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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妇人规-第33页

之过也。即今产科所宗,无非此法,余目睹其误,及 亲为解救者,盖不少矣。故敢剖析于后,实有所见,不得不言,非存心自炫,故毁先贤。若然,则徒为笑骂之 招耳。宾虽至愚,必不为也。观者深察此意。
凡产后气血俱去,诚多虚证。然有虚者,有不虚者,有全实者。凡此三者,但当随证、随人,辨其虚 实,以常法治疗,不得执有诚心,概行大补,以致助邪。此辨不可不真也。
产后虚证,无非随人元气,必素弱之人多有之;或于产后血气俱去而更弱者亦有之。此当因人察脉,因脉 察证,若脉气、形气、病气俱不足,此当以全虚治之。若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或兼火邪,或兼外邪,或以饮 食停滞,是亦虚中有实,不得不详审而治。此中委曲,未能言尽,惟明者悟之。
产后不虚证,盖或其素日无病,或以年少当时,或以素耐辛苦贫劳之质,此辈本无不足,及其一旦受 孕,乃于无病腹中参入此物,故致血气壅塞,为胀为呕,是皆添设有余之病。及其既产,始见通快,所留得 去,仍复故。吾常人之产,此类极多,果何虚之有?然或以内伤,或以外感,产后之病,难保必无。倘有所 犯,去之 即愈。若概行大补,果能堪否?即临盆带去血气,未免暂见耗损。然以壅滞之余,不过皆护胎随从之物。
去者当去,生者旋生,不出数日,必已来复,此生化自然之理,何至是产皆虚也?凡治此类,但当因证用治。
若执云“产后必当大补气血”,则实实之病必所不免。而轻者必甚,甚者必危矣。由此观之,则立言者固不 易,而用言者又岂易哉?
产后全实证∶有如外感风寒,头痛身热,便实中满,脉紧数洪大有力者,此表邪之实证也;又火之盛 者,必热渴躁烦,或便结腹胀,口鼻舌焦黑,酷喜冷冻饮料,眼哆尿管痛赤,脉见洪滑,此内热之实证也;又郁 怒动肝,胸胁胀痛,大便不利,脉弦而滑,此气逆之实证也;又恶露未尽,瘀血上冲,心腹胀满,疼痛拒按,
大便难而小便利,此血逆之实证也;又凡富贵之家,保护太过,或过用人参、 、术,以致气壅;或过用糖、
酒、炭火,以致内热;或产本不虚,而妄用大补之药,以致增病,此调摄之实证也;又或因产过食,恐其劳 困,固令勉强,以致停蓄不散,此内伤之实证也。以上诸证,姑举要者,以见其概。然既有表邪,则不得不 解;既有火邪,则不得不清;既有内伤停滞,则不得不开通消导。且人有强弱,产有虚实,病有真假,治有逆 从,固不可以同日语也。观《六元正纪大论》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此自 经常不易之大法,亦何庸赘辨之。若此第因丹溪之言,人多偏执,故不得不详尽其说,以解后人之惑也。诸虚 实治法,详具后条。
<目录>下卷\产后类<篇名>论产后三禁属性:观《病机机要》云∶治胎产之病,当从厥阴证论之,宜无犯胃气及上二焦,是为三禁,谓不可 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发其汗则同伤寒下早之证;利大便则脉数而伤脾;利小便则内亡津液,胃中结燥。
但使不犯三禁,则营卫自和而寒热自止矣。凡用治之法,如发渴则白虎,气弱则黄 ,血痛则当归,腹痛则 芍药。大抵产病天行,从加减柴胡;杂证从增损四物。宜察脉证而用之。详此说虽为产育之大法,然病变不 同,倘有是证,则不得不用是药,所谓有病则病受之也。第此经常之法,固不可不知,而应变之权,亦不可 执一也。
<目录>下卷\产后类<篇名>产后腹痛属性:产后腹痛,最当辨察虚实。血有留瘀而痛者,实痛也;无血而痛者,虚痛也。大都痛而且胀,或上冲胸 胁,或拒按而手不可近者,皆实痛也。宜行之、散之。若无胀满,或喜揉按,或喜热熨,或得食稍缓者,皆属 虚痛,不可妄用推逐等剂。
凡新产之后,多有儿枕腹痛者,摸之亦有块,按之亦微拒手,故古方谓之儿枕,皆指为胞中之宿血。此大 不然。夫胞胎俱去,血亦岂能独留?盖子宫蓄子既久,忽尔相离,血海陡虚,所以作痛。胞门受伤,必致壅 肿,所以亦若有块,而实非真块。肿既未消,所以亦颇拒按。治此者,但宜安养其脏,不久即愈。惟殿胞煎为 最妙。其次则四神散、五物煎,皆极佳者。若误认为瘀,而妄用桃仁、红花、玄胡、青皮之属,反损脏气,必 增虚病。有母体本虚而少血者,即于产时亦无多血,此辈尤非血滞。若有疼痛,只宜治以前法,或以大、小营 煎、黄雌鸡汤主之。
\x殿胞煎\x(见小产论外方)
\x四神散\x(见血寒论外方)
\x五物煎\x(见血寒论外方)
\x大营煎\x(见血热经早)
\x小营煎\x(见血虚经乱)
\x《良方》黄雌鸡汤\x(见《妇人规古方》)治产后虚羸腹痛。
当归 白术(炒) 熟地黄 黄 (炒) 桂心(各半两) 小黄雌鸡(一只,去头足肠翅,细切)
上先用水七碗,煮鸡至三碗,每用汁一碗、药四钱煎,日三服。
凡新产之后,其有阳气虚弱,而寒从中生,或寒由外入,以致心腹作痛,呕吐不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