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不利为癃。
不约为遗溺。癃者。小便不利也。太阳之脉。起目内 。内经曰。瞳子高者。太阳不足。
戴眼者。太阳已绝。小便不利。直视失溲。为下后竭津液。损脏气。风温外胜。经气欲 绝也。为难治。若被火者。则火助风温成热。微者热瘀而发黄。剧者热甚生风。如惊痫而 时螈 也。先曾被火。为一逆。若更以火熏之。是再逆也。一逆尚犹延引时日而不愈。
其再逆者。必致危殆。故云促命期。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 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阳为热也。阴为寒也。发热而恶寒。寒伤阳也。无热而恶寒。寒伤阴也。阳法火。阴 法水。火成数七。水成数六。阳病七日愈者。火数足也。阴病六日愈者。水数足也。
戴元礼云。凡治伤寒。须辨阴阳二候。不可误也。阳经有三。太阳、阳明、少阳、是也。
阴经亦有三。太阴、少阴、厥阴、是也。经之阴阳。以脏腑言。腑为阳。膀胱、胃、
胆、是也。脏为阴。脾、肾、肝、是也。病之阴阳。乃是外邪之阴阳。阴气、阳气、是 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
使经不传。则愈。
伤寒自一日至六日。传三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当愈。经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 愈。若七日不愈。则太阳之邪。再传阳明。针足阳明。为迎而夺之。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巳为正阳。则阳气得以复也。始于太阳。终于厥阴。六经各以三时为解。而太阳从 巳至未。阳明从申至戌。少阳从寅至辰。至于太阴从亥至丑。少阴从子至寅。厥阴从丑 至卯者。以阳行也速。阴行也缓。阳主于昼。阴主于夜。阳三经解时。从寅至戌。以阳 道常饶也。阴三经解时。从玄至卯。以阴道常乏也。内经曰。阳中之 太阳。通于夏气。则巳午未。太阳乘王也。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中风家。发汗解后。未全快畅者。十二日。大邪皆去。六经悉和。则愈。
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 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皮肤言浅。骨髓言深。皮肤言外。骨髓言内。身热欲得衣者。表热里寒也。身寒不 欲衣者。表寒里热也。活人云。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仲景无治法。宜先与阴旦汤。寒 已。次以小柴胡加桂。以温其表。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仲景亦无治法。宜先与白虎加 人参汤。热除。次以桂枝麻黄各半汤。以解其外。大抵病有标本。治有先后。表热里寒 者。脉须沉迟。手或微厥。下利清谷也。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四逆汤。通脉四逆汤主 之。表寒里热者。脉必滑而厥。口燥、舌干也。所以少阴恶寒而蜷。时时自烦。不欲浓 衣。用大柴胡汤下之而愈。此皆仲景之余议也。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
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
阳以候卫。阴以候荣。阳脉浮者。卫中风也。阴脉弱者。荣气弱也。风并于卫。则 卫实而荣虚。故发热汗自出也。经曰。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者是也。啬 啬者。不足也。恶寒之貌也。淅淅者。洒淅也。恶风之貌也。卫虚则恶风。荣虚则恶寒。
荣弱卫强。恶寒复恶风者。以自汗出。则皮肤缓。腠理疏。是亦恶风也。翕翕者。
然而热也。若合羽所覆。言热在表也。鼻鸣干呕者。风壅而气逆也。与桂枝汤。和荣卫 而散风邪也。
<目录>卷二\辨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第五<篇名>桂枝汤方第一属性:桂枝(三两去皮味辛热) 芍药(三两味苦酸微寒) 甘草(二两炙味甘平) 生 姜(三两切味辛温) 大枣(十二枚擘味甘温)
上五味。 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 热 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通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
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
后服当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
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 酪、臭恶等 物。
内经曰。辛甘发散为阳。桂枝汤。辛甘之剂也。所以发散风邪。内经曰。风淫所胜。
平以辛。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收之。是以桂枝为主。芍药甘草为佐也。内经曰。
风淫于内。以甘缓之。以辛散之。是以生姜大枣为使也。
成无己云。桂枝用姜枣。不特专于发散。以脾主为胃行其津液。姜枣之用。专行脾 之津液而和荣卫者也。麻黄汤不用姜枣者。谓专于发汗。不待行化而津液得通矣。
李东垣云。桂枝汤。是阴经荣药也。闭卫气使阴气不泄。此药为卫虚也。
又云。仲景治表虚制此汤。桂枝味辛热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