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寸。约尺长一尺二寸
五分。并一小尺为率。小尺既自三微起。却自可准。唐武德年铸开元钱八分。当十二钱半得
一尺。排钱比之。十二个已及一尺。又不知唐用尺。顾汉唐龠量。并用尺寸分布。尺寸如是
不齐。将何凭据。博古君子、必有说矣。凡量者。龠合升斗斛。本以黄钟龠容十二铢。合龠
为合。重二十四铢。今以钱准。则六铢钱四个。比开元钱三个重。升斗斛皆叠而成数。汉唐
同用。至宋绍兴。升容千二百铢。则古文六铢钱二百个。开元二百二十个。以绍兴一升得汉







汉唐例以二十四铢为一两。唐末如修史人改作唐例、亦不可知。观钱谱汉无六铢钱。至唐方


德四年铸开元通宝径八分。重二铢四累。积十钱为两。似难考据。
明食货者必有说焉。按药书。汉方汤液。大剂三十余两。小剂十有余两。用水六升或七升多
。煎取二升三升。并分三服。若以古龠量水七升煎。今之三十两。未淹得过。况散末药只服
方寸匕。作丸子如梧桐子大。极至三十粒。汤液岂得如此悬绝。又如风引汤一剂。计五十五
两。每两只用三指撮。水三升煮三沸。去滓温服一升。看其煮制。每只三指撮末。应料剂如
此之多。此又可疑也。今以意说。汉方当用半两钱二枚为一两。且以术附汤方较。若用汉两
。计一百八十铢。得开元钱二十二个半重。分三服。已是今之七钱半重一服。若以唐方准计
三百三十铢。得开元通宝钱四十二个重。每服计今之十四钱重。大略可知。若以开元钱准得
一百单五个重。分三服。每服计三百五钱重。此犹是小剂。况有大剂名半两数之多者。未易
概举。留心此道。幸少详焉。
凡丸散云若干分两。是品诸药宜少宜多之分两。非必止于若干之分两也。假令日服三方

寸匕
是一
撮者
则以
耳。







五两为正。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此
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为正。凡方云桂一尺

云某草一束
者。一升二合。
事殊不允当。药
乃得无末片而利
者。有合捣者。
出细擘曝干。若
两。
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中服即
皆更合于臼中。以杵捣之数百过。视
分量。勿使多少。煮之调和。候火用
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
水而多取汁者。为病须快。所以少
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详视之。不
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纸
有水气。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
不必待至酒尽也。滓可曝燥微捣。
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
不用多炙。密覆勿泄。云 时者
泄其热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便
者。以两头微熬黄为候。有白芷
绞膏亦以新布绞之。若是可服之
欲兼尽其药力故也。凡膏中有雄
至于凝僵。勿使沉聚在下不调
烧香洒扫净洁。不得杂语喧呼
合肾气。薯蓣。及诸大补五石
丧者痼疾六根不具足人及鸡犬
禁忌之限。比来田野下里家。
丝子等难捣之药。费人功力。
随风飘扬。众口尝之。众鼻嗅
服尽之后。及加虚损。遂谤
凡药皆不欲数数晒曝。多
烈日中曝令大干。以新瓦
年亦如新也。其丸散以瓷
则鼠不能得之也。凡贮



<目录>卷五\方脉药性总论

<篇名>论服饵

属性:若用毒药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病在胸膈以
上者
病在











凡古方治疾。全用汤法。百千之中。未有一用散者。今世医工。汤散未辨。且其说多异
端。
涤。




大率如梧桐子大二十丸。多不过三十四十丸。及服散者。少则刀圭钱五。多则方寸匕而已。
岂服汤特多。煮散丸散则少乎。后之世人。既不知斤两升合之制。
又不知汤液煮散之法。今从旧例。率定以药二十五两。水一升小煮。取今一升五合。去

服汤
汗。
服渐
脏。


之。虚
凡有虚损。无问少长。须补即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