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
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以一字。玉函。作所以然者四字。暴烦下利。千金翼。
作烦暴利。)
〔钱〕缓。为脾之本脉也。手足温者。脾主四肢也。以手足而言自温。则知不发热矣。邪在太阴。所以手 足自温。不至如少阴厥阴之四肢厥冷。故曰系在太阴。然太阴湿土之邪郁蒸。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其湿 热之气。已从下泄。故不能发黄也。如此而至七八日。虽发暴烦。乃阳气流动。
肠胃通行之征也。下利虽一日十余行。必下尽而自止。脾家之正气实。故肠胃中有形之秽腐去。秽腐去。则脾 家无形之湿热亦去故也。此条当与阳明篇中。伤寒脉浮而缓云云至八九日。大便硬者。此为转属阳明条互看。
〔喻〕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其证又与少阴无别。而利尽秽腐当自止。则不似少阴之烦躁有加。下利漫无止期 也。〔汪〕成注云。下利烦躁者死。此为先利而后烦。是正气脱。而邪气扰也。兹则先烦后利。是脾家之正气 实。故不受邪。而与之争。因暴发烦热也。下利日十余行者。邪气随腐秽而去。利必自止。而病亦愈。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玉函。无本字。尔。全书。程本。作而。脉经。千金翼。无尔字。千金翼。作加大黄汤主之。无桂枝二字。
大实痛以下。成氏及诸本。为别条。非也。)
〔钱〕本太阳中风。医不汗解。而反下之。致里虚邪陷。遂入太阴。因尔腹满时痛。故曰属太阴也。然 终是太阳之邪未解。故仍以桂枝汤解之。加芍药者。因误下伤脾。故多用之。以收敛阴气也。〔汪〕如腹满痛 甚者。其人胃家本实。虽因太阳病误下。热邪传入太阴。然太阴之邪。已归阳明。而入于腑。此非里虚痛。乃 里实痛也。成注云。大实大满。自可下除之。故加大黄。以下里实。其仍用桂枝汤者。以太阳之邪。犹未尽故 也。〔程〕因而二字。宜玩。太阴为太阳累及耳。非传邪也。
内台方议曰。表邪未罢。若便下之。则虚其中。邪气反入里。若脉虚弱。因而腹满时痛者。乃脾虚也。
不可再下。与桂枝加芍药汤。以止其痛。若脉沉实。大实满痛。以手按之不止者。乃胃实也。宜再下。与桂枝 汤。以和表。加芍药大黄。以攻其里。
桂枝加芍药汤方(○玉函。加上。有倍字)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六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生姜(二两切)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分三服。本云桂枝汤。今加芍药。(温分。千金翼。作分温。)
桂枝加大黄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 大黄(二两○玉函。作三两。成本。作一两。) 芍药(六两) 生姜(三两切) 甘 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柯〕腹满。为太阴阳明俱有之证。然位同而职异。太阴主出。太阴病。则腐秽气凝不利。故满而时痛。
阳明主内。阳明病。则腐秽燥结不行。故大实而痛。是知大实痛。是阳明病。而非太阴病矣。仲景因表证未解。
阳邪已陷入太阴。故倍芍药。以益脾调中。而除腹满之时痛。此用阴和阳法也。若表邪未解。而阳邪陷入阳明。
则加大黄。以润胃通结。而除其大实之痛。此双解表里也。凡妄下。必伤胃之气液。胃气虚。则阳邪袭阴。故 转属太阴。胃液涸则两阳相搏。故转属阳明。属太阴。则腹满时痛。而不实。阴道虚也。属阳明。则腹满大实。
而痛。阳道实也。满而时痛。是下利之兆。大实而痛。是燥屎之征。故倍加芍药。小变建中之剂。少加大黄。
微示调胃之方也。〔汪〕案桂枝加大黄汤。仲景虽入太阴例。实则治太阳阳明之药也。与大柴胡汤。治少阳阳 明证义同。〔钱〕考汉之一两。即宋之二钱七分也。以水七升。而煮至三升。分作三次服之。止温服一升。案 李时珍云。古之一升。今之二合半。约即今之一饭瓯也。大黄不满一钱。亦可谓用之缓。而下之微矣。
案方氏云。曰桂枝加。则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药六两。水七升。不合数。皆后人之苟用者。此说非也。
总病论曰。小建中汤。不用饴 。芍药为君。止痛复利邪故也。
圣济总录。芍药汤。治产后血气攻心腹痛。
即桂枝加芍药汤。无生姜大枣。
圣惠方。赤芍药散。治小儿初生。及一年内儿。多惊啼不休。或不得眠卧。时时肚胀。有似鬼神所为。
即桂枝加大黄汤。去姜枣。加白术五味。
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原注】下利 者。先煎芍药三沸○成本。无下利云云九字注文。)
〔程〕前条之行大黄芍药者。以其病为太阳误下之病。自有浮脉验之。非太阴为病也。若太阴自家为病。
则脉不浮。而弱矣。纵有腹满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