入覺法自性等位。然六根淨位非次第人。故云豈入別耳。

是二中間即是中道

  中間是指名色等五支苦果也。苦道即法身名中道。

六因四緣

  因緣名義亦欲略知。今依俱舍出之。六因者。一能作因。謂一切無為法皆為能作因。二俱有因。如四相望本法互相假藉。本法為因。四相為果。四相為因。本法為果。俱時而有故名俱有因。如心王與心所亦互為也。三同類因。如過去善五蘊與現在善五蘊為同類因。現在善五蘊與過去善五蘊為等流果。又如過去解脫戒為同類因。今別脫戒與未來別脫戒為等流果。四相應因。此唯心所法。謂心王心所起必同時。五義平等。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同一時業。更相隨順。義用相應。故名相應也。互為果邊名為俱有。若相應邊名相應也。五徧行因。謂苦諦下有五煩惱。即苦下五見疑無明。集下二見疑無明。此十一俱三義。一徧緣五部。二徧隨眠五部。三徧與五部染法為因。此因為染污。能與五部染法為因名徧行(去聲)。或徧緣五部名徧行(平聲)。行即滿也。六異熟因。謂能招果熟故名異熟因。三性之中但取善不善。就善法中唯取有漏善為異熟因。為無漏善破壞三有。不招異熟。非因也。為無記劣。不招異熟。言四緣者。一因緣。謂因如是緣故名因緣。緣以前六因中後之五因為體。唯除能作因。二等無間緣。謂前念心心所法齊等。與後心心所法為緣。或可後念心心所法齊等。因前念心心所法為緣。故云等無間緣。言等者。徧依及果。三所緣緣。所緣二字屬境。緣之一字屬心。謂心所緣法性劣。執境方生。猶劣人非杖不起。四增上緣。謂前六因中第一能作因即是增上緣體。故一切法皆增上緣○又婆沙中因緣相攝。初六因攝四緣。能作因攝三緣。謂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餘五因攝因緣。緣謂俱有。同類相應。徧行異熟。又四緣攝六因。因緣緣攝五。謂異熟.俱有.相應.同類.徧行。若等無間緣.所緣緣。無因可攝。能作因攝增上緣。

楞伽第四佛語心品

  心品第三云。於彼演說大乘。皆是如來地。十地則為初。初地則為八。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既云為次。所以互融。恐人疑今記文寫者誤。故撿經以決之。

為漸為頓

  大慧問為漸淨為頓淨。佛言。是漸淨非頓淨。譬如陶師造器。漸成非頓。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

現流

  經謂漸頓之化。佛從法性顯現流出。

頓現一切

  譬如明鏡頓現眾像而無分別。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頓現一切無相境界而無分別。乃至云。報佛亦爾。於色究竟天。頓能成熟一切眾生。令修諸行。

五種種性佛

  經云。若有聞說一一法自心顯現。不思議境。不驚不怖。此是如來乘性。既云不驚怖。則是菩薩性也。經中不言菩薩性。

聲聞

  經云。若聞說蘊處界。舉身毛竪。心樂修習。乃至我生已盡等。此是聲聞性。

緣覺

  經云。若聞緣覺乘。舉身毛竪。悲泣流淚。捨離憒閙。或聞神通變化。其心信受。是名緣覺。今記不列緣覺。

不定

  經云。不定性者。謂聞三種。謂佛及聲聞.緣覺。隨生信解。而順修習。而成大慧。

無性

  彼經四卷。成部文中無無性。只有各別性耳。各別中又說聲聞。

五法

  謂相.名.妄想.如如.正智。相者。形相色像等。名者。有如是相。名為缾等。妄想者。有施設眾名。顯示諸相缾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如如者。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彼如是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普為眾生如實演說。是名正智。

及三自性

  妄計自性。謂計自性從相生。於種類顯現生計著故。二緣起自性。從所依所緣起。是緣起自性。三圓成自性。謂離名相事相二分別自性聖智。

二無我

  人無我。法無我。

論。十地為如佛

  大論五十中解云。菩薩坐七寶菩提樹下。入第十地。名為法雲。譬如大雲澍雨。連下無間。心自然生無量無邊清淨諸佛法。乃至云降魔放光具十力等。十方諸佛大聲唱言。某方某國某甲菩薩坐於道場。具佛事。是名十地當如佛。

樂定樂慧。轉世現信解見得身證

  此一說。未知記主據何處文耶。蓋以樂定樂慧。自是上流般中一位開出。又復身證不入學人之位。此說與下文俱舍問答相違。學者辯之。

無學為九乃至不壞法

  死至骨想是俱解脫之因。故果有神通。

一間

  俱舍頌云。斷惑八品一生名一間。疏釋云。間為間隔。為有一生為間隔不證圓寂。

退護思住達

  五字下各有一法字。謂退法乃至達法。

問。何緣身證不預其數

  連上文。是俱舍語也。此問者是問學人十八中何不云身證。俱舍頌云。得滅定不還。轉名為身證。彼釋云。若不還果修滅定。轉名身證。滅定無身。由身證得故名身證。故答之。滅定有漏。不是依因。故不預數。今記中於三果開為十一。內有身證。俱舍則無。或恐是誤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

論。斷奠

  上丁段反。下丁定反。涅槃疏云。無差也。

正量部

  權衡刊定名量。無邪謬名正。西域論名也。

苦縣

  上音戶。

東夏之神州

  南山戒疏云。雪山已南。三方歫海。周九萬里。厥號大夏。此方中岳亦中華。且據軒轅局談中表。故河圖云。崑崙東南方五千里。號曰神州。爾雅云。河出崑崙。佛經云。四海本源。香山所出。分流四海。俗云崑崙者。謂香山耳。

初約四句料簡

  論但三句。言四者。準前義加非漸非頓。故曰未若權實章中其名委悉。以下有非權非實句。

漸頓復兼偏圓

  漸頓指釋文中。

今回在前

  經中佛如醍醐已方云。如牛新生。血乳未別。今論在聲聞前列之。故云也。血者。無明煩惱也。乳者。眾生善五陰也。

二相

  經云。摩訶般若波羅蜜中。我無我無有二相。又云。一切法善不善等亦無有二相。

別教之終

  地上。

愚夫禪

  經云。二乘之人知人無我。見自他身。骨鏁相連。無常。苦。不淨相。漸次不捨增勝。至無想滅定。

觀察禪

  經云。自知共相人無我已。亦離外道自他俱我。於法無我隨順觀察。

真如禪

  經云。若分別我無我有二。是虗妄念。若如實知彼念不起。是名真如禪。

如來禪

  經云。入佛地住。自證聖智。為諸眾生作不思議事。是如來禪。

欲入第七住

  七住名不退。六住名正心。有人云。六住退者是權耳。今為經中說退者。法財王子及八萬人皆退。若舍利弗示作法財權退可然。豈八萬人皆權退耶。又有人云。初住斷見。斷已不退。今六住退者。名伏為斷。是故退耳。此亦非矣。若十信中立斷名者。可是名伏為斷。今十住中本是斷位。如何名斷為伏。太顛倒也。又有人云。六心退者。非第六正心中退也。乃是第一發心住位中橫開為十。於此十中第六而退。此又穿鑿太過矣。經中自云。十住之前一切凡夫法中發菩提心者。有恒河沙眾生學行佛法。信想心中行者是退分善根。若一切二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爾時從初一住至第六住。若修般若波羅蜜止觀現前。復值諸佛菩薩所護。出到第七住。自此已前名為退分。若不值善知識。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薩心。不名習種性。若讀此文。則知非初住中橫開之六心也。今試議之。夫見惑牽四趣生。若斷見已不墮四趣。思惑牽人天生。若斷思盡出人天界。良由別人宿善不等。致令今世用觀不同。若先斷見。次斷思者。此等行人必不言退。次第用觀故也。若用斷見斷思二智。同在一念等觀兩惑者。記主謂之俱斷。斷之未盡。則此人多退。然則遇惡緣則退。值善緣則進。非謂俱斷之人一例退也。昔人以截藕為喻。於義未明。今記引大論云。舍利弗六千劫。若優婆塞戒經云。舍利弗六萬劫求菩提。所以退者。未得解脫。劫數不同。不須和會。

大經數等名異

  此下記中引。

論舊醫乳藥

  略如玄籤。備撿。引涅槃注。

制多

  塔也。

僧祇四受(云云)。五分五受(云云)。四分亦五

  南山業疏云。僧祇八受。謂善來。自然。五。十。八。二十。遣信。曾歸也。五分十二受。一自然。二一語。三二語。四十一眾。五破惡見實。六第一受具。七善來。八三語。九八敬。十羯磨。十一二十僧。十二遣信也。四分各五有十。一善來。二破結。三三語。四邊方五人。五中國十人。此五是僧也。一八敬。二二十眾。三遣信。四小年曾歸。五邊方十眾。此五是尼也。今文與業疏不同者。恐誤。驗知前文。小無懺重之誤。是違記耳。

多伽見母明受不同

  多論七受。謂自誓。見諦。三歸。善來。三語。八法。羯磨。伽論十種。謂無師。自誓。見諦。問答。三歸。五眾。十眾。二部僧。八重。遣信。見論八種。謂教授。三歸。問答。善來。重法。遣信。八語。羯磨。毗尼母論十種。謂善來。建立。三語。羯磨。隨師教。遣信。勑聽。

上法

  本初要期求戒。及纔破結。果與戒一時俱得。故名上法。

白木調

  有人以調作去聲呼。非也。據梁書職貢圖。作條。

五人受中須一人持律

  此別部之意耳。四分則不然。須五皆明律。故業疏云。邊地開五。要須持律。非假持律。焉得成遂。

百罵

  八敬謂。百夏比丘尼禮初夏比丘足。不得罵僧。不得舉僧過。依僧受戒。依僧懺殘罪。半月請教戒。不得無僧處安居。依僧自恣。

是尼端正

  十誦迦尸國有女。端正妹好。價直半國。大臣大官求之不得。此女遂乃出家。有諸惡輩皆習議云。若受戒時。我於路中須奪取之。諸尼聞已。不知云何。乃往白佛。佛言。從今聽此半迦尸尼遣使受具足戒。

亦名十二語

  三番白四名十二語。初番於尼中白四。次番為端正尼若自往大僧中受戒。路上恐為惡輩所奪。佛令醜尼僧中代為受戒。即遣使也。第三是醜尼却回來騰僧羯磨。又名白四。此非尼常行法。蓋是也正女一緣耳。若常行法。沙彌尼先於比丘尼壇上白四羯磨受戒畢。此名本法尼也。次須於大僧處再秉白四羯磨。但兩番也。

十利

  戒戒之下皆有十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令信。五已信令增長。六難調者調順。七慚愧者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久住。

一支一境

  身三口四等支。殺盜婬妄等境。隨其支境。犯者結罪輕重。

犯婬三趣

  三趣者。四分謂人.畜.非人也。人則女人三道。男子二道。若覺并睡眠。及死而未壞或少壞。但使入毛頭許。皆波羅夷。畜則牛馬猪狗鴈鷄之屬。莫問心懷想疑。但是正道皆結夷。非人者攝天子.脩羅.鬼神.地獄四類也。業疏云。人畜兩趣。形現易知。天.鬼神等幽通難識。故合天與脩羅.鬼畜為一趣。是則開成六道合成三趣耳。

相部對內

  相部即河北相州厲律師之義也。犯邊罪者多論障。在家外眾并出家內眾。若相州厲律師謂但障內眾。故云對內。

作白已後入餘心者

  多論云。作白之時。具上四心。不名得戒。羯磨已後。方有四心。皆是得限。餘心者。謂惡.無起.睡眠。

四心三性始末恒有

  無作戒者。律鈔云。無作一發續現。始末恒有。四心三性不藉緣辨也。故雜心論云。身動滅已。與餘識俱。是法隨生。故名無作。言四心者。三性之外加睡眠。

多羅樹

  西域記云。其樹如此方椶欄。高七八尺。果熟則赤大如石榴。

乃至天樂。廣如初句

  廣如經中第一句說。最末句云。若見男子隨逐女人時。或見女人隨逐男子時。便生貪著。如是菩薩成就欲法。毀破淨戒。污辱梵行。令戒雜穢。不得名為淨戒具足。乃至為生天受五欲樂。如是菩薩成就欲法。毀破淨戒。污辱梵行。

式叉迦羅尼

  此翻名學。即眾學法也。律五篇之第五。

若據餘部。餘心亦得

  四分之外皆名餘部。成論云。出入常有善心轉勝。故若八無作中言隨心無作者。隨生死心恒有無作。非謂隨定慧。

十八法中

  亦欲略知。今引律文注之。

一法非法

  多論云。八正真軌是趣道因。名為法。彼說為非法。五邪不能生解為非。彼說為是。彼者指調達也。下去皆爾。

二律非律

  八正真能調身口。離於七非稱為律也。彼說為非。律五邪反前。彼說為律。

三犯不犯

  多論云。不剃不剪。佛判有罪。名犯。彼謂有命若不剃剪。說為不犯。又律中不犯。心念作惡。未形身口。以惡微故不制有罪。說為不犯。彼說心起三毒最是過本。說名為犯。

四若輕若重

  律犯遮惡為輕。彼為一切草木皆重。重者初篇。業思一形永障為重。彼見先作無犯。便言婬盜俱輕。

五有殘無殘

  犯下四篇。非一生障。名曰有殘。彼說無殘。若犯初篇。永喪道芽。名曰無殘。彼說有殘。

六麤惡非麤惡

  初二篇若身若口無慚心故犯濁重偷蘭。名麤惡。非麤惡者。波逸提下及餘偷蘭也。彼皆反說。

七常所行非常所行

  八正道常所用法。彼說非常。五法非常用法。彼說常所用。又了論云。非常行者。非佛所作所習也。彼即說是。常所行者。是佛所作。入定說法。受現法樂。是佛所習。彼又反說。

八制非制

  五篇是佛金口所制。彼說非制。五法非佛所吐。彼說為制。

九說非說

  五篇之中。四是重禁。餘是輕約。此名正說。彼說為非。四禁為輕。餘篇為重。是名非說。四禁為輕。餘篇為重。是名非說。彼為是說。十八法皆多論中文。

毗尼與律

  毗尼翻律。不可並列。

對心對境

  能對之心。所對境也。境即殺盜婬妄等境。母論云。犯必託境。關心成業。

若罪若事

  罪即殺盜等罪。事即五篇懺悔等事。

若雙若單

  雙則雙持雙犯。單則單持單犯。言雙者。戒疏約二以明持犯。一約心用。一切諸戒並具四行(止持.作持.止犯.作犯)。二約教行。此乃或具不具。言心用者。如止殺盜先修慈悲少欲等行。以行成故名為作持。望境不起名為止持。此即止中有作。此名雙持。反此二持乃成雙犯也。言教行者。若聖教聽作制作(聽作者。如二房等戒。制作者。如半月說戒)。亦具四行。如欲說戒羯磨。先止外緣。望離麤過。名為止持。後善行成。名為作持。名作中有止。二犯者。亦反上也。已上名雙持雙犯也。單持犯者。如婬盜等。約教為論。佛不許作。只有單持單犯耳。不作名持。作者名犯也。

煑燒等輕重之相

  準目連問罪報經。若比丘比丘尼無慚愧心。輕慢佛語。犯突吉羅。眾惡戒罪。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歲數九百千歲。乃至犯波羅夷罪。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歲數計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一犯既是。諸犯亦然。其餘三篇不復錄出。

隨所詮一塵一心一觀皆徧法界

  六塵三心攝一切法。且如色塵則善惡法性等色。十界互具。即空故一切色一色。即假故一色一切色。即中故非一非一切色。塵既爾。餘塵亦然。六塵既爾。三心亦然。豈同篇聚。但詮輕重雙單等相而招報各別耶。

為篇

  一夷。二殘。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羅。

為聚

  五徧中加偷蘭。

文殊問經。彼列五夷二提一吉

  五夷者。經云。若以心分別男.女.非男非女等。是菩薩犯波羅夷。若以心分別畜生.餓鬼。男.女.非男非女。諸天神男.女.非男非女。是菩薩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若受出世間菩薩戒而不起慈悲心。是菩薩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若他物。若小.若大.若長.若短.若有色.若有形.若住.若動.若覆藏.若移處.若有封印.若盛貯。若以心起盜想。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若起妄語心。犯波羅夷。二提者。佛法僧物。若華香塗香。若衣服。若珍寶。若菩薩以踐踏。犯波夜提。若佛塔。若佛所行處。及菩提樹轉法輪處。若以脚踐蹋。犯波夜提。若不信者。不堪得三乘。一言者。若吐舌動眼。毀諸威儀。起此想者。犯突吉羅。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

摩觸

  或比丘摩觸女人身。或女人摩觸比丘。身分不動而受樂者偷蘭。動而受樂犯殘。有因蘭.果蘭異。

僧中行白

  懺僧殘極有四法。謂別住六夜本日治出罪。行白者。與犯殘人白四羯磨。其犯殘者具威儀白云。大德僧聽。我某甲犯故漏失。餘罪準白。

下意

  奪三十五事。是折伏法。勿得有違。執眾勞苦。奉清淨比丘。是調伏法。彼行覆藏者。應日三時見清淨比丘。應作者。一切如法。不應違逆。至布薩日。應掃灑布薩處。供給調度。乃至自在小房中住。有客來遣出者。答云。不得二人共宿。不得與清淨比丘共住經行。不得同一林坐。並是其意卑下。

奪三十五事

  七種不同。初五奪眷屬。一不得授人大戒。二不應授人依止。三不應畜沙彌。四不應受僧差教授比丘尼。五若僧差不應往○二五奪智能。一不應說戒。二若僧中問毗尼義不應答。三若僧差作羯磨不應作。四若僧中簡集智慧者共評論眾事。不在其列。五若僧差作信命者不應作○三五奪順從。一不得早入聚落。二不得福暮還。三親近比丘。四不應近白衣外道。五應順從諸比丘教。不應異語○四五奪相續後犯。一不應更犯此罪。餘亦不應犯(為殘作訶責。指下篇為餘)。二若相似若從此生(相似謂同一篇罪也。從此生者。謂為摩觸訶責而與女屏坐)。三若復重於此(謂犯提被治後更犯殘等)。四不應嫌羯磨。五不應訶羯磨人○五五奪供給。一若善比丘為敷坐具供養。不應受。二不應受他洗足。三不應受他安洗足物。四不應受他拭革屣。五不應受他揩摩拭身○六五制其恭敬。謂不應受善比丘禮拜。合掌。問訊。迎送。持衣鉢○七五奪其證正化事。一不應舉善比丘為作憶念作自言。二不應證他事。三不應遮布薩。四不應遮自恣。五不應共善比丘諍(云云)。然非但殘奪三十五事。犯夷亦然耳。

本日等名為治擯

  此懺犯殘情過也。如行百夜別住。今已滿五十夜。若再犯者。前五十夜俱失。當再行百夜。六夜中犯亦爾。以違僧命故前法壞。言六夜者。梵云摩那埵。此翻意喜。謂罪淨故自喜。又眾僧亦喜。如行滿五夜又再犯。則五夜俱失。當再治之。謂本日治。

因蘭

  梵語偷蘭。此翻大障。謂遮障善道也。因蘭有三品。若初篇近方便是上品蘭。初篇次方便并下二篇近方便是中品蘭。遠方便是下品蘭。因蘭亦名從生蘭。若果蘭者亦名自性蘭。非二篇而生也。即是破僧并盜四錢及裸形見佛之類是果蘭。

論不息世譏嫌

  涅槃十一云。息世譏嫌戒者。不作販賣輕秤小斗欺誑於人。因他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然明而臥等。又不畜象馬車乘。奴婢金銀。糓米麥豆黍粟稻麻等。

無救之門

  阿鼻翻無救也。

應引大經十二等

  謂邪常等。

下四聚名破律儀

  蘭.提.悔.吉。

南山此文雖則有據(據唯識論)。判位太高

  位者。論明五位。不離唯識。五位者。一資粮。二加行。三通達。四修習。五究竟○一資粮者。未能修唯識觀。但修福智資益己身。故頌云。乃至未起識。求位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斷。此中通明四行。謂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二加行者。即煖等四善根也。煖位得聖道之前相。發下品四尋思觀。謂一名。二義。三自性。四差別。此煖位。菩薩第六識於定中觀此四法成空相分。二頂位。菩薩依明增定。作上品尋思觀。重觀察名義等四皆自心變。三忍位。忍境識空。伏除煩惱.所知二障。四世第一位。作無間定。發上品如實智○三通達者。作唯識觀入見道也。至此已來。無數劫滿。即在初地。然此見道略有二種。一真。二相。真見道者已根本無分別為體。證生法二空。實斷二障也。相見道者。即十六心等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四修習行者。出前所說相見道也。乃至第十地終金剛心無間道已。並名修道也○五究竟者。從金剛心後解脫道中。盡未來際。唯佛獨能。所作已辨也。此五位中。資粮四十心菩薩多在散位。但修六度萬行耳。第二加行位。十向後心作影像唯識觀。第三通達.第四修習位。修道亦作真實唯識觀等(云云)。若佛果者。即究竟第五位也。故曰太高。然太高之言。頗為弘律者所非。謂律中自有初心懺罪之法故也。然則荊溪豈不知之耶。今太高之言。亦且據論一往語耳。

小乘中僧別兩懺

  僧者如四僧已上行白四羯磨懺夷者是也。別者如對首懺提等是也。

  口貢反。勒韁也。

肉身法身至三趣不至三趣

  象壞肉身不至三趣。惡知識壞法身至三趣。象是身怨。惡知識是法怨。

奏師子琴

  阿修羅王取師子筋為琴絃。

加以醎水

  涅槃經意。如渴者飲以醎水。愈增其渴也。

四動以對一修

  動修。不動修。亦動亦不動修。非動非不動修。

十六句

  餘三句者。謂動不修。不動不修。亦動亦不動不修。非動非不動不修。又動亦修亦不修。不動亦修亦不修。亦動亦不動亦修亦不修。非動非不動亦修亦不修。又動非修非不修。乃至非動非不動非修非不修。十六句中各有其義。

  音俞。寫誤。經作瘡字。彼云。如人瘡病。

許畜重物

  氈褥金寶。體用俱重。

合百一畜長等以為下根

  百一本中根。畜長本下根。今文一往合為一。

說淨

  說淨法有二。一展轉淨。得衣已十日滿。未見明相前。求一比丘對首云。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長衣。未作淨。今為淨故施與大德。為展轉淨故。(彼受淨者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與我。我今受之。汝施誰。答曰。施與某甲。(受淨者又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施與我。我已受之。汝與某甲是衣。某甲已有。汝為某甲故善護持。使取著用。隨因緣一說。二者真實淨。纔得物須作斷心。決定捨之物。過他人邊。

受持等事

  除上根忍力成者。其餘人並須說淨。并加法已方可受持。若新者。須作法。捨舊三衣已方可加法。不加法者違佛所制。猶國俗服耳。然佛制三衣。須體量色三並須如法。方加法可然。

隨坐  隨坐乃至一坐食耳。

  不作餘食。佛制足食已。捨威儀(如坐食時。前境堪足。忽低頭取。與後分離狀之例名捨)。不作餘食法而食者。咽咽墮罪。僧祇。捨威儀有八種。謂行住坐臥長牀短牀乘般。且如牀上坐已。若見師僧塔象在背後者。迴身避坐。曳身不得離牀。若離名捨威儀。若正食時。天雨於上。持蓋。無者合牀舁著覆處。舁時倒地。及諸緣離本坐處。更食者犯墮。作餘食法者。一。從淨人受已。共未足比丘互跪云。大德。我足食已。知是看是。作餘食法。二。授與前人。三。舒手相及處。作三法。一。彼受為食。二。口云。我止。汝取食之。三。度與他。凡論食。是正食也。

僧中得衣

  或分亡五眾衣。或施主送衣。

略如食法

  上起貪。下起瞋。中起癡。

小食

  粥。

後食

  過中非時。

有云加法

  畜百一者是中根人。但有加法而無說淨。若下根人。三衣六物之外。一切說淨。

而為淨施

  大乘以佛菩薩為淨施主。小乘以和尚闍梨為淨施主。即衣藥鉢也。

我物屬他

  展轉淨施主。即衣藥鉢也。說淨已。並屬衣藥鉢所有。

禁性重之由

  凡果物及飲食藥餌等。並須從淨人邊受。不爾屬盜。

持鉢持衣

  鉢須鐵瓦者。異外道故。衣須布[疊*毛]者。異俗流故。今之人。畜木鉢。衣羅縠。非外道俗流而何。

斥三修

  前已箋注。

二邊皆有麤細

  常途說覺觀者。如眼見色名覺。細心分別形顯等異名觀。今修中觀。知生死動有邊名覺。空亂意涅槃邊名觀。故云也。

三覺謂欲恚害

  欲覺者。經云。譬如端正淨潔之人。不受一切穢污不淨。如熱鐵丸。人無受者。恚覺者。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篋。令人養食。若令一蛇生嗔恚者。我當戮之。四大亦爾。若一嗔者則能殺人。害覺者。觀察五陰如旃陀羅。常懷害心。五陰亦爾。常懷諸結惱害之心。

一一諦上皆有見愛

  執俗諦起見名寒。起愛名熱。觀俗破見如煖。破愛如涼。中諦執破愛見。準說可知。

中根義開通別

  論中先通言。次別說。

碓磑

  上丁會切。舂也。下五對切。磨也。

不受壞生

  但有生性者乞食人。一切不受。

貯宿殘煑

  殘宿者。今日受已至明日。一切沙門釋子受大戒者皆不清淨。五分云。比丘受食已。或食未食。經夜名殘宿。問。殘之與宿為一為異。四句答之。一殘而非宿(且受四藥不加四法過中)。吉羅。二宿而非殘。亦吉(禾愛食或共宿犯吉。不宿不犯)。三亦殘亦宿。四非殘非宿。可知。又殘宿內宿亦作四句。一是殘宿非內宿(今日受食安界外不共宿。非內宿)。得墮。二是內非殘。三四類知。○煑者。比丘在淨地同宿同煑及自煑等。

論。淨名云。於食等者於法亦等。乃至於食等

  疏約事理以釋。事者捨貧從富捨富從貧。以食不等則慈悲觀行皆悉不等。是為於食不等。於法不等。若貧富俱乞。於食若等。則慈悲觀行亦等。理者大品云。一切法趣。味味為法界。含一切法。食有故法有。食無故法無。食不可得。故云何有趣非趣。此中道真禪悅食。

惸獨

  上巨榮切。無兄弟曰惸。老而無子曰獨。

斷金

  上丁亂反。易繫辭云。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孔頴達云。二人若同齊其心。鐵利能斷截於金。金是堅剛之物。能斷而截之。言其利之甚。

朝歌

  上知遙反。地名也。紂王所都。魏文帝改為朝歌郡。周武帝又改為衛州。

莊以蔗支離乃至五管在上

  文在莊子。與今文少別。彼人間世篇云。支離疎者。頤隱於臍。肩高於頂。會撮指天。五管在上。彼無燕字。支離疏者。謂形體支離不全之貌也。遂得疎其名。頤隱於臍者。脊曲而項縮也。會音膾。撮音最。乃項椎也。以脊曲頭低故兩肩疎而指天也。五管在上者。管本作筦。筦者腧也。謂五藏之腧皆在上。腧。式注反也。

若賜疾者粟乃至我則無用

  非莊子之全文。乃記主取彼之意而為語耳。彼云。上徵武士。則支離攘臂於其間(恃其無用故不自竄)。上有大役。則支離以有常疾不受功(不任作役)。上與病者粟。則受三鍾與十束薪(役則不與。賜則受之)。夫支離其形者。猶足以養其身。終其天年。況支離其德者乎。

有力者負而趨之

  莊子曰。藏舟於壑。將謂固矣。不知有力者負而趨之。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

十境互發。十乘增減。一一法中皆有通塞

  十境增者。具發於十。減者。或發三四等。若發而用觀則通。不用觀則塞。此乃境出十乘。增者具修於十。減者或修三四等。入位名通。不入名塞。此乃乘也。

對轉兼具

  如助開中對治等四。

論。六事六理

  六事者。事釋中三知識。及觀心中佛威神覆護。并脫纓著弊。又一音說法等三是也。六理者。六度并法性各開為三。此六事六理三諦各具。是為十八。

頻婆娑羅王以欲色故。入怨國在婬女房

  論十七中略釋。論謂歒國。獨在婬女阿梵婆羅房中。

優填王以欲色故。截五百仙人手足

  論不說截手足緣。

地神

  即后土也。孝經緯曰。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闍不可以盡敬。故封土為社以報土。今壇是也。禮記曰。共工氏之子后土為社。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州故。祀以為社。共工者。伏羲在位一百一十年之後。即有女媧氏。次即共工氏。

五糓之神

  孝經緯曰。稷。五糓之長。糓不可以徧祭。故立稷神以祭之。禮記曰。厲山氏之子柱及周棄為稷。柱能植百糓。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是故二人並為稷神。

田正

  未詳。

敢發

  發開也。

倮而嘇

  下山咸切。口噉也。

未齓

  初覲切。應作齓。謂毀齒也。男八月而齒生。八歲而毀齒。女七月而齒生。七歲而毀齒。

既笄

  音雞。禮。女十有五而笄。謂以竹而簪髮也。

周賂

  音路。謂貨賂也。

八音

  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土曰塤

  今童子吹之。

皮曰皷

  應曰革。

竹曰管

  篪也。長一尺四寸。圍四寸。九孔。

絲曰絃

  琴瑟。

石曰磬

木曰柷

  方二尺四寸。中有椎。合樂之時。投椎於中而撞之。

論憋龍氣

  憋。卑列切。怒氣也。

女第

  越本作女。女應作次。

五之亂

  越本作之。之應作色。

五臭亂鼻

  春羶。夏焦。中央香。秋腥。冬朽。朽。許九切。氣若有若無也。

困悛中顙

  中。去聲。悛本作惾。子公切。又音悛。七金切。恐誤。釋云。因惾猶刻賊。不通也。

喝口

  經本濁亦作噣。音同。竹杖切。恐有釋音。

滑心

  音骨。謂汩亂也。

老語大同

  老曰。五色令人目盲。五聲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

緣起觀

  觀十二因緣。破三世疑。

  莫孔切。

  公對切。心亂也。

嚬欠

  嚬呻欠[去*欠]。

毗鉢舍那

  此翻慧。

二二立一

  睡眠二。掉悔二。

睡眠徧不違。若有皆增一

  論中此之二句本在無覆許十二句之後。疏釋云。睡眠徧不違者。謂於善惡無記中徧有不違也。隨何所有皆說此增。若善心中二十二則加至二十三。若前二十三則加至二十四。惡及無記準說可知。

十大地

  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十大善地

  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及尋伺

  即覺觀之二同也。

有時增惡作

  此惡作通善惡性。於善心中有無不定。故言有時。善心若有。於前心品更增作成二十三也。惡作者。謂緣惡作心追悔性。問。何等惡作說名為善。答。謂於善惡不作中心追悔性。謂於先時於善不作。於惡而作。後生追悔。名善惡作也。與此相違名為不善。謂先作善而作惡。後生追悔。名不善惡作也。故此二惡作。各依善惡二處而起。

大地十

  同前。

大煩惱地六

  癡。放逸。懈怠。不信。昏。掉。

大不善二

  身邊二見也。此二是有覆無記。

四煩惱.忿等。惡作二十一

  此三類不同。一四煩惱。謂貪。瞋。癡。慢。二忿等者。謂等取十小隨煩惱也。言十小者。謂忿。覆。慳。嫉。惱。害。謟。誑。憍。恨。三惡作者。謂不善心中惡作。此類各有二十一心所。

有覆有十八

  謂大地十。大煩地六。及尋伺二。

無覆許十二

  欲無覆心。異熟生心等也。此十二心所俱生。謂大地十與尋伺也。言許者。依薩婆多宗。惡作不通無記。故於無記心唯許十。有二不同。經部惡作通無記。心中更加惡作。故得有十三也。已上並俱舍疏。略欲知之。

  音己。

  居縛切。大猿也。

八肘

  每一肘尺八寸。

下座

  若多人坐禪。令最下一人。

不得拄脇

  犯擊櫪戒也。佛在舍衛。六群一人擊一人。幾令命終。故今云不得。

以拄其前

  拄胸也。

三搖不動

  若坐禪人困。肩下座人以杖就胷前三搖而窹之。若搖之不動。就左邊擉之。

  音翁。

廣說法門

  野干為天帝釋自說因地作國王。以兵借於小國闘戰傷害。又受諸女躭荒奢侈。進犯惡業。身死乃生地獄餓鬼。今生畜作野干身。又說十善十惡四等六度諸法道品。乃至野干七日命終之後生兜率天。

大論枝觚廣大

  觚。酒爵也。論三七中作柧文。云柧枝廣大。又云其枝及柧。柧即柧棱。

論。如點頭

  以竹篙於船頭拄點之。船欲東則西拄。欲西則東拄。

三教菩薩

  教應作藏。

因果合論

  欲界苦麤障。色界勝妙出。是上下六果。更有上下六因。具如禪門。

高聲唱令聞

  記脫間字。

餘八是別

  八應作九。

能答問者許是五品

  論云。問觀自生心。云何四不說。離戲論諍訟。心淨如虗空。問觀自生心。云何知自心。起十種境界。成一心三智。問觀自生心。云何知十境。各成十法乘。遊四方快樂。凡三十六問。許是五品者。非是口與筆答。乃是心答耳。

更以權實四章互顯

  文云。對三權說一實。四種止觀皆實不虗。又四種皆權。乃至云。強說為權。強說為實。

且以中行破彼同居.方便二死

  若云。被生死。過五百。須至妙覺名為越野。今初住甚以中道行。破同居方便二死耳。以實報之死未盡。故云且。

理雖無差

  金剛智初地與等覺無差。但淺深異耳。

文雖各說

  金剛名牢強稱。割三惑。越一死。名雖不一。

牟子

  漢靈帝崩後天下擾亂。時牟子為蒼梧太守。

伏櫪

  音歷。馬舍。

髦俊

  上毛音。爾雅曰。土中之俊如毛中之毛。謂最長者也。

辭不說一夫

  多夫。

雪山大士被帝釋試之

  聖行品云。昔過去佛日未出。我於爾時作婆羅門求索大乘。乃至不聞方等名字。經無量歲求大乘故。修行苦行。時帝釋自變其身作羅剎像。下至雪山而試之。宣過去佛所說半偈(云云)。我言。大士。汝何處得是之偈。羅剎言。我為飢渴苦惱。心悶亂語耳。大士更求餘半偈。羅剎言。汝若捨身者。我當為說。大士敷座白言。願和尚說餘半偈(云云)。

搨其鼻

  上都搕切。應作搨。或作榻。手打也。

具已第八卷

  已應作如。

初二對三止三觀

  初二一對即法修也。法修皆次第。即前次第止觀也。但前大意中是修。今是所發為異耳。然列中云互發有十。須談十境。謂次第十。不次第十。至釋次第但三四。次第止觀者。須境境次第三止觀也。

不名為頓

  至法名頓耳。

論後發陰入

  陰境常現。言發者下。記中云。謂發陰解也。陰解者。百界五陰咸空假中。

調伏

  用三教調伏。經云。文殊有疾菩薩云何調伏其心。維摩詰言。有疾菩薩應作是念。我今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諸煩惱生。無有實法。誰受病者。乃至設身有苦。念惡趣眾生起大悲心。我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眾生。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慰喻

  用三觀慰喻。經云。文殊菩薩問居士言。菩薩云何慰喻有疾菩薩。居士言。說身無常。不說厭離。於身說身有苦。不說樂於涅槃。乃至云以己之疾愍於彼疾。當識宿世無數劫苦。當念饒益一切眾生。憶所修福。念於淨命。勿生憂惱。常起精進。疏云。三教被信行。三觀被法行。

三十六問

  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等。

十功德

  具如備撿第二卷末略箋。

六師

  富蘭那等。

十仙

  一闍提首那。二婆吒。三先尼。四迦葉氏。五富那。六淨梵志。七牘子梵志。八納衣梵志。九弘廣。十須跋陀。

如藥塗屣堪任乘御

  大經云。如良醫人以呪呪藥。用塗革屣。觸諸毒蟲。毒為之消。此大涅槃經亦復如是。若有眾生犯四重禁五無間。罪悉能滅。令住菩提。如藥塗屣能消眾毒。

慢有八種

  俱舍惑品但七慢。一大慢。二過慢。三過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下慢。七邪慢。此記之末亦略釋。今足憍慢成八。

頭數不足

  如陰境但色。不云餘四。縱列五陰。不云十二入十八界。乃至二乘不云二教。及列菩薩又不云三菩薩。

總中欠一

  但九境而已。

滅受想中闕此一故

  第八滅受想背捨。今闕此一但成七耳。

利中禪複

  禪應作單。

相生相尅

  肝生心是木生火則安。心尅肝是火然木則病。

但有煩惱

  使易為妍習。略節於此。初三十六句者。先立四句入涅槃。謂不斷煩惱不入涅槃。凡夫也。斷煩惱入涅槃。無學人也。亦斷亦不斷亦入亦不入。三學人也。非斷非不斷非入非不入。謂理是也。一一句各四。同根本四句成二十句。又四句出涅槃。謂不斷出。斷出。亦斷不斷亦出不出。非斷不斷非出不出。一一句各四。又成十六。共成三十六句。

諸法

  謂諸法生。般若生。諸法不生般若不生。諸法生亦生不生般若亦生亦不生。諸法非生非不生般若亦非生非不生。四句各四。并根本四。亦三十六句。

法身

  法身應化一一起四身。又四身入一身。身身亦四。共三十六句。

修發各四句

  各者謂修發四句。發修四句。兩四句中又句句各四。成三十二。

修發二四各初二句

  修發二句者。謂修發。修而不發。發修二句者。謂發修。不發修。

修發既成十六句

  謂修發。修而不發。修亦發亦不發。修非發非不發。句句各四。成十六句。

發修又成十六句

  謂發修。發不修。發亦修亦不修。發非修非不修。句句各四。成十六。根本四句乃三十六句。

見中外外

  下外字應作人。

互損互益

  於十境中有觀而無止則散。有止而無觀則昏。此互損也。止觀相資則互益。

俱損俱益

  十境止觀不明則俱損。明則俱明。

登地正同

  正應作證。

小煩惱地十

  前文注十小是也。俱舍心所法有四十二。今記但列三十八。更列根本四煩惱則四十二也。四謂貪。瞋。癡。慢。

十四不相應行

  謂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徧行五

  謂作意。觸。受。想。思。

別境五

  謂欲。勝解。念。定。慧。

隨煩惱二十

  謂忿。恨。覆。惱。謟。誑。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不定四

  謂睡眠。惡作。尋。伺。若大乘心所法有五十。今記中且列四十四。若更列根本六煩惱則五十也。六謂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

及念佛

  八念中第一念佛。

屬未到

  初禪前未到定。魔屬欲界。未到色界故。

根遮四句

  根利遮輕。根利遮重。根鈍遮重。根鈍遮輕。

欲六人四

  六欲天并四洲人。皆善五陰攝也。

為順初禪一劫壽

  初禪第三天壽六十四中劫。今云一劫者。更加二十中劫乃一大劫也。更詳。

八劫方至二禪

  初禪初天二大劫。二天四大劫。三天八大劫。

第三天壽

  三禪第三天六十四大劫。

九念處

  三藏三乘三念處。三因大異故。通教三乘共一念處。三因大同故。別教方便中三念處三觀次第故。登地一念處。圓教一念處。

前七屬方便

  藏三。通一。別三。

即後二境

  二乘菩薩用七方便之法。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三

丹丘沙門 有嚴 注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

有界內真

  或理性二乘真。或有真種子。

亦通亦別

  搜要云。陰唯是別。將別對通。故復名通。餘九各皆有互通及以相異。只是一法得名不同。故名二是。

不得名陰。因別陰等也

  今觀陰果若陰因者。乃煩惱境耳。別陰通諸境。

論無我界別

  搜要云。不同陰入。況復九耶。

煩惱果

  陰等。

豈同逆病

  搜要云。業病也。今以怖為病。不同業境禪定等餘境。

如不淨觀治愛魔。五處如理

  涅槃疏云。五屍表五不淨觀。治愛魔。五繫表五門觀。伏見魔。今云如理。恐是五門禪如其理而治見也。搜要云。五繫魔別者。首楞嚴制非陰煩惱等。

豈同心數及上定等

  搜要云。非心所定等。上定者。觀心性等。

及別見

  地住已上別見。非小乘道品所治。

因觀無常謂為極果

  搜要云。小乘未極。挫為上慢。豈同下八。

分三科異

  論。初陰入界三。初以四念治陰。

餘九能治準此可知

  停心治五障。

約諸品進

  下品惑進入中品。中品進入上品。名進分。於下品不進名住等。

論。未得記菩薩輕得記者

  記引經云。我證阿[鞥-合+(白-日+田)]跋致。餘人永無。若詳此文。義似得記者輕未得記者也。又記引大品觀空不證品。甞撿經。乃是夢中不證品耳。經云。魔來語無方便菩薩言。汝當來世得菩提。佛言。阿[鞥-合+(白-日+田)]跋致行類相貌。是人永無。因以名字輕弄餘人(云云)。學者詳之。

從事理說

  搜要云。從事雖隔。理具十乘。

彼彼三千互徧亦爾

  搜要云。心佛眾生三諦理徧。一生一切生。一生一切佛。一佛一切佛。一佛一切生。理三若互。事三亦爾。心性寂滅。法界無事。

含於三世內外

  疏云。無常已滅名過去。若未生名未來。已生未謝名現在。自身名內。他身名外。或五根名內。五境名外。

及以二無作

  此是論偈也。色攝十一法。二無作者。論云。及以無表色。以無表色與無作義同。故記主變其言也。疏下文云。善無表色。惡無表色。故成二無作也。

攝諸心所

  善惡通大地。各十心所。

輸門

  委輸。

族持性等三義釋界

  族者。十八界同類因。各生等流果。生法之本有十八類。故名也。持者。地能成持用。水能成攝用。火能成熟用。風能成長用。性者。出體也。地堅。水濕。火煖。風動(並疏文也)。

二十二門

  謂三世門。內外門。麤細門。勝劣門。遠近門等。

非三聚攝

  無為法非色心等聚攝。

無為在下二乘境乃至復在禪境

  不相應行有十四種。若無為。若得非得。若滅盡定。若無想定。在下三境中。餘者並在今法入中攝。故云並在此。

一謂毗曇王數同時

  毗曇本是異時。成論本是同時。而一異與上不同者。或寫誤。或別有意。

華他

  上胡罵切。下音陀。漢時人。

一綖

  音延。非。應作綫。

張顧之徒

  梁張僧瑤。晉顧愷。並名畫之人。

玄文對信

  十乘對十信。

論。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經中釋云。色是佛性者。三十二相是如來常色。常不可改。故說色名佛性。如來真實之樂名畢竟受。如來真實之想是為常想。行者名壽命行。因緣故得如來常住。壽命識者乃是如來平等之心。彼文甚廣。今略節之。令知佛五陰耳。

閉手

  手應作尸。

不與他同

  古人前五如是凡權。後四如是聖實。

董卓

  孝獻帝相也。此時以山東豪傑並起。恐懼不寧。乃徙天子都長安。遂焚洛陽宮室。發掘陵墓。取寶貸汙妃至等。

袁紹

  如太袒將為人。志大而智小。色厲而膽薄。忌刻而少威。兵多而分畫不明。後淳于兵攻之。遂發疾死等。

罿

  音童。車上網。

涿

  音卓。

羽葆車蓋

  葆即蓋也。周禮孔義云。羽葆。鳥羽注於柄頭如蓋。謂之羽葆。亦謂之羽葆幢。

記鴿

  大論。祇桓寺舍利弗從佛行。有鴿為鷹所逐。佛令舍利弗言。此鴿子幾世作鴿。舍利弗以宿命智觀至前八萬大劫未得脫離。佛言。此鴿於恒河沙大劫中常作鴿身。經五百世中得利根。是時佛出世。度人無數。佛涅槃後。遺法在世。是人作五戒優婆塞。從比丘聞贊佛功德於是發心。願欲作佛。後三祇劫行六度行。十地具足乃得作佛。

四時不同

  周書月令有更火之文。謂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音昨)楢(音由)之火。冬取槐檀之火。

春蒐

  音搜。索也。謂索取物以祭。

夏苗

  為苗稼除害。

秋獼

  音尠。殺也。順殺氣。

冬狩

  音獸。謂得獸。取之無所擇。

因果之意

  果應作緣。

豈能令於性法門盡

  性下脫一善字。

縱燒惡譜

  縱下略一佛字。具足應云縱佛燒惡譜。

古師謂無了因性

  據善人。須有了因性。今云無者。涅槃疏.妙樂記皆云無果果性耳。

相為能遷

  一者本相。二者隨相。本相者。疏云。已辯命根。諸相者何。頌云。相謂諸有為。生住異滅性。疏云。有為者所相法也。諸有為者。五蘊法。因緣所造故。色心等法從因緣生。名為有為也。生住異滅性者。出體也。謂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異。能壞名滅。二隨相者。疏云。此生等相既是有為。應更別有生等四相。若更別有。應致無窮。彼復有生等相故。是則相上有相成無窮失耶。

物為所遷

  物者。論云。命根體即壽。能持煖及識。疏云。命者三界壽及蘊等法。

頌云。此謂生生等

  疏云。上句開。下句難。此者前四本相也。生生等者四小相也。謂前四相有生生等四種隨相。故成有為也。又云。諸行有為。由四本相。本相有為。由四隨相。生生等者。等取住住異異滅滅。上生字是小生。下生字是大生。小生生大生。故名生生。小相中住。住本相。故名住住。小相中異。異於本異。故名異異。小相中滅。滅於本相。故名滅滅。

於八一有能

  此通無窮難也。豈非本相。如所相法一一應有四種隨相。此復名四展轉無窮。為通此難。故有斯頌。謂四種本相於八有能。四種隨相於一有能。功能別故。無無窮也。且如生相生色法時。九法俱起。一是本法。謂色自體。此上必有四本四隨。故成九法。於九法內。生不自生。能生餘八。本相中住。住餘八法。異滅亦爾。故四本相於八法中有功能。故此九法中。生不自生是生生生。住不自住是住住住。異滅亦爾。故本相中異不能自異。異餘八法。本相中滅不能自滅。滅餘八法。四本相於八法中有功能。故四隨相於一法有能。謂有功能也。由此道理。無無窮失也。已上並俱舍文。今更寫才法師注釋文於下。彼云。剎那得得少多。義開為三。初。約一念三得者。論曰。以法生時并其自體。三法俱起。第一本法。第二法得。第三得得。謂相續中法得起故成就本法。及以得得得起故成就法得(法得得本法即是大得。得大得時。其得即小法之得故。得之得故。皆依主釋。大得力強。成就二種。小得力劣。唯成一種。故一剎那三法中。大得二。小得一也)。如是。若善若染汙法。一一自體三法俱起。第二剎那六法俱起。謂三法得及三得得。第三剎那十八俱起。謂於第一第二剎那所生諸法有法得(初念三種。望第二念中起三大得。得前三法。起三小得。得三大得故成六法。第三念中通望前二。謂初念三法。第二六法。總成九法。今第三念起九大得。得前法。起九小得。得九大得。故成十八也)。二。二念九得者。準此所論(然初念善心三法俱起者。唯說善心。不說相應。第二六法者。唯說第二念起得得。初不說第二自所起者。善心亦有三法。謂善心及大得小得。并此第二念六法便成九法。第三念等准此說)。三。若約所相能以論。即第一念有二十七具起(謂本法為一。此上有四大小相。并前成九。同一大得得之。此大得上復有九。謂大得及四大小相。此九即以得得之。其小得上又九。謂小得及大小相。此用大得得之)。故論又云。一切過去未來煩惱及隨煩惱并生得善。剎那剎那相應。俱有無始無終生死輪轉有無邊得也(上注大小四相者。大則四本。小則四隨。詳解如論)。

  謹示剎那一念三得二念九得圖子

前之三教或推遠理

  藏通真理。自天而然。惑不能染。如靈外月別但中理。在九界外。地前仰信。真中二理皆本有之。故云遠也。

或約事行

  如離婆多見二鬼爭屍。自推我今為有身耶。為無身耶。又槃特掃箒之類。皆自行也。

或約俗諦

  出假之人。如歌利王。彼割截身體。無我人等相。又如菩薩施手時。願得信手。施目時。願得智眼等。

不同俱生及現行

  第六識與色俱生現行。非同種子。

眠人亦有不睡時

  睡應作夢。

觀於一句生三十六法

  前略引論中二法。

第三第四準此可解

  亦滅亦不滅自生。亦滅亦不滅他生。共及無因例作。又非滅非不滅自生。非滅非不滅他生。共及無因亦例作之。

結成不思議乃至結成修德境

  近人云。性德境不觀。況當文自云。若不推撿。何殊鳥空。請讀若不二字。又云。如前理性本無性過。約修門說。須明離計。約修推性。文自分明。何須固惑。又有人或將三境對於三即。或對三根。非矣。今謂只是修觀一人。以智照境。境發於智。若破執以為人演說。名化他境。義雖有三。旨歸是一。又有人云。性德不觀。謂本自二空也。修德須觀。謂推撿入空也。若爾。乃是修德自推修德耳。又有人云。性德但聞即悟。引除病品云。直聞是言。病即除愈。若觀性德悟。乃是服藥除病耳。且除病品文乃是大綱。分利鈍二根。及信法兩行。何甞分對修性二境。縱將性德以對信行。不須修觀者。且法華文句辯三周根性不同。喻云。如三刀斫本。利一。中二。鈍三。記釋云。此中聞悟似是信行。非不兼法。值佛聞悟信尚兼法。豈有末劫根鈍障重聞而悟耶。此大不可。又有人云。性德不觀。何以知之。荊溪云。理則直達法性。今問直達之言是修觀否。若不修者。能達之心又是何法。請熟思之。今試陳之。夫性德者。眾生之性常。諸佛之果理。三世菩薩之妙依止地。或析骨書經。或剜燈乞偈。藥王燒手。普明刎頭。只為求此也。十方如來千萬億劫說不可盡者。蓋是此也。眾生久劫以昏散故迷於性德。今大師令以止觀觀於昏散。昏散之性執若去。明靜之性德自彰。況復昏散本無今有。圓覺經云。一切眾生於無生中(性德)妄見生滅(性執)。如來因地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推撿入空)。本性無故(本自二空)。況又修性之言散在廣文。今且引一十五文以證性德須觀。先引佛言。首楞嚴經云。譬如琴瑟箜篌琵琶(五陰)。雖有妙音(性德)。若無妙指。必不能發(修德)。若更開喻合法。使三境具足者。琴聲不從絃生。不從指生。不從絃指共生。不從無因生。有因緣故。亦可云從絃生。從指生等(化他)。又大經云。有國王愛箜篌聲。遂斷絃求聲。聲不可得。有大臣云。取聲之法須有方便。聲乃出耳。眾生佛性亦復如是。無有住處(性德)。以方便故(推撿)乃可得見。成菩提道(即發初住)。華嚴經云。應觀(修德)法界性(性德也。一句之中文略義廣。下去準之)。觀經云。正念思惟一實境界。大經云。能觀心性名為上定。大師云。本性寂滅(性德)。若不修道(修德)。無由契會。又云。境雖無相。常為智緣。又初緣實相造境即中。又云。正法者即觀法性之慧也。又云。初心研理。稍入相似。荊溪云。由修照性。又云。智能顯理。智生則理生。又云。智能照境。又云。一心三智照中道理。又云。一念心具十法界。還觀此心具足三諦。上所引文。意須觀性。讀者思之。

為徧責故

  論中三十六問。一一問中但以自生一句而責耳。如云。問觀自生心云何四不說。又云。問觀自生心云何是魔行等。今言徧約四性者。是舉一自以例他及無因也。故次云。直舉自等責推也。於三十六境。以四性推撿令空所推之境。論云。云何是魔行。云何是外道。云何是三乘。云何巧度。云何是別教是圓教。云何是四三昧。云何是二十五方便。云何起十境成一心三智。云何十境成十乘法。乃至坐道場降魔轉法等。以自生一句責於魔外.三界.六道.三乘.四教.十境.十乘。從因至果。若四土等。故云徧也。是三十六境。從自生耶.他生耶.共.無因生耶。

徧生法故

  徧責為破。徧生為立。是知四性破已。若魔若外若教若觀若正若依若因若果。一皆是法界大都。

冥初

  外道計八萬劫初始能生覺。八萬劫外冥然不知。

  許緣切。

夢非夢短

  多一短字。

齊物

  莊子有齊物論。謂以性均故齊。

若均山毫

  齊物云。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注云。夫以形相對。則太山大於秋毫也。若各據其性分。物冥其極。則形大未為有餘。形小不為不足。苟各足其性。則秋毫不獨小。而太山不獨大矣。毫者兔毫。在秋而成。故王逸注楚辭云。銳毛也。兔毛至秋而細。故以喻之為小也。

等鳧鶴

  外篇駢拇云。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注云。各自有正。不可以此正彼而損益之。又云。故性長非所短。性斷非所續。無所去憂。注云。知其性分非所斷續而任之。則無所去憂而憂自去也。鳧。野鴨也。脛形定功。釋名云。莖也。直而長。如物莖。莊子喻意謂。鳧脛本短。或截鶴脛以續鳧脛。則有乖性分也。斷。丁管切。

福有五種

  尚書鴻範亦爾。

字從于月反

  只合云字從月。今似多于反兩字。

如此曇

  此應作比。

有因緣不可見

  經中八種皆是因緣。如云。遠不可見者。如空中鳥迹。亂想故不可見。如心不專一。障故不見。如雲表星。多故不可見。如稻中麻。相似不不可見。如豆在豆聚。今記中文與經五文少異。故撿經以示之。

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為

  損謂銷損。皆道德經語耳。

恣之使天下自得

  注云。夫至仁者百節皆適。則終日不自識也。聖人在上。非有為也。恣之使各自得而已耳。自得其為則眾務自適。群生自足。天下安得不自忘我哉。各自忘矣。主其安在乎。斯所以兼忘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九

見品見品

  次見應作思字。

多入空。少入假

  下文勝別觀。又云多入假。少入空中等。

不合不散

  前文已注。今云合謂一念真空也。散謂三千俗假也。法性清淨中理也。

若未破故

  故應作者。

若十六行為三三昧門

  苦諦下空無我是空門。滅諦下四行是無相門。集道下八行并苦下兩行是無作門。具如下釋。

以智慧為門

  云云者。一權智為實智門。二實智為門通至實相。事通於理也。

以理為門

  云云者。文在法華疏。彼云。實相為門有二義。一當體虗通為門。如淨名不二門。華嚴法界門。二能通方便作門。引劉虬云。通物之功乃由乎一。故一為方便作門。如三乘皆從實相流出。

如星之月

  之應作中。

吹唾

  大品經云。三千大千世界中諸火一時皆然。譬如劫盡燒時。菩薩摩訶薩欲一吹令滅。當學般若。論三十二釋云。火多無量。口風甚少。何能滅之。答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因得神通。能變身令大。口風亦大。故能滅之。又以神力。小風能滅。如小金剛能滅大山。菩薩以火為害處廣。憐愍眾生。故以神力滅之。此是事釋也。若就理解。三千即空。一唾也。三千即假。一吹也。即唾即吹同時者。即中也。

名一眾生

  或多一字。或一字應作為。

不出自他智斷等

  四句中前三句是能是自。後生生一句是他是所。所破惑是事。能破空是理。於六句中。判前三教解惑是思議。圓教解惑是不思議。智斷可見。

不至至

  經云不至者是大涅槃。凡夫造罪故未至不至也。不至至者名大涅槃。不造諸惡名不至至。至不至者。至者名二十二五有。菩薩永離。故名不至。為度眾生故亦名至也。至至者。至名二十五十有凡夫。初二三果煩惱因緣故名至至。

如來證涅槃等四句

  疏釋云。不聞不聞是涅槃。無始無終不生生是涅槃。無始而始生不生是涅槃。無終而終生死亦然。生生是生死。無始無終不生生是無始而始。生不生是無始無終。

界性

  惡五陰是也。

例此以釋不生生亦應可見

  不生生是了因性。生不生是緣因性。不生不生是正因性。生生是境界性。

依章安解復是一塗

  章安云。初句證智。次句明證理。第三句明證斷。第四句明證應。復次不聞聞是證聖行。聞不聞是證梵行。不聞不聞是證天行。聞聞是證嬰兒行。又云。不聞聞是圓淨記主一塗之說。意云並不似智斷因果釋也。

別作一途

  大都四句攝諸法盡。今且以四句說無生破徧之一途耳。

地持六住

  論中本有十二住。今且引六耳。十二住如備撿第四卷末。

即吹而唾

  諸法不生。

即唾而吹

  果由因剋。

吹唾成就

  智斷圓。

前釋生生指有漏法

  前云生生者。一切有漏念念生故。明化用之所耳。

五行竟。次明十功德。云十事功德等

  十事功德在高貴德王菩薩品中。經中涉五卷解釋。一者不聞者聞。聞已能為利益等。二者修大涅槃。昔不得而今得之。三者得無緣慈。四者唯修九事不修淨土。五者諸根完具。乃至十者入大涅槃等。具如備撿錄出也。

始從初心終至地前

  涅槃疏云。五行者。始於初心。終於初地。證天行故也。今云地前恐寫誤。

若作別義。開善最親

  記主一往許之。以其有從淺至深之義故也。若據章安所斥。未全為當。疏文云。第九功德。初發五事悉得成就。此不應深聖行。以大涅槃心修嬰兒行。云得涅槃。此那忽淺。

若作圓義。光宅似當

  光宅云。五行十德。體一義異。同是因善。起自外凡。終於窮學。感於習果。謂之為行。酬前習因謂之功德。乃是行因德果也。記主以其於外凡聞涅槃理。亦一往判為圓。章安引光宅云。習因習果乃菩薩之位。不開佛乘。故記云。似當耳。豈比法華五乘七善一例佛乘耶。然涅槃自有次第五行。故今少分許之為圓。若據經中。先明五行。次說十德。則五行多分在因。十德至地。下記中自釋云。約次第邊。由五行滿得入初地。初地是第一功德。乃至以十德對十地。若作總別解者。始從初地至第十地。恒具五行及十功德。十德對地又復宛然。

非分別智能知

  疏中無非字。

泥洹智不洎

  洎應作測。

非有故非邪

  邪應作斜。

白銀琉璃漸漸互現

  長阿含云。從月初一。白銀面現。至十五日。銀面全現。琉璃全隱。從十六日去。琉璃面現。至三十日。琉璃全現。白銀全隱。經中又云。十六日去。黑衣侍臣一兩上侍。至三十日。諸臣併上。故稍稍虧。從月初一日。諸臣漸下。至十五日。諸臣都下。故稍稍滿。又云日天子放六十種光。奪月故虧。若月天子處正殿。後光對日天子。是故盛滿耳。

六處結撮

  以破見等文相周備。似次第意。故六處示妙使知文旨。

冥初世性二十五諦六諦

  並在諸見境列釋。大論總以十四難而攝六十二見。謂三世各四句并。

根本二有此難者不應為答

  十四難者。謂世界及我常。世界及我無常。世界及我亦常亦無常。世界及我非有常非無常。又世界及我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又死後有神去後世。無神去後世。亦有神亦無神去後世。非有神非無神去後世。是身是神身異神異。外人曰。若佛是一切智人。此十四難何以不答。答曰。此事無實故不答。諸法有常。諸法有斷。都無此理。是故不答。譬如人問[穀-禾+牛]牛角得幾斗乳。是為非問。故不應答。

以有邊無邊對無想為四句

  謂有邊無想。無邊無想。雙亦無想。雙非無想。

但改無想以替有想

  謂有色無想。無色無想等。

一切論可破等

  等者又云一切法不忍。今文若加此一句。方可見責云。汝見是忍不。

三四中單複具異

  單中雙亦雙非各一人。複中雙亦雙非各兩人。具中雙亦雙非各四人。

應云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

  論中却云。亦有亦無。亦有亦無雙非爾。

假立於己

  若云假立己稱則易解。

若竪待者

  以己他相待是橫。若竪待者。以身待不身。不身待身。亦名己他。又以滅待不滅論己他。

三無為

  俱舍頌云。無漏謂道諦。及三種無為。謂虗空二滅。此中空無礙。擇滅謂離繫。隨事繫各別。畢竟礙當生。

此中空無礙謂太虗空乃至窮隙等

  疏釋云。此中者於略所說三無為中。虗空但以無礙為性。由無礙故色於中行。又云道諦是有為無漏。三無者是無為無漏。今記云。謂太虗空為性等者。乃是記主釋耳。非彼疏也。意謂無漏之法是無礙性。非是頑空。乃窮隙等之無礙也。

擇滅謂離繫

  出擇滅體也。擇滅以離繫。

隨事繫各別

  三界九地各有九品煩惱。九九八十一品。斷一品惑。證一擇滅。是則八十一品擇滅。故體各別。

畢竟礙當生

  釋擇滅也。言礙當生者。此當生法。緣會即生。緣闕不生。於不生時。得非擇滅。此非擇滅礙當生法令永不起。名畢竟礙。

別得非擇滅者

  謂非擇滅有實體性。緣闕位中起別得得。故非擇滅。得不由擇。但由闕緣。名非擇滅。

如緣一色時乃至礙餘色等

  如眼與意識專一色時。所餘不見聞等。色聲香味觸落謝過去也。於專一色時。合有一類五識緣彼已謝五境。由正專一色。餘五識不得起。此未起五識畢竟不生。謂五境已謝。故五識唯現在。不合緣過去境故。未來五識得非擇滅。言觸等者。等取法界中有與能緣同時為所緣境。謂他心智所緣心所也。五識等等取意識中亦有能緣同時所緣境也。謂他心智唯緣現在緣心。不緣所緣所不緣心。正緣心時緣所。他心智得非擇滅。正緣所時緣心。他心智得非擇滅。此約同時合緣者說也。已上皆疏中釋。

優陀那風觸七處

  如箋難引。

相續名住

  住應作假。

以此為彼

  若類上文。應云在彼。則以此為彼耳。

故滅得生

  滅恐應作識。

生思

  上文云無緣思不生。

言集散者。散所集故

  大論云。生時無所從來。散時無所去處。是諸法皆如幻化。無來處故。集不可得。無去處故。散不可得。又生無故。集不可得。滅無故。散不可得。畢空故。集不可得。業因緣不失故。散不可得。

七者彼彼空空中中最下無復彼此

  楞伽第二云。第一相空謂一切法自相共相空。分析推求自他及共皆不生故。第二名自性空。謂一切法自性不生。第三名無行空。所謂諸蘊本來涅槃。無有諸行。第四名行空。諸蘊由業及因和合而起。離我我所。第五名一切法不可說空。謂一切法妄計自性。無可言說。第六名第一義聖智大空。謂得自證聖智時。一切諸見過習悉離。第七彼彼空。謂於此無彼。譬如鹿子母堂無象馬牛羊。我說彼堂空。非無比丘眾。非堂無堂自性。非謂比丘無比丘自性。一切諸法自相共相。彼彼求不可得。名彼彼空。此彼彼空。空中最麤。汝應遠離。

別在有情心所滅故

  受想等滅是有情。異無為之非情。

又不與彼闕緣義同

  如緣色時。餘塵已謝。謝名闕緣。則餘聲耳識等不生名闕。

故但與彼生滅義同

  今相待假於所緣處心有生滅。若非擇滅中。眼識對色者則生。餘聲香識則滅。此之生滅與相待中生滅義同。

三無為法通是無生

  無生之義雖同而異。若擇力所得滅。此是真諦理之無生也。若闕緣等有礙而不得生者。雖名無生。此非真諦。故曰通。

如前總後亦判利鈍

  破有見前總論止觀。若歷三假得入。名利。若不入者。應回轉六十四番。名鈍。

故此等總

  引大品.楞伽等三總文。

即同初文。前於單見名之為總

  於單四見前用止觀二法。彼假入空。彼雙寂畢竟清淨之止。能觀所觀猶如虗空之觀。文在四見之前。故云總對四見名之為總。

今於一見對別名總

  前單四見之初。總對四見名總。亦可名為總中總別。今無見中又論總別。亦可名為別中總別。

不同有見因成末文總別

  彼文云。性相俱空者。是為總相從假入空觀。

粗免夷愆

  若云。我知是。我見是。是大妄語。犯波羅夷。

從有人下。難中論師。寄非辯異

  此中分科或恐誤。合在下文也。若此中分科。應云。破無生為二。初正破。次有人下。難中論師。初文二。初徵起。

三結

  一我見。二非因計因。三疑。我即身見。非因計因即戒取下第十記初釋。

衛元嵩破壞佛法

  上表滅佛法。有文在下。

  押應作壓。

之與華恒

  恒應作垣。垣墻也。

無為無欲之語

  老云。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又云。常無欲以觀其妙。

常名常道之說

  老云。名可名。非常名。道可道。非常道。

守雌

  老曰。知雄守雌。

守弱

  剛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患智

  智慧出於大偽。又云。絕聖棄智。

患身

  吾所以有大患者。吾所以有身。

身毒

  音篤。

苦縣

  苦。音戶。

諡老聃

  聃字是諡。老非諡。

柱史

  在帝王柱之傍。為史官。

莊任漆園

  史記云。莊子。蒙人。乃梁國蒙縣人也。為蒙之漆吏。終身不仕以快其志。

著述改足

  足。即喻反。

軋軋若抽

  思軋軋若其抽。如抽絲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十

於大助中

  助應作即。

  音標。

  又音含。

五部

  部類也。四諦下惑為四。九地思合為一。共是五部也。

一月二時

  一月兩次行欲。可以養生。

三種色

  記引大論。次引大品。文意是同。搜要云。大品過一切色。是滅可見有對色也。滅有對色。是滅不可見有對色也。不念種種色。是滅不可見無對色也。初色是色。次色是五根四塵。第三色即法入少分無表色也。空觀成時無表亦破。

五根四塵

  五根有對。聲香味三不可見。

無教

  無表之名。

故後兩番

  如論借別名通。菩薩位中。一番約三地不出觀斷見。又一番約忍智四地不出觀斷見。

初十二有八

  謂初地有十功德。二地有八功德。三地有五功德等。

三五四有十

  三地行五法。四地不捨十法。

五十二六六

  五地遠離十二法。六地具足六法。

七二十八五

  七地不著二十法。八地具足五法。

九十二十佛

  九地具足十二法。十地當知如佛。十五心雖已有七智八忍。未入果位故。道比忍猶名。

為因

  世第一後。無漏因緣引苦法忍初心入見道。有無漏法生。名苦法智忍。此剎那心斷苦下十惑(一心)。次起一剎那心。名苦法智擇滅無為(二心)。次觀上界苦。名苦類智忍(三心)。斷上界苦諦下煩惱法後。得苦類智(四心)。次觀欲界集。集法智忍(五心)。集法智(六心)。次觀上界集。集類智忍(七心)。集類智(八心)。次觀欲界滅。滅法忍智(九心)。滅法智(十心)。次觀上界滅。滅類智忍(十一心)。滅類智(十二心)。次觀欲界道。道法智忍(十三心)。道法智(十四心)。次觀上界道類智忍(十五心)。已上名未入初果已前七智八忍。此十五心後無間道。斷諦下見惑名初果向。次起一剎那道類智是第十六心。

大論五十三云。爾時須菩提作是念

  論云。爾時眾中天人菩薩作是念。般若波羅蜜。三世諸佛皆從此中生。須菩提小人。云何佛讚。欲說般若波羅蜜當如所說。是故言須菩提所說皆承佛力(云云)。今記中文略云須菩提作是念者。本是人天菩薩念耳。

依梵法治

  眾僧默擯。

隈水曰港

  派水曰港。隈字恐誤。

不知三空

  所施物空。能施人空。受施者亦空。

乃至般若亦須知三事皆空

  所觀之境空。能觀之智空。及能觀之識空。中間尸.忍.進.禪。皆須一一三空。故云乃至。

俱舍頌曰。但由悲普施。被析身無忿。讚歎底迦佛。次無上菩提。於如是四位。一二又一二。如次修圓滿。初一謂布施。次二謂戒忍。次一謂精進。次二謂禪智。如次對四句

  撿疏略消。但由悲普施者。明施也。若施時乃至眼髓而無悋惜。但由悲心。非求人天生也。此明布施滿也。被析身無忿者。明戒忍二也。若時菩薩被析身支。心無少忿。析身不報。戒滿。心無忿。忍滿也。讚歎底沙佛者。此身明精進。若時菩薩勇猛精進。見底沙佛。忘下一足。經七日無怠。淨心讚佛(云云)。此精進滿也。次無上菩提者。明定慧也。金剛喻定隣次成佛。名無上也。此定慧波羅蜜多滿也。如是四位者。初是施位。第二無忿位也。第三精進位。第四次無上位。一二又一二者。一者初施位。一波羅蜜多也。二者無忿位。二波羅蜜多也。又一者。精進位波羅蜜多也。又二者。無上位二波羅蜜多也。如次對四句。是記主言。非俱舍語。

且寄一法

  破假一法。開十六門。

離邪曲誤

  內正直是。外邪曲非。

孟浪行說

  孟浪。莊子釋云。率略也。文選注云。鄙野也。南山云。高談虗論。世表有餘。攝心順教。一事不徹。今以行不符其說。非孟浪是何。

並如初釋

  說身無常。是經。不同凡夫等計以為常。淨名疏語。不說厭離。是經。不同二乘。是疏。並如初釋者。亦應例云。說身有苦。不同凡夫計之為樂。說身無我。不同凡夫計之為我。說身空寂。不同二乘一向入空。

從現入過

  淨名疏云。若毗曇明三世。有罪從未至現世入過去。得繩繫屬行人。若成論明三世。無罪但隨心現。又正理論云。諸有為法差別作用。未已生名未來。此纔生名現在。若已息名過去。

論。入假四法

  入假意有入假因緣油法。

釋第二句

  謂身力雄莊乃至無能當者。

善八種術

  謂吐。下。塗身。灌鼻。熏。洗。丸。散。又有八。謂治身。治眼。治胎。治小兒。乃至知星辰。

故在七地

  十功德對十地。今七功德知是第七地。

飯牛

  飯。上聲。書注云。以雜草飼牛。

舜膳

  膳應作禪。謂舜禪位與大禹。

  或應作單。音丹。

伊尹邀相

  好大言之語。記主引之耳。文在史記殷紀中。孟子不取。孟子曰。伊尹耕之於有莘之野。祿之以天下。弗顧。

妄語亦爾徧於諸根

  不見言見。不聞言聞。乃至觸言不觸。

鄭衛

  二國名。以二主婬亂。乃變雅樂為婬樂。今之俗樂是也。詩序云。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擊缶

  亦非古樂。今之打水甌者是也。缶。燒土為之。八音中謂上。恐是吹塤耳。

論。有信解見得

  前破見假。有信法二行在初果前。若入初果。轉二行為信解見得。文中並皆云四悉是惑者。以菩薩出假。二乘之空是所破故爾。

  奴巧反。

墨劓剕宮大辟

  墨則黥額。劓則削鼻。剕則刖足。宮則男子去其勢。女則幽閑之。大辟。死。

句芒等

  春神句芒。夏神祝融又后土。秋神蓐収。冬玄冥。

句陳

  星名也。其星有六。在北極紫微宮中。

不可違爾

  搜要云。不可率爾。

中問比說

  如汙穢陰。凡夫計堅。得觀名瀾。如汙穢骨。得觀名散。不可違。深致者。九想是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九名法界。攝一切法。

以教意釋出

  湯有半熱半冷可別。能蠲渴消煩。如空慧破見思。此生滅也。吐物可出。藥力所致。令腹中淨。如無生也。灸則一穴。針則多處。治徧四肢。如無量也。丸散今無。眾藥合就。因緣生法即假中無作也。

苦集不同集

  作記時。論中集上有苦字。今論中削去也。

扁鵲

  扁。婢典切。後語即春秋後語。史記云。勃海郡鄭人也。姓秦。名越人。

腠理

  脊骨邊。

司命所及

  扁鵲傳云。雖司命無可奈何。司命者。主壽命之神也。

  女庚反。

佛教明劫

  佛經名混沌之名。今借混沌名耳。

失譯

  失譯人名也。此經又名優婆塞行經。然亦獨此經有孔子名也。至若須彌四域經。并灌頂部經。皆有名驗。大師所指不繆。

唯識所計

  識論師計三無二有。

須彌山者三界也

  從一須彌至一須彌。喻從空門至無相門。從無相門至無願門。以次文云。欲從菩薩三解脫門。遊於無量佛法。

楞伽授聲聞記

  經有問答。無授記語。

三變化佛授聲聞記。非法性佛

  變化佛者。應佛也。法性佛者。法身也。法身無授記事。故次云。法性之身尚不記菩薩。楞伽云。法佛說法者。離心相應體故。內證聖行境界故。是名法佛說法之相等。以說法例無授記可知。

淨名大品皆應有之

  淨名眾中小賢聖皆如。亦應得受記。大品記三百比丘從是已後六十一劫當得作佛。皆號大相等。此是記未入餘界者也。

方等云。第二第三授我等記

  經云。昔於王舍城授聲聞記。今復於舍衛國復授聲聞記。昔於波羅奈授聲聞記。乃至云第二第三授我等聲聞記。文殊語舍利弗言。枯樹生枝不。焦糓更牙不。夫授記法如虗空。無色無形。如來以如如性授汝等記。不即如不離等。今詳是授聲聞應佛記。非法性記。況又是斥奪之意耳。

初意自為已入滅者

  入無餘界。入方便土人也。

斥鈍根菩薩

  求聲聞涅槃者。

除初同句

  論除了。

更加假中

  加了。

老子化作佛

  老子謬說化胡王成佛。已自非矣。今云自化佛。更非也。又是一訛說耳。釋迦本出周昭王時。老子出周定王時。相去三百四十五年。又何甞化胡耶。釋迦既非胡人。又不曾為王。有云。老子死。葬在扶風。扶風。秦地也。莊子云。老子死。秦佚入吊。三號而出。史記云。蓬[〦/糸]而行。不知所終。驗非化胡明矣。

道士王浮偽造

  甄正論又云。宋文明造。今詳造化胡經。時非一人也。王宋二人若知老子有西升經云。吾聞竺乾有古皇先生。不生不滅。善入無為。吾之師也。吾今將升就焉。則不敢偽造化胡經也。

萊茯根

  章安云。爾雅作蘆菔。郭璞蘿茯。蘆音盧。菔音扶福切。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十一

佛果不出二諦外

  前二論之未釋。

  應作謂。

弓刀槊

  音朔。

文意大同須釋出之

  經論生緣同亦可見法緣者。經云。一切法論四緣空。謂羅漢。支佛。諸佛及菩薩聖人。皆從空性中生。破我五陰法。一切法即四緣等也。經云。不住法相。即論中不住有無法同。

乃至十二因緣。七覺。八正。皆以慈為本

  經云。修習慈心。能生無量善根。謂無常。生滅生滅。四念處。七方便。十二因緣。煖頂忍世第一。見道。修道。正勤。如意。七菩提分。八道。四禪。四無量心。乃至三昧智。他心智。神通智。本際智。聲聞智。緣覺智。菩薩智。佛智。如是等法。慈為根本耶(云云)。

翼從

  從去聲。輔翼侍從者。

謂呼是血

  呼謂是血。寫倒。

舉石空中力士驚怖

  佛欲入涅槃。始入拘尸那城。五百力士平治道路。有一大石。眾不能舉。佛以足指舉此大石擲置虗空。令諸力士貢高心息。

現作莊嚴降諸外道

  佛一日至首波羅城。彼城人民信於邪道。見佛欲至。出城斬伐林木。所有流泉填以臭穢。各嚴器仗。莫令得前。佛生慈心。林木還生。河池清淨。變其城壁為瑠璃城。

令狂女人見如己子

  舍衛城有婆羅門女。唯有一子。遇病命終。女人愁毒入心。狂亂失性。裸形無耻。啼哭失聲。子何處去。我於爾時起慈悲心。是時女人見我。便生子想。還得本心矣。

患瘡女人得藥平復

  波羅奈城有優婆夷。見一比丘有病。毉須肉藥。時女人割其股肉。因是患瘡。佛起慈悲。是女尋見我持良藥。塗其瘡上。還復如本。

猶如猛火不能燒薪。薪火然薪。壞故名為燒

  疏中不解。今詳不燒薪者。恐是木中具猛火性耳。何以知之。次句云。火出薪壞。知不能燒者是火性也。記云。火然薪壞。語異意同。

異法出生

  經云。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疏云。異法有故。異法出生。諸法皆為因緣所起。因緣於諸法名之為異。有異因緣便有諸法。故云異法有故異法出生。如葵藿以日為異緣。芭蕉以雷為異緣。眾生以法身慈誓為異緣亦爾。若無佛慈。眾生終不自能覺悟。如磁石吸鐵。

論泉池

  萬派所聚也。故海名朝夕池。又名醎池。

如不應同

  同應作異。疏云。若眾生如。不生不滅。不得受記。彌勒如亦然。若彌勒如。不生不滅。得受記者。則二如為異。異則非如。若如無異。記則應同。

我等所行呪術經書。若讚頌時。瞿曇所有功德入我經中來者。是瞿曇實功德。何以故。瞿曇父母真正法輪

  文殊欲引尼乾子。亦先學彼法。後導歸佛道。今記文少誤。經云。爾時文殊師利童子。及五百化弟子。聽次第坐。受用尼乾戒法。威儀殊勝。於彼時時讚說三寶功德。亦復讚歎薩遮功德。令彼諸人心相親附。復於異時知眾已集。文殊師利便作是言。我等所行呪術經書毗提遮經。若讀誦時。沙門瞿曇所有功德。有入我等經中來者。是沙門瞿曇有實法功德。何以故。是沙門瞿曇所生。成就父母清淨轉輪王種。以百福相莊嚴其身(云云)。轉正法輪。經作轉輪王種耳。

引難況易

  明中道之難。引空假之易。

旃檀如法性故

  似多故字。

足故大經

  足應作是。

旁牌

  周禮。司兵掌五盾。盾者。于櫓之屬。所以扜身蔽目也。

見鶴

  經只作鶴。

餘之六句準此說之

  言不常者。一切邪見及四性等。常與無常皆不可得。不生無常。何得有斷。斷無常故故常。本無餘例耳。

從始至終並有橫故

  始從破假入空。終至破邊入中。此之竪門並橫者。如一無生門則三諦皆無生。乃至三諦皆不出。

無明滅生

  還以無明法性相對論滅。若無明滅而生法性者。則無明是自滅而法性名他也。若無明不滅而生法性名他滅者。以法性生時而無明即滅名為他滅。

通舉始終行位

  生死始。涅槃終。行則觀成破惑。位則三根出假等。

論不住色布施

  金剛偈云。遠離取想。論云。不見施物受者施者。無著云。不住相想。以心境俱空。則微細相盡袪。

更說不垢不淨

  經云。垢淨為二見。垢實性則無淨相。順於滅相。是為入不二法門。

亦名却入未前進故

  搜要云。行計未窮。故名却入。自未極故。

不同小乘隔世報故

  小乘但有習果而無報果。今云隔世報者。以大則之。生變易報。

但觀欲等心王

  搜要云。前云識者。是諸心家之識。今云欲等。是識家之諸心。

具如向簡

  雖即屬陰。攝陰不盡。

而論總別

  識心是總。欲瞋慢是別。

而論麤細

  五陰但一色是麤。入中開色為十。入半則細。陰中四心則麤。界中開四為六。識等則細。

報非報別

  三科皆報。所發者非報。

論云若捨分別即知障清淨

  記云。故知分別實不可捨者。以小乘人滅相滅心而捨分別。既無分別。不能悟大。今指分別即是法性。故知分別是悟入門。悟入之時是捨分別。捨名雖同。大小永異。

初觀始於凡地無位可論

  如三藏內外凡。未證空時。何所論位。

四地名須陀洹等

  此通人也。四見地。三八人。初應是慧性。二地上上根也。此三根人證空位。

九夷等四

  四者。謂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注云。九夷在東。八狄在北。七戎在西。六蠻在南。夷字從人執弓。狄是犬種。戎人荷戈。蠻亦蟲種。皆無禮教。故以夷狄之字賤之。夷有九者。一玄菟。二樂浪。三高麗。四滿飾。五鳧[臾-臼+曰]。六索家。七東屠。八倭人。九天鄙。餘狄戎各有名。

觚竹等四

  四者。謂觚竹。北戶。西王母。日下。注云。觚竹在北。北戶在南。西王母在西。日下在東。皆昏荒之國。次於四極。

論徑[仁-二+延]

  語出莊子。彼云。肩吾問於連叔曰。吾聞言於接與。大而無當。往而不反。吾驚怖其言。猶河漢而無極也。大有逕庭。不近人情。注云。上古定切。下透定切。逕庭。激過也。謂言語宏大。不近人情。彼云激過。今云越次。義亦同。

一切種智故云空觀

  空本一切智耳。搜要記中無種字。

五下分有身見戒取疑

  妙樂記云。此三徧攝一切見惑。問。下分有五。本是思惑。何故三分屬見。答。此惿舍中明隨眠煩惱。乃於辨九結中云。見結者謂三見二取。三見有十八物。二取亦十八物。見十八者。苦下有身見邊見。四諦下各有邪見。合成六見。三界各六。故成十八也。取十八者。苦下二取。集滅各謂見取。道下亦二取。故成六取。三界各六。名十八取。三見是所取。見取。戒取。是能取。預流斷三結者。頌云。攝門根故三。言攝門者。謂身見在苦門。戒禁取在苦道門。疑通四門。斷三結者。攝彼三門。言攝根者。謂邊見依身。見取依戒。邪見依疑。故斷三結攝彼三根。若據此文釋五下分。酌然三結屬見明矣。若大師判為思惑者。通總而舉之耳。而別取貪瞋二分攝欲界思也。

五上分

  文但列四。須加無色染也。俱舍頌云。色無色二貪。掉舉慢無明。疏云。一色貪。二無色貪。三二界掉舉。四二界慢。五二界無明。由此五種能令有情不超上界。名為上分。以貪過重。兩界別論。

皆有能所

  緣無明。緣法性。真緣為所。以所顯能。

若境若觀俱有心法。咸須撿梭

  此是通結也。若觀則能觀諦緣度之心。若境則所觀諦緣度之法。恐行人於通起塞。故須撿校。體法觀亦爾。故云下去。若例上三諦之言。觀則三諦之心。境則三諦之法亦爾。

百千萬億

  萬億下必闕眾生字。

從根利鈍故使出界經劫長短

  須陀洹歷後位入般則鈍。斯陀含人其根少利。一呼善來便證二果。阿那含人其根有利。不歷前二。阿羅漢人其根大利。不歷前三。故使從本為名。經劫長短。

不與唯識義同

  唯識云。三人永不發心。

上菩薩位

  上應作至。

與無量一人避走

  寄犯國法者喻之。

前破徧中既已結成。出其元意等

  搜要云。前破遍文已成一心。此中亦應只存一心。亦以次第成前次第。自以一心成前一心(云云)。意云。前破徧義便是一心。此中只應存於一心。不須云破徧也。以文次第。故節節如是耳。

舉破徧等例之可見

  前三破徧。為成一心破徧。

至下度入。方始以竪而入於橫

  却指前文以諦緣度橫入空假中。故使三橫織竪成竪。

三俱初發

  前大品三人初發心者。

破神通者

  有師謂。止觀大意一章。并章安釋十二部經。觀心一句是頓頓。其論十乘漸頓。故義例敘。他問云。圓頓止觀是何頓。答。是漸頓。何以得知。如第一卷以三喻喻止觀。以通者騰空喻於圓頓。至識通塞中破於神通。神通被破。故非圓頓。

師資不成

  三種止觀本傳之南嶽。

今借此文

  經中本喻人身難得。如瓜上土耳。

幾法現前

  現前是三昧成就。

初義證成

  如大論云。修八正道得善有漏五陰等。論中但引一文。

釋於念處使成三諦

  準餘處釋趣義。此中文略。應云一切法趣念處。是趣不過。念處尚不可得。何況有趣非趣。釋成三諦者。一切法是能趣。念處是所趣。有能所是俗。念處不可得是真。非趣非不趣是中。

論。一種即佛種性相體

  文句釋種。三道是三德種。此性種也。低頭舉手等是類種相。體性即十如中前之三如是。是三德之異名。

安我頭南首面向北

  甞撿經。非誤。

二住已去乃至明別

  初住是圓。二住已後復存隔歷者。釋籤謂是圓接別。

性無住住

  經中佛言。凡言住者。名為色法。從因緣生。故名為住。因緣無處。名無住住。如來已斷一切色縛。云何當言願如來住。

以五陰四念三德四德

  前論云。轉色成法身。法身常樂。轉想行成般若。般若即淨。轉受識成解脫。解脫則我○又依念處轉識成常。轉受成樂。轉想行成我。轉色成淨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四

丹丘沙門 有嚴 注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十二

論矝持

  矝應作兢。詩曰。戰戰兢兢。

事理俱障

  苦集障道滅。道是事。滅屬理。餘二準知。

論事之人

  事。側吏切。置也。或作剚。所以從刀者。以刃置肉中也。或作事者。非字正體。故云託跋。乃會意之字耳。儢。力莒切。心不欲為善之義。

面牆

  尚書云。譬猶正面牆而立。

藥病俱轉

  如慳用尸忍等五。名藥轉。若慳因尸忍等五而轉者。名病轉。又尸用檀忍等藥病轉。準說之。

是轉非對

  慳不轉而續起破戒等五蔽。破戒不轉而續起慳等。名是轉非對。

若超雜等

  如慳起已。復起愚癡名超。或起二三。前後不定名雜。

若至五度名轉名具。不得具名者。乃至具則兼俱

  搜要云。若轉至四名轉名兼。若轉至五名轉名具。不得具名者。由法轉故。若具六。方乃名具。若轉至五。不名具者。轉則單轉。具則同時。

度別四句

  六度各四。謂對.兼.具.第一義。

一病中轉用藏教五

  如治慳用尸等五。并通.別.圓各六。成二十三。

俱轉名對

  藥病俱轉名對治。四教合論有一百三十八。

及亦名轉

  但藥轉亦一百三十八。

或七或八

  通人從空出假或七。有願智則或八也。藏人以祇為道種智或七。能起神通願用或八也。更詳。

語業命三。實體但二

  此三為二者。正語屬口。正業屬身。正命離五邪。通屬身口。故但二耳。未暇撿文。且作此注。

及正方便

  已生惡方便斷除。未生惡方便遮止。未生善方便修習。已生善方便增長。

度品六句料簡

  六度道品有事理相破.相修.相即。

殺身成人

  人應作仁。論語云。君子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

  徒果切。

通體別體

  檀等五度非精進不滿。此通也。若別者。則以誦經為體。前文云。且寄誦經策勤其心。晝夜不虧乃得滑利。

論。乍懸至或冷

  母飢則子在倒懸。母飽則子在石壓。母飲湯則子熱鑊。母啜水則子在寒水。

一一句下。皆云未得欲得。未獲欲獲。未證欲證。由此八故皆不成就。故名懈怠

  經云。何謂懈怠。比丘乞食不得。便作是念。我今日乞食不得。身體疲極。不能坐禪經行。不肯精勤。未得欲得。未獲欲獲。未證欲證。是為懈怠。意若精勤欲得等。是精進也。

論。黮瘀

  黮。徒感切。黑貌。

華首選擇長者

  華首經中。長者有妻。名曰妙色。面貌端嚴。居士愛著煩惱熾盛。佛知居士貪垢情深。即化作一婦人。端正淨潔。居士見之。我妻何緣來入此會。佛以神力。令此婦人糞汗其衣。使此居士不堪臭處。以手掩鼻。難陀問曰。何故掩鼻。答曰。是處臭穢。難陀云。汝貪其妻。如坐糞穢。居士即生厭心。後得法眼淨。

於下生苦乃至於下五盛苦

  下生。下老。下病。下死。下愛別離。下求不得。下怨憎會。下五盛陰。如是等苦亦應有樂。世尊。下生者所謂三惡趣。中生者。所謂人中。上生者。所謂天上。若復有人作如是問。若於下樂生於苦根。於中樂生無苦樂想。於上樂生於樂想。當云何答。世尊。若下苦中生樂想者。夫見有人當受千罰。初一下時。已生樂想。若不生者。云何說言於下苦中而生樂想。乃至三受三苦。

以缾喻同

  同應作因。

若下劣心。唯有於作則無無作

  論云。受戒時若輕浮心。體是無記。不發無作。

不相行有十四種

  前文已箋。今文無想者。謂無想果。二定者。無想定。滅盡定。

命相

  相應作根。

擇滅非得

  非得者。非擇滅也。

諺顏氏家訓往往引之

  顏氏。即梁黃門侍郎之推也。彼家訓云。陳梁之時。讀書為官者少。諺云。上車不落即著作。體中何如即秘書也。

若披在地

  披恐是死字耳。

二縛

  子果。

  音幽。鹿鳴詩云。呦呦鹿鳴。食我澗萃。

論。六百劫以小起之

  法華論中無文。不知大師所引。

論黃龍湯

  屎汁。

四諦因緣有無等

  相破者。無作因緣破生滅四諦。無作四諦破生滅因緣。相修可解。相即者。取開權之義。體同故即。

論。廣歷一切法

  如妙玄大與妙文句中。方便與善權。光明空品中。空與非有非無之類。

是故當教亦有相修相即

  常途六是偏圓對辨。今云。當教者。如藏人修道品有益。是道品破六度。修六度有益。是六度破道品。相破句也。若先修道品不入。次修六度即便破蔽。或修度不入。因蔽漸伏而修道品即便有益。相修句也。度品一法。體本相攝。相即句也。例記說。

更對六作

  行中六度四教合論二十四。行中道品合論亦二十四。

乃成度品各四十八

  行住坐臥語默等。一一皆爾。故各四十八。

其殺千人

  其應作期。

土作四釋

  土應作上。

乃至無著亦須料簡

  三教無著異。

名迦旃延子所說

  前記引大論。斥其所說處處失。

但闕十一  既云此六已列在文。則但闕五耳。今畫為圖。使讀文易曉。

隨何等通。指入何教

  通名慧性。若生滅慧指入藏教。乃至無作之慧指入圓教。

大論十三。初以一施生三十七品。次以一施而為相因

  文在十一。文云。布施時生相似八正道。信布施果得正見。正見不亂得正思惟。清淨說故得正語。淨身得故得正業。不求報故得正命。懃心施故得正方便。念施不癡得正命。心住不散故得正定。如是等相似三十七品善心中生。復次。布施是三十二相因緣。所以者何。施時其心堅固。得足下安立相。布施時五事圍繞。受者是眷屬業因緣故。得足下輪相。乃至有求乞者。意欲與時。柔軟字語必與不虗。故得廣長舌相.梵音聲相。施時不瞋不著。等心視故。得青眼相.眼睫如牛玉相。

相業

  相業是同。如此卷末引注。

論棘援

  援者以棘外帀而援衛也。謝靈運有南園植援詩云。插槿當列墉。謂插木以代周墻。

二十七賢聖

  學人十八。謂信法二行。信解見得。身證。家家。一種子。四向。初二三果。五那含。無學有九。謂退。護。思。住。達。不動。不退。慧解脫。俱解脫。

  鋤山切。

十中之一意

  下文云。十乘次位一意。

用附文意

  附教文帖釋論五重等文。使次第不廣不略等。

或開或合宜盈宜縮

  玄文云。漸頓二法。三道四果不合。今則合。若小不聞大。大一向是頓。大不用小。小一向是漸。此乃縮也。若以大破小。是漸頓並陳。若帶小明大。是漸頓相資。此乃盈也。

論[璅-土+上]析

  [璅-土+上]。玉篇不出。或是盪字耳。左傳云。王河盪析。更詳之。

義兼大小

  如觀無量壽佛經是圓。而頻婆娑羅先證阿那含之類。

時節

  如金光明屬方等部。而在般若前。

因果

  如法華經說文殊昔劫為釋尊九代祖。今日釋尊為文殊師兩處師資。孰前孰後。

一義多名

  如中道理。華嚴名法界。方等名法性。乃至涅槃名佛師。

多義一名

  如涅槃一名有百句解脫之義。如真俗二諦有七二諦之義。

或離或合

  離者。如實相生二法三道四果。無量義也。又如圓覺經大陀羅尼中流出一切真如涅槃等。合者。又云此經唯顯諸佛境界。亦攝漸修。又麤言及軟語皆歸第一義之類。

言義相乖

  如阿含有中道之言。大乘有無常之說。皆相乖。

一多違諍

  說一則違多。談多則違一。

破立不同

  如華嚴立二而破二。又云。此經不入二乘之手等。方等立四而破二三。般若立三而破通別等。

  音尾。

法華徧破立

  施則徧立一切法權。開則徧破一切法實。

橫竪並沓

  且如十妙從因至果。後起用是竪也。又如境妙則有七科諦境。智則二十番不同。乃至利益妙十番各別。是橫也。又境境從因至果攝無不徧。是並沓也。

總別離合

  如總至一念。離為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

須附次第

  橫竪之義。更宜引文作證。令人生信。

將釋般若持鉢之名。終不可也

  未審本宗如何釋耶。疏云。有二意。若佛意表者。持鉢示受分段身。乞食求可化機。若觀行表者。持鉢即受法之器。乞食求涅槃味。洗足忘定慧之用。

觀心銷經隨經部

  若隨法華觀心銷經。須取開權意。若隨般若。須取三般若即空假中意。

占察不須更加發願。以其四悔皆是願故

  經四悔之中皆有願字。如云。願我及一切眾生。速得除滅無量劫來十惡四重等罪。願十方一切成正覺者。常住在世。轉正法輪。不入涅槃。願我及一切眾生。畢竟永捨嫉妬之心。三世一切剎土所有修學功德。皆悉隨喜。願我所修一切功德。資益一切諸眾生等。同趣佛智至涅槃城。

若如是等長悔之文。亦五悔義足。初如是下。即懺悔也

  兩撿十住婆沙除業品第十。有五悔文甚詳。亦生起前後次第不亂。即不見今文所指。未知記主指何處文耶。

徒勞讚者

  或勞有音盲者。唱懺悔文。使悔罪人聽之而心中改過。或讚字誤。恐是懺字耳。更詳。

不見不得

  一切法空不可見。以不可見故無所得。

發十大願

  一孝順父母師僧。二願得好師。三願得勝友同學。四願教我大乘經律。五願解十發趣。六願解十長養。七願解十金剛。八願解十地。九願如法修行。十願堅持佛戒。

無智遠處

  論中不見文。今詳無智遠處是二義耳。論云。新發意菩薩先教取相隨喜。後乃能行無相隨喜。譬如鳥子羽翼未成。未能遠飛。羽翼備則能遠飛也。無智有相。遠處無相。或可以無所得故至於寂滅。故云遠處。

婆沙四悔

  懺悔者偈云。十方無量佛。所知無不盡。我今悉於前。發露諸黑惡。三三合九種(身口意惡。現生後報。自作教他。見作隨喜)。從三煩惱起(欲色無色界繫助貪助嗔助癡之三)。今身若先身。是罪悉懺悔。於三惡道中。若應受業報。願得今身償。不入惡道受○勸請者偈云。十方一切佛。現在成道者。我請轉法輪。安樂諸眾生。十方一切佛。若欲捨壽命。我今頭面禮。勸請令久住○隨喜者偈云。所有布施福。持戒修禪行。從身口意生。未來今所有。習行三乘人。具足三乘者。一切凡夫福。皆隨而歡喜○回向者偈云。我所有福德。一切皆和合。為諸眾生故。正迴向佛道。

願文在大涅槃

  偈云。願諸眾生等。悉發菩提心。繫心常思念。十方一切佛。復願諸眾生。永破諸煩惱。了了見佛性。猶如文殊等。

正行儀中注解

  三卷成文。永徽二年季夏製。今人未見。或有指方等懺者是。

兩處隨喜文義大同。故今互引

  釋論滅後五品。而引現在四信文來。以初品初信文義同故。搜要云。雖現未不同。二處義等。

四念處中以此五品擬五停心

  隨喜是慈停心。讀誦是數息停心。說法是因緣停心。兼行六度是不淨停心。正行六度是念佛停心。如備檢和會。

除於事相

  相應作障。搜要云。除於事障。以四品事理未融。至五品中事不妨理。故云除事。

但以戒定二行

  引大經云。菩薩作是思惟。出家閑曠。猶若虗空。一切善法因之增長。在家逼迫。猶如牢獄。一切惡法因之而生。即求出家學無上道。受持禁戒如秉浮囊。具五支戒為道之根源。故以戒為停也。又云。菩薩雖信佛法常住之理。內解分明猶多覺觀。更學定聖行停心也。先修數息。次不淨觀。乃至大小不淨練熏修等。故以定為停心。

論。為十信五品

  法華文句中。每一品開為二。以對於十。

帆令

  帆。去聲。如帆之使風。

隱隱轟轟

  轟。呼庚切。隱轟並群車聲。文選云。轟轟隱隱。

若此時不出

  出則賊無如之何。不字似多。

  音汗。

  胡葛切。爾雅云。蝎蛣。木中蠧蟲。

論。屠粉

  屠割粉飾。以喻違順。

在次位之初

  在四方次位之初。

埤蒼

  上音[日*卑]。字書云。魏張揖撰三卷文曰埤蒼。謂埤於蒼頡也。

覆冠曰綖

  冠下更合有衣字。

論。釘鑷

  下女輙切。車綦也。以物帀其車令固。

三聚

  南山諸經要集中引經。佛自釋云。知三聚名如來。注云。善聚。惡聚。無記聚。

不來相而來。不見相而見

  疏釋云。若以來相而來則非善來也。圓人知四不可說。即不見相而能觀中道。無緣大慈化法界眾生同來寂光。是為不來相而來。問。來與見何殊。答。來是三智。見是五眼。圓教從初發心住。知四不可說。得一心三智。五眼將果望因。心心寂滅。自然流入妙覺大海。故言不來相而來。五眼轉明。至果位時圓見法界。故云不見相而見。

一切世間皆為似塵。識之所成色心之法

  論偈云。實無有外塵。似塵識生故。猶如翳眼人。見毛二月等。論釋云。大乘中立義。外塵實無。若爾。云何見有外塵。為證此義。故言似塵識生。由識似塵現故。眾生於無塵見塵。故以眼病於無物中見毛月為喻也。是故三界實無外塵。識轉似塵。顯三性同無性也。以一切法從唯識生。似色中塵等。故言似塵也。

三無性等

  今依論釋云。一依他性。謂心心所變現。眾緣生故。如幻等事。非有似有。誑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性。二遍計性。謂愚夫於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如空華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性所執依他起故。三圓成性。上所妄執我法俱空。此空所顯識真性。名圓成也。此三不離心等空故(已上正文)。昔賢有頌曰。白曰看繩繩是麻。夜裏看繩繩是虵。麻上生繩猶是妄。那堪繩上更生虵。有人釋此頌云。日裏看繩繩是麻。日喻智火。麻喻圓成。夜裏看繩繩是虵。夜喻愚暗。虵喻遍計。麻上生繩猶是妄。此依他也。那堪繩上更生虵。此遍計也。言遍計者。謂周遍起計也。既妄計我。故受輪轉。如於繩上妄起虵怖。此喻圓成實性也。凡夫執我。正喻執繩為虵。是知麻喻圓成。繩喻依他。虵喻遍計。法苑中釋云。起虵覺時。遣於虵覺。繩非虵故。此喻依他起。所執覺者謂依他起。故是依繩起虵覺。若見繩眾分是麻。麻眾分者遣於虵覺。以麻非是繩故。此喻圓成遣依他覺也。此遣虵覺與繩覺也。皆依他起故。以三性旨深。故釋之耳。

分於二色

  一分別色。二無分別色。

通一切教理行位

  依教明理。依理起行。依行入位。教則破心微塵。理則三千性相。行則如來之行。攝一切行。位則前阿後茶。前後相攝。皆無出於心。

幬帳

  上音儔。單帳曰幬。

戈擊

  上音亦。此乃戈射耳。恐誤。應作戈。謂以戈擊兵則衝突。通道之義也。

論。脯柈

  上甫。下槃。

  音逆。

止觀輔行傳弘決第十三

所起煩惱乃至四弘

  非發來之煩惱。乃至非發來之菩薩。

三陰所攝

  煩惱業魔諸見上慢穢汙陰攝。病患果報陰攝。禪定二乘菩薩善五陰攝。

蟹類

  蟹八脚。前兩俱首。大者曰螯。荀子曰。蟹六跪而二螯。注云。跪。足也。螯者。蟹首上如鉞者是也。

論。利鈍之名通於見思

  十使本是見惑。今以十中五利屬見。五鈍屬思。則八十八使中有五十二思。三十六見。非迷事思。

超越三昧。從滅定起。入散心中

  少取法界次第釋之。一超入三昧。二超出三昧。言超入者。從初禪起。超入非有想非無想處。言超出者。從滅受想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非有想非無想處。廣如彼文。

以三止觀結發心中說

  前文約十種發心中廣四教論惑智界內外權實等法。中判思議不思議。後用漸次不定圓頓止觀結。

句數多少

  前對治中。若以度治蔽。此對治也。對治非宜。如用檀治慳不去。則轉用餘五度治之。餘五度亦如是。則成三十六句。此多也。今治四分。各有轉治麤具等。治則妙也。

今對治中十二

  外貪以不淨助。內貪以背捨助。內外貪以八勝處助。瞋癡亦各三助。第四明覺數息助。沉昏覺觀息助。半沉半明覺隨息助。

即指親想以之為淨

  修不淨觀有二義。或於己起貪。或於他起貪。若於他起貪者。修不淨觀治他不去。宜於他起親想。轉修慈悲觀以治之。又轉修不淨。

未來四句

  外道本功本見未見。未見本劫本見。第三有四句者。一神及世間有邊。二無邊。三上下有邊四方無邊。四以捷疾智說。

四藥互轉為十二句

  如治貪。轉用息用慈用智等三。餘治瞋。轉用不淨等三治之。三四成十二句。

如上隨自意中觀貪欲等

  彼觀貪欲中。歷四運推撿。欲心起滅不可得者。空也。欲中具河沙佛法者。假也。塵勞之儔是如來種者。中也。

師資之失

  如云。准河有行大乘空人無禁捉虵。此人於善法作觀。經久不入。放心向惡作觀。薄生空解。後不達佛法意。純將此法一向教他。令他造惡。放捨禁戒。罪積山獄。毒氣深入。

不住觀察名不住不調

  搜要云。夫食果者。存核留種。果甘核苦。碎已俱失。背佛方便如失果。縱而不觀如失核。

第一第二句失

  住調伏是空。第一句也。住不調伏是假。第二句也。

第三第四句失

  迷第四非調伏非不調伏之句。而行第三句亦調伏不調伏之義。空假相帶。於義成失。

論我修無相則非修無相

  則非下修無相一句。驗是斥上句邪空之人。

從第三第四句生

  知於雙非。不礙雙注。便住調伏不調伏。

是故相違

  初心若斷貪欲是住調伏。調伏是漸。既云非圓非漸。是住亦調伏亦不調伏。

宇文邕

  毀廢佛教。由於衛元嵩魔業。此乃滅佛法之妖害。

隨順方便教意

  住調伏。

及迷法者

  迷不住調伏之義。廣行非法。謂之無礙。

居是言

  是應作土。

瞋他順理

  我三業不清淨。嫌他清淨。故瞋。

瞋他違理

  他三業不清淨。我清淨。故瞋。

善惡業成各為一念

  光明空品疏引經示相。華嚴經云。十二因緣在一念心中。大集云。十二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如眼見色。不了名無明。生愛惡名行。是中心意識色共識行名名色。六處生貪名六入。色與眼作對名觸。領納名受。於色纏綿名愛。想色相已名取。念色心起名有。心生名生。心滅名死。乃至意思法亦如是。一日一夜凡織幾許十二因緣輪網以自纏迴。

法界次第釋名義

  彼云。是十二法展轉。能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而有謂之緣。因緣相續則生死往還無際。

分位

  識名色六入。胎位也。觸受等。出胎位。

即是出入各作根本

  搜要云。須兩根本者。若作兩本者。應云不斷煩惱。不入涅槃。不斷煩惱不出涅槃。乃至非不斷煩惱非不入涅槃。非不斷煩惱非不出涅槃。今論但先列斷。後方列出。

柝體無學恐文誤耳

  準記。五意斷入是柝無學。不斷入是體無學。

文殊傳旨問果疾竟

  經中文殊問曰。居士是疾。寧可忍不。療治有捐。不至增乎。世尊慇懃致問無量。此問界疾也。

拆小彈偏歎大褒圓

  折三藏小。歎三教大。彈三教偏。褒於圓教。具如箋難引文。

三觀拆伏已如前說

  前助覽中亦引文已。

純陀請住。與文殊往復已開常宗

  經中純陀云。我今欲令如來久住於世。不入涅槃等。文殊言。汝今不應發如是言。欲令如來常住於世。當觀諸行性相。如是觀行具足三昧。欲求正法。應如是學。純陀問文殊言。如來最尊最勝。是天中天。壽命更促不滿百年等。文殊因此廣說如來常住不變易法。壽命無量等。

諸弟子等說毗伽羅論

  毗伽羅論。河西云。是天竺字本。經中以論喻大乘也。記中連書。小大難曉。今引經中本文開說之。經云。我為諸弟子說於半字九部經已。次為演說毗伽羅論。所謂如來常存不變。

三牛十四象乃至後後十十增較十住一節

  迦葉白佛言。世有病者。四大增損。互不調適。羸瘦乏極。是故不能隨意坐起。臥著牀蓐。如來四大無不和適。身力具足。亦無羸損。世尊。如十小牛力不如一大牛力。十大牛力不如一青牛力(三牛)。十青牛力不如一凡象力。十凡象力不如一野象力。十野象力不如一二牙象力。十二牙象力不如一四牙象力。十四牙象力不如雪山一白象力。十雪山白象力不如一香象力。十香象力不如一青象力。十青象力不如一黃象力。十黃象力不如一赤象力。十赤象力不如一白象力。十白象力不如一山象力。十山象力不如一優鉢羅象力。十優鉢羅象力不如一拘物頭象力。十拘物頭象力不如一分陀利象力(十四象)。十分陀利象力不如人中一力士力。十人中力士力不如一鉢建提力。十鉢建提力不如一八臂那羅延力。十那羅延力不如一十住菩薩一節之力。乃至云十住菩薩諸節骨蟠龍交結。是故其力最大。

論。徙倚

  文選中注云。徙。移也。倚。立也。今文謂或行或立。時多懈怠。

從魚至貫名為尺澤。即大拇指後大橫文前。名之為魚大橫。文後名之為貫。貫後三寸名為寸口  貫之一字及貫後三寸名為寸口者。未見所出。尺澤等今示圖。

尺後寸前名為關陽

  凡脉。一手中各有三部。謂上部寸口。中部關上。下部尺中。應云寸後尺前名為關陽。

左腎為命門。右腎為命根

  黃帝難經曰。藏各有一耳。腎獨有兩者。何也。然腎非皆腎也。其者為腎。右者為命門。命門者。諸精神之所舍。原氣之所繫也。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繫胞。故知腎有一也。

如順撿葉

  難經作如循揄葉。又據徐氏撰黃帝脉經云○春肝木王其脉。弦細而長者。其脉平也。脉乃綽綽如弦。反得微澁而短者。肺之乘肝。金之刻木。為賊邪大逆。十死不治○夏心火王其脉。浮大而散。是平脉也。反得沉濡而短者。是腎乘心。水刻火。為賊邪大逆。十死不治○中宮土脾脉王大。阿阿而緩者。是平脉也。反得弦細而長者。是肝之乘脾。木來刻土。為賊邪大逆。十死不治○秋肺金王其脉。微浮而短濇是平脉也。其狀浮而輕。如微風吹鳥背之毛也。反得浮大而洪者。是心乘肺。火刻金。為賊邪大逆。十死不治○冬腎水王其脉。沉濡而滑或牢而實。滴滴如屋漏石上者。是平脉也。反得大而緩者。是脾乘腎。土之刻水。為賊邪。十死不治。

脾脉來時。何何如綖曰平

  何何字誤。應作阿阿。王叔和脉訣云。阿阿。緩若春揚柳。此是脾家居四季。

論[病-丙+習]

  思習切。小痛也。

擊攊

  律音指歸云。以手於人腋下捵弄。令人懼癢而笑。

師子[豸*童]

  [豸*童]誤。應作[泳-永+董]。即乳汁也。

譬如釀酒滓濁為糞

  釀酒是喻。滓濁下八字是法。糟喻糞。酒喻尿。

論。若發重觸而數出入

  入息順地而重。若出入相違故病。

其帝太暭

  音浩。此則伏犧氏也。

句茫

  上古喉切。太暭之子。

炎帝

  神農氏。

祝融

  乃重黎也。佐帝譽有功。光融天下。帝譽命曰祝融。祝融明也。

少暭

  金天氏。黃帝之子。

蓐收

  少暭之子。

顓頊

  高陽氏。

玄冥

  少暭之二子。曰修。曰熈。

黃帝

  軒轅氏。

后土

  顓頊之子曰黎。為土官也。上[土*頁]五帝五臣。並著德立功於堯之前。今之有天下者祀以為神。

論腭

  五各切。應作齶。謂土齶。

應作癥

  論元作徵。

不得衝突於一上坐

  上是掌反。俗謂坐一上是也。息若麤。是衝突也。

鼻中補

  鼻中清涼安和是補。

息有四

  聲。氣。喘。三伴也。非三是主。

布置骨解

  解應作節。

籠籠

  應作朧。謂朦朧。

驚擲

  驚躍之義。擲未詳。

壁[書-曰+皿]虵影

  晉書樂彥輔有親客。久不來。問其故。答曰。前在坐。蒙賜酒。方欲飲。且見盃中有虵。意甚惡之。既飲而疾。輔曰。于時河南廳壁上有角弓。弓邊漆[書-曰+皿]作虵。彥輔意盃中虵即角弓影也。復置酒於前處。謂客曰。酒中復有見不。客曰。所見如初。彥輔告其所以。客豁然意解。沉痾頓愈。

藥草

  藥與樵同。

治噦

  於月切。氣逆也。

暴汝

  蒲木切。謂暴露也。以犬牙埋於陽地已。呪云。不瘥當暴露汝。

匠伯輟釿於郢人

  釿當作斤。介斧也。郢人多巧。

和者必寡

  宋玉對楚王曰。客有歌於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其為陽阿薤露。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其為陽春白雪。國中屬而和者數十人而已。引商刻羽雜以流徵。國中屬而和者不過數人。是以其曲彌高。其和彌寡。

論。得汗為度

  專精其志。如患者得汗。明病愈。

琴[弓*互]

  [弓*互]應作弦。

勿[口*豸*句]說

  [口*豸*句]應作[言*暴]。謂譟[言*暴]也。

眾障峯起

  障高如眾峯之起。或只是鋒字耳。如刀鋒起。文選云。是非鋒起。

榜治

  步行切。漢書郭舍人謂漢帝曰。臣願令東方朔覆射。朔中之。臣榜百。顏師古注云。榜。擊也。

亦遮

  遮應作邀。

要君者無上

  要音邀。無上者。謂不尊於上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冬。晉文公召天子會于溫。使諸侯朝之。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書曰。天王狩干河陽。此晉侯之譎也。

俱舍云。能作及俱有

  前第二卷已引俱舍疏釋畢。記主既云習佛法不可全迷。請更檢前注。

十一徧使名為徧因

  苦下五見及疑。無明集下邪見。見取。無明。疑。無明即癡也。故有十一耳。

論衣裳藍縷

  應作襤褸。

縛切

  謂緊切。

間搆

  間。去聲。謂鬥搆使離間。

漸染

  漸音尖。浸漬之義。

十法往驗

  在下文。

  丑廉切。

未捨失來任運恒有

  律中捨戒者。用口傳心。棄本受體。應具儀對首云。我比丘某甲。捨三寶戒律。和尚闍梨學事。一說。其體即無。失戒者。發邪見。失帶佩男女二根。失法滅失。若未捨未失已前。戒體常在。此乃善無作也。言惡無作者。如畜殺具等。雖未殺畜。惡罪常在。亦相續常有。

作俱無作

  成論云。作時具作無作者。此是作俱無作。並是戒因。至第三羯磨竟。其業滿足。是二戒俱圓。故云作俱無作。不妨形俱無作。仍後生也。又多論云。如作善惡二業。與作方便齊生。

後時違教

  破戒。

及違本要

  要。平聲。謂要其盡形。

禪門

  禪波羅蜜中。

遊邏

  邏。去聲。巡也。

掌山澤之官

  今之虞部郎是也。

法門佛

  八萬四千陀羅尼為髮。第一義諦為髻。種智為頭。慈悲為眼。無漏為鼻。四辨為口。四十不共法為齒。二智為手。如來藏為腹。三三昧為腰。

若本緣理。不能治惡

  詳此二似如義勢未足。若加一句云。須應報俱觀。方義顯也。故搜要云。法門之言。義兼色報。

不名菩薩。皆名魔事

  總結上文。謂若說惡魔化作佛等像壞六度者。不名菩薩。

餘四通者如前通釋

  如菩提。法。智。魔。通二乘及菩薩。

與界內四名同者

  即一五六并二三四並。合為界內四魔。

[怡-台+追]愓

  [怡-台+追]。篇韻不出。昔人皆作堆。音愓。音逖。小止觀中作推剔。

啾暩

  千結切。

金薄薄之

  下薄恐應作傳字。如傅粉。

種種非時漿

  過午乃非時也。佛聽飲漿。謂甘蔗漿。蒲萄漿等。

伏翼

  編蝙。

  下各切。正應作貈。似孤。善睡獸也。

獪[狂-王+吏]

  音決使。搜要云。今江東呼豼為獪[狂-王+吏]。豼。音毗。猛獸也。虎豿之屬。

雌者曰[豸*(止/(止*止))]

  搜要云。乃步切。

  音樞。虎之大者。

[豸*契]貐

  上烏八切。下音羽。爾雅云。[豸*契]。貐類。貙。虎爪。食人。迅走。

止觀輔行傳弘決第十四

初地乃至十住

  魔不能說圓。言初地等者。乃指別地圓住。餘文只云說別地前。

論狡擲

  擲恐是猾字耳。

通教見位同三藏伏

  見本斷位。未詳。或寫誤。

論。前四分觀

  多貪不淨觀乃至慈心觀。

文殊問經三十六垢

  經有兩卷。上卷只明三十六使是欲界苦下十使。集滅各七。道下二使。加四思惟為三十六使。經無垢名。恐是此耳。垢使義同。故得引用。

九禪中通有事理。但約自行化他而分大小

  理者。如云菩薩聞思前行。世間出世間善。一心安位。或止或觀。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第一寂滅(云云)。事者如利益眾生。禪中菩薩依布施眾生。所作以義饒益。皆與同事。為除眾苦。所應說知恩報恩。護諸恐怖離諸憂苦等(云云)。九禪並是菩薩不共之禪。二乘尚不聞其名。今以自行為小。化他為大。

通八地前亦復如是

  若八地後下根受接入中者。此乃無緣慈耳。

論。自行十二門化他。讚法讚者

  十二門禪。或自行。或勸人修也。贊法者。贊支林功德法也。贊者者。贊十二門。贊禪者也。

五輪禪後方始驗於善惡相性

  又云。今明因止證五輪。一地輪。因止出生初禪功德。如地生萬物。二水輪。於地輪中若證水輪三昧。即發諸禪功德。三風輪。三昧即相似無漏。解發即入十信。四金沙輪。是菩薩即入三賢十聖位中。破塵沙煩惱。五金剛輪。三昧斷一切結使。菩薩心中破無明細惑。言驗善惡根性者。五輪之後。文云驗善惡根性有四。一善法章門。二善根發相。三虗實。四揀簡。

及以性等

  外道世性。

九雙

  前文中次第不次第。雜不雜。乃至更不更等。

故全不列

  九雙中全不列作意。

修發相對合為一十六句

  前第七記中已箋。

今止觀文則無事修理發事發十二句。但有非事非理修事發四句

  事修理發。事修事發。事修雙亦發。事修雙非發。理修亦四句。雙亦修亦四句。今止觀中無此十二句也。但有非事非理修事發。乃至非事非理修非事非理發。

論[明/心]然明淨

  [明/心]字無出。只恐是怱字耳。

[怡-台+龍]悷

  上力董切。下音厲。多惡也。

有人具久

  欲久未到久。

節節邪正如修證中

  如根本禪中有八觸。觸中邪相有十雙。一觸體。二定亂。三空有。四明暗。五憂喜。六苦樂。七善惡。八愚智。九縛脫。十強軟。正相者。一觸相如法。二定相。三空相。四明相。五喜相。六樂相。七善相。八智相。九解脫。十心調。十皆如法。一禪既爾。諸禪亦然。

欲界淨色在諸根上

  勝義根在浮塵根上。

料亂

  料應作繚。

熱[榷-木+月]

  黑各切。肉羹也。

  音征。煑魚肉也。亦作[月*正]。

相承釋四欲界

  四應作云。

落漠

  無分齊冥昧義。

實體唯十。初一二三禪同一樂故。不應別說

  一二三同一樂支。則不應開為十八與十一。

一修方便。二證中間證相。六初禪發相

  釋云。行者於未到地中證十六種成就。即初禪發相。十六者。謂動。痒。涼。暖。輕。重。澁。滑。又掉。猗。冷。熱。浮。沉。堅。軟。

二支義

  支離為義。如因樹根根莖則有支條。

三因果體用

  因果者。內外方便及未到地為因。感得初禪為果。又五支為因。第六默然定體為果。體用者。還以默然心為定體。從默然觸至初發起。五支為用。從體起用。用則在後。又默然果起五支之法。此就默然為體。五支為用。

四明淺深

  佛弟子修諸禪時。有下中上。離此三品。故有九品。若細而論。應有無量品。

五進退

  證初禪時。有四種人。根性不同。謂退。住。進。達分。若退分者。若人得初禪時。或有因緣。或無因緣而便退失。住分者。不退失。進分者。或不加功。任運自進。或勤修乃進。達分者。有人得初禪時。即發無漏。達到涅槃。

六功德

  得離淫火則獲清涼。得離過善。心正行二善。二禪三禪四禪證相。皆有此六義。

禪門明觸有一十六。四大各四。地大重沉堅澁。水大涼輭滑冷。火大煖熱猗痒

  釋云。如熱是火。體兼水故有煖。兼風故痒。兼地故猗。餘三各兼。類此。

風大動調輕浮者四大

  者應作問。

次以三禪對中十界五陰名

  應云以三禪對四禪。文脫四禪兩字。又多中十界五陰名六字。

為對五欲名為五支。若對善法名為五法

  修證中釋云。若對不善法。即破五欲五蓋。若對善法。即對行五法。故釋論云。離五蓋。行五法。具五支。

初禪八觸四大。體用各別

  輕煖冷重是體。動痒澁滑是用。

論。經論出之或前或後

  如成論明五支次第者。捨念智受樂一心。阿毗曇明次第者。慧念樂捨一念。大集次第者。念捨慧安定。瓔珞經中次第者。樂護念智一心。釋論次第。文則不定。

論云。緣少許識。若爾即是無所有處。亦是不用處

  禪門中問云。有人言修無所有。取少識緣之入定。此事云何。答。不然。應捨一切。但念無所法。故名無所有處。而言少識者。但意根對無所有法塵。生於少識。非是緣少識也。入定名少處也。

  普防切。脂也。

三事通修

  身。息。心。

大論。如旋師旋師弟子。知繩長短

  旋。論中作鏇。論云。譬如鏇師。若鏇師弟子。繩長知長。繩短知短(云云)。鏇者。圓轆轤也。轆轤運轉須以繩。

黃淡癊

  淡應作痰。

[狦-(狂-王)+月]

  先安切。脂肪也。

有八復次。皆自結喻。除一闡提

  菩薩品云。譬如良醫善解八術。所謂吐。下。塗身。灌鼻。若熏。若服。若丸。若散。而貧窮人不肯服之。經中喻意藥除諸病。如大涅槃能除無量煩惱。犯四重禁五無間罪者。悉令發心。除一闡提。經有八復次。即八法。喻意大同。

勝處一切處。合在背捨中明之

  勝處中內有色相外觀色少。內無色相外觀色多。并一切處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等。同合在八背捨中內有色相外觀色并內無色相外觀色中明之。

阿羅漢退

  約六羅漢說有退不退。一退法。最是鈍根。纔遇少緣便退學位。二思法。於所得果恐有所失。恒思自害。三護法。於所得果恒自守護。既得之又患失之。四安住法。於所得法能自安住。五堪達法。謂堪能修練根達不動。六不動法。最為利根。不為煩惱所動。更無有退。前之五種是鈍根者。隨信行性。名時解脫。要得好衣。好食。好臥具。好房舍。好同學。好說法人。於此六中但隨得一方得解脫。若第六不動法人。從前隨法行。見至性生。名不時解脫也。又此六種有退不退及果退與性。且第一退法者唯有果退。無性退。第六不動法。性果俱不退。中間四類有退不退。若果退者。退歸學位。若性退者。但退種性不失無學。若至學位中。本是思種性。今至無學。從思上練成。護.住.堪達。此三容有。是一道所成故。若思種性。即定不退。以是二道所成。故論云。四從種性退。五從果非先。言非先者。非學位中根性也。又四句分別。一退果不退性。第一退法者是也。二退性不退果。即從思法上練成者。但退此練成種性耳。三性果俱退。謂退法上練成種性。四俱不退。謂二道所成種性及不動種性。已上為約第四果說也。若通約四果論者。三宗不同。有部中說。初果不許有退。以斷迷理惑。定無漏故。從三果斷事惑。證得事相浮偽。故許有退。二大眾部說。前三果皆許有退。以斷惑未盡故。唯第四果不退。斷惑盡故。三經部說。初後果不許有退。定是無漏道證故。中間二果容許有退。若無漏道證不許有退。若有漏道證即許有退。問。經部若不許第四果有退者。何故教中說有退果等六。答。但約現法樂住說有退不退。謂退此靜慮名退法。思此靜慮名護法等。故通明退不退等。今記中云。並依世道用欣厭斷者。即彼文云。有漏道乃世禪六行觀。

作初果人所作事

  非婦不淫。墾地不天。

  徒感切。又他感切。黑貌。

[泳-永+柴]

  時介切。

  丁感切。大汙垢黑也。

[(鼬-臼+((巢-果)/(ㄇ@人)))-由+皮][(大/目)*皮]

  上臘。下都恰反。

  音曳。

大小別故

  下文云。就聲聞法。謂言如此。於菩薩法。禪禪轉變。何得無耶。

大經十三迦葉難佛。如是思惟無有實利

  文在第十四。因佛說四無量心云。初住菩薩修大慈時。於一闡提心無差別。不見其過。故不生瞋。以是義故得名大慈。善男子。為諸眾生除無利益。是名大慈。欲與眾生無量利樂。是名大悲。於諸眾生心生歡喜。是名大喜。無所擁護名為大捨。乃至云因世無量得出世無量。迦葉白佛言。世尊。除無利益與利樂者。實無所為。如是思惟即是虗觀。無有實利。世尊。譬如比丘觀不淨時。見所著衣悉是皮想。而實非皮。所可食噉皆作蟲想。而實非蟲等。

肉瓨

  瓨恐誤。只是瓫字。

第三背捨中却觀前二

  二者謂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又內有色相外觀色多。

作前四也

  謂二背捨。二勝處。

次於此後成餘勝處

  淨背捨後。成於餘勝處中內無色相外觀色少等。

聞說不淨觀法。自謂已作所作。後往犍駄羅國見於女人

  經只有十卷。第十中云。以不淨觀折伏煩惱。令不得起。其男子謂言。已依所作不復精進。笈多言。善男子。汝當精進。勿作放逸。答。我已作所作。得阿羅漢已(云云)。今記中巳字應作已。謂已作所作者。乃增上慢之類。

依正二報得勝知見。如別教四念處中說

  文云。依正俱醜。骨人所放八色為好。此兩俱不淨者而為好醜。此為勝處初禪攝。若內無色外觀色若多少若好若醜勝知見二禪攝。雖無骨人而外有八色。勝知見者了此心。於色不為色縛。心能轉色。故言勝知勝見。

光勢

  八色流光未成。

怨親各三中人一品

  於親有三者。上品親。與己法交者。中品親。與財法交者。下品親。與財交者。怨亦三品。上品怨。殺我父母者。中品怨。殺我兄弟者。下品怨。損我朋友者。處中不怨不親自為一品。今修此觀。普作拔苦與樂之心。還有三品。謂上中下。七度行三種慈。合三七二一番。如是行時。怨親平等。上品親為第一。中品親為第二。下品親為第三。處中境為第四。下品怨為第五。中品怨為第六。上品怨為第七。環坐一處。初起觀時。上品親次第行遍可智。第二以中品親為頭。行上品樂與中品親。中下品樂與下品親。下品樂與處中境。第三以上品樂與下品親。中品樂與處中境。下品樂與下品怨。第四以上品樂與處中境。中品樂與下品怨。下品樂與中品怨。第五以上品樂與下品怨。中品樂與中品怨。下品樂與上品怨。第六上品樂與中品怨。中品樂與上品怨。前來上品親但得上品樂。今轉頭將下品樂與上品親。第七以上品樂與上品怨。中品樂回頭與上品親。下品樂與中品親。如是七度行慈與樂。不揀怨親。每人皆得上中下三品樂。此俱舍釋文。小乘位中引。若禪門中亦明修法。謂初修時令上親人得下樂。次修令上親得中樂。中親得下樂。次修令上親得上樂。中親得中樂。下親得下樂。次修令中親得上樂。下親得中樂。中人得下樂。次修令下親得上樂。中人得中樂。下怨得下樂。次修令中人得上樂。下怨得中樂。次修令下怨得中樂。中怨得下樂。次修令下怨得上樂。中怨得中樂。上怨得下樂。次修令中怨得上樂。上怨得中樂。次修令上怨得上樂。今記文似難曉。引文注之或煩。

十二時等

  玄文云。無明是過去諸結時。行是過去諸行時。識是相續心及眷屬時。

即內宮中

  內音納。

若五陰愛生故然

  經中以然火為喻。經云。若有無常色乃至無常識。因愛故然。然者即受二十五有。若愛滅則二十五有果報不然。

破染染品等

  論中問曰。經說貪欲瞋恚愚癡是世間根本。貪欲有種種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止眾生。眾生名染者。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則有貪欲。餘二亦如是。有瞋則有瞋者。有癡則有癡者。以此三毒因緣起三業。三業因緣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經雖說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若有苦無染  染者亦如是

立因緣品及邪見品。申於三藏二乘觀法。故立六因四緣用救小宗

  破十二因緣品問曰。汝以摩訶演說第一義道。我今欲聞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答曰。凡夫為無明所盲。故以身口意業為後身。起六趣諸行。隨所起行者。有上中下識。入六趣。隨行受身。以識著因緣成有名色集。名色集故有六入。有六入因緣故有六觸。六觸因緣故有三受。三受因緣故生渴愛。生渴愛因緣故有四取。取四取時以身口意業起罪福。令後三有相續。從有而有生。從生有老死。從老死有憂悲苦惱種種眾患。但有大苦陰集。是故知凡夫無智起此生死諸行。根本智者所不起。但以如實見故則無明滅。無明滅故諸行亦滅。以因滅故果亦滅。如是修習觀十二因緣生滅智故。是二事滅。是事滅故乃至老死憂悲大苦陰皆如實正滅。正滅者畢竟滅是十二因緣。生滅義如阿毗曇修妬路中廣說。破邪見品。我於過去世為有為。無為。亦有亦無為。非有非無。即名常等諸見依過去世。我於未來世為作為。不作為。亦作亦不作為。非作非不作。是為邊無邊等諸邪見依未來世。如是等諸邪見。何因緣故名為邪見。是事今當說。然論中破因緣及破邪見兩品之中。且無六因四緣之名。況復六因四緣本是小宗之義。今詳之。以由外道計無因緣及與斷常。若佛教談六因四緣。是生死之本及破斷常者。正抉小宗也。學者更詳。

多少皆爾

  語一界為少。說三教為多。並為十界中之一。

轉行有為六度

  搜要云。應云五度。但通說六耳。

止觀輔行傳弘決第十五

論五種涅槃

  五陰滅。

第三卷。初地即是初住

  釋偏圓中云。別教若破無明登初地時。即是圓家初住。非復別教初地。

第四卷。以思議釋不思議

  文云。思議境者。小乘亦說心生六道因果。大乘亦明心生一切法。謂十法界也。

第五卷。不思議初明一心任運具於三千

  文云。一念具十法界為作意具。為任運具。答。法性自爾。非作所成。如一微塵具十方分。

及下約十禪修觀中。行人觀法極至正助

  文中對治助開畢乃結云。行人觀治極至於此。若不悟者是大鈍根。大障罪。恐因罪障更造過失。故重下三種意耳。

魔境後明陰入十乘度曲入別

  文云。通用一意為觀者。行人根鈍。先解通意。度曲入別。中論品品別意而俱會無生。通別互舉。得意相成也。

墮世

  四肢落謝故也。

可不誤哉

  諸部雖異。別圓無異。何必曰過。又以華嚴為頓頓。法華為漸頓。亦異計也。

或見是諸佛境界

  諸佛境界可見。故四明談寂光有相。

若七生初果

  或斷欲惑上上。或上中上下等。斷未盡者。值無佛世。例名為小。

不斷惱

  脫煩字。

自護止作

  止作者。律鈔云。方便正念。護本所受。防禁身口。不造諸惡。目之曰止。止而無違。戒體光潔。順本所受。稱之曰持。惡既已離。事須修善。必以策勤三業。修習戒行。有善起護。名之為作。

虧點

  應作玷。玉之瑕也。

眾法作行或當稍緩

  有眾別兩法。若對首者是別法。四僧行羯磨事是眾法。稍緩者。或預十師受戒。或行結戒等事。雖是善行。恐亂禪觀。故少緩。

又止持中雙持雙犯事必須具

  持犯事細。亦難以明。今且明身口雙持犯。身二持者。鈔云。離殺盜等過名身止持。受食食等名身作持。口二持者。離口四過名止持。知淨語等名作持。身口各二。犯者反上應知。又如淫戒。依教防禁即止持也。作蛇口等想。縱為境逼三時無樂。即作持也。違作即止犯。違止即作犯。此一既爾。餘戒亦然。

單持別犯作中無止。或當未具

  謂作持行中不具雙持犯也。以由善事善法聖多制作。作則成持。止則成犯。豈有不作而成止持耶。所以作中無止。但單持犯耳。故曰或也。既有或字。此亦一往之義耳。若委辨者。作中亦有雙持犯也。且如三衣。佛令備具。不敢違侮。名為止持。如教策修。順行不犯。名為作持。違此二持便成兩犯。此一既爾。餘可準知。

又止作中自行從制事必不廢

  自護止作。必無所犯。

為物從開或可未具

  為他作行猶未能也。

事理不二

  白四單曰眾別兩行平等事。不妨理觀。

若性若譏

  夷罪名性。餘篇名譏。

住於俗諦名為不卒暴

  疏云。安於俗諦。忍眾機緣。稱適機宜。體忍違從。故心不驚。

論以智慧有無明愛取故

  如經云。若有讚歎便生歡喜。若復誹謗便生憎嫉。

如是相好從此功德生

  此言相業也。涅槃經云。菩薩修習三十二相業因緣者。若持戒不動。施心不移。安住實語。以是業緣得足下平如匳底相。若於父母和尚師長乃至畜生以如法財供養供給。以是因緣得足下千輻輪相。不殺不盜。於父母師長常生歡喜。得成三相。一手指纖長。二足跟長。三身方直。乃至不隱他德稱揚其善。得白毫相等。報恩經言相因者。即是相業。

相體

  前記云。別圓真因所證理體而為相體。

非謂報身不思議海

  今念佛發禪。乃是五品人觀境。且見應佛相耳。若報身相海。是十信人所見相也。

所得神通不共二乘

  經云。二乘所作神通變化。一心作一。不得眾多。菩薩不爾。於一心中則能具足現五趣身。又云。菩薩化身猶如三千大千世界。以此大身入一塵身。其心爾時亦不隨小。二乘雖能化身令如三千大千世界。而不能以如此大身入微塵身等。

經中廣明修通之相

  經云。先取聲相。所謂象聲馬聲車聲人聲貝皷簫笛歌笑等聲而修習之。以修習故。能聞無量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地獄音聲。復轉修習得異耳根。異於二乘天耳。乃至云菩薩能聞無量無邊恒河沙等世界音聲。記主云。雖非正亦欲略知。

彼經本斥菩薩住禪

  維摩經云。貪著禪味是菩薩縛。以方便生是菩薩解。

五行文末雖復重釋第一功德

  如備檢中。

稍似未齊

  論引諸禪發無漏以例禪已見發。或禪見俱發。見已禪發則少。文中例已却釋云。未到少六。九地發多。故記云未齊也。若云得無漏已。發禪例發。見已禪發者始可齊耳。

細歷四見

  總說只是計一。若細歷者。或身與神異。亦一異。非一異。乃成四見也。

相與分等

  相者謂神與相一。神與相異。亦一異。非一異。分者謂分與有分一。分與有分異。亦一異。非一異。

三四兩句

  三計一異。四計非一異者。亦各計四見。

如何以母顯子

  富蘭那迦葉本是六師之名。付師云。迦葉母姓。富蘭那母字。是以母顯子。

約於五眾成十二耳

  更加五眾。即是人人。即是五眾方成二十。

不以數緣為第四句

  三無為中只以虗空無為為第四句。必不用數緣也。數緣者。謂擇滅無為也。非擇滅中非數緣者。心緣五塵。若專緣色塵者。則但眼識起耳。餘塵餘識不起。

楞伽宗於大乘文中處處破外破小

  楞伽正宗決。廣辨六七八識而開為多門。謂二藏。二空。五法。三自性。二無我。四智。三身。三有性。三無性等。言處處者。指此也。言破外者。如云一切心性悉是無相。非壞事名無相也。若壞事名無相者。不異外道。若外道無相者。壞事作空。如抽葉拔柱。廓爾無處。乃是外道無相也。破小者。如云一人無我。謂陰入界。二法無我。謂真如法。此二無我者屬二乘行等。又引經云。如來藏者是法界。是法身。是自性清淨。不同外道所說之我。二乘之人迷於自性。不覺藏識。起於妄想等。

觜參

  上音茲。

角亢

  亢音剛。亢則喉也。故古之烈士有扼亢而死者。乃扼亢也。

圓教三者。性謂觀十界色

  文中性念處中三諦有雙非共。念處中有雙照。緣念處中言身受心法從義便也。亦互顯也。

九念處

  藏三因大異故三。通三因大同故一。別地前三登地一。圓教一共九念處。在此論末。

保弱

  老云。柔弱生之徒。剛強者死之徒。

論常無欲以觀其妙

  老子語。

莊云皇帝問道德

  莊子在宥篇云。皇帝立為天子十九年。令行天下。聞廣成子在空同之上。故往問曰。吾聞子達於至道。敢問至道之精。吾佐五糓以養民。官陰陽。遂群生。廣成子曰。所問者物之質。欲官者物之殘。皇帝又問。治身柰何而可長久。廣成子曰。無視無聽。抱神以靜。形將自正必靜必清。無勞汝形無搖汝精。乃可以長生。

跨企

  [企-止+上]應作跂。老子云。跂者不立。跨者不進。解見備撿第三引疏注。

守雌

  老云。知雄守雌。可以為天下溪。

兩為雲

  兩當作雨。莊子曰。雲為雨乎。雨為雲乎。為去聲呼。注云。二者俱不能相為。各自爾也。

孰降施是

  降。莊子天運篇作隆施。施。式氏切。與弛義同。意謂凡外物。或隆盛。或弛廢。無人使然。皆自爾耳。

莊子雖防小盜。不意大盜揭仁義而謀國

  記主斥諸侯如田子成殺君之類是也。老莊之教使人絕聖棄智歸乎淳朴。果用聖智乃大盜也。貴難得之貨。乃小盜也。外篇胠篋曰。世俗所謂智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聖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昔者齊國隣邑相望。四境之內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曷甞不法聖人哉。然而田子成一且殺齊君而盜其國。故絕聖棄智大盜乃止。謂去其所資則未禁而自止也。擿玉毀珠。小盜不起。謂賤其所寶。則不如形而自息也。莊子祿之以天下尚不顧。又何旹祿國耶。恐學者誤記主之意。故繁此注也。

負建皷而求亡子

  莊子曰。仁義先王之蘧廬。止可一宿而不可久處。又曰。孔子見老聃而語仁義。老聃曰。夫播穅眯目則天地四方易位。蚊虻[口*替]膚則通昔不寐。夫仁義[怡-台+(替-曰+貝)]然乃憤吾心。亂莫大焉。君子使天下無失其朴。又奚傑然。若負建皷而求亡子者乎。郭象注云。揭仁義以趍道德之卿。其猶擊皷而求逃者。無由得也。

數緣滅處尚自非真

  數緣者。釋擇滅無為也。滅八十一品惑數。此但能滅。故曰非真。

證位非數

  由佛冥證不生之理。理亦非數故也。俱舍云。所言滅者。一擇滅。二非擇滅。論云。一切種冥滅者。是非擇滅也。由世尊斷一切種冥。證不生之法。名非擇滅。所言證者。是不染汙無知。勝緣關位得非擇滅。故名為證。若擇滅數量。如三界九地煩惱八十一品惑。證一擇滅。是則證八十一品擇滅也。並俱舍正文。

此二尚非

  擇滅非擇滅之二。

況復餘一

  指虗空無為也。當知虗空亦破外道。執虗空為是。亦非矣。

  普庚切。恐應作烹。

論。名噉人狗

  法華經云。有諸惡鬼。首如牛頭。或食人肉。或復噉狗。著見之人撥無因果。撥出世因果。如食人肉。撥世間因果。如噉狗肉。

見心乃飽

  經云。夜叉競來爭取食之。食之既飽。惡心轉熾。既飽者。見心成就也。惡心熾者。見心增廣也。

嘊喍嘷吠

  經譬發言論決是非之理如吠。

[虛*ㄆ]

  經作摣。經中鬥淨摣掣。譬疑使猶豫二邊。名疑未決。是非鬥諍。意謂為是。名掣。復謂為非。名摣。

九十六道三順佛法

  常塗九十六中一是小乘。以大斥之。義同外道。今文云三。未詳。或三字誤。只是一字。

蟲字應作蟲

  論中舊誤作蟲。故記指云。蟲應作蠱。今記又寫誤作蟲。

翰珠

  論作幹。非。

薏苡子

  苡音以。即車前子。

亦可治螝

  胡對切。此乃蠶蛹耳。應作蚘。音回。人腹中長蟲也。

雷者陰陽蕩動

  莊子云。陰與陽錯行。則天地大絯於是有雷。若以斗秤欺人震死者。非無神也。

[豸*爪]獠

  今字從豸作者。玉篇不出。[豸*爪]應作狐。獠應作獠。力吊切。乃夷狄人也。[豸*巢]字非。

矛槊

  矛。兵器。長二丈許。槊。本作矟。亦矛類。長一丈八尺。

八不淨物

  經云。比丘不應畜養奴婢牛羊非法之物。若有比丘畜養如是等不淨之物。應當治之。某甲國王如法治之。驅令還俗。

大經通明

  謂通明佛性也。善根人有。闡提人無。闡提人有。善根人無。二人俱有。有二人俱無。

以不造新故能所故畢

  所。舊記作使。謂惑為能使。果為所使。今能使畢。

負河圖

  河洛出圖。文曰。靈龜負書。丹甲青文。

在耆叢出

  蓍。式之切。草名也。其草出蔡州。若地上有蓍草。必下有靈龜。

攝龜

  音輙。腹甲能自張閑。好食虵。

十時總明三藏三乘方等通教

  上諸文中。言聲聞與緣覺則通明兩教。言菩薩則通示三教。至此思議境中明三藏。三藏三乘畢方別示通教二乘與菩薩。搜要云。總別隨便。不可一準。

更於二外別立疣贅

  他人二頓。文云。若漸頓者。初住已前四住先除。若頓頓者。初住已前圓伏五住。登住已去。圓破五住。荊谿斥云。初住已前四住先除。引證屬圓處處皆爾。乃至登住圓破。即顯住前五住全在。又云頓頓。如法華六根清淨。不云先斷見思之是頓頓。漸頓如仁王長別苦輪海。即是先除見思。又斥云。自言相違。法華無漏意根。仁王長別苦海。無漏與別但有因果之殊耳。

白瑛

  瑛應作英。與下紫英同。

合觀蠲忿

  觀應作歡。草名。服之去人瞋忿故名也。生西川益州山谷中。葉似皂莢。

萱草忘憂

  萱音暄。即鹿蔥也。服之者除人憂。此二句出嵆康養生論。與張華博物志其說同。

重婁

  婁應作樓。

故如三車

  如應作知。

正證空見

  正應作引。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四(終)

注三大部後總序

(有巖)伊昔承乏三易住持。後以董眾無堪。遂築庵自處。雖然而有志翼扶宗教。願結鴻因。注法華玄籤曰備撿者四卷。注文句記曰箋難者五卷。注止觀輔行傳弘決曰助覽者四卷。二十來載。手披目閱。雖心勦形瘵而日得游泳法華性海。不敢告勞。因茲發願。願憑輔道之福。神生極樂。早證法忍。分身十方。盡未來際每弘正法。開導眾生。使諸眾生於己心中開佛知見。又從頌曰。祖師三大部。留贈意何深。展卷迷文處。焚香大藏尋。雖然形小注。不是謾勞心。願以此功德。資歸七寶林。

後序

吾祖智者三部之教。其旨深遠。其辭浩博。苟非識洞天人。智該今古。未易探其所蘊矣。余自游學丹丘。每聞 摣庵法師年彌高而德彌邵。智識明遠。得心傳獨到之學。常造古人超軼處。雖間世名聞之士。往往莫能肩其右。觀其為人。好學不厭。樂教不倦。仁智兩全而世所希有。夙夜匪懈。陶成晚進。使人人皆歸模範之中。設心可謂至矣。 師猶以為未也。其於講訓之外。箋三部之文。疑者辨之。晦者彰之。使 吾祖之教若青天白日。人皆知其清明。鳳凰芝草。人皆知其為瑞。輔翼吾教豈小輔哉。故止觀四卷名為助覽。余晚還故里。師亦圓寂。每恐埋沒斯文。常形寤寐。偶因潘處士首話此集有補於世。勉之鏤板流行。處士躣然而從。乃曰非敢規錐刀之利。蓋欲便乎學者抄寫之勞。抑亦廣布法師之教矣。余加其志。故附書於天台白蓮草首座以求藁本。章師喜成人之美。樂揚人之善。每以弘道為心。覽余之書。即叩依闍梨。然依公乃 法師之裔。非特喜余之書樂與其本。亦將答先師之恩也。噫。法師之教。永傳不朽。而名振千古。自今日始矣。余覩斯文。喜不自勝。輙為之序以繼其後焉。

  時政和四年二月 日永嘉橫陽禪林住持傳教沙門 眘徽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