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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医学正传-第107页

两七钱半)
上除枣杏仁金箔外,牛黄、龙胸、麝香、雄黄四味研为细末,入余药和匀,炼蜜入枣膏为丸,每两作十丸,金箔为 衣,每服一丸,食后温水化下。
(丹溪活套)云∶五志之火,因七情而起,郁而成痰,故为癫痫狂妄之证,宜以人事制之,非药石所能疗也。须诊 察其由以平之∶怒伤于肝者,为狂为痫,以忧胜之,以恐解之。喜伤于心者,为癫为痫,以恐胜之,以怒解之。忧伤于 肺者,为痫为癫,以喜胜之,以思解之。思伤于脾者,为痫为癫为狂,以怒胜之,以喜解之。恐伤于肾者,为癫为痫,
以思胜之,以忧解之。惊伤于胆者为癫,以忧胜之,以恐解之。悲伤于心胞者为癫,以恐胜之,以怒解之。此法惟贤者 能之耳。
(祖传方)
治癫痫,神效。
九节菖蒲一味(不拘多少,不闻鸡犬声者佳,去毛焙干)
上以木臼杵为细末,不可犯铁器,用黑 猪心,以竹刀批开,沙罐煮汤送下,每日空心服二、三钱。
<目录>卷之五<篇名>邪祟属性:\x论\x 《内经》曰∶邪气盛则实,正气夺则虚。夫经之所谓邪者,风寒暑湿燥火有余之淫邪耳,非若世俗所谓鬼神之妖怪 也。病有心虚惊惕,如醉如痴,如为邪鬼所附,或阳明内实,以致登高而歌,弃衣而走,皆痰火之所为,实非妖邪祟之 所迷也。古虽有禁咒一科,及龙树咒法之治,皆移精变气之术,但可解疑释惑,以使心神之归正耳,何邪祟之可祛哉。
丹溪曰∶血气者,心之神也,神既衰乏,邪因而入,理或有之(按∶此恐指山谷间狐魅而言)。若夫气血两虚,痰塞心胸,
妨碍升降,不得营运,以致十二官各失其职,视听言动皆为虚妄,以邪治之,其人必死,可不审乎。
\x脉法\x 脉乍疏乍数,乍大乍小,或促或结,皆邪脉也。脉紧而急者,遁尸。
\x方法\x 丹溪曰∶俗之冲恶者,谓冲斥邪恶鬼祟而病也。如病此者,未有不因气血先亏而致者焉。
(以上丹溪方法凡一条)
《素问》遗篇曰∶入忧愁思虑则伤心,又惊而夺精,汗出于心,或遇少阴司天,天数不及,因而三虚,神明失守。
盖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却遇火不及岁,有黑尸鬼见之,令人暴亡。治法,刺手少阳之所过,
阳池穴也,复刺心俞即生。人饮食劳倦则伤脾,又饮食饱甚,汗出于胃,醉饱入房,汗出于脾,或遇太阴司天,天数不 及,因而三虚,脾神不守。盖脾者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却遇土不及岁,有青尸鬼见之,令人 暴亡。可刺足阳明之所过,冲阳穴也,复刺脾俞即生。人久坐湿地,强力入水则伤肾,又遇持重远行,汗出于肾,或遇 太阳司天,天数不及,因而三虚,肾神不守。盖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焉,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却遇水不及岁,有黄 尸鬼见之,令人暴亡,可刺足太阳之所过,京骨穴也,复刺肾俞即生。人暴怒气逆则伤肝,又遇疾走恐惧,汗出于肝,
或遇厥阴司天,天数不及,因而三虚,肝神不守。盖肝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却遇木不及岁,
有白尸鬼见之,令人暴亡。可刺足少阳之所过,丘墟穴也,复刺肝俞即生。人形寒饮冷则伤肺,复登高疾走,汗出于肺,
或遇阳明司天,天数不及,因而三虚,肺神不守。盖肺为相传之官,治节出焉,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却遇金不及岁,
有赤尸鬼见之,令人暴亡。可刺手阳明之所过,合谷穴也,复刺肺俞即生。
愚按∶人见五色非常之鬼,皆自己精神不守,神光不完故耳,实非外邪所侮,乃元气极虚之候也。因患者亲目所视,
故实信真为邪鬼所迷,但当推其同行同坐者不见有物,足可以决此疑耳。
五邪刺法 肝虚见白尸鬼,而后暴厥不知人,名曰卒尸(五邪病名并同)。目中神彩不变,四肢虽冷,心腹尚温,口中无涎,舌 不卷,卵不缩者,可刺之复苏。
丘墟二穴,在足外踝下如前陷中,去临泣穴五寸,足少阳之原也,以毫针刺入三分,得气则补,留三呼,徐徐出针,
按口中闭气,腹中鸣者可治,更刺肝俞。
肝俞二穴,在背第九椎下两傍各一寸半,以毫针刺三分,得气则补,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三分,复取针至三分,
留一呼,徐出针,气反即苏。
心虚见黑尸鬼,而后暴厥不知人,四肢虽冷,目中精彩不变,气虽闭绝,舌不卷,卵不缩,未出一时可治,刺之复 苏。
阳池二穴,在手表腕陷中,手少阳之原也,用毫针刺入二分,得气则补,留七呼,次进一分,留三呼,复退,留一 呼,徐徐出针,手扪其穴即苏。
脾虚见青尸鬼,而后暴厥不知人,四肢冷而身温唇温,不出一时可治。
冲阳二穴,在足趺上骨间动脉,去陷谷三寸,足阳明之原,以毫针刺入三分,得气则补,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一 呼,徐徐退针,以手扪之,复刺脾俞。
脾俞二穴,在背第十一椎下两傍各一寸半,以毫针刺入三分,得气则补,留二呼,进二分,动气至徐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