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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伤寒论条辨-第59页

阳以风言。运。动也。故曰上实。谓邪气实也。阴以里言。寒。虚也。故曰下 虚。谓里气虚也。微弦为虚承上起下之词。寒 不能自还。阳亡而阴独治也。
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 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
虚而寒 。咳而发汗。 而苦满。腹中复坚。
此当是中节。首句是承上而言咳为病加剧之词也。数吐以下。言剧之状也。有寒无热二句。
申似疟也。咳而发汗亦承上起下之词。 。谓咳属肺。肺金寒。病则胀满。所以反坚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逆冷。
小便利。失小便。肺肾二经俱病也。不可发汗。二经少血也。四肢厥冷。金水伤而土亦同败也。
厥脉紧。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
厥欲温。紧则寒胜。不可发汗。阴阳不相顺接也。声乱咽嘶舌萎。病至少阴厥阴则厥。少阴 之脉循喉咙。挟舌本。而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外也。声不得前者。声出于肺而生于气。气生于肾。然 则少阴肾者。声之本。太阴肺者。声之标。标本俱病。此又上败而金水亦衰。合上条反复示教之意。
诸逆发汗。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者。死。命将难全。
逆。亦厥也。言乱。少阴衰而志丧也。目眩。厥阴衰而风乱也。盖厥逆。无非少阴厥阴之证故也。
(一)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余粮丸。阙。
心主血而藏神。汗多则血虚而舍空。乱。舍空则神纷散也。阴。宗筋也。疼。液竭而失其所荣 养也。
(二)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 而振。
伏皮为血。出则为汗。阴也。阴不自出。出之者。阳也。亡血。阴虚矣。寒 而振。反汗复 亡其阳也。
(三)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 。不得眠。
衄。鼻血也。额上。通乎鼻也。不能 。谓目上瞪。不能开阖而动摇也。所以不得瞑而眠也。
(四)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膀胱蓄热而血妄。则淋。复发汗以迫其血。则血愈不循经而愈妄。便出者。其道顺故也。
(五)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发汗则 。
。通作痉。病疮。身疼痛。血热表虚。非实也。发汗则表益虚。而易得重感。痉病出于重 感。故禁。
(六)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咽喉干燥者。胃中无津液。肾水亦耗衰。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发汗则津液愈亡。而肾水益衰。
故致戒如此。末后无发汗之变。疑有漏落。以上六条。旧本太阳中篇。今移。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 如饥。发汗则致 痉。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此互第九篇第四条。曲致其不可误治之详。以重致叮咛戒谨之意。
<目录>卷之八<篇名>辨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六属性:大法。春夏宜发汗。
此叔和推法外意。举大概以揭言之。春夏宜发汗者。顺阳事也。然伤寒。冬病也。可以此拘乎。
不可以此拘仲景肯言哉。
凡似此者。后学皆当别识。诚如此。则进道方为有益。
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时出。以 然一时间许。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 重发汗。汗多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
此叮咛发汗之节度。
凡服汤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
此叮咛进汤之节度。
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证良验。
此示人用汤丸经权应变之宜。以上五条。疑皆叔和语。
夫病脉浮大。问病者。言但便硬尔。设利者为大逆。硬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以汗解。
此言便虽硬。若脉见浮。犹当从汗解。盖互下不宜早。而曲致叮咛之意。
下利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宜桂枝汤发汗。
此互太阳中篇第二十三条末节。而曲致叮咛之意。
<目录>卷之八<篇名>辨发汗后病脉证并治第十七属性:发汗多。亡阳。谵语者。不可下。与柴胡桂枝汤。和其荣卫。以通津液。后自愈。
此互误汗亡阳。而曲致其轻者之救法。
此一卷第十七篇。凡三十一证。前有详说。
<目录>卷之八<篇名>辨不可吐病脉证并治第十八属性:合四证。已具太阳篇中。
以上二条。乃叔和类具篇目。指经中条册之不能分出者而言。勉人当精详经旨。务为通贯其 义。以期尽道之意。读者自会。则书之全求可言矣。
<目录>卷之八<篇名>辨可吐病脉证并治第十九属性:大法。春宜吐。
春气上行。万物伏藏者。皆冒土而上出。故病之发于春者。大率宜宣而吐以出之。法天道也。
凡用吐汤。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此与第十六篇第三条。汗吐不同而意同。并上条亦皆叔和语。然中之为言。注的也。知注的 之为中。则知中病之节度矣。
宿食在上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