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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医宗金鉴-第267页

以土位居中故也。当颧者,当两颧骨之部也。
颧为骨之本,而居外部之上,故应候肩之疾也。肩接乎臂,故颧骨之外,应候臂之疾也。
臂接乎手,故颧外之下,应候手部之疾也。根傍者,山根两傍,两目内之部也,
而居内部之上,故应候膺乳胸前之疾也。两颊候腰肾,颊外从颊骨上引曰绳骨,
故应候背之疾也。颊外从颊骨下引曰牙车骨,故应候股下膝胫足部之疾也。
此肢体上下、内外之部位也。
庭阙鼻端,高起直平。颧颊蕃蔽,大广丰隆。
骨胳明显,寿亨遐龄。骨胳陷弱,易受邪攻。
【注】此明五官、五部、强弱、寿夭之诊法也。天庭阙中至鼻之端,皆高起直平,
面颧、两颊、蕃蔽、耳门,皆大广丰隆,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则为骨胳明显也。
其人不但不病,且享遇龄之寿也。若天庭、颧、颊、耳门诸处,骨卑肉薄,则为骨胳陷弱也。
其人不但不免于病,且不寿也。
黄赤风热,青白主寒,青黑为痛,甚则痹挛。
恍白脱血,微黑水寒,痿黄诸虚,颧赤劳缠。
【注】此以五色随其所在五官、五部、内部、外部、上部、下部主病之诊法也。
黄赤为阳色,故为病亦阳,所以主风也,热也。青白黑为阴色,故为病亦阴,
所以主寒也,痛也。若黑甚,在脉则麻痹,在筋则拘挛。
恍白者,浅淡白色也,主大吐衄 、下血、脱血也;若无衄吐下血,则为心不生血,
不荣于色也。微黑者,浅淡黑色也,主肾病水寒也。痿黄者,浅淡黄色也,主诸虚病也。
两颧深红赤色者,主阴火上乘,虚损劳疾也。
视色之锐,所向部官。内走外易,外走内难。
官部色脉,五病交参,上逆下顺,左右反阽。
【注】此以五色传乘官部之诊法也。色之尖处为锐。凡病相传相乘,
当视其色之锐处所向何官、何部,则知起自何官、何部,传乘何部、
何官,生克顺逆,自然明矣。锐处向外,是内部走外部,则为脏传腑,
腑传表,易治之病也。锐处向内,是外部走内部,则为表传腑,腑传脏,
难治之病也。内走处走,固有难易,然更当以五部、五官、五色、五脉、
五病交相推参,则又有微甚生死之别焉。凡病色从下冲明堂而上额,
则为水克火之贼邪,故逆也。从上压明堂而下颏,则为火侮水之微邪,故顺也。
反,相反也。阽,危也。男子以左为主,女子以右为主。男子之色,
自左冲右为从,自右冲左为逆。女子之色,自右冲左为从,自左冲右为逆。
逆者相反也,相反故危也。前以内外部位分顺逆,
后以上下、左右分顺逆,不可不知。
沉浊晦暗,内久而重。浮泽明显,外新而轻。
其病不甚,半泽半明。云散易治,抟聚难攻。
【注】此以五色晦明聚散,别久、重、新、轻之病,易治、难治之诊法也。
色深为沉,主病在内,若更浊滞晦暗,主久病与重病也。色浅为浮,主病在外,
若得光泽明显,主新病与轻病也。若其色虽不枯晦,亦不明泽,主不甚之病也。
凡诸病之色,如云撤散,主病将愈,易治也;抟聚凝滞,主病渐进,难治也。
上以内外、上下、左右分顺逆,此以浅深、晦明、聚散分顺逆也。
黑庭赤颧,出如拇指,病虽小愈,亦必卒死。
唇面黑青,五官黑起,擦残汗粉,白色皆死。
【注】此明非常之色,诊人暴死之法也。出如拇指,谓成块成条,抟聚不散也。
黑色出如拇指于天庭,赤色出如拇指于两颧,此皆水火相射之候,故病者虽或小愈,
亦必卒然而死也。病者唇面青黑,及五官忽起黑色白色,如擦残汗粉之状,
虽不病,亦皆主卒死也。
善色不病,于义诚当,恶色不病,必主凶殃,
五官陷弱,庭阙不张,蕃蔽卑小,不病神强。
【注】此明见其色不见其病之诊法也。善色者,气色并至之好色也,
其人于理当不病也。恶色者,沉深滞晦之色也,其人即不病,亦必主凶殃也。
凶殃者,即相家所谓红主焦劳口舌,白主刑罚孝服,黑主非灾凶死,
青主忧讼暴亡之类也。五官陷弱者,谓五官骨陷肉薄也。庭阙不张者,
谓天庭、阙中不丰隆张显也。蕃蔽卑小者,谓颊侧耳门卑低不广也。
此皆无病而有不寿之形,若加恶色,岂能堪哉!其有不病者,必其人 神气强旺素称其形也。
肝病善怒,面色当青,左有动气,转筋胁疼。
诸风掉眩,疝病耳聋,目视恍恍,如将捕惊。
【注】此下五条,皆明色病相合,本脏自病,虚实之诊法也。怒者,
肝之志,故病则好怒也。青者,肝之色,故病则面色当青也。
肝之部位在左,故病则左胁有动气而胁疼也。肝主筋,故病则转筋也。
掉者,动摇抽搐也。眩者,昏黑不明也。肝主风。故病则掉眩也。
疝主肝,故病疝也。肝与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