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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素问识-第52页

骨节上。是。余穴尽在节下。
复下一度心之俞也
张云。复下一度。谓以上隅。齐三椎肺俞之中央。其下两隅。即五椎之间。心之俞也。
复下一度左角肝之俞也
张云。复下一度。皆如前法。递相降也。简按马云。第五椎间。宜为膈俞穴。
今云然者误。此说却非。
是谓五脏之俞
吴云。此取五脏俞法。与甲乙经不合。盖古人别为一家者也。张云。此法。与灵枢背 篇。及甲乙经。铜人等书。皆不相合。其中未必无误。或古时亦有此别一家法也。仍当以背 篇。及甲乙等 书者为是。
病生于咽嗌
张云。形苦志苦。必多忧思。忧则伤肺。思则伤脾。脾肺气伤。则虚而不行。气必滞矣。
脾肺之脉。上循咽嗌。故病生于咽嗌。如人之悲忧过度。则喉咙哽咽。食饮难进。思虑过度。则上焦痞隔。咽 中核塞。即其征也。简按高云。咽纳水谷。嗌司呼吸。是误矣。咽嗌俱纳水谷。太阴阳明论云。喉主天气。嗌 主地气。可以证也。咽嗌。今本甲乙。作咽喝。注云。一作困竭。据形苦志苦。作困竭者极是。
百药
马云。此与灵枢九针论同。但彼曰甘药者是。而此曰百药者误。高云。灵枢终始篇云。阴阳 俱不足。补阳则 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此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即此义也。简按邪气脏腑病形篇云。阴阳形气俱不 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益知上文咽嗌。为困竭之误。
形数惊恐
马云。世有形体劳苦。数受惊恐。则志亦不乐。其经络不通。而不仁之病生。高云。惊恐。
因惊致恐。志之苦也。经络不通。劳其经络。形之苦也。形数惊恐。经络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简按形字 可疑。王吴张志并不注及。据马高注。形下添一苦字。义略通。
经络不通
九针论。作筋脉不通。
不仁
马云。谓 重而不知寒热痛痒也。张云。顽痹软弱也。简按不仁。即神农本经死肌。后世所谓 木是。 乃顽痹。后世所谓麻是。二证不同。然麻者必木。木者多麻。故王注以下。并以 痹释之。(当与诊 要经终篇参看。)
醪药
甲乙。药。作醴。
<目录>卷三<篇名>宝命全角论第二十五属性:马云。篇内首节。有尽欲全角。故名。曰宝命者。以次节有悬命。盖非宝惜天命。其形难以全耳。
四时之法成
吴云。是以四时之法成也。高云。人之所以成。同于四时之法成。简按高注误。
夫盐之味咸者
马云。按王注以盐味津泄者。为喻阴囊湿。弦绝者。为喻肺伤。木敷者。为指肺病。
皆自人身言之。非也。此三者。犹诗经之所谓兴也。上三句。兴下一句也。唯杨上善之注。独合经义。余深取 之。简按吴以盐味津泄。为比肾气施泄。而遗精寝汗咳血之疾纷然。弦绝者为肺病。木敷者为肝胀。张则以盐 味津泄。为喻肾气有损。二阴不守。弦绝者。与吴同。木敷者。为肝肺之损。且云。敷。内溃也。
发。飘堕也。木敷于外者。凋残之兆也。皆不如杨义之为优矣。志高根据杨注。而意少异。滑云。此段有缺误。
木敷者其叶发。太素。作木陈者其叶落。争黑。当作争异。坏府。谓三者之病。犹云崩坏之处也。详此文义。
若曰夫弦绝者。其音嘶败。木陈者。其叶落。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液泄。病深者其声哕。绝皮伤肉。血气 争异。人有此三者。是谓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盖以弦绝况声哕。木落况绝伤。津泄况血气争异也。庶 通。钱潢伤寒溯源集云。盖此篇。帝欲尽愈天下最深之病。而伯对以病之深而将败者。岂能悉愈。若留淫日深。
着于骨髓者。如盐之味咸。其气味深入浸润。虽以瓷器之坚。亦能渗透。而津泄其卤液。以譬邪气之浸淫于筋 骨脏腑之中。而难于洗拔。且肾为润下咸水之脏。若下泄不固。则肾之元阳精气败绝矣。又如丝弦之将绝。则 其音破碎而嘶败。以譬脉之弦绝急者。为肝气将绝。岂若木之敷荣者。能生发其枝叶乎。所以病之深而难治者。
胃气败而脾绝。声必哕逆也。谓之坏府者。人身之躯壳。所以藏五脏六腑。如藏器之府。灵枢胀论曰。脏腑之 在胸胁腹里也。若匮匣之藏禁器也。若人而有此三脏之败。是谓坏府。虽毒药无能治。短针不能取。若徒用之。
适足以绝皮伤肉。而无益也。何也。病情至此。气乖血死。血气争黑。而不可治也。此篇经义。自唐王太仆以 来。俱未之能解。岂可引之以作证邪。素问虽上古典坟。义深难解。其旨岂终晦乎。二氏所注。未知于经旨何 如。附以存一说。

熊。音西。马叫声。张云。破声曰嘶。简按前王莽传。大声而嘶。师古注。嘶。声破也。熊音误 耳。王注嘶。嗄。玉篇。嗄。声破。当从王张。
是谓坏府
张云。府。犹宫府也。人之伤残日久。则形 体损败如此。故谓之坏府。简按王引抱朴子。今本无所考。徐坚初学记。引抱朴子云。文挚愆筋以疗危困。仲 景穿胸以纳赤饼。此但医家犹能若是。
余念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