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土则平之。金则润之。水则温之。木则发之。书云。责之于症。求之于经。其此之谓乎。
谅形体用药。上工也。小儿脏腑。易虚易实。体实剂过。犹为之损。况弱乎。凡痘极光 泽。
极荣灌。至回谢日。而忽变逆。谁之咎欤。形体素虚。理宜补益。不察而爱行攻劫。使人元 气一驱而出。外虽荣灌。内实耗蠹。欲不死者得乎。谅形体者。非泥于形。而审形。形之 神也。痘陷有五。有白陷。有红陷。有灰陷。有紫陷。有黑陷。皆责气虚。而后人责以用补 误矣。彼之论陷。有深究其源。唇舌滋润。身不壮热。唯痘色迁变而陷。故责以气虚。若唇 燥舌苔。壮热燎人。焦紫其色。而凹陷不起。果虚乎。抑毒耶。妄执补益。犹按图索骥耳。
予治陷不然。有外实则解之。有内实则清之下之。内外无症。则平剂以调之。不惟治陷。即 始终亦然。药随舌转。症由舌痊。呜呼。舌之功大矣哉。
舌通五内。人知之而莫之用。不由指示。临局必迷。熟知此乃用药枢纽也。药有寒者。
凉者 。温者。热者。令之枢纽在手。则纵横颠倒。一自我出。而是非。而利害。皆置勿论。且易 虚易实。小儿也。使无定见而谓不枉人命。吾未知前信。
治痘有四。节次务要不紊。紊则气血颠倒。火毒肆虐。而诸症蜂作矣。故惊者。狂者。
吐者。泻者。斑者。疹者。腰疼腹痛者。肉肿痘不肿者。水呛错喉 者。皆当发不发。毒郁三焦。停滞气道也。焦紫者。枯黑者。渴者。燥者。发疔毒者。胃烂 口臭者。皆当清不清。阳明内热所致。当补不补。则为白陷。为泄泻。为痒塌。为倒靥。
外 剥内攻。中气虚也。当渗泄不渗泄。则反壮热。或少食。或泻不止。或肌肉作疰疖而疤烂。
何者。脾湿内淫也。标离而异。本合而同。药当其节。变症息矣。不应四法。必三因乘之。
六气外袭。为外因。惊恐内动。为内因。调摄失宜。为不内外因。四法正也。三因奇也。奇 正互用。两得之矣。
治痘症。不治杂症。万古秘论也。杂症有日。痘症止两七耳。且痘中之症。缘失治而作 。今犹治症不治痘。将症愈甚。而痘愈惫矣。
<目录>卷之六\治痘总论秘诀<篇名>发热三日诀属性:夫痘不热不发。犹五谷之不热不结。身有热也。乃毒与时气相触而动内传百脉外注皮肤 。痘 未见而先兆。此乃必至者。但热有轻重。毒轻则热轻。毒重则热重。又有热五六日出者。有 热一日即出者。太过则正不胜邪。愆期则气血凝滞。唯三四日身凉痘出为正。凡发热肌肤温 平潮润。唇舌滋洁无苔。声音清亮。睡中微惊。便食如故。或少食贪睡。皆吉兆也。重则反 是。一发热。即唇裂。舌坑。烦燥。狂乱。口渴。恶寒。两耳灼热。两睛红。二便结方内加 玄明粉。或千□马下之。恶热者单下。以苔为增减。不可拘在初热当发之说。此亦百中一二 。又毋执以为常。如唇舌滋润。虽见恶症。切不可妄下损人。
发热时。腹疼腰痛。四肢酸痛。皆重症。若表过痛止者吉痛加甚者凶。
发热吐泻。切不可行止法。惟吐泻酸臭。可加消导药佐之。是伤食也。惊发痘前者吉。
何也 。由惊阳症。痘属阴。阳被阴冲。则壅遏之。患息。故吉。照前加减治之。母服惊药。误服 而冰其毒。酿害匪浅。亦有惊即死。此必中恶。
发热时。谵语颠狂。见神见鬼。躁乱不宁。是热甚失表。外邪内毒。两相搏激也。重发 之则愈。舌见黄苔。非下不可。
凡脏腑郁毒。非微汗则不解。故一发热。必用汗药也。身热四五日不退者。知毒犹在内 。务要热退为佳。
身热四五日不退。痘影焦紫。郁郁不出。此必寒气外郁。闭塞鬼门也。令服惊蛰丸。发 出臭汗。则热自退。痘自出也。
一发热。头面中有大痘数点。余不出。复不除热。此名曰报痘。急用银针剔破。不去则 领败正气。为留连之祸。
初发热。即头温足冷。不渴。大便溏。面 白。或泻痢清谷呕食不化。虚症也。
凡热时灯照。肉内有隐隐紫红块者重面红唇白亦重。再加形色不善。死必矣。九窍流血 者死。目闭无魂。舌墨声嗄。胸高而凸。掌文出血。皆死症不治。
<目录>卷之六\治痘总论秘诀<篇名>见点三日诀属性:见点三日。死生判矣。断于此时。方称高列。关窍。唯面部为吃紧。面者。诸会之首。
天庭 印堂。尤面部最紧要者。天庭为看痘把柄。何者。元神所归也。元神者。元气也。小儿出痘 。不过气血毒三字。气血又元气所统也。元气胜毒。开落应期。毒胜元气。内攻外剥。毒既 胜矣。又安望元气之复胜哉。故此处先见。先起。先贯。先靥。密而痒。惨而黯。皆死症也 。毒从虚发。信矣哉。
凡见点磊落。摸得碍手。色润泽。眼部以下先见身热渐退。吉症也。磊落碍手。稀而有 神者也。色润泽。谓有彩也。天庭后见。元气固也。反是者逆。
痘初出时。三五相连者。后必密。单见者稀。毒之浅深。于此预见矣。
形属气。色属血。两者均可验吉凶。决生死。人何专言血。而不及气。气无形