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火湿相搏。使正气不能高举。故其象为 ,然正唯微 。则胃气之壮可知。
此正所谓在三阳则搏而勿浮。三阴则搏而勿沉者。胃气之实象也。知此则知真藏见而主死之故矣。
<目录>卷之二\脉法部<篇名>诊法论属性:经曰、圣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阴阳。四时经纪。五脏六腑。雌雄表里。从容人事。以明经道。贵贱贫富。各异品 理。问年少长勇怯之理。审于分部。知病本始。夫内经所贵色脉。而诊法又极详尽如此。盖以人病所属。虽存乎阴阳脏 腑表里虚实之间。而致病之由。所病之故。终非一律。故又以内经之十诊论列之。一曰度人。人有五脏六气之分。五形 五性。体态各异。浓薄不同。或耐春夏。不耐秋冬。或耐秋冬。不耐春夏。或寿或不寿。又兼六气参差。阴阳不适。其 筋骨气血各不相等。于是别其五色。凡形胜色。色胜形。至其胜时。年气加感。则病行矣。是可望而知之者也。二曰度 脉。则审其大小浮沉滑涩。别其左右上下前后。以求五脏四时之逆从。得神者昌。失神者亡。故微妙在脉。不可不察。
所谓切而知之者也。三曰度脏。凡五脏之藏神。其性情体用之生气。或不合于四时之理。而有五情伤败之事。是人之大 神已不立。而外感内伤皆其后焉者也。是以度脏为亟亟也。四曰度肉。人之形气所呈。肌腠分理。皮肉形质。或相得或 不相得。则寿夭判焉。以此察病。则或虽轻而重。或虽重而轻。如薄肤苍理之耐病不耐病。其相去各不同也。五曰度筋。
筋有大小坚脆之别。则燔针劫刺之不可不审也。六曰度俞。俞有井荥俞原经合。而又募原之归。此备四时之到。明于五 俞疾徐所在。则屈伸出入。皆有条理。岂曰按谱而求。拘执而取乎。七曰度阴阳。阴阳之变。不可胜理。人知经络表里。
脏阴腑阳。而不知人有大阴阳。如三阳为经为父。及为部为纪。三阴亦然。而又有奇恒之阴阳。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 月四月人气在脾。五月六月人气在头。七月八月人气在肺。九月十月人气在心。十一十二人气在肾。此先天阴阳之应。
恒自下而上。亦自上而下。初未尝失其性理。而于脏腑所主则已不同。而况加以运气之乘除胜复也。此阴阳又在所必讲 也。七者诊人备矣。至于从容人事。不失人情。则又有三诊。曰八度君。九度民。十度卿。君者王公大人。其骄恣纵欲。
气志之顺逆。各有差等。民则有苦乐暴久贫富之异。卿则有尝贵后贱。败伤脱势。乃欲侯王之类。此谓人情。得其情而 从容于其间。亦诊道之在所必备也。
<目录>卷之二\脉法部<篇名>附论属性:天藏德。而以日为光明。人心藏神。而以阳气为固密。阴阳之道。必有所先养生之本。亦必有所谨。此内经原病之 所起。必眷眷于阴阳之论也。而又曰阴阳之要。阳密乃固。夫人身之阴阳皆欲固也。而必曰阳密乃固。其道维何。盖阳 者皆气而近浮。浮则在上。故曰阳因而上。然阳有高明之体。高明在上。此为真阳。而不可谓之浮阳必散而在外。散则 周遍。故曰阳以卫外。然阳有纯一之道。纯一而健。此为纯阳。而不可谓之外。非浮与外。则阳有元亨之隆也。不外不 浮。则阳有利贞之用也。是故阳之积。运之以生神明。而充奉之。是以精则养神。阳之运。倡之以为物先。而煦妪之。
是以柔则养筋。斯则阳之所事也。而必以密为固者。阳非不能固也。其失在不密也。致不密者有三。起居如惊。而神气 乃浮也。措情躁扰。与物骀宕。阳乃飞越而不归。则内之恬愉失。而元府不闭。风寒暑湿遂乘之以起。故外无御侮。内 必受兵。此不密之故一。烦劳则张而精绝也。夫阴为精。藏精而起。亟以赴阳。人若不知节息。每强力用之。且烦且劳。
烦则不静。劳则不息。而阳乃张矣。张如弓之久满。而不知弛。则弓力竭而筋干为伤。故精绝。驯致其道。必至目盲耳 背。溃若坏都。此不密之故二。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也。大怒则伤阳。阳既郁逆。则无所行。而菀于上。故有吐 血数升而殒者。有疽发于背者。皆薄厥之至也。此不密之故三。三者一起于外。而外得侮之。一困于内而内竭。为一乘 于猝而暴厥焉。则何能精则养神。而柔则养筋哉。然则如何而密。曰阳气者若天与日。天藏德而以日光明。则当 清HT 以 宁心。固精以养神。节劳以养筋。而阳倡阴和矣。阳健运则阴奠定。夫是之谓能固。
<目录>卷之二\脉法部<篇名>附论属性:人之所以举一身者以气耳。气之所至为运。运气之所煦为和暖。以至腐熟水谷。给散精血。上下之所充。肌肤之所 卫。无非是气。然是气者。必有宗主焉。本根焉。以统摄之而不乱。然后能为神明之共给指使而不倾。此气之所以必归 于权衡也。本经谓食气入胃。散精于肝。淫气于筋。浊气归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 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腑精神明。留于四脏。气归于权衡。此谓食气之能生气血。赡养脏腑。故肺得其职。而五 脏之气齐平。气乃归于权衡也。然大要举其得气之养如是耳。其所以然则犹未之详焉。何则。人身之气。根本于太冲。
太冲者。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