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甲乙。作淅然。吴云。溯。淅同。洒淅恶寒也。张云。溯然。竖起也。寒栗貌。溯。音素。逆 流曰溯。简按从甲乙为是。
感虚乃陷下
甲乙。感。作盛。似是。盛下句。
肉烁
吴云。肉热也。张云。销铄也。简按逆调论。肉烁。王注。烁。言消也。是。
破
吴云。 者。肩肘髀厌皮肉也。 破者。人热盛则反侧多。而皮破也。(详见玉机真脏论注。)
毛直而破
张云。液不足。而皮毛枯槁也。
不与
吴云。不及也。言邪客皮部。则部中壅滞。经气不及。而生大病也。张云。若不预为之治。则 邪将日深。而变生大病也。与。预同。高云。若腑脏之气。不与于皮。而生大病也。与。去声。简按甲乙。作 不愈。义尤明显。
<目录>卷七<篇名>经络论篇第五十七属性:吴。作经络色诊论。
无常变也
吴。常下句。是。
阳络之色变无常
张云。脉度篇曰。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故合经络而言。则 经在里为阴。络在外为阳。若单以络脉为言。则又有大络孙络。在内在外之别。深而在内者。是为阴络。阴络 近经。色则应之。故分五行。以配五脏。而色有常也。浅而在外者。是为阳络。阳络浮显。色不应经。故随四 时之气。以为进退。而变无常也。观百病始生篇曰。阳络伤则血外溢。阴络伤则血内溢。其义可知。何近代诸 家之注。(吴马)皆以六阴为阴络。六阳为阳络。岂阳经之络必无常。阴经之络必无变乎。皆误也。
淖泽
甲乙。泽。作 。注。音皋。考 。泽同。诗。
鹤鸣九皋。毛传。皋。泽也。史记天官书。其色大圜黄 。注。音泽。(淖。出阴阳别论。)
此皆常色谓之无病
甲乙。皆作其。马云。八字。当在从四时而行也之下。吴志并同。简按张高顺文 注释。非是。
谓之寒热
张云。五色俱见。则阴阳变乱。失其常矣。故为往来寒热之病。吴。此下。补此皆变色谓 之有病八字。
<目录>卷七<篇名>气穴论篇第五十八属性:吴云。人身孔穴。皆气所居。故曰气穴。
愿卒闻之
张云。卒。尽也。
稽首再拜对
吴。删此五字。
溢意
张云。溢。畅达也。吴。去因请溢意以下。至岐伯再拜而起曰一百二十六字。
逡巡
志云。退让貌。简按郭璞尔雅注云。逡巡。却去也。(文选注引。)
目以明耳以聪矣
马云。目以耳以。俱已同。
圣人易语良马易御
简按语御押韵。盖此古谚。
未足以论也
高云。今余所访问者。亦真数之发蒙解惑。真数之外。未足以论也。简按枚乘七发。况 直眇少烦懑。酲 病酒之徒哉。故曰。发蒙解惑。不足以言也。李善注。素问。黄帝曰。发蒙解惑。未足以论 也。所引本篇文。
背与心相控而痛云云
志云。心。谓心胸也。控。引也。背与心相控而痛者。阴阳相引而为痛也。此 先论阴阳二气。总属任督之所主。吴云。以下计八十七字。按其文义。与上下文。不相流贯。僭去之。张云。
共计八十七字。按其文义。与上下文。不相流贯。新校正。疑其为骨空论文。脱误于此者。是。
十椎及上纪
马云。十椎之十。当作大。下同。按脊属督脉一经。但十椎下无穴。当是大椎也。张云。
十椎。督脉之中枢也。此穴。诸书不载。惟气府论。督脉气所发条下。王氏注曰。中枢。在第十椎节下间。与 此相合。可无疑也。志云。十椎。在大椎下。第七椎。乃督脉至阳穴。盖大椎上。尚有三椎。总数之为十椎也。
高仍马注。简按今从张注。
背胸邪系阴阳左右
张云。此详言上文。背与心相控而痛者。悉由任督二脉之为病也。马云。邪。斜 同。在后为背。在前为胸。在背为阳。在胸为阴。正以背与胸斜系。阴阳左右如此。故为前后之病。又背之督 脉。斜出尻脉。络胸胁。支心贯膈上肩。如天突之上。又斜下肩。交背大椎之下。是以必刺天突大椎胃脘关元 耳。高仍马。邪。读为斜。张志为邪气之邪。简按马义为长。
脉满起
高云。经脉满盈。从而起也。
脏俞五十穴
马云。此与灵枢本输篇同。下文腑俞同。
中KT 两旁
张云。KT 。膂同。
大椎上两旁各一
马云。即大杼穴。新校正。以为大椎旁无穴。意者亦若今人以项之高骨。为大椎 耳。吴云。当是天柱二穴。在挟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中。志与马同。张引王及新校正云。今于大椎上旁。按 之甚 。必当有穴。意者甲乙等经。犹有未尽。简按甲乙。大杼。项第一椎下。两旁各一寸五分。明是大椎上。
非大杼之谓。今从张注。
目瞳子浮白二穴
诸家并仍王注。为胆经二穴。果然。则二穴上。阙各一字。或云。是甲乙经所载。
足阳明四白穴。骨空论曰。督脉上系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