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亦板实肤浅。元时号称极盛。各立门庭。徒骋私见。迨乎前明。蹈袭元人绪余而已。
今之医者。动云古方。不知古方之称。其指不一。若谓上古之方。则自仲景先生流传以外。
无几也。如谓宋元所制之方。则其可法可传者绝少。不合法而荒谬者甚多。岂可奉为典章。
若谓自明人以前皆称古方。则其方不下数百万。夫常用之药不过数百品。而为方数百万。随
拈几味。皆已成方。何必定云某方也。嗟嗟。古之方何其严。今之方何其易。其间亦有奇巧
之法。用药之妙。未必不能补古人之所未及可备参考者。然其大经大法。则万不能及。其中
更有违经背法之方。反足贻害。安得有学之士。为之择而存之。集其大成。删其无当。实千
古之盛举。余盖有志而未遑矣。
古今方剂大小论
今之论古方者。皆以古方分两太重为疑。以为古人气体浓。故用药宜重。不知此乃不考
古而为此无稽之谈也。古时升斗权衡。历代各有异同。而三代至汉。较之今日。仅十之二。
(余亲见汉时有六升铜量。容今之一升二合。)如桂枝汤乃伤寒大剂也。桂枝三两。芍药三
两。甘草二两。共八两。二八不过一两六钱为一剂。分作三服。则一服药不过今之五钱三分
零。他方间有药品多而加重者。亦不过倍之而已。今人用药。必十数品。各一二钱。或三四
钱。则反用三两外矣。更有无知妄人。用四五两作一剂。近人更有用熟地八两为一剂者。尤
属不伦。用丸散亦然。如古方乌梅丸。每服如桐子大二十丸。今不过四五分。若今人之服丸
药。则用三四钱至七八钱不等矣。末药只用方寸匕。不过今之六七分。今亦服三四钱矣。古
人之用药分两。未尝重于今日。(周礼遗人。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釜。注。六斗四升曰釜。
四釜共二石五斗六升。为人一月之食。则每日食八升有余矣。)而谬说相传。方剂日重。
此一端。而荒唐若此。况其深微者乎。盖既不能思考古。又无名师传授。无怪乎每举
谈也。
煎药法论
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夫烹饪禽鱼羊豕。失其调度。尚能损人。

然后加余药同煎。此主药当先煎之法也。而桂枝汤又不必先煎桂枝。服药后须啜热粥以助药
力。又一法也。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则以甘澜水先煎茯苓。如五苓散则以白饮和服。服后
又当多饮暖水。小建中汤则先煎五味去渣而后纳饴糖。大柴胡汤则煎减半去渣再煎。柴胡加
龙骨
二十沸。煎药之法。不可胜数。皆各有意义。大都发散之药及芳香之药不宜多煎。取其生而
疏泄。补益滋腻之药宜多煎。取其熟而停蓄。此其总诀也。故方药虽中病。而煎法失度。其

难愈也。若今之医者。亦不能知之矣。况病家乎。
服药法论
病之愈不愈。不但方必中病。方虽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则非特无功。而反有害。此不
可不知也。如发散之剂。欲驱风寒出之于外。必热服而暖覆其体。令药气行于营卫。热气周
遍。挟风寒而从汗解。若半温而饮之。仍当风坐立。或仅寂然安卧。则药留肠胃。不能得汗。
风寒无暗消之理。而营气反为风药所伤矣。通利之药。欲其化积滞而达之于下也。必空腹顿
服。使药性鼓动。推其垢浊从大便解。若与饮食杂投。则新旧混杂。而药气与食物相乱。则
气性不专而食积愈顽矣。故伤寒论等书服药之法。宜热。宜温。宜凉。宜冷。宜缓。宜急。
宜多。宜少。宜早。宜晚。宜饱。宜饥。更有宜汤不宜散。宜散不宜丸。宜膏不宜丸。其轻
重大小上下表里。治法各有所当。此皆一定之至理。深思其义。必有得于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