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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灵素节注类编-第34页

为病。饥不受食者,胃伤而 邪火上炎也。髓海不足,所现皆内损之病矣。
<目录>卷三\营卫经络总论<篇名>经解属性:《素问·五脏生成论》岐伯曰∶诸脉者,皆属于目,诸髓者,皆属于脑;诸筋者,皆属于节;诸血者,皆 属于心;诸气者,皆属于肺,此四肢八溪之潮汐也。故人卧血归于肝,肝受血而能视,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 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摄。卧出而风吹之,血凝于肤者为痹,凝于脉者为泣,凝于足者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 得反其空,故为痹厥也。
《灵枢·口问篇》云∶目者,宗脉之所聚也,故诸脉皆属于目,《大惑论》曰∶目者,心使也,故心主血 脉,而聚于目者也;脑为髓海,故诸髓皆属于脑也,筋聚于骨节,骨节必赖筋联系脉以约束者,故诸筋皆属于 节也;血脉心所主,故诸血属心也;一身之气,归肺权衡敷布,故诸气属肺也。四肢者,手足也,手之肘与腕,
足之膝与腕,皆血气流行交会之处,如潮汐之 往来,故为八溪也。肝藏血,卧则心静血静,故归于肝也。肝开窍于目,故受血而能视,及足步、手握、指摄,
莫不由血濡气煦,而能遂意者也;如无血,则僵枯不能动矣。卧则阳气入于阴,初起,卫阳未固,风邪直入营 分,以致血凝于肤者为痹,凝于脉者为泣,即瘀滞也,凝于足者,阳气不能下行,则足冷为厥。此三者,皆邪 所郁,使血之流行者凝滞,不得反其藏血之空窍,乃为痹厥之病也。
<目录>卷三\营卫经络总论<篇名>经解属性: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俞十二,此皆卫气之所留止,邪气之所客也,针石缘而去之。
诊病之始,五决为纪,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所谓五决者,五脉也。
马注∶大经所会,谓之大谷。十二分者,十二经脉之部分也,小络所会,谓之小溪。穴有三百六十五,除 十二俞外,止有三百五十三,此言五十四者,四字误也。十二俞者,肺、心、肝、脾、肾、厥阴、胆、胃、三 焦、大肠、小肠、膀胱共十二俞也。此皆卫气之所留止,邪气之所客,宜用针石,循其部分而去之。凡诊病 之始,当决五脏之脉为纪,故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所谓五决者,五脏之脉也。楠按∶五脏为根本,经络为枝 叶,故五脉为诸经脉之母,欲知始病之因,必先定其五脉之虚实,而吉凶可见,是为延医之纲纪也。上云肉之 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盖肌肉浅深之部,即营卫经络之所在、气血之所行也。三百六十五络脉之穴,是卫 气所留止,即为邪气之所客,针石通其卫气,其邪可得而去也。
<目录>卷三\营卫经络总论<篇名>经解属性:是以头痛巅疾,下虚上实,过在足少阴、巨阳,甚则入肾,徇蒙招尤,目瞑耳聋,下实上虚,过在足少阳、
厥阴,甚则入肝,腹满 胀,支膈 胁,下厥上冒,过在足太阴、阳明;咳嗽上气,厥在胸中,过在手阳明、
太阴;心烦头痛,病在膈中,过在手巨阳、少阴。
巨阳,即太阳。此即明上文五决为纪,以辨其病证也。头痛巅顶之疾,由下虚上实者,以足少阴经下虚,
足太阳经上盛也,甚则其病邪入于肾脏,此一也;徇蒙招尤者,头目昏闷,如被蒙蔽之状,故目瞑耳聋,是上 虚下实,肝胆清阳郁而不伸,过在足少阳、足厥阴二经,甚则其病邪入于肝脏,此二也;腹满 胀,支膈 胁,
下厥上冒者,由于中焦浊邪壅闭,脾胃气不运转,过在足太阴、阳明,此三也,咳嗽上气,厥在胸中者,气逆 不降也,过在手太阴肺、手阳明大肠,以二经为表里,大肠通调,肺气自顺矣,此四也;心烦头痛,病在膈中,
若止心气病,则无头痛,小肠经脉上头,所以过在手太阳、手少阴,以二经为表里者,此五也。惟肝肾二经病 甚,则邪入脏,余皆表里之经兼病,而无入脏之邪也。
<目录>卷三\营卫经络总论<篇名>经解属性:《灵枢·经别篇》帝问∶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学之所始,
工之所止,粗之所易,上之所难。其离合出入奈 何?岐伯曰∶足太阳之正,别入于 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循膂当心,入散;
直者,从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此为一经也。足少阴之正,至 中,别走太阳而合,上至肾,当十四椎,
出属带脉,通于带脉;直者,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此为一合。成以诸阴之别,皆为正也。
此言膀胱与肾为表里者,以经脉相会合也。是由经脉之分枝相合,其与十二经之交接,皆由络脉相贯者不 同,以下五合皆然,故名经别。所以称表里者,因其经气流行有离合,离则分表里,合则相贯通,此人身之造 化,合乎天地之道也。
<目录>卷三\营卫经络总论<篇名>经解属性:足少阳之正,绕髀,入毛际,合于厥阴∶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以上挟咽,
出颐颔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阳于外 也。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与别俱行,为 二合也。
此明肝胆为表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