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期而热,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毕耳。恐不解了,故重说之。且变蒸之时,不欲
惊动,勿令旁多人,儿变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又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审计
变蒸之日,当其时有热微惊,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视之。若良久热不可已,少与紫丸微下
,热歇便止。若于变蒸之中,加以时行温病,或非变蒸时而得时行者,其诊皆相似,惟耳及
尻通热,口上无白泡耳。当先服黑散以发其汗,汗出,温粉粉之,热当歇,便就瘥。若犹不
都除,乃与紫丸下之。儿变蒸时若有寒加之,即寒热交争,腰腹夭纠,啼不止者,熨之则愈
也。(熨法出下编炙粉絮熨者是。)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若非变蒸,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
为他病,可作余治,审是,变蒸不得为余治也。
又一法,凡儿生三十二日始变,变者身热也。至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其状卧端正也
。至九十六日三变,定者候丹孔出而泄。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
百六十日五变,以成机关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五机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
变,以能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以知欲学语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以
亭亭然也。凡小儿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四蒸也,当其变之日,慎不可妄治之,则加其疾。
变且蒸者是儿送迎月也,蒸者甚热而脉乱,汗出是也。近者五日歇,远者八九日歇也。当是
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



<目录>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序例第一

<篇名>紫丸

属性:治小儿变蒸,发热不解,并挟伤寒温壮,汗后热不歇,及腹中有痰癖,哺乳不进,乳
则吐 ,食痫,先寒后热方。
代赭 赤石脂(各一两) 巴豆(三十枚) 杏仁(五十枚)
上四味为末,巴豆、杏仁别研为膏,相和,更捣二千杵,当自相得,若硬,入少蜜同捣
之,密器中收。三十日儿服如麻子一丸,与少乳汁令下,食顷后,与少乳勿令多,至日中当
小下热除。若未全除,明旦更与一丸。百日儿服如小豆一丸,以此准量增减。夏月多热,善
令发疹,二三十日辄一服佳。紫丸无所不疗,虽下不虚人。



<目录>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序例第一

<篇名>黑散

属性:治小儿变蒸中挟时行温病,或非变蒸时而得时行者方。
麻黄 杏仁(各半两) 大黄(六铢)
上三味,先捣麻黄大黄为散,别研杏仁如脂,乃细细纳散,又捣,令调和纳密器中。一
月儿服小豆大一枚,以乳汁和服,抱令得汗,汗出温粉粉之,勿使见风。百日儿服如枣核,
以儿大小量之。



<目录>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序例第一

<篇名>择乳母法

属性:凡乳母者,其血气为乳汁也。五情善恶,悉是血气所生也。其乳儿者,皆宜慎于喜怒。
夫乳母形色所宜,其候甚多,不可求备。但取不胡臭、瘿 、气嗽、 疥、痴癃、白秃、
疡、沈唇、耳聋、 鼻、癫痫,无此等疾者,便可饮儿也。师见其故灸瘢,便知其先疾之源
也。



<目录>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

<篇名>初生出腹第二

属性:(论二首 凡十二事 相儿寿夭法)
论曰∶小儿初生,先以绵裹指,拭儿口中及舌上青泥恶血,此为之玉衡。(一作衔。)若
不急拭,啼声一发,即入腹成百疾矣。
儿生落地不作声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须臾当啼。儿生不作声者,此由难产少气故也,
可取儿脐带向身却捋之,令气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声自发;亦可以葱白徐徐鞭之,即啼。
儿已生即当举之,举之迟晚,则令中寒,腹内雷鸣,乃先浴之,然后断脐,不得以刀割
之,须令人隔单衣物咬断,兼以暖气呵七遍,然后缠结。所留脐带,令至儿足趺上,短则中
寒,令儿腹中不调,常下痢。若先断脐,然后浴者,脐中水,脐中水则发腹痛。其脐断讫,
连脐带中多有虫,宜急剔拨去之,不尔入儿腹成疾。断儿脐者,当令长六寸,长则伤肌,短
则伤脏,不以时断。若 汁不尽,则暖气渐微,自生寒,令儿脐风。
生男宜用其父旧衣裹之,生女宜用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为善,不可令衣过浓,令儿伤
皮肤,害血脉,发杂疮而黄,儿衣绵帛特忌浓热,慎之慎之。凡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
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若都不见风,则令肌肤脆软,便宜中伤,皆当以故
絮衣之,勿用新绵也。凡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儿于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
肌肉牢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之中,重衣温暖,譬犹阴地之草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