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伤阳,寒则伤阴,各从其类而伤也。故卫得风则热,营得寒则痛,营卫俱病,故致骨节烦 疼,当发汗解表而愈。
一、浮脉本为属表,此固然也。然有邪寒初感之甚者,拘束卫气,脉不能达,则必沉而 兼紧,此但当以发热身痛等表证参合而察之,自可辨也。又若血虚动血者,脉必浮大。阴虚 水亏者,脉必浮大。内火炽盛者,脉必浮大。关阴格阳者,脉必浮大。若此者,俱不可一概 以浮为表论,必当以形气病气有无外证参酌之。若本非表证,而误认为表,则杀人于反掌之间矣。
一、外感寒邪,脉大者,必病进,以邪气日盛也。然必大而兼紧,方为病进。若先小而 后大,及渐大渐缓者,此以阴转阳,为胃气渐至,将解之兆也。
一、寒邪未解,脉息紧而无力者,无愈期也。何也?盖紧者,邪气也。力者,元气也,
紧而无力,则邪气有余而元气不足也。元气不足,何以逐邪?临此证者,必能使元阳渐充,
则脉渐有力,自小而大,自虚而实,渐至洪滑,则阳气渐达,表将解矣。若日见无力,而紧 数日进,则危亡之兆也。
一、病必自表而入者,方得谓之表证,若由内以及外,便非表证矣。经曰∶从内之外者 调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治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 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此内外先后之不可不知也。
一、伤风、中风,虽皆有风之名,不可均作表证。盖伤风之病,风自外入者也。可散之 、温之而已,此表证也。中风之病,虽形证似风,实由内伤所致。本无外邪,故不可以表证论治。法具本条。
一、发热之类,本为火证,但当分辨表里。凡邪气在表发热者,表热而里无热也,此因 寒邪,治宜解散。邪气在里发热者,必里热先甚而后及于表也,此是火证,治宜清凉。凡此 内外,皆可以邪热论也。若阴虚水亏而为骨蒸夜热者,此虚热也。又不可以邪热为例,惟壮 水滋阴可以治之。
一、湿燥二气,虽亦外邪之类,但湿有阴阳,燥亦有阴阳。湿从阴者为寒湿,湿从阳者 为湿热。燥从阳者因于火,燥从阴者发于寒。热则伤阴,必连于脏。寒则伤阳,必连于经。
此所以湿燥皆有表里,必须辨明而治之。
一、湿证之辨,当辨表里。经曰∶因于湿,首如裹。又曰∶伤于湿者,下先受之。若道 路冲风冒雨,或动作辛苦之人,汗湿沾衣,此皆湿从外入者也。若嗜好酒浆生冷,以致泄泻 、黄胆、肿胀之类,此湿从内出者也。在上在外者,宜微从汗解;在下在里者,宜分利之。
湿热者宜清宜利;寒湿者宜补脾温肾。
一、燥证之辨,亦有表里。经曰∶清气大来,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此中风 之属也。盖燥胜则阴虚,阴虚则血少,所以或为牵引,或为拘急,或为皮腠风消,或为脏腑 干结,此燥从阳化,营气不足,而伤乎内者也。治当以养营补阴为主。若秋令太过,金气胜 而风从之,则肺先受病,此伤风之属也。盖风寒外束,气应皮毛,故或为身热无汗,或为咳 嗽喘满,或鼻塞声哑,或咽喉干燥,此燥以阴生,卫气受邪,而伤乎表者也。治当以轻扬温 散之剂,暖肺去寒为主。
<目录>卷之一入集\传忠录(上)
<篇名>里证篇(五)
属性:里证者,病之在内在脏也。凡病自内生,则或因七情,或因劳倦,或因饮食所伤,或为 酒色所困,皆为里证。以此言之,实属易见,第于内伤外感之间,疑似之际,若有不明,未 免以表作里,以里作表,乃致大害。故当详辨也。
一、身虽微热,而 汗出不止,及无身体酸疼拘急,而脉不紧数者,此热非 在表也。
一、证似外感,不恶寒,反恶热,而绝无表证者,此热盛于内也。
一、凡病表证,而小便清利者,知邪未入里也。
一、表证已具,而饮食如故,胸腹无碍者,病不及里也。若见呕恶口苦,或心胸满闷不 食,乃表邪传至胸中,渐入于里也。若烦躁不眠,干渴谵语,腹痛自利等证,皆邪入于里也 。若腹胀喘满,大便结硬,潮热斑黄,脉滑而实者,此正阳明胃腑里实之证,可下之也。
一、七情内伤,过于喜者,伤心而气散。心气散者,收之养之。过于怒者,伤肝而气逆 ,肝气逆者,平之抑之。过于思者,伤脾而气结,脾气结者,温之豁之。过于忧者,伤肺而 气沉,肺气沉者,舒之举之。过于恐者,伤肾而气怯,肾气怯者,安之壮之。
一、饮食内伤,气滞而积者,脾之实也。宜消之逐之;不能运化者,脾之虚也。宜暖之 助之。
一、酒湿伤阴,热而烦满者,湿热为病也。清之泄之;酒湿伤阳,腹痛泻利呕恶者,寒 湿之病也,温之补之。
一、劳倦伤脾者,脾主四肢也。须补其中气。
一、色欲伤肾而阳虚无火者,兼培其气血;阴虚有火者,纯补其真阴。
一、痰饮为患者,必有所本,求所从来,方为至治。若但治标,非良法也。详具本条。
一、五脏受伤,本不易辨,但有诸中必形诸外,故肝病则目不能视而色青,心病则舌不 能言而舌赤,脾病则口不知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