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即于麻黄汤中加 葛根一药。此大匠天然不易之彀率也。然第二条不用麻黄汤加葛根。反用桂枝全方加麻黄葛根者。以颈项背俱是阳位。
易于得汗之处。设以麻黄本汤加葛根。大发其汗。将毋项背强KT KT 者。变为经脉振摇动惕乎。此仲景之所以精义 入神也。
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二条又以下利不下利。辨别合病主风主寒之不同也。风者阳也。阳性上行。故合阳明胃中之水饮而上逆。寒者阴也。
阴性下行。故合阳明胃中之水谷而下奔。然上逆则必加半夏入葛根汤。以涤饮止呕。若自下利则但用葛根汤以解两经之 邪。下利里证也。而仲景以此汤主之。盖以邪气。并于阳。则阳实而阴虚。阴虚故下利也。与此汤以散经中之邪。则阳 不实而阴气平。不治利而利自止耳。
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主之。
两经合病。当合用两经之药何独偏用麻黄耶。此见仲景析义之精。盖太阳邪在胸。阳明邪在胃。两邪相合。必上攻 其肺。所以喘而胸满麻黄杏仁治肺气喘逆之专药也。用之恰当。正所谓内举不避亲也。何偏之有。○按太阳与阳明合病。
所重全在于表故主以葛根麻黄二汤。若太阳与少阳合病。则邪渐迫里。合用小柴胡柴胡桂枝二汤。若混病之太阳少阳合 病。当用黄芩汤黄芩加半夏生姜汤。其下阳明少阳合病。以邪入腑脉来滑数即用大承气下之。与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不殊 也。设经证未罢脉不滑数。又当从大柴胡。两解表里无疑其太阳与少阳合病。本条。见温热病篇中宜参看。
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 承气汤。
木土之邪交动则水谷不停而急奔。故下可必也。阳明脉大。少阳脉弦。两无相负。乃为顺候。然两经合病。阳明之 气衰则弦独见。少阳胜而阳明负矣。下之固是通因通用之法而上受克贼之邪。势必藉大力之药急从下夺。乃为解围之善 着。然亦必其脉洪而数。有宿食者始为当下无疑。设脉不滑数而迟覆方虑上败垂亡。尚敢下乎。
以上合病例。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 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薰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 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其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 脉涩故知也。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 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二阳并病二条皆是太阳与阳明并病。上条证初入阳明。而太阳仍未罢。则宜小汗。此条证已入阳明而太阳亦随罢。
故宜大下也。按上条太阳初症寒伤营之病因汗出不彻。故传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阳明热炽。似平当用下法。以太 阳之邪未彻。故下之为逆。谓其必成结胸等证也。如此者可小发汗。然后下之。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寒邪深重。阳气怫 郁在表。必始先未用麻黄汤。或已用麻黄汤而未得汗。所以重当解之熏之又非小汗所能胜矣。若是发汗不彻不当言阳气 怫郁不得越也。毕竟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寒乍热。病在四肢按之不可得。方是阳气不得越耳。阳不越因汗 不彻而邪气未尽气受伤也。脉涩者。以其邪留于肌腠。而营气不能条达。血受病也。汗后短气脉涩。但当断之以汗出不 彻者。用桂枝二越脾一汤小发其汗则愈。
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
太阳病原无下法。但当用桂枝解外若当用不用。而反下之利遂不止。则热邪之在太阳者。未传阳明之经。已入阳明 之里。所以其脉促急其汗外越其气上奔则喘下奔则泄。故舍桂枝而用葛根专主阳明之表。加芩连以清里热。则不治喘而 喘自亡。不治利而利自止。又太阳阳明两解表里之变法。与治痞之意不殊也。
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寒。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断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 弦五六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刺大椎者。泻三阳督脉也。刺肺俞者。使肺气下行而膀胱气化也。刺肝俞者。所以泻胆也。刺期门者。泻肝胆之实 也。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利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重申不可下之禁。与上条不可汗互发。
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肝木直乘脾土为纵。此本太阳少阳并病以其人平素肝盛脾衰。故其证腹满谵语尽显。肝邪乘脾之候。盖少阳虽主风 水仍赖卫气荣养。所以仲景云。此属胃。胃不和。所以腹满谵语也。其脉寸口浮紧为太阳寒伤营之脉。寸口即气口。乃 脾胃之所主。肝木挟邪过盛。所以脾胃之土益受其制也。刺期门。以泄肝邪。则中此攸宁矣。
伤寒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