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不能自温。
其人肾脏真阳素亏。故咽中闭塞。汗之则并夺其阳血无所根据。即吐血厥冷蜷卧非四逆汤温经回阳可拟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冷。
咳而小便失者。膀胱虚热也。发汗必传少阴而成四肢厥冷矣。
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胃躁而烦。
脉虽动数而微弱者为表虚自汗。汗之更竭其津必胃干烦躁也。
诸逆发汗。病微者难差剧者言乱目眩者死。(差瘥同)
诸逆发汗。言凡有宿病之人阴血本虚若误用汗剂重夺其血。则轻者必重重者转剧剧者言乱目眩以虚热生风风主眩晕 故也。
咽喉干躁不可发汗。常器之云。与小柴胡汤石顽曰宜小建中。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常云猪苓汤石顽曰未汗黄 建中汤疮家不可发汗。王云小建中加归 。常云误汗成痉。桂枝加葛根汤石顽曰漏风发痉。桂枝加附子汤。衄家不可 发汗也许叔微云黄 建中。夺汗动血加犀角。吕沧洲云小建中加葱豉误汗直视者不治亡血家不可发汗。常云小柴胡加芍 药石顽曰。黄 建中。误汗振栗。苓桂术甘汤加当归咽中闭塞不可发汗。 安常云。甘草干姜汤。孙兆云黄 建中加葱 豉。误汗吐血炙甘草汤。厥冷当归四逆咳而失小便者不可发汗。郭白云云甘草干姜汤当归四逆汤石顽曰未汗甘草干姜加 葱豉误汗厥冷当归四逆汗后小便反数茯苓甘草汤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郭云小建中汤王云误汗烦躁便难者炙甘草 汤。汗家重发汗。小便已。阴疼。常云。一味禹余粮散。王云。用禹余粮赤石脂生梓白皮赤小豆等分。捣筛蜜丸弹丸大。
水煮日二服。
以上宿病禁汗例。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凡病欲解之时。必从其经气之王。太阳者。盛阳也。故从巳午未之王时而病解。
上条太阳经自解候。
<目录>卷上<篇名>太阳中篇属性: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即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多饮暖火汗出愈。
伤风原有汗。以其有汗也。延至日久。不行解肌之法。汗出虽多。徒伤津液表终不解。转增烦渴。邪入于腑。饮水 即吐者。名曰水逆乃热邪积挟饮上之以故外水格而不入也。服五苓散。后频溉热汤得汗则表里俱解所以一举两得之也。
膀胱为津液之府。用以通调水道。则火热自化。而津液得全矣。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言水逆也。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者。以其原有蓄积痰饮。发汗徒伤胃中清阳之气。必致中满。
若更与发汗。则水饮土蒸。而为吐逆下渗而为泄利矣。凡发汗药皆然。不独桂枝当禁。所以太阳水逆之证。不用表药。
惟五苓散以导水。服后随溉热汤以取汗。所谓两解表里之法也。
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 渴者。与五苓散主之。
不行解肌。反行发汗。致津液内耗烦燥不眠。求救于水。若水入不解。脉转单浮则无他变。而邪还于表矣。脉浮本 当用桂枝。何以变用五苓耶。盖热邪得水虽不全解势必衰其大半。所以邪既还表其热亦微。兼以小便不利证成消渴。则 腑热全其故不单解而从两解也。
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汤主之。
脉浮数而烦渴。则津液为热所耗而内躁里证具矣津液内耗宜用四苓以滋其内而加桂以解其外。则术用苍。桂用枝。
从可推矣。○凡方中用一桂字。不分桂枝肉桂者皆然。非独此也。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 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
此条旧与小陷胸白散。合为一条。殊不可解。盖表邪不从表散。反灌以水。劫其邪必致内伏或入少阴之经。或犯太 阳之本。故以二汤分主。按文蛤为止渴圣药。仲景取治。意欲饮水。而反不渴者。其意何居。盖水与邪气。渗入少阴之 经。以其经脉上循喉咙。故意欲饮水。缘邪尚在经中。未入于里。故反不渴。斯时不用咸寒。收阴泻阳使邪留变热必致 大渴引饮也。所以金匮云。渴欲饮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则知文蛤专治内外水饮也。服文蛤不瘥知邪不在少阴之经定犯 膀胱之本。当与五苓散无疑。
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 之洗之。益令热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
如上法。
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此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法当汗出而解反 之洗之致令客热内伏不出。虽烦而复 畏寒似渴而仍不渴。似乎邪客少阴之经。及与文蛤散不瘥。其邪定匿膀胱故与五苓两解之法。服后汗出。而腹中反痛者。
此又因五苓里药。引阳邪内陷之故。但阳邪内陷。曷不用小建中。而反与芍药。又云如上法何耶。盖平日阴气内虚。阳 邪内陷之腹痛。当与小建中和之。误用承气下药。致阳邪内陷之腹痛。则宜桂枝加芍药和之。因五苓利水。而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