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亏少则虚。皆不能与化胎之火相合。要其胎孕生化。必先和其阴阳。利其 气血。常服养胎之药。非惟安胎易产。且免胎后诸患。芎、归、芍药之安胎补血。白术之补胃养 胎。其胎外之血。因寒湿滞者皆解之。黄芩化壮火而生气。故为常服之剂。然当以脉证虚实加减。
有病则服。否则不必也。
妊娠养胎。白术散主之。但苦痛。加芍药。心下毒痛。倍加芎 。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加细辛 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 之。以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
本方四味。本草皆谓能去恶血。而养胎用之何也。盖血聚而后成胎。少遇邪。则所聚之血。
将宿而不运。反类恶血。必开陈。然后胎可安也。养胎不惟在血。而胎系于肾。养之又在于胃。
所以补肾调胃。以固精和中。用白术调胃。秦椒开痹。痹开则阳精至。牡蛎治崩。崩止则阴精固。
川芎下入血海。运动胎血。破旧生新。或阴血不利。肝木为害。在内抑屈而痛者。泻以芍药之酸 寒以通其阴。设直冲过而痛者。散以芎 之辛温以通其阳。或挟瘀恶之气。上逆于胃。而胃中吐 烦不能食者。用细辛温中去痰下气。半夏治心下急痛。和胃进食。止吐逆。若呕而不止者。由肝 木妄动。用小麦饮养其本气以安之。大麦主消渴益气调中。故中气不足而渴者用之。
问曰。妇人病。饮食如故。烦热不得卧。而反倚息者。何也。师曰。此名转胞。不得溺也。
以胞系了戾。故致此病。但利小便则愈。宜肾气丸主之。
此方在虚劳中。治腰痛小腹拘急。小便不利。此治肾虚转胞不得溺。皆用此利小便也。转胞 之病。为胞居膀胱之室内。因下焦气衰。水湿在中。不得气化而出。遂致鼓急其胞。因转筋不止。
了戾其溺之系。水既不出。经气遂逆。上冲于肺。故烦热不得卧而倚息也。用此补肾。则气化 水行。湿去而胞不转。胎自安矣。虽然。转胞之病。岂尽由下焦肾虚所致耶。或中焦气虚。土湿 下干害其胞。与上焦肺气壅塞。不化于下焦。或胎重压其胞。或忍溺入房者。皆足以成此病。必 各求其所因以治之。
脉辨 妇人经水二三月不来。诊其脉微滑而数。略无间断于其间。虽身有病而无邪脉。不涩 不伏。不弦劲。即胎脉也。辨男女法。古人咸以左大为男。右大为女。然多有素禀偏大偏小者。
惟寸口滑实为男。尺中滑实为女。最为要诀。如两寸俱滑实为双男。两尺俱滑实为二女。尺右左 寸俱滑实为一男一女。此屡验者。若脉沉细。腹重而不时微痛。虽有形如抱瓮状。满腹不动。但 当脐下翕翕动。按之冰冷。又两尺乍大乍小。乍有乍无。或浮或沉。或动或止。早暮不同者。乃 鬼胎也。须连视三四日乃见。宜补气活血。若脉来急如风雨。少停复来如初者。夜叉胎也。亦有 关部微似雀啄之形者。又有大小不匀。而指下弦劲不和者。皆夜叉之兆也。若脉来沉细。腰腹痛。
胎伏不动。或反觉上抢心闷绝。按之冰冷。即非好胎。更察舌纹青色。此胎已死也。若并唇亦青。
连母都不可救。但伏而不动者。亦有好胎。宜服顺气和血之药。
验胎 妇人经候不行已三月。欲验有胎否。生川芎二钱为末。空心浓煎。艾汤调下。腹内微 动则胎也。
养胎 妇人受孕一月。足厥阴脉养。其阴阳新合。名曰始胚。大集经云。胎成七日。初不增 减。二七日如薄酪。三七日如生酪。四七日如熟酪是也。二月足少阳脉养。阴阳居经。名曰始膏。
经霜五七日如生酥。六七日如息肉。七七日如段肉。八七日其坚如坏是也。三月手心主脉养。初 有定形。名曰始胞。经调九七日变五泡。两肘两髀及头。十七日续生五泡。两手腕两足及颈。十 一七日复生二十六泡。十手指。十足指。及眼耳口鼻。十二七日泡相成就是也。四月手少阳脉养。
始受水精以成血脉。而形体成。经谓十三七日现腹相。十四七日生五脏。十五七日生大肠。十六 七日生小肠是也。五月足太阴脉养。始受火精以成其气。而肢节充。经谓十七七日有脾处。十八 七日生三脘。十九七日 生手掌足趺臂节。二十七日生阴脐颐乳是也。六月足阳明脉养。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而骨干立。
经谓二十一七日有三百柔软骨。如初生瓠。二十二七日如未熟瓠。二十三七日坚如胡桃。二十四七 日生一百筋是也。七月手太阴脉养。始受木精以成其骨。而毛发生。经谓二十五七日生七千脉。
尚未具成。二十六七日成如藕丝。二十七七日有三百六十三筋。二十八七日始生肌肤是也。八月 手阳明脉养。始受土精以成肤革。而脏腑具。经谓二十九七日肌肤稍浓。三十七日方有皮像。三 十一七日皮转浓坚。三十二七日皮革转成是也。九月足少阴脉养。始受石精以成皮毛。而谷气入 胃。石禀五气之余。脏腑百骸俱实。故谓之石。经谓三十三七日耳鼻唇指膝节成。三十四七日生 九十九万毛发孔。犹尚未成。三十五七日毛孔具足。三十六七日爪甲成就是也。十月五脏俱备。六 腑齐通。纳天地之气于丹田。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