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必自下逆攻而上。若热痛。必胸结烦满而实。故下气转趋。知为寒欲利无疑也。
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主之。(复吐下之。
玉函。千金翼。全书。作复吐之。玉函。无若字。即吐。作即出者。千金翼。寒格上。有而字。)
〔王〕案本自寒下。恐是本自吐下。玩复字可见。盖胃寒则吐。下寒则利。胃寒者不宜吐。医反吐之。
则伤胃气。遂成寒格。下文文气不贯。当有阙文。
金鉴云。经论中。并无寒下之病。亦无寒下之文。玩本条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字。当是 格字。文义 始属。注家皆释胃寒下利。不但文义不属。且与芩连之药不合。○案柯本。删更逆吐下四字。要之此条。必有误脱。
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方 干姜 黄芩 黄连 人参(各三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柯〕伤寒吐下后。食入口即吐。此寒邪格热于上焦也。虽不痞硬。而病本于心。故用泻心之半。调其 寒热。以至和平。去生姜半夏者。心下无水气也。不用甘草大枣者。呕不宜甘也。〔鉴〕朝食暮吐。脾寒格也。
食入即吐。胃热格也。寒格。当以理中汤。温其太阴。加丁香降其寒逆。可也。热格。当用干姜人参安胃。黄 连黄芩。降胃火也。
案金匮。食已即吐者。大黄甘草汤主之。金鉴注文。与此条意同。
保幼大全。四味人参汤。治伤寒脉迟。胃冷呕吐。(即本方)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令。成本。作今。玉函无。)
〔程〕下利脉绝者死。脉实者亦死。必何如而脉与证合也。缘厥阴下利。为阴寒胜。微热而渴。则阳热 复也。脉弱。知邪已退。而经气虚耳。故令自愈。〔钱〕脉弱者。方见其里气本然之虚。无热气太过。作痈脓 便脓血。及喉痹口伤烂赤之变。故可不治。令其自愈也。若或治之。或反见偏胜耳。
案汪氏魏氏周氏。以此条证。为传经热利。误矣。
溯洄集云。六经病篇。必非叔和所能赞辞也。但厥阴经中下利呕哕诸条。却是叔和因其有厥逆而附。遂 并无厥逆而同类者。亦附之耳。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原注】一云。设脉浮复紧。○千金翼。有。作若。
令。成本。作今。玉函。千金翼。作者。)
〔成〕下利。阴病也。脉数。阳脉也。阴病见阳脉者生。
微热汗出。阳气得通也。利必自愈。诸紧为寒。设复脉紧。阴气犹胜。故云未解。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玉函。若。作而。)
〔钱〕阴寒下利。而手足厥冷。至于无脉。是真阳已竭。已成死证。故虽灸之。亦不温也。若脉不还。反 见微喘。乃阳气已绝。其未尽之虚阳。随呼吸而上脱。其气有出无入。故似喘非喘而死矣。〔汪〕喘非灸所致。
阳气不因灸复。则绝证以次第而至。尚论篇云。孤阳随火气上逆而脱。误矣。此条。仲景不言当灸何穴。常器 之云。当灸关元气海二穴。
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原本。及千金翼。志聪本。锡驹本。接前条。今据成本。及玉函。分为别条)
〔钱〕少阴负趺阳句。疑有脱字。不然何至词不达义邪。前注。皆以少阴为水。趺阳为土。恐土不能制 水。得以泛溢而为呕吐下利。予其权于土。土强则水有制。而平成可几。(案此喻注。盖本成注。方意亦同。)
愚恐犹未合于至理。夫少阴。肾也。水中有火。先天之阳也。趺阳。胃脉也。火生之土。后天之阳也。此承上 文下利而言。凡少阴证中。诸阳虚阴盛之证。而至于下利及下利清谷之证。皆由寒邪太盛。非惟少阴命门。真 火衰微。且火不能生土。中焦胃脘之阳不守。故亦败泄而为下利。少阴脉虽微细欲绝。而为阴寒所胜。则为少 阴之真阳负矣。若趺阳脉尚无亏损。则是先天之阳。虽为寒邪之所郁伏。而后天胃脘之阳尚在。为真阳犹未磨 灭。所谓有胃气者生。故为顺也。若趺阳亦负。则为无胃气而死矣。
案此条未妥贴。钱注稍觉稳当。柯氏删之。盖有所见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
〔成〕下利者。脉当沉而迟。反浮数者。里有热也。涩为 无血。尺中自涩者。肠胃血散也。随利下必便脓血。清与圊通。脉经曰。清者。厕也。(案脉经。引四时经注。)
〔汪〕热利而得数脉。非反也。得浮脉则为反矣。兹者寸反浮数。此在里之邪热。不少敛也。尺中涩者。阴虚 也。阳邪乘阴分之虚。则其血必瘀。而为脓血。常器之云。宜桃花汤。误矣。愚意云。宜以仲景黄芩汤代之。
案柯氏以此条。属白头翁汤部。似是。王云。黄连阿胶汤。亦得。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表上。玉函。有其字。)
〔成〕下利者。脾胃虚也。胃为津液之主。发汗亡津液。则胃气愈虚。必胀满。〔程〕下利清谷。此为里 虚。反攻其表。则汗出而阳从外泄。浊阴得内填。胀满所由来也。汗剂所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