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为可灸少阴,厥阴主逆。
<目录>卷七<篇名>病不可刺证第十二属性:大怒无刺(大,一作新),已刺无怒(已,一作新)。新内无刺,已刺无内。大劳无刺(大,一作新),已刺无劳。大 醉无刺,已刺无醉。大饱无刺,已刺无饱。大饥无刺,已刺无饥。大渴无刺,已刺无渴。无刺大惊,无刺 之热,无 刺漉漉之汗,无刺浑浑之脉。身热甚,阴阳皆争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无刺病与脉相逆者。上工刺未生,其次刺未盛,其次刺己衰,粗工逆此,谓之伐形。(出九卷)
<目录>卷七<篇名>病可刺证第十三属性:太阳病,头痛,至七日,自当愈,其经音故也。若欲作再经者,当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太阳病,初服桂枝汤,
而反烦不解者,当先刺风池、风府,乃却与桂枝汤则愈。伤寒,腹满而谵语,寸口脉浮而紧者,此为肝乘脾,名纵,当 刺期门。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其人大渴,欲饮酢浆者,其腹必满,而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为肝乘肺,名 曰横,阳明病,下血而谵语,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者则愈。妇人中风,发 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脉迟,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其人谵语,此为热入血室,当刺期门,
随其虚实而取之。(《平病》云∶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三焦。与此相反,岂谓药不谓针耶)太阳与少阳并病,头痛,
颈项强而眩,时如结胸,心下痞坚,当刺大杼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谵语则脉弦。谵语五日 不止,当刺期门。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妇人伤寒,怀身腹满,不得小便,加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 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利则愈。伤寒,喉痹,刺手少阴。少阴在腕,当小指后动 脉是也。针入三分,补之。
问曰∶病有汗出而身热烦满,烦满不为汗解者何?对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 风厥也。太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治之,表里刺之,饮之汤。热病三日,气 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所谓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
凡十二 ,五指间各一,凡八 。足亦如是,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发三寸,边各五,凡十 。耳前 后、口下、项中各一,凡六 。巅上一。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苛菌为轸(一云苛轸)鼻,
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心也。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能安,取之肤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 赤,索肉于 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热病而胸胁痛,手足躁,取之筋间,以第四针针于四达(一作逆)筋辟目浸索筋于肝,不 得索之金金肺也。热病数惊,螈 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疾,毛发去,索血(一作脉),于心,不得索 之水,水,肾也。热病,而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针五十九。骨病食啮牙齿,耳清,索骨于肾无(一 本作不)得索之土,土,脾也。
热病,先身涩旁 ,(旁 《太素》作倚),烦闷,干唇嗌,取之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汗。
热病,头痛,摄(摄一作颞 ),目脉紧,善衄,厥热也,取之以第三针,视有余不足,寒热病。
热病,体重,肠中热,取之以第四针,于其输及下诸指间,索气于胃络得气也。
热病,挟脐痛急,胸胁支满,取之涌泉与太阴、阳明(一云阴陵泉),以第四针,针嗌里。
热病而汗且出,反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者,取踝上横 文以止之。
热病七日、八日,脉口动,喘而眩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
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手太阴,病甚,为五十九刺。
热病,先手臂痛,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
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
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目瞑,刺足少阴,病甚,为五十九刺。(一云刺少阳)
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
热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
<目录>卷七<篇名>病不可水证第十四属性: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者,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
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阳明病,潮热,微坚,可与承气汤。不坚,勿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
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与小承气汤。若腹中不转失气者,此为但头坚后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腹满,不能食,欲饮水 者,即哕。阳明病,若胃中虚冷,其人不能食,饮水即哕。下利,其脉浮大,此为虚,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 肠鸣,当温之,与水即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