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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济阴纲目-第59页

分之耶?予曰,
男不可为父,得阳气之亏者也,女不可为母,得阴气之塞者也;兼形者,由阴为驳气所乘,
而为状不一。以女兼男形者有二∶一则遇男为妻,遇女为夫;一则可妻而不可夫;又有下为 女体,上具男之全角,此又驳之者也。或曰∶驳气所乘,独见于阴,而所乘之形,又若是之 不同耶?予曰,阴体虚,驳气易于乘也。驳气所乘,阴阳相混,无所为主,不可属左,不可 属右,受气于两岐之间,随所得驳气之轻重而成形,故所兼之形,有不可得而同也。
<目录>卷之六\求子门<篇名>论男女各由百脉齐到属性:\x程鸣谦\x云∶褚澄氏言男女交合,阴血先至,阳精后冲,而男形成;阳精先入,阴血后参 ,而女形成,信斯言也。人有精先泄而生男,精后泄而生女者,独何欤?东垣曰∶经水才断 一二日,血海始净,感者成男;四五日血脉已旺,感者成女;至于六七日后,则虽交感,亦 不成胎,信斯言也。人有经始断交合生女,经久断交合生男者,亦有四五日以前交合无孕,
八九日以后交合有孕者,独何欤?俞子木撰《广嗣要略》,着方立图,谓实阳能入虚阴,实 阴不能受阳,即东垣之故见也。又谓微阳不能射阴,弱阴不能摄阳,信斯言也。世有 羸之 夫,怯弱之妇,屡屡受胎,虽欲止之而不能止者,亦有血气方刚,精力过人,顾乃艰于育嗣 ,而莫之救者,独何欤?朱丹溪论治,专以妇人经水为主,然富贵之家,侍外家已多,其中宁 无月水当期者乎?有已经前夫频频生育,而娶此以图其易者,顾亦不能得胎,更道与他人,
转盼生男矣,岂不能受孕于此,而能受孕于彼乎?愚以为父母之生子,如天地之生物。《易 》曰∶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承天之行,乃是至理,然有不毛之地,岂坤道不顺乎)。夫知地之生物,不过须承乎 天;
则知母之生子,亦不过顺 承乎父而已。知母之须承乎父,则种子者,果以妇人为主乎?以男子为主乎?然所谓主于男子 者,不拘老少强弱,康宁病患,精易泄难泄,只以交感之时,百脉齐到为善耳。交感而百脉 齐到,虽老弱病患易泄,亦可以成胎;交感而百脉参差,虽少强、虽康宁、虽难泄,亦难以 成胎矣。妇人所构之血,固由于百脉合聚,较之男子之精,不能无轻重之分也。孔子赞干元 ,资始曰大,赞坤元,资生曰至,得无意乎。若男女之辨,又不以精血先后为拘,不以经尽 几日为拘,不以夜半前后交感为拘,不以父强母弱,母强父弱为拘,只以精血各由百脉齐到 者别胜负耳。是故精之百脉齐到,有以胜乎血,则成男矣;血之百脉齐到,有以胜乎精,则 成女矣。至有既孕而小产者,有产而不育,有育而不寿者,有寿而黄者无疆者,则亦精 血之坚脆,分为修短耳。世人不察其精血之坚脆,已定于禀受之初,乃以小产专责之母,以 不育专付之儿,以寿夭专诿之数,不亦谬乎?
<目录>卷之六\求子门<篇名>赶经法属性:\x求嗣全书\x载赶经调和诀云∶有一等女人,月经来时,专在下弦之期,必用养血之法 以逐之。视其色紫,则知血热,服凉血药以缓其气,则气血和而来迟,渐渐赶之,定到初头 ;视其色淡短少者,则服养血和血药,养其命门,亦赶到初头。察女人肥瘦强弱而用药,一 月便不能合,赶之之久,定到上弦,此赶经之法也(经有不可赶者,谓女人之经,有一年一度行者,有四季行者),以 女 人上弦交,多生男耳。又有一等女 人身体肥胖,子宫脂膜长满,经水虽调,亦令无子,须服开子宫之药,以消其脂膜。
<目录>卷之六\求子门<篇名>逐月养胎法属性:\x袁先生\x云∶巢氏论妇人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阴脉养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脉养之 ;三月名始胎,手少阴脉养之;四月始受水精以行血脉,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 其气,足太阴脉养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手 太阴脉养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足少阴脉养 之;十月脏腑关节人神俱备,足太阳脉养之,此其大略也(胚胎兆于一气,胚者气之形,膏者气之凝,胎者形之着。先 天以制生化,故以水火金木土石制而化焉;后天顺序而成,故以木火土金水相生,而养以逆,而化以顺,而成自然之妙 也)。若求其细,则受胎在腹,七日一 变,展转相成,各有相生,《大集经》备矣。今妇人堕胎,在三月五月七月者多,在二四六 月者少,脏阴而腑阳,三月属心,五月属脾,七月属肺,皆在五脏之脉,阴常易亏,故多堕 耳。如昔曾三月堕胎,则心脉受伤,先须调心,不然至三月复堕。昔曾五月堕胎,则脾脉受 伤,先宜治脾,不然至五月复堕。惟有一月之内堕胎,则人皆不知有胎,但知不受妊,不知 其受而堕也。一月属肝,怒则堕,多洗下体则窍开亦堕。一次既堕,则肝脉受伤,他次亦堕 。今之无子者,大半是一月堕胎,非尽不受妊也。故凡初交之后,最宜将息,勿复交接,以 扰其子宫,勿令怒,勿令劳,勿令举重,勿令洗浴,而又多服养肝平气之药,胎可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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