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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古今医统大全-第233页

或潮热有寒热如疟,皆缘发汗未尽,余毒在心包络所致,知母麻黄汤。
出汗不均,为汗不流、是汗出盖覆不周,则汗出不均,致腰背手足搐搦,或冷或热,牛蒡 根散。
水气,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
<目录>卷之十四\伤寒补遗<篇名>坏证属性:伤寒病中又感寒暑燥湿风热异气,而成坏证。或经汗吐下温针仍不解,小柴胡汤证罢 亦成坏证。况病已过 经,热留脏腑,证候多变,久而不瘥,阴阳舛乱,无复纪纲,大率以表证多者,知母麻 黄汤。若诸药不效者,用鳖甲散。若柴胡证在,则不为逆。
<目录>卷之十四\伤寒补遗<篇名>不仁属性:谓不柔和,则痛痒寒热屈伸灸刺皆不自知,皮肤不荣谓之不仁。经曰∶虚邪乘寒,则 为郁冒不仁。盖其血气虚少,不能周流于身,是为邪气所伏,故肌体顽麻不知痛痒,又因 少阴肾气微,精血少,气逆心下,阳气退,热归阴,与阴相动,令身不仁,此为尸厥。其 乘寒之厥,郁冒不仁,即此尸厥可知矣。若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仁,水浆不入,
即体不仁,此为命绝。
【温】《直指方》用甘草干姜汤、桂枝芍药加干姜各半汤。
【灸】中极穴。(一名玉泉。)
【针】昔越人入虢,太子病尸厥,以郁冒不仁为可治,刺之而得痊。
<目录>卷之十四\伤寒补遗<篇名>火邪属性:火邪者,谓其不当用火而用之,故谓之火邪。凡伤寒汗不出,服发汗药至于再三而汗 不行,此津液内涸也,其证故危。若寻常汗证,药未至切而汗不行,遽以火迫于床榻之下,
劫夺取汗,炎气熏灼,热邪交并,变为惊狂等证。实者,则烦躁不已,虚者,真阳脱亡,
当量其虚实而解散之。太阳汗下,心下痞,表里俱虚,复加烧刺,胸烦面青肤 者难治,
色黄手足温者可治。太阳中风,以火劫之,因火热两阳相结,熏灼发热于外,身必 发黄,热搏于内,则小便难。火热大甚,则手足躁扰,循衣摸床,为难治。小便利者,火 气未剧,尚可治也。
【凉血】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发,燥不解,必下清血,必为火邪,犀角地黄汤。
【发汗】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炙之,邪无从出,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为火逆,
麻黄杏子薏苡甘草汤。
<目录>卷之十四\伤寒补遗<篇名>循衣摸床属性:伤寒若吐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以上至十余日,日晡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
剧者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若微者,发热谵语,大承气汤。若一 服而利即止,复看脉弦者生,涩者死。仲景云∶循衣摸床者不可治。
【下】大承气汤、小承气汤,可选而用之。
<目录>卷之十四\伤寒补遗<篇名>直视属性:直视者,目睛不能转动也。水精为志,火精为神,心使之也。伤寒直视为邪气壅胜,
冒其真气,使神志不卫于心,精气不荣于目,则为直视,多不治也。衄家不可汗,汗则 额上脉紧,直视不能动。狂言直视则为肾绝,摇头直视则为心绝,皆脏气已脱也。直视喘 满不知人,下反循衣摸床者直视者死。
【下】其或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非直视,乃内实也,
急下之,大柴胡汤,大承气汤,选用之。
<目录>卷之十四\伤寒补遗<篇名>遗尿属性:仲景云∶溲便遗失,狂言反目直视者,此肾绝也。风温被下必失溲。三阳合病,一焦 气绝,不归其部,不可汗下。
【温】阴阳俱虚,下焦脱,用附子。
【清】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身不仁,谵语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则 额上生汗,手足厥冷,自汗而热,白虎加人参汤。
<目录>卷之十四\伤寒补遗<篇名>下脓血属性:阳病下利便脓血,协热也。少阴下利便脓血,协寒也,脓为陈积,血为新积。热则清,
寒则固,此为治之大略也。
【清】下后脉数不解,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犀角地黄汤。
【固】少阴下利不止,腹痛便脓血,桃花汤。
<目录>卷之十四\伤寒补遗<篇名>伤寒十劝属性:李子建伤寒十劝不可不知。医家病家知此十劝,则不致误,所益非轻,况伤寒之病,
与杂证不同,投药一差,生死立判。
一、伤寒头痛及身热,便是阳证,不可服热药。
伤寒病传三阳三阴共六经,内太阴病头不疼身不热,少阴病有反发热而无头疼,厥阴 病有头疼而无发热,故知头疼身热即是阳证。若妄投热药,决致死亡。
二、伤寒必须且攻毒瓦斯,不可补益。
邪气在经络中,即随证早攻之,只三日四日痊安。若妄补正气,使毒瓦斯流炽,多致 杀人。
三、伤寒不思饮食,不可服温睥胄药。
伤寒不思饮食,自是常事。不知邪气在胃,故亦不饥,虽不饮食亦不死。如理中丸、
人参黄 之类,不可 轻服。若阳病服之,热邪增重,多致不救。丁香、巴豆之药,尤不可服。
四、伤寒腹疼亦有热证,不可轻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