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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灵枢识-第114页

x 马云。人身阴阳。诸经相为配合。未尝有奇行者。能知各经之所起。张云。奇、不偶也。
不奇则和矣。故知起时。志云。阴阳不奇者。脏腑阴阳。交相配合。十二经脉。交相贯通也。故知起时者。如 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邪之类也。
\x审于本末\x(止)\x刺道毕矣\x 马云。禁服篇云。审其本末。察其寒热。又终始篇云。本末之寒。温之 相守司也。张云。本末、标本也。寒热阴阳也。所在三部九候之病脉处也。官、任也。九针不同。各有所宜。
能知以上之法而任用之。则刺道毕矣。
\x明于五输\x 马云。五脏有井荥俞经合之五俞。六腑有 井荥俞原经合之六俞。然六腑之原并于俞。则皆可称为五俞也。徐疾者。针法也。(小针解云徐而疾则实疾而 徐则虚是也)屈伸出入者。经脉往来也。(见邪客篇屈折逆顺之数)言阴与阳合于五行者。泛言阴阳分而为五 行也。五脏六腑亦有所藏者。指人身有阴阳五行也。(如肺为阴大肠为阳肺为金肝为木之类)四时八风尽有阴阳 者。指天道有阴阳五行也。(八风见九宫八风篇)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者。言人身之面部。各得其五 行之位。合于明堂及各处之色部也。其面部之分为五脏六腑者。可以察其身形之所痛。(并见五色篇)其色见 于左右上下者。可以知其何经之寒温。张云。皮肤之寒者多阴。温者多阳。滑者多实。涩者多虚。简案、甲乙 以知其所苦一句。接下文为针法。
\x膈有上下\x(止)\x徐入之\x 甲乙无在字。稀、作布。疏、作涿。注。太素作希而疏之。(案涿字书无考 涿音斫击也义难叶)马云。膈有上下。(心肺居于膈上脾居中州肝肾居于膈下)必知其病气之所在。先得其经 脉之道。然后可以用针。稀者针之少也。疏者针之阔也。(终始篇云疏取之上)深者深入其针也。留者久留其 针也。
\x引而去之\x 张云。泄于下也。
\x视前痛者\x 马云。视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谓凡病必先治其本也。志云。视身以前痛者。常 先取之。
\x留而补之\x 张云。补中气可以拒之。志云。候阳气至而针下热。补其阳以胜其寒也。
\x从合泻之\x 马云。从合穴以泻之。志云。合治内腑。使寒邪从肠胃以泻出之也。
\x上气不足\x(止)\x积而从之\x 张云。推而扬之。引致其气。以补上也。积而从之。留针随气。以实下也。
\x火自当之\x(止)\x下陵三里\x 马云。若阴阳皆虚。而针所难用。则用火以灸之。又有厥而寒甚。或骨廉 下陷。或寒过于 膝。则取下陵三里以补之。(下陵三里穴即三里见本输篇)
\x阴络所过\x(止)\x火所治之\x 甲乙。作火之所治。马云。又有阴络所过。为寒留止。或寒入于中。则 必推其针而行以散之。又有经脉陷下者。则惟灸当之。(经脉篇云陷下则灸之禁服篇云陷下则徒灸之徒但也)
又有络脉结而坚紧者。亦用灸以治之。
\x不知所苦\x(止)\x针论毕矣\x 张云。寒邪在肌肉血脉之间。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当灸两跷之下。
即足太阳申脉。足少阴照海二穴也。然男子数阳。女子数阴。(见脉度篇)若男阴女阳。则反用矣。故为良工 之所禁。调经论亦曰。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与此法同。
\x用针之服 必有法则\x 马云。此二句出八正神明论。服、事也。诗小雅。六月篇云。共武之服。
大雅板篇云。我言维服。
\x上视天光 下司八正\x 马云。上视天光。即八正神明论之所谓天寒无刺。天温无凝。月生无泻。
月满无补。月郭空无治是也。下司八正。即八正神明论之所谓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出九 宫八风篇)简案、司、伺通。汉灌夫传。亦已使候司。
\x辟奇邪\x 马云。辟、当作避。张云。辟、避同。
\x观百姓\x 张云。兼人己而言也。简案、汉宣帝纪。观以珍宝。师古注。观、示也。
\x是得天之露\x(止)\x乃言针意\x 张云。天之风雨不时者。皆谓之露。岁露论曰。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 者。命曰遇岁露焉。岁之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闵士先云。得天 之露者。清邪中上。阳中雾露之气也。简案、闵说恐非也。乃言针意一句。马志接下节。亦非。
\x法于往古\x(止)\x若神仿佛\x 马云。此节与八正神明论。大义亦相同。
\x邪气之中人也\x(止)\x莫知其情\x 止邪之中人也微。诸本。止、作正。此本误。当改。张云。邪气言虚邪也。
虚邪之中人也甚。故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故但先见于色。而不知于身。此节与八正神明论互有发明。
所当参阅。又此数句。与邪气脏腑病形论同。
\x是故上工之取气\x(止)\x所取之处\x 马云。八正神明论曰。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 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