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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医宗金鉴-第124页

于下焦,上焦指太阳也,下焦指少阴也。雾露之邪,曰洁、曰清,清邪中上,发 热头痛,项强颈挛,腰疼胫酸者,雾露之邪中于太阳表也。寒邪曰浑、曰浊、浊邪中 下,阴气为栗,足胫逆冷便溺妄出者,寒邪中于少阴里也。经曰:虚邪不能独伤人,
必因身形之虚而后客之也。盖因其人表气虚,里气不固,清浊之邪,中伤上下,三焦 相溷,表里不通,以致上焦清气不宜,邪气怫郁,与藏相熏,口烂蚀龂。中焦不治,
胃气主下,而反上冲,脾气主运,而反不转,中焦皆浊,荣卫不通,血凝不流行也。
若正能胜邪,卫气先通,其人必先小便赤黄,热伤之经必血凝肉腐,而外发为痈脓也 。若荣气先通,其人必先嚏嗢咽塞,热拥于里之血凝者自下,状如豚肝也。若正不胜 邪,阴阳俱逆,荣卫不通,脾气孤弱,不能散精,五液注下,下焦不阖,里急坠痛,
圊便数窘,命将难全也。
【集注】
沈亮宸曰:伤寒之证,转热即佳,故少阴、厥阴,皆以发热而愈,而凡下脓血与痈脓 皆非死证。若阴阳俱厥,厥者必利,故五液注下,下焦不阖,命将难全也。
方有执曰:清指风,浊指寒,曰洁、曰浑,以天地之偏气言也。阴中于邪已下至浊邪 中下一节,是释上文阴即下焦,阳即上焦也。阴气为栗已下至血凝不流,是言证。若 卫气前通已下,言变痈脓之故。若阴气前通已下,言变脓血利之故。卫气即阳气,荣 气即阴气,乃承上荣卫不通而言,而清浊之所以为病,在其中矣!阴阳俱厥已下,言 证并于里而加重,故曰:命将难全也。
@@@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气出,唇口干燥,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胎滑,勿妄治也。
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已上,反大发热者,此为 难治。设使恶寒者,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注】
此承上条互详其证,戒人临此阴阳混淆之病,慎勿妄治也。此条之蜷卧足冷,即上条 之浊邪中下也;此条之鼻涕舌胎,即上条之清邪中上也;此条之唇口干燥,即上条之 口烂蚀龂也;此条之反大发热,即上条之痈脓下血也;此条之腹中痛,即上条之下重 湫痛也;此条之恶寒,即上条之必内栗也。脉阴阳俱紧,伤寒脉也;口中气出,唇口 干燥胃经热也;蜷卧足冷,少阴寒也;鼻中涕出,表伤风也;舌上胎滑,里无热也。
似此表里、阴阳、寒热、虚实,杂揉未定之病,慎勿妄治,则当审其孰轻、孰重、孰 缓、孰急,先后施治可也。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渐温者,此阴退阳复为欲解 也;若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乃邪盛正衰,此为难治也。设使恶寒知尚在表,若 呕必欲入里也。腹内痛者,知邪已入里,内攻必欲下利也。
【集注】
方有执曰:微发热邪退也,大发热邪盛也,恶寒尚在表也,腹内痛已入里也。
@@@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入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 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
【按】
紧去入安之「入」字,当是「人」字,人安谓不吐利也,必是传写之讹。「此为晚发 ,水停故也」二句,与上下文义不属,当是衍文。
【注】
此发明脉阴阳俱紧,内外寒甚,至于吐、利解不解之义也。吐利后脉仍紧,为邪未尽 不解也;紧去脉缓,为邪尽人安欲解也。若紧去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者,则胃未 和为未解也;若欲食者,则胃已和,虽脉迟亦为欲解也。
【集注】
成无己曰:脉阴阳俱紧,为寒气甚于上下,至于吐利之后,紧脉不罢者,为其脉独不 解,紧去则人安为欲解也。
@@@ 寸口脉浮而大,浮为虚,大为实,在尺为关,在寸为格,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
【注】
平脉以脉内外候关格,此以脉尺寸候关格。于此推之,凡阴阳盛极皆病关格,而不必 定在内外尺、寸也。寸口脉浮而大,浮为正气虚,大为邪气实,在尺则阴邪实,关闭 正气不能宣,名曰关,关则不得小便也。在寸则阳邪实,格拒正气不能化,名曰格,
格则吐逆也。
【集注】
张锡驹曰:浮大之脉在于尺,则为关阴,阴气不能施化,故不得小便。浮大之脉在于 寸,则为格阳,阳气不能宣通,故吐逆。
@@@ 脉浮而滑,浮为阳,滑为实,阳实相搏,其脉数疾,卫气失度,浮滑之脉数疾,发热 汗出者,此为不治。
【注】
浮为阳,滑为实,阳实相搏,其脉行于脉外者,数且疾矣。卫气行疾,荣气行迟,荣 卫不相辅而行,故曰失度。浮、滑、数、疾,有余之脉,见发热无汗有余之证,脉证 相合则为可治 ;若见发热汗出不足之证,脉证不合,不治明矣。
【集注】
成无己曰:浮、滑、数、疾之脉,发热汗出解者,邪气退也。若不解者,正气脱也,
必不可治。经曰: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 脉浮而数,浮为风,数为虚,风为热,虚为寒,风虚相搏,则洒淅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