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目皆有黄色起者。其病当愈。 病患耳目
及颊颧上赤者五日死。 病患有黑色。出于额上及发际。至鼻脊两颧上。五日死。 病患及
健人。黑及白色入目鼻口者。五日而死。病患及健人。面忽如马肝色。望之如青。近之如黑
者死。病患口如鱼口。不能复闭。而气出多不返者死。 病患妄语错乱。及不能语者不可治
。热病可治。 病患循衣缝谵言者不可治。 病患尸臭甚者不可治。 病患目回回直视。肩
息者一日中死。 病患面青。人中反者三日死。 病患面无精光似土色。不能食者四日死。
病患目无精光。及牙齿黑色不可治。病患面黄目黑。九日死。 病患面白目黑者不可治。
病患面赤目白者十日死。 病患但张其口不能闭者三日死。 病患面赤目青者立即死。
病患面黑目白者八日死。 病患目系倾者七日死。 病患齿忽变黑者。十三日死。 病患发
直者。十五日死。 病患遗尿不觉者死。 病患唇口忽干者必死。病患爪甲青者必死。
病患头目久痛。卒视物不见必死。病患舌卷及卵缩者死。 病患面黑。目直视恶风者死。
病患面黄目白者不死。 病患面黄目青者死。 病患面黄目赤者不死。 病患面色青目白者
死。 病患面目俱黄即不死。 病患面目俱白者即死。
麻。喜怒者死。 病患发与
眉冲起者死。
卒肿。面色苍黑者死。 病患手掌肿无纹
者死。 病患手足爪甲下肉黑者死。 病患汗出不流舌卷者死。 病患唇反。人中满者死。
病患阴阳绝。目眶陷者死。病患五脏已夺
恍惚者死。 病患阴阳俱绝。裂衣掇空。妄言者死。 病患阴阳俱泄绝。失音不能言者死。
病患荣卫竭绝。面浮肿者死。
<目录>卷四\方脉总论
<篇名>病分气血昼夜衰旺
属性:夫百病昼则增剧。夜则安静。是阳病有余。乃气病而血不病也。百病夜则增剧。昼则安
静。
象天
主
濡
安
病
安
太
病
<目录>卷四\方脉总论
<篇名>病机论
属性:论曰∶察病机之要理。施品味之性用。然后明病之本焉。故治病不求其本。无以去深藏
之大
火。
必行
可
黄帝曰∶愿闻病机何如?岐伯对曰∶诸风掉眩。皆属于肝。少虑无怒。风胜则动。肝者。
罢
虑
状
掉摇
上支
两胁。膈咽不通。食饮不下。甚则耳鸣眩转。目不识人。善暴僵仆。里急 戾。胁痛呕泄。
甚则掉眩癫疾。两胁下痛引少腹。令人怒也。虚则目视KT KT 无所见。善恐如人将捕之。
凡病肝木风疾者。以热为本。以风为标。故火本不燔。遇风烈乃焰。肝本不甚热。因金衰而王
。肺金不胜心火。木来接于金。故诸病作矣。其为治也。燥胜风。王注曰∶风自木生。燥为金
治
辛
化
中
则卒暴僵仆。凡治消瘅仆击。偏枯痿厥。气满发逆肥贵人则膏粱之疾也。故五内气平则敷和
太过则发生。不及则委和。
诸痛痒疮疡。皆属于心。静则神明。热胜则肿。心者生之本。神之象变也。其华在面。
其充
此
也
山川。
旋及屋宇。火之灾眚也。故火非同水。水智而火愚。其性暴速。其为病也。当胸中热。嗌干
。右胁满。皮肤疼痛。寒热咳嗽。唾血。血泄。鼽衄。嚏呕。溺色变。甚则疮痒 肿。肩背
痛。缺盆中痛。疡疼身热。惊惑恶寒。战栗谵妄。悲忘衄蔑。语笑。疮疡。血流狂妄。目
赤。胸中痛。胁支满。胁下痛。胸膺肩胛间痛。背痛。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背相引而痛。
其为治也。以寒胜热。王注曰∶小热之气。凉以和之。大热之气。寒以取之。甚热之气。汗
以发之。发之不尽制之。制之不尽求其属以衰之。又曰∶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经曰∶气有
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此之谓也。是以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
以酸收之。以苦发之。心欲 。急食咸以 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木气之下。是故火
炎威也。故燥万物者。莫 乎火。夏月火热极。甚则先失气熏味。而万物反润以水。出液林
木。津流及体。热极而反汗液出。是火极而反兼水化。俗以难辨。认是作非。不治巳极。反
攻王气。是不明标本。但随兼化之虚象。妄为其治。反助其病。而害于生命多矣。故此藏平
则升明。太过则赫曦。不及则伏明。王注曰∶百端之起。皆自心生。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味知气化。湿胜则濡泄。脾者仓禀之官。本营之居也。名曰器。
能化
出焉
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