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肌肉。而外为脓血者去易。问曰。去之奈何。对曰。请从其末引其
本。可使衰去而绝其寒热。审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
而已。决其生死法。反其人目视之。其中有赤脉。从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
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此赤脉不下贯瞳
子者可疗。大抵外伤四气。内窘七情。与夫饮食乖常。染触蠢动含灵之毒。未有不变为 疮。
穿孔一深。脓汁不尽。得冷而风邪并之。于是涓涓而成 矣。漏喜发于项腋。亦喜发于阴僻
肛门之间。疗治失时。即生寒热。不特 能为漏。凡痈疽诸发。随所在处。苟有宿脓败肉朽
骨。停蓄其间。皆一切漏疮之萌 也。圣惠云。 病初发之由不同。至 成于状亦异。病源
所载。复有三十六种。经方不根据次第显其名目也。又有蜣螂、蚯蚓等诸 。非九 之名。
此即应是三十六种 之数也。但 病之生。或因寒暑不调。故血气壅结所作。或因饮食不节
。野狼鼠之精。入于脏腑。毒流筋脉。变化而生。皆能使血脉结聚。寒热相交。久则成脓而溃
漏也。其生身体皮肉者。亦始有结肿。与石疖相似。所可异者。其肿之中。按之垒垒者有数
。核喜发于颈边。或两边俱起。便是瘰证也。亦发两腋下。及两颞 之间。初作喜不痛不热
。若不早治。即生寒热也。所发之处。有轻重。重者有二。一则发口上 。有结核。大小无
定。或如桃李大。此虫之窠止在中。发口下无有核结。而穿成疮。又虫毒之居。或纵横无定。
故发身体。亦有数处。其相应通者多死。治法用祛寒湿。散风冷为急。收水次之。生肌又
次之。藿香、浓朴、半夏、橘皮、苍术、细辛、川芎、白芷。以官桂、干姜一半佐之。此足
以祛寒湿。散风冷矣。然近年漏者。色则淡红。或带微肿。或留小核。久则上而槁白。内而
黑烂。淫虫恶臭生焉。近者不过前药数品。而久者复其元阳。亦当以数品加减而用之。如其
不当用而轻用。又恐热气乘虚。变移结核。夤缘相通。而孔窍为尤甚。若夫收水一节。盖水
属肾也。肾虚不能传道。而后水溢于肾。水溢则渗漉于漏疮。行肾之水。无如黑牵牛。取米
入猪肾。慢火煨熟。随以温酒下之。则借肾入肾。一纵一擒。两得其便。恶水既泄。不复淋
漓。继以当归、黄芩、川芎、官桂、川续断、葫芦巴等。修治细末。佐以发灰。空心温酒调
下。仍以安肾丸、山药丸。兼而济之。庶几肾得所养。真元凝合。夫然后以龙骨、牡蛎、人
齿、犬牙。加之血竭、乳麝发灰。内外相维。生肌必矣。然新肉方生。又当以 肉、猪蹄、
米饭为养。不维滋味益肾。而阳明之生肌肉。亦藉谷气以充之。此则自本自根之论也。
凡项边腋下先作瘰 者。欲作 也。宜禁五辛酒面。及诸热食。凡 者似石痈。瘰 累
然作。 子有核。在两颈及腋下。不痛不热。治者皆炼石散敷其外。内服五香连翘汤下之。
已溃者如治痈法。诸 结核未破。火针针之结核中。无不瘥也。内经云。陷脉为 。留连肉
腠。脉得寒即下陷。凝滞肌肉。故曰留连肉腠。肉冷亦能为脓血。故为冷 。须用温药。陷
脉散。专治 疮。及二三十年瘿瘤。或大或小。如杯盂。经久不瘥。致有漏溃。令人骨肉消
尽。或坚或软或溃。令人惊惕。寐卧不安。体中掣痛。愈而复作者。宜用之。济生方云。稽
云疮当探其深浅。渠在北地时。有一人害 疮于胁间。稽以榆皮细枝刮去皮。取线以绵裹
其尖。以线牢系之。以榆皮探疮中之穴。乃自胁而达于腰。在皮肤之间。遂于病者腰间。
以针决破。用追毒丹三粒。纳于疮中。三日即溃。而胁间之漏遂止。其脓悉自腰间针孔中出。
脓尽则肌肉遂愈。即服狗宝丸。敷乌龙膏、乳香膏、生肌散。并如治痈疽法。
\x方\x
\x 皮散\x(出圣济总录)\x治诸漏。\x
皮(半枚炙焦) 蜀椒(去闭口者去子炒出汗) 当归(切焙) 露蜂房(炙焦) 地
榆(醋
炙各三分) 斑蝥(去足翅糯米炒黄) 蛇蜕(锉炒) 乌贼骨(去甲) 葛上亭长(去头
足翅糯米
拌炒各半两) 鲮鲤甲(炙焦四两) 茹(一两) 细辛(去苗叶半两) 樗鸡(四枚四
两) 蜈
蚣(去黄足炒一枚) 蜥蜴(去头足炙一枚) 薏苡仁 干漆(炒烟出用) 蒺藜子(炒去
角) 桂
(去粗皮) 漏芦(去芦头) 木通(锉) 附子(炮制去皮脐) 牡丹皮 龙胆 土瓜根
(各三分)
鹤骨(酒炙) 狸骨(酒炙) 雄黄(研细) 蛇床子 大黄(锉炒) 苦参(各一两半) 上
为细末
。每服二钱半。空心温酒调下日晓再服渐加至三钱半。
\x治九 方。\x(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