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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伤寒论条辨-第4页

阳之性本热。风善行而数变。所以变热亦快捷。不待闭郁而即自蒸发。故曰。
阳浮者。热自发也。关后阴。内为阴。荣亦阴也。荣无故。则荣比之卫为不及。不及则不足。不足 则弱。然荣本行脉内。又无所助。而但是不足于内。则其气愈内弱。脉所以阴弱。阴主血。汗者血 之液。阴弱不能内守。阳强不为外固。所以致汗亦直易。不待覆盖而即自出泄。故曰阴弱者。汗 自出也。啬啬恶寒。淅淅恶风。乃双关之句。盖原太阳本恶寒。而明其所以亦恶风之情状也。
啬啬。言恶寒出于内气馁。不足以耽当其渗逼。而恶之甚之意。淅淅。言恶风由于外体疏。犹惊 恨雨水卒然淅沥其身。而恶之切之意。盖风动则寒生。寒生则肤粟。恶则皆恶。未有恶寒而不恶 风。恶风而不恶寒者。所以经皆互文而互言之。不偏此偏彼而立说也。翕翕发热。乃形容热候之 轻微。翕。火炙也。团而合也。言犹雌之伏卵。翕为温热而不蒸。蒸。大热也。鼻鸣干呕。乃详 上条之未备。鼻鸣者。气息不利也。干呕者。气逆不顺也。盖阳主气而上升。气通息 于鼻。阳热壅甚。故鼻窒塞而息鸣。气上逆而干呕也。然翕翕发热难晓。而鼻鸣干呕易见。有鼻 鸣干呕。则翕翕发热可征矣。方之为言。义之所在也。言中风之治。宜在是物也。主。主当也。
言以是为主当。而损益则存乎人。盖脉证无有不相兼而见者。所以经但活泼泼。不欲人拘执之意 也。桂枝。其性味虽辛甘而属乎阳。其能事则在固卫而善走阴也。芍药擅酸寒而下气。快收阴而 敛液。夫卫气实而腠理开疏矣。非桂枝其孰能固之。荣血虚而汗液自出矣。非芍药其谁能收之。
以芍药臣事桂枝而治中风。则荣卫无有不和谐者。佐之以甘草而和其中。则发热无有不退除者。
使之以大枣而益脾。使之以生姜而止呕。皆用命之士也。微火者。取和缓不猛而无沸溢之患也。滓。
淀也。古人药大剂。金铛中煮。绵绞漉汤。澄滤取清。故曰去滓。 。大饮也。热稀粥者。桂枝 汤劫敌之奇兵。应赤帜于必胜之阵也。助药力。微旨也。譬如释氏之禅机。老氏之玄关。儒家之心 法也。 。和润而欲汗之貌。微似二字。最为要紧。有影无形之谓也。不可。禁止之 词也。如水流漓。言过当也。病必不除。决言不遵节制。则不效验也。小促役。催速值事也。禁者。
若物皆病之反也。凡此事宜。皆责之医家耳。病家安能料理。今人之医。惟务拱默以自崖岸。至 不获效。则反疑猜而多口于桂枝。诸家集方。何尝见啜热稀粥四字。徒以发汗相授受。微似。视 为羡文。殊不知桂枝神算。捷在出奇。苟简之弊。牢不可破。吁。手足胼胝。禹稷之所以圣也。然 则任治君子。苟未至于胼胝。亦何惮而不然也。若曰。何如此其屑屑。则脱有不中。其咎将谁归与。
数变之数。音速。
(四)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令勿误也。
为。去声。识。与志同。令。平声。此原所以用桂枝之奥义。因着其反而示禁。以见药有反 对。勉人当精其义以求的当之 意。解者。救护而释散之之谓也。肌。肤肉也。盖风中卫而卫不固。发热汗出而恶风。卫行脉外。
肤肉之分也。桂枝救护之。热粥释散之。病之所以解也。故曰。本为解肌。浮。病在太阳也。紧。
寒也。汗不出。亦寒也。不可与。言病不对。禁勿妄投也。然则桂枝汤之发汗云者。奥义也。识。
记也。记其政事谓之识。言当常常用心以记其事。勿忘勿怠。而不可使有一忽之失 误。盖有寒不得用桂枝。故致戒警如此。其言亦甚深切着明矣。而人犹自误。亦独何哉。
(五)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桂枝辛甘大热。胃家湿热本甚者。复得桂枝之大热。则两热相搏于中宫。搏则必伤。甘又令 人中满壅气而上溢。所以胃不司纳。反上涌而逆出也。然胃属土。土者金之母。肺属金。金者土之 子。母病固传子。胃家湿热甚。则必传之肺。肺受胃之湿热。与邪热搏郁而蒸。久热为火。肺为金。
脓血者。金逢火化也。
(六)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此承上条所言。复举一端以申之。欲人推此以及其余。酒客者。酒性湿热。所谓胃家湿热甚者。
无逾此也。呕。亦吐也。得汤则呕。以不喜甘。见上。然即酒客不喜甘。得汤则呕而推之。则凡 服桂枝汤而吐者。其义皆可以比类而察识矣。触类而通之。亦存乎其人焉耳。
(七)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以上四条。皆言桂枝之不对。以严示禁之意。水药不得入口。言呕吐之甚也。夫中风服桂枝 汤以发汗。桂枝汤者。甘药也。伤寒服麻黄汤以发汗。麻黄汤中亦有桂枝。则亦甘药也。以发汗 药皆有桂枝之甘而言之。则此条曰。发汗后水药 不得入口者。乃承上二条复又通以得汤则呕之甚者言。而深寓戒警之意也。逆者。言悖于道也。
盖不通人之性气而逆治。则亦适足以致病逆而生变。故曰为逆也。必吐下者。言水药既不得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