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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第58页

br>【注】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者,是太阳之邪传少阳也。故取桂枝之半,
以散太阳未尽之邪;取柴胡之半,以散少阳呕结之实病。而不名桂枝柴胡汤者,以太阳外证虽未去,而病机已 见于少阳里也。故以柴胡冠桂枝之上,意在解少阳为主而散太阳为兼也。支者,侧也,小也。支结者,即心下 侧之小结也。
【集注】方有执曰∶支节,四肢骨节也。支结,言支饮抟聚而结也。发热至微呕,太阳之表也,故曰∶外 证未去。
程知曰∶此邪入少阳,而太阳证未去者也。发热恶寒,支节烦疼,太阳证也;乃恶寒而微,但支节烦痛,
而不头项强痛,则太阳证亦稍减矣。呕而支结,少阳证也;乃呕逆而微,但结于心下之偏旁,而不结于两胁之 间,则少阳亦尚浅也。若此者,惟当以柴胡汤和解少阳,而加以桂枝汤发散太阳,此不易之法也。
柴胡桂枝汤方
柴胡(四两) 桂枝(一两半) 人参(一两半) 甘草(炙,一两) 半夏(洗,二合半) 黄芩 (一两半) 芍药(一两半) 大枣(擘,六枚) 生姜(切,一两半)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集解】柯琴曰∶仲景书中最重柴、桂二方。以桂枝解太阳肌表,又可以调诸经之肌表;小柴胡解少阳半 表,亦可以和三阳之半表。故于六经病外,独有桂枝证、柴胡证之称,见二方之任重不拘于经也。如阳浮阴弱 条,是仲景自为桂枝证之注释;血弱气尽条,是仲景自为柴胡证之注释。桂枝有坏病,柴胡亦有坏病。桂枝有 疑似证,柴胡亦有疑似证。如病似桂枝证,脚挛急与胸中痞硬者,及病似柴胡证,本渴而饮水呕,与但欲呕胸 中痛者是已。此条言伤寒六七日,寒热当退之时,反见发热恶寒诸表证,更见心下支结诸里证,表里不解,法 当表里双解之矣。然恶寒微,则发热亦微,可知支节烦疼,则一身骨节不疼;可知微呕心下亦微结,故谓之支 结,是表证虽不去而已轻,里证虽已见而未甚。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阳未尽之邪,取柴胡之半以解少阳微结之 证。口不渴身有微热者,法当去人参,以六七日邪虽未解,而正已虚,故仍用之。外证虽在,而病机已见于里,
故方以柴胡冠桂枝之上,为双解两阳之轻剂也。
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 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注】伤寒五六日,已发其汗,表未解而复下之,若邪陷入阳明之里,则必作结胸痞硬,协热下利等证。
今邪陷入少阳之里,故令胸胁满微结也。小便不利渴而不呕者,非停水之故,乃汗下损其津液也。论中有身无 汗,独头汗出,发热不恶寒心烦者,乃阳明表热郁而不得外越之头汗也。今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无 阳明证,知为少阳表热,郁而不和,上蒸之头汗也。此为少阳表里未解之证,故主柴胡桂枝干姜汤,以专解半 表之邪,兼散半里之结也。
【集注】林澜曰∶五六日,已经汗下之后,则邪当解。今胸胁满微结,寒热心烦者,是邪犹在半表半里 之间也。小便不利而渴,乃汗下后亡津液内燥也。若有热饮,其人必呕,今渴而不呕,知非饮热也。伤寒汗出 则和,今但头汗出,余处无汗者,津液不足而未和也,与柴胡桂枝干姜汤,以解表里而复津液也。
汪琥曰∶伤寒头汗出者,乃阳郁于表,非阳虚于上也。
柴胡桂枝干姜汤方
柴胡(半斤) 桂枝(三两) 干姜(二两) 栝蒌根(四两) 黄芩(三两) 牡蛎(二两) 甘草(炙,二两)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烦,复服汗出便愈。
【方解】少阳表里未解,故以柴胡桂枝合剂而主之,即小柴胡汤之变法也。去人参者,因其正气不虚;
减半夏者,以其不呕,恐助燥也。加栝蒌根,以其能止渴兼生津液也;倍柴胡加桂枝,以主少阳之表;加牡蛎,
以软少阳之结。干姜佐桂枝,以散往来之寒;黄芩佐柴胡,以除往来之热,且可制干姜不益心烦也。诸药寒温 不一,必需甘草以和之。初服微烦,药力未及;复服汗出即愈者,可知此证非汗出不解也。
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以法治之。
【注】风寒之邪从阳明而传少阳,起初不渴,今服柴胡汤已,反渴者,是少阳转属阳明也。以法治之,
谓当分其经腑见证而治之也。葛根、白虎、调胃间,各从其宜而用之可耳!
【集注】方有执曰∶已,毕也。服柴胡汤已毕而渴,则非暂渴,其为热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 属阳明也。
沈明宗曰∶服柴胡汤已渴者,乃少阳之邪不传三阴,而转入阳明矣,即当随阳明现 证而治,故谓以法治之。
郑重光曰∶少阳、阳明之病机,在呕渴中分,渴则转属阳明,呕则仍在少阳。如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 之,因病未离少阳也,服柴胡汤渴当止。若服柴胡汤已加渴者,是热入胃腑。耗津消水,此属阳明胃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