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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伤寒缵论-第12页

必无止期。故申之曰火邪。示人以治火邪而不治其血也。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迫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阳筋。血难复也。
脉微而数。阴虚多热之征也。此而灸之。则虚者益虚。热者益热不至伤残不止耳。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小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 二两。
奔豚者。肾邪也。北方肾邪惟桂能伐。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汤中。以外解风邪能泄阴气也。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形作伤寒。东垣所谓劳力感寒是也以其人本虚。故脉不弦紧而弱。渴者津液本少。不能胜邪也。被火者谵语。火气 伤阴。阳神悖乱也。弱者发热更伤阴血也。被火后脉不数疾而反浮。知邪未入里犹宜汗解以和表。则火邪亦得外散矣设 见数疾。当兼分利渗泄。具见言外。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温针攻寒。营血得之。更增其热营气通于心引热邪上逼神明。必致惊惶神乱也。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炙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重而痹。名火逆也。
外邪挟火势上逆。而不下通阴分。故重而痹也。
脉浮热甚。反炙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热甚为表实。反以火助其热。热剧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也。
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火迫惊狂。起卧不安者。火邪于心。神明散乱也。夫神散正欲其收。何桂枝方中。反去芍药而增蜀漆龙骨牡蛎耶。
盖阳邪散乱。当求之于阳。桂枝汤阳药也。然必去芍药之阴重。始得疾达阳位。加蜀漆之性最急者。以迅扫其阴中之邪。
更加龙骨牡蛎以镇固阴中之怯也。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证误而又误。虽无惊狂等证然烦躁则外尽之候也。亦真阳欲亡之机故用桂枝以解其外龙骨牡蛎以安其内不用蜀漆 者。阴中火邪未至逆乱无取急迫以滋扰害也。
营气微者。加烧针则血流不行。更发热而躁烦也。
营虚之人。即有寒伤营。营卫俱伤证并宜小建中和之慎不用麻黄青龙发汗。汗剂尚不可用况烧针乎。设误用烧针劫 汗。则血得火邪。必随外至卫分故曰加烧针。则血流。少顷热并于节不能内荣。故曰不行所以卫愈旺而营愈衰更加发热 躁烦势所必至也。
或问火逆。何不分营。卫以火为阳邪。必伤阴。血治此者。但当救阴为主。不必问其风寒营卫也。
以上火逆证 <目录>卷上<篇名>阳明上编属性:阳明。大意在经腑之别。而在经者当属表证。虽有中风能食伤寒。不能食之分。然邪既犯中焦。则又不必辨其风寒 营卫。但须以太阳证未尽。自汗脉缓者可用桂枝汤无汗脉浮者。可用麻黄汤少阳证渐见潮热脉弦浮大而短。气腹满者可 用大小柴胡。分提表里之邪必头项强KT 元脉长而大者。可用葛根汤大开肌肉以汗之故以经证另自为篇。其腑证虽有三 阳明之辨。而所重尤在能食为胃强不能食为胃衰大都能食者皆可攻下。但有缓急之殊。惟是胃弱不能食者。乃有挟虚寒。
挟热结之不同。虚寒则自利发黄呕哕而脉迟。当用理中四逆。热结则腹满谵语不大便而脉涩当用蜜煎胆导。不可拘于腑 病为阳概用寒下。而禁用温剂也。
阳明病若能食名中风不能食名中寒。
风为阳。阳能消谷。故能食。寒为阴。阴不能消谷。故不能食并邪入阳明。已至中焦营卫交会之处浑然一气似难分 辨。惟能食不能食差有据耳。
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阳明气血俱多。故其脉长而大。
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此为大逆。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此二条言太阳之邪初入阳明未离太阳故仍用桂枝汤解肌。则风邪仍从卫分而出用麻黄汤发汗。则寒邪仍从营分而出 矣。阳明营卫难辨。辨之全藉于脉证。风邪之脉传至阳明自汗已多则缓去而迟在寒邪之脉传至阳明发热已甚则紧去而浮。
在此皆邪气在经之征。若传入于腑则迟者必数浮者必实矣。设不数不实定为胃虚。不胜攻下之证也。
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此胃热协风邪上攻之证以风主运动故也。风邪攻胃。胃气上逆则咳咽门者。胃之系咳甚则咽伤故必咽痛宜茯苓桂枝 白术甘草汤以散风邪。祛胃湿。若胃气不逆则不咳咽亦不痛也。
阳明病法多汗。反无汗。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此以久虚故也。
此胃热协寒邪。郁于皮肤之证也。言久虚者明所以不能透出。册表之。故宜用桂枝二越脾一汤主之。非谓当用补也。
阳明病反无汗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阳明无汗。呕咳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