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不皆然。
孰知仲景桂枝汤中。必曰桂枝三两。五苓散内。但曰桂去粗皮半两。试思果用桂枝。因何止一桂字。
况桂枝岂有粗皮可去。此一可辨也。倘五苓散中可称桂枝为桂。则桂枝汤中。亦可止用一桂字矣。又 何必以两字称之耶。一字两字之称。定之于前人。而后人终不能改。何议论中。偏改桂为桂枝耶。且 东垣李氏曰。桂性辛热。阳中之阳也。气之薄者。桂枝也。气之浓者。桂肉也。气薄则发泄。桂枝上 行而发表。气浓则发热。桂肉下行而补肾。此天地亲上亲下之道也。岂有以五苓渗湿下泄之剂。而反 用上行发表者乎。此皆未烛其理。所以畏热而不敢用。故亦更张其议论也。然仲景原云。桂枝者。取 枝上皮也。今方书皆注曰去皮。此不知者之讹耳。深所以误后人者也。桂之气味在皮。岂反去之而 用淡然无气味之木心。亦何益乎。不然则肉桂亦当去皮而货其木矣。有是理乎。盖肉桂之外皮。以霜 皮为无味而去之也。曰去内外皮而为桂心者。亦失之矣。夫桂之甜辣而有气味者在内。宁可内外皆去耶。
所谓桂心者。外去其无味之皮。内除其无味之木。其皮内之着于木上者。气味俱浓。乃为桂心耳。此 义从来误谬。而李濒湖先生本草纲目之正误下。亦有去内外皮之一语。岂非智者之一失乎。故并识之。
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病在太阳而小便利者。以热邪未犯太阳之腑。膀胱无恙。所以饮水虽多。其气化流行。故小便利也。
然虽欲饮水。当少与之可也。若饮水过多。小便虽利。里无热邪。水寒伤胃。停蓄不及即行。必令心 下悸动。心下者。胃之部分也。悸者。
水满胃中。气至不得流通而动惕也。若饮水多而小便少者。是下焦无火。水湿不流。膀胱蓄水。不得 气化而出。必苦里急。盖指五苓散证而言也。
辨误 前注皆以心下悸为水乘心火。心受制而悸者。俱失之矣。盖惊悸者。因惊骇而心为之悸动。故为心病。
如炙甘草汤之心动悸。及小建中汤之心中悸而烦。虽亦可谓之心病。然炙甘草汤之悸。乃气血皆虚。
小建中汤之悸。乃中气不足也。至于心下悸。则在心之下矣。以心在膈膜之上。胃在膈膜之下。故曰心下。此 条之心下悸。即水停心下之义也。若夫脐下悸者。去心已远。与心何涉。而亦谓之心气虚乎。此皆不经之论也。
其所以亦谓之悸者。不过言其跳动之状。如心病之动悸而已。不可皆谓之心病也。
<目录>卷之一\太阳上编<篇名>中风证治第一属性: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 也。
欲申火劫之误。先示警戒之词。盖此条以本虚而禁灸也。言虚人受邪。郁而不散。本虚邪实。则其脉微细而数。
微者。细小而无力也。数者。热郁之脉也。微则为虚。数则为热。微则正气已虚。数则阴不胜阳。凡见此者。慎不可灸。
灸之则阳邪因火而愈盛。令人烦闷而为火逆之证矣。盖因不察其为阳强阴弱之证。阴气本虚。乃乘虚追逐其卫 分之实邪。驱使内入营分。营气本行于脉中者也。经云脉者。血之府也。邪受火迫。风乘火势。排闼直入。以阴血而遇 火逼之 阳邪。能不为之流散乎。然自外观之。则若火气甚微。而不知其内攻于皮肉筋骨之中。则甚有力也。慎勿视 一灸为微而误犯之。必令人筋骨焦伤。将来脉中之阴血。必难克复也。可不慎欤。
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此以邪实而禁灸也。言邪实而热甚者。当以汗解。若不循法度而反以火灸之。不知此为卫强邪实之病也。
灸法中虽有补泻之分。然但宜用之于虚寒。而不宜施之于实热。此而灸之。是实症而以虚治之。此所谓实其 实也。所以热邪因火势而上炎。故令咽中干燥。阳盛搏阴。故血菀于上而为唾血也。诸血证中。唯血之唾者属肾。
咽燥唾血。盖以火热太甚。伤肾家之真阴故也。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清当作圊)血。名为火邪。
太阳中风。不用汗解。以火熏逼而终不得汗。阳邪被火。热郁愈甚。其人必烦躁不宁。至七日以上。行其经尽 之时。当解而不得解。则热邪必入里而内伤阴血。火热煎逼。故溢入肠胃。下行而圊血也。此非太阳本病。即上文所谓 因火为邪。故曰名为火邪。
太阳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 自下利者。此 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 已。
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二日反躁者。非成氏所谓热气行于里也。乃阳邪怫郁。不得汗泄而躁也。因欲发汗。而反以火熨其背。乃得大汗出。
即火劫之谓也。然因火熨之误。而大热之邪。即乘大汗之虚。遂陷入阳明胃腑。故胃中之津液皆枯竭也。
枯燥燔灼。故发躁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