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为约。麻仁丸主之。
又曰。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 汤主之。
又曰。伤寒吐后。腹胀满者。与调胃承气汤。
又曰。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后。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
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又曰。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烦躁。心下硬。至四 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承 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 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气 汤。
又曰。伤寒六七日。(千金作七八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 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又曰。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一云大柴 胡汤)
又曰。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又曰。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又曰。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 相克贼。名为负也。
又曰。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雍曰。此本 文与前证相连。恐是合病脉滑数者。更详之。
又曰。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 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
宜抵当汤。
又曰。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常氏云。可 白头翁汤。千金方通前证合为一证。
又曰。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 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常氏云。可五苓散。
又曰。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桔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
又曰。伤寒。身黄发热。栀子柏皮汤主之。
又曰。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轺赤小豆汤主之。
<目录>卷六<篇名>少阳经证治十一条属性:仲景曰。脉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其脉循 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三阳皆受病。未入于府者。可汗而 已。
又曰。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又曰。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
吐下则悸而惊。庞氏云。可小柴胡汤。常氏云。吐下惊而悸者。可桂 枝去芍药加龙骨牡蛎汤。雍曰。此证当服柴胡加龙骨牡蛎汤。用桂 枝非也。
又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 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悸。(一作躁)庞氏云。多 少阳者宜调胃承气汤。此属少阳阳明证。少阳宜和表。鲜有汗证。仲 景少阳和表。宜小柴胡汤。
又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 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庞氏云。脉紧者。与小柴胡 加牡蛎汤。
又曰。若已吐下发汗温针。 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知犯 何逆。以法治之。庞氏曰。犯何逆。犯四温病。坏病也。雍曰。千金方 通前合为一证。则小柴胡首尾备见为当。温针谵语。亦宜桂枝甘草 龙骨牡蛎汤。
又曰。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常氏 云。可柴胡桂枝汤。庞氏云。不言弦者。隐于长大也。
又曰。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常氏云。可八石散、茯苓汤。庞氏云。四五日或七八日。
又云。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
此为三阴不受邪也。庞氏云。病到阴。必吐利也。
又曰。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庞氏云。谓小而平匀 也。
又曰。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目录>卷七<篇名>太阴经证治十条属性:仲景曰。脉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 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庞氏云。宜大承气汤下之。雍谓更当 详证而后可下。此即仲景辨太阴之说也。未可遽下。
又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 下之。必胸下结硬。雍曰。若太阴本证。脏寒自利不渴。当根据仲景温 之以四逆辈。若本太阳病。因误下腹痛。转属太阴者。根据仲景用桂枝 加芍药汤。以太阳误下。表证未解也。
又曰。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又曰。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又曰。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又曰。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 逆辈。
又曰。伤寒三日。太阳脉弱。至四日。太阴脉大。庞氏云。脉大而 胸满多痰者。可吐之。无此证者。宜汗之。雍曰。吐用瓜蒂散。汗用桂 枝汤。仍须脉浮。则可汗也。
又曰。伤寒脉浮而缓。(庞氏云亦大之类)手足自温者。系在太 阴。太阴当发身黄。(庞氏云。小便不利者。必发黄。以五苓散加茵 陈主之。)若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